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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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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 X 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三、其他事项表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船舶修造、钢丝绳等行业分类填写。“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一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8、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不填。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 1.食品类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1.1企业标准主要内容: 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企业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4位组成。 1.2企业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b.企业标准文本; c.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d.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 e.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其它 1.3企业在申请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在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的网站公示; b.内容包括企业标准文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c.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4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 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按照本办法备案。 1.5备案有效期: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 2.药品标准 2.1药品标准标准包括:《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卫生标准》、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 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我国的药品标准分为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国家药品标准分为《中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 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为疗效确切、被广泛应用、能批量生产,质量水平较高并有合理的质量监控手段的药品; 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的药品标准,一些未列入国家药典的品种,将根据其质量情况、使用情况、地区性生产情况的不同,分别收入部颁标准与地方标准,作为各有关部门对这些药物的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依据。 药品标准系根据药物来源、制药工艺等生产及贮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2.2新药标准:跟随新药审批流程走,较复杂。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格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注:专家组成员是本企业或者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我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a)(相关法律法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相关产业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与推荐性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比,主要 技术指标较推荐性标准:严于/ 一致/低。其原因是: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附件4 :关于批准发布《XXXXX》等企业产品标准的通知(样式)安徽省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 字〔200 x〕XX 号 关于批准发布《XXXXX》等 企业产品标准的通知 XXXXX: Q/ XXXX- XXXX〈〈XXXXX、/ XXXX XXXX《XXXXX》业经审查,于XXXX年XX月XX日批准发布,XXXX年XX 月XX日起实施。 公司名称(盖章) 二0 XX年XX月XX日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须知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须知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备案延续申请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延续备案应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提起申请。 一、经复审标准文本无任何改动,申请延续备案继续有效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备案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延续备案有效证明。 二、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重新备案,须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并按登记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经复审标准备案不再延续,申请备案废止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备案标准文本(份); . 废止原因。 受理编号:枣食企标延字()第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 登记表 标准名称: 企业名称: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内容须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

以“无”字填写。 2、申请表及申办资料原件一份。 3、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4、所报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受理地点: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电话: 地址:枣庄市中区文化东路号邮编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原备案有效期至年月日联系人:固话: 手机: 邮编:传真: 结果(在相应栏中划“√”)继续有效() 修订并重新备案() 废止() 备案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641101739.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G4.2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641101739.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doc-云南省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doc-云 南省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预备案方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企业应当保证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按照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事实上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托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托付方或者授权方差不多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托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托付方或者授权方无有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托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云南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及审评专家库,成员由食品、营养、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监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审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食品有关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食品有关工作进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实践体会;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五)在食品有关领域从事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单位同意,本人情愿参加我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工作; (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评合格。 在食品有关领域确有造诣,经工作单位举荐或云南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邀请,上述第三、第四、第五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备案企业按照企业标准的不同要求,从云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中抽取相应专业和领域的专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查。 第八条企业标预备案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行政区域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十条企业标预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预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要求不公布、涉及商业隐秘的企业标准,企业应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企业标准文本(以下简称保密件)(一式十份)及其电子版和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以下简称公布件)(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 (三)企业标准编制讲明; (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标准验证报告,包括三批三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单位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 (六)企业标准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审查意见; (七)产品样品及包装1份;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标准化申请表

附件2 X X 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人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倒班情况□有□没有倒班人数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无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 成员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1、企业概况:

2、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 4、有无特殊危险区域或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表 1、企业是否同意遵守评审要求,并能提供评审所必需的真实信息? □是□否 2、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工厂平面布置图 □重大危险源资料 □自评报告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自评整改完善计划、措施、完成情况 □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企业自评得分: 4、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5、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最全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指导

产品企业标准备办理流程指导 产品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产品标准根据其功能可分为产品交付标准和企业内使用的产品标准。产品交付标准系指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用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产品交付标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合法标准。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a)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c)企业声明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注:企业声明系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产品的声明书、说明书、质量证明书、装货清单、交货单、标签上注明采用的标准。d)企业产品标准。包括:1)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2)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参见: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第九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备案企业产品交付标准咨询壹捌捌壹捌柒捌壹零壹壹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一般为3年,若在备案有效期内遇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化,则备案的企业标准应随之修订。 需要的资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1),或者,企业产品标准修改单备案申报表(1份,附件2);企业产品标准纸质(2份)和电子文本;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附件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盖章1份,附件4)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附件5);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附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一般程序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验证→对标准草案进行评审→批准、发布标准→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1)委托书(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及现行的规范 性引用文件文本;(6)企业产品标准评审单(会议纪要);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企业产 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9)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三、如何组织企业标准评审1、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审,标准评审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2、专家组评审标准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或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半数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余人员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原则上不少于5人(要有资格证明)。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3、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评审材料:(1)标准文本(送审稿);

