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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BY/WJ-001-2019 1、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3、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4、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5、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5.1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5.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5.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5.4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5.5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

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5.6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5.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6、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8、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BY/WJ-002-2019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题的发生,制定本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车间、质检员、仓库管理员认真执行本规定。

2、车间认真按生产加工计划,及时安排组织生产,有下列情况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负:品种、包装规格、数量不符,合格证漏填或错填内容的。

3、生产加工的成品应严格执行糕点食品标准规定。

4、辅助材料按消毒规定进行操作。

5、仓库保管员必须按下达的生产加工通知单内容,准确无误的落实发放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袋、合格证、标签等。擅自更改包装、品种规格、增减包装数量,错发、误发辅助材料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质检员按生产加工通知单下达的品种,标准、规格准备合格证,及时安排打印生产日期,快速传递到位,擅自更改合格证品种、标准、规格、漏、少合格证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仓库保管员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车间生产,保证各种辅助材料数量的供给,因工作不慎、错发、擅自脱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的按厂内有关规定处理。

8、对糕点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9、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本厂糕点生产的关键工序有:原料验收、配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烘烤(卫生控制等),除关键工序以外的生产工序为一般工序。关键工序应重点控制。

10、关键工序在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中添加了★,各环节应认真操作并对工艺操作作记录。

11、生产结束后,各工序(原料验收、配料、预混、和面、醒发、成型、烘烤、冷却、包装、检验、入库等)认真填写岗位工作记录,生产科长审核后,上报质检员进行出厂检验。

12、各工序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理。

13、生产车间环境卫生班前、班后各清扫一遍,班后清理卫生完毕开启杀菌灯,时间不低于2小时,确保生产车间的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BY/WJ-003-2019

1、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5.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5.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5.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7、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8、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BY/WJ-004-2019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只能部门和有关人员。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

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

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BY/WJ-005-2019

1、目的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出厂检验控制。

3、职责

3.1、检验员、复检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

3.2、技术保障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制度。

4、内容

4.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检验,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4.2、检验员按照《分析计划》的检验项目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复检员确认。

4.3、产品出厂检验完合格后,检验员按要求填写《出厂检验记录》并出具《质检报告单》。

4.4、对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报告上级领导,禁止产品出厂。

4.5、检验员应保证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产品的质量状况。

4.6、《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存档。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BY/WJ-006-2019

1、目的

为有效地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保护顾客及消费者利益,防止不安全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已经交付给顾客的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自主召回和被责令召回。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收集

3.1.4负责制订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召回或撤柜计划,负责召回或撤柜计划的实施,负责产品召回或撤柜后的跟踪监督。

3.2经理批准召回或撤柜计划的实施。

3.3质检部配合供销部收集召回产品的信息源,负责对召回产品进行产品质量验证工作。

3.4生产部负责对召回或撤柜的产品进行处理。

3.5各个部门收集到的有关产品召回或撤柜产品的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传到供销部。

4、工作程序

4.1召回产品的信息源,包括以下内容:

4.1.1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4.1.2本公司的自己发现。

4.1.3官方公布被责令召回及法律法规的变化。

4.2仓库管理员根据相关的单据确定发生回收的产品的名称、规格、

生产批号、数量,根据发货记录迅速找出相关顾客(确保100%),并报告供销部。

4.3供销部确定相关产品目前所处的位置,并实施相应的产品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

告。

4.3.1产品正准备出运,应立即停止出运,并通知仓库隔离产品,准备召回回收处理。

4.3.2产品已出运或已到收货人手中,公司必须按以下方法召回产品

a)召回实际某批或多批特定产品,必须在通告和声明中告知产品的相关生产批号。b)通知客户和其他相涉机构;

c) 供销部将负责监督产品的召回过程,召回计划一经决定,将100%的通过电话、传真通知到所有的客户,并随后发书面召回函件;

d)根据上述召回分类,通过通讯媒体发布公开警告或通告并实施产品召回e)产品召回计划执行完毕后,由质检部将《产品召回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

4.4产品召回或撤柜的处理

公司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公司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

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公司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食品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区域范围;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费用承担情况;召回的预期效果。

4.4.1经理负责做出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处理决定, 对召回产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分析产生不安全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防止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的再次发生。

4.4.2仓库负责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存放,要求在专库中分别存放,标示清楚,专人负责。

4.4.3质检部负责对召回产品提出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处置意见,并负责保存执行情况的记录。

4.4.4生产部负责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处置。

4.4.5质检部负责对召回产品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将不安全食品召回和

处理情况向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4.5对于撤柜的产品供销部应通知客户对产品单独存放,并标示清楚,销售商在未得到明确恢复上柜的信息前,不得擅自恢复销售。