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格式

Q/××× (标准名称) (企业名称) 发布 X ××

前言 前言部分应视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给出下列信息: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参考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年×月×日由××××负责人×××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 本标准于××××年×月×日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名称)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名称)(说明产品由什么什么原料组成、经过什么样的工艺生产、产品的属性(如:饮料、罐头)是什么?)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示例如下:(常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8886 淀粉原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说明:它应列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一览表。一览表中文件排列的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内有关文件、ISO标准、IEC标准、ISO或IE C有关文件、其他国际标准即有关文件。国家标准、ISO标准、IEC标准按标准顺序号排列;行业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2 产品分类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48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办法正式样本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 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 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 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 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栏,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时,已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的填写“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未申请名称自主申报的无须填写。集团母公司需在“名称”栏中填写“集团名称”和“集团简称”。“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在此栏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承诺书”、附表7“涉税信息表”,外资公司还须提交附表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勾选“申请人承诺”栏并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无需加盖公司公章。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设立”栏中的“公司类型”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其一。“注册资本”栏和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的“币种”栏,内资公司勾选“人民币”,外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人民币”或“其他”,勾选“其他”须填写具体币种;“投资总额”栏仅限外资公司填写,“币种”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折美元”栏应根据申请设立登记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填写;“设立方式”栏仅限股份公司填写,应在“设立方式”栏勾选“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需要申领纸质执照的,须勾选“申领纸质执照”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副本的数量。 5、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变更事项”栏的“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事项。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勾选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且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更改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股东(发起人)更改姓名或名称的,还需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5“承诺书”。“变更事项”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在公司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申请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备案或董事、监事、经理姓名更改的,还需填写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外资公司申请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人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表述,如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0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 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本考评办法第二条的行业分类填写。“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一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8.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不填。

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 构 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人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倒班情况□有□没有倒班人数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无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 成员

驱蚊手环企业标准产品标准备案

Y 50 Q/×××××××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0002—2012 驱蚊手环 2012 – 10 – 10发布2012 – 11 – 10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起草。本标准由××××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0日。

驱蚊手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驱蚊手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驱蚊手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1317614086 T153******** 企业标准编写/产品标准备案/食品标准备案/执行标准备案/医疗器械注册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3 技术要求 驱蚊手环 4 试验方法 驱蚊手环 5 检验规则 驱蚊手环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外包装应标有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毛重、体积等内容。6.1.2 运输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1.3 标志应清楚明显,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变色或脱落。 6.2 包装 6.2.1 产品采用塑料包装袋作内包装,采用瓦楞纸箱作外包装,特殊包装形式可按供货合同规定。

6.2.2 包装应完整无损,保证产品不受自然损坏,应符合防雨、防潮和防震的要求。 6.3 运输 6.3.1 包装好的产品应能承受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的运输。 6.3.2 长途运输时,不得露天运输,防止日晒、雨淋,避免长期受压和机械损伤。产品不应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同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 6.3.3 产品在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跌落、碰撞、挤压。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仓库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远离热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怎么办理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标准备案怎么办理 一、办理对象 省质监局负责省属企业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除外)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和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的产品标准备案。 其他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予以明确。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三、办理方式 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主选择自我声明全文公开或行政备案程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办理单位:莫尼卡检测认证技术服务. 受理地点:深圳宝安受理人刘生联络方法↑ 选择行政备案的,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附规定格式电子

文本)。 2.规定格式的标准批准发布文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3.按国家标准GB/T 1.1的要求编写的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内容包括:制定标准的依据、贯彻相关标准情况,重点说明确定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试验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采标情况等,属修订标准的,应列出新旧标准对比)(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5.规定格式的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一份,加盖企业公章)。6.规定格式的企业声明(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7.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一份)。 8.特殊化妆品须提交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一份)。行政备案需通过网上申请办理。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链接进入标准化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其中需要企业加盖公章或相关人员签名的申请材料应原件扫描文件(PDF 文件或JFG文件)上传(具体包括《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企业声明》、卫生部颁发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专家组成员资质证书),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书应以电子文本形式上传。 行政备案流程 1.开通账号。首次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业务的申请单位,需传真本单位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申请开通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项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书面申请(需加盖公章)到省质监局政务中心。省质监局政

企业标准申请备案单最新版

企业标准备案所需提供附件材料 (一)表1——表6 (二)审查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3人,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2人)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标准审查专家组成员要求: 1、标准审查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标准起草人不得在内)。 2、其中至少有3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工程师),并需提供职称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3、其余成员需具备大专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含)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应提供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表1) 企业法定代表人意见: 一、本标准已通过了本单位组织的专家组的审查,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同意本标准批准、发布。 二、本单位对本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负责。 兰、本单位所提供的标准备案材料合法、真实。 四、本标准所涉及的现行有效强制性标准如下: 1、 2、 3、 (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宇: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单位名称 1 组织机构代码 2 法定代表人 3 单位电话 4 法人注册地址 5 邮政编码 企业标准名称 6 企业标准号 原标准案号代替标准号 采用的国际标准编 采用程度 号及名称 产品生产者名称联系人 7 生产者地址联系电话 8 备案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标准名称企业名称 主要起草人 审查情况 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二、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三、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四、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五、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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