4.6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撤柜的产品和撤柜信息进行分析验证,如果存在不安全,则通知供销部执行召回,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则通知供销部通知销售商付柜销售。

4.7对因产品召回或撤柜而引发的与顾客之间的相关问题,由经理与顾客协商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BY/WJ-007-2019

1、目的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减少或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4、内容

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

以解释、说明。

4.6、当有信息显示本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4.7、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4.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并归档保存。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 清单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其它制度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采煤 1、采煤爆破工; 2、采煤打眼工; 3、攉煤工; 4、滚筒采煤机司机; 5、刮板输送机司机; 6、移刮板输送机工; 7、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8、乳化液泵站司机; 9、单体支护工; 10、端头支护工; 11、液压支架工; 12、回柱放顶工; 13、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 14、推车工; 15、运料工; 16、回采巷道维修工; (二)掘进 1、掘进钻眼工; 2、掘进爆破工; 3、人力装载工; 4、装岩机(扒斗机)司机;

5、装岩机维修工; 6、掘进机司机; 7、掘进机维修工; 8、架棚支护工; 9、砌碹支护工; 10、锚杆支护工; 11、锚喷支护工; 12、锚索支护工; 13、把钩信号工; 14、人力推车工; 15、人力运料工; (三)机电 1、变(配)电所值班员; 2、变(配)电所检修工; 3、配电工; 4、提升司机; 5、主通风机司机; 6、固定排水泵司机; 7、空气压缩机司机; 8、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9、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10、采煤机地面检修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供啊,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下面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8〕22号)精神,现就全市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减少企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突出企业一线班组、重点岗位,健全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机制,构建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企业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对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三)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要充分尊重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修改版

保证食品安全的 规章制度 非主语火锅店 2012年2月23日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危险源管理制度 12、考勤制度 13、请销假制度 14、全员培训制度 15、交接班制度 16、安全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

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一、以下五条应直接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1、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风险评价为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3、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4、曾经发生过事故,但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的。 5、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二、公司领导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四、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处理并汇总上报分公司安全部门。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要及时准确报送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五、对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做好监督控制管理工作,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六、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 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八、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二、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决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2.负责组织建立和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督促各车间主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职责,制定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1.安全处处长是本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分公司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与本单位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2.协助经理制订本单位年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各种岗位责任制,并监督落实到位。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及考核工作,组织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和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新员工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工、临时借用的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员工签订《师徒合同》、《安全生产互保联保责任书》等,并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 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 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 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 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 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 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

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四、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

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岗位管理制度 二、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物资管理制度 四、日常管理制度 五、文明(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一、岗位管理制度 1.1、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文件精神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的要求,特制订《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项目的总监及总监代表。 2、本项目总监是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3、本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 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在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 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企业生产副总及工程施工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带班检查。 6、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隐患时,项目负责人及当天带班领导应会同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消除险情和隐患。 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本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 2、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4、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3、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4、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5、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5.1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5.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5.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5.4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5.5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5.6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5.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6、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8、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中冶建工有限公司 扩建青浦二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编制:审核:批准: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目录 一、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 二、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2) 三、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2) 四、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2) 五、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2) 六、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2) 七、外来人员未经项经部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2)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3)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 三、申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和程序: (3) 一、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6) 二、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6) 三、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7) 四、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7) 五、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7) 六、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7)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8)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8)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8)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9)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9) 六、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9)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9)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9) 三、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9)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1)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11) 三、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 (11) 附: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14) 一、奖励: (14) 二、处罚: (14)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 (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2)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3)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3)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 (5)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5)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6)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 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责任制 3、公司总工程师责任制 4、安全部门责任制 5、技术部门责任制 6、总经办责任制 7、生产计划部门责任制 8、部门经理责任制 9、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10、值长、主任责任制 11、班组长责任制 12、工人责任制 13、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安全建档制度 6、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8、车间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9、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0、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 11、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2、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3、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4、安全生产事故上报与处理制度 15、突发性事故的处理方法 1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8、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9、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21、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2、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5、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2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7、安全检修挂牌制度 28、机械安全管理及惩罚制度 29、车间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30、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三)操作规程 1、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班长岗位职责 3、安全员岗位职责 4、工段长岗位职责 5、上料仓平台工岗位职责 6、钳工(电气焊)岗位职责 7、钳工岗位职责 8、破碎输送工岗位职责 9、出料工(兼管车间外尾盐泵)岗位职责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12条)

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得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得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得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得,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第三条查验食品包装就是否有中文标明得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就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与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就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与适宜人群得. ②就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得食品就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就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她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得。 ⑤食品就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得质量情况。 ⑥就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得。 ⑦进口食品就是否用中文标明得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得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与地址得。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就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得。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得,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得,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得,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得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得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得,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得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就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就是否存在有虚假与误导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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