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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总部规章制度;

(二)负责建立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

(三)依据总部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具体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

第一节制定权限

第九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分为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和所属企业规章制度两个层级。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划分为法人治理制度、职能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并分别设定审议批准程序。

第十条法人治理制度是规范股份公司法人治理、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规则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

股份公司章程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定组织起草,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他法人治理制度由股份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组织起草,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制度是总部机关履行业务管理职能、规范各类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管理规范,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具有效力。职能管理制度由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论证和起草,根据重要程度分别由股份公司主要领导、业务主管领导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规定职能管理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和要求的基础性制度、涉及多项职能管理的综合性制度以及涉及职工重要利益的制度,由股份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审议批准。其他职能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组织审议批准。

对职能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实施程序和工作表单的实施性办法,可由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专业管理制度是专业分公司履行专业管理职能的具体规定,包括本专业领域范围内生产、建设、技术、销售等业务的相关制度以及本专业领域具体执行股份公司职能管理制度的实施性规定,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效力。专业管理制度由专业分公司组织论证和起草,由专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执行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可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对总部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形成本企业的实施性规定,并对总部规章制度未覆盖的事项制定本企业的相关制度。所

属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总部规章制度相抵触,在本企业范围内具有效力。

第二节立项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架构和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当于每年一季度编制完成。

第十五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对规章制度制修订立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向法律事务部提出立项建议。

第十六条论证规章制度制修订立项的必要性,应当从股份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管理提升出发,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加强制度体系顶层设计,既要弥补缺失、完善制度体系,更要优化内容、提升制度质量,还要简化结构、避免制度庞杂,并与标准、流程及其他管理文件衔接配套。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对各部门和专业分公司的立项申请组织审查,编制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股份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在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节起草

第十九条起草规章制度应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组织,拟订起

草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分工。对于跨职能部门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应明确牵头部门,并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起草。

第二十条起草部门应根据规章制度规范的事项,收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并就有关问题开展制度调研和对标。

第二十一条起草部门应当对规章制度的规范事项、管理程序、风险节点、控制措施、管理要求进行梳理,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管理职责划分和管理部门职责界定等做出充分论证,设计形成规章制度草案的基本框架。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进行专项调研并形成论证材料。

第二十二条起草部门应当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和规章制度草案的基本框架,组织起草人员编写规章制度草案。

规章制度草案内容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二)体现股份公司的整体意志和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三)反映生产经营管理规律,体现先进的管理思想、技术和方法;

(四)具有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权责明确、程序清晰、内容具体,便于实施;

(五)与相关规章制度衔接配套,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体例格式应当统一规范、逻辑严密、文字简洁、表述准确,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规章制度名称;

(二)依据和宗旨;

(三)适用范围;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五)管理程序和具体规范;

(六)监督与责任;

(七)解释部门;

(八)颁发生效时间。

第二十四条起草部门应当将规章制度草案分送总部机关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存在争议的事项,起草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并报请股份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确定。

第四节审核

第二十五条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审核。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完成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后,应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规章制度草案;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三)需要说明和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法律事务部在收到审核材料后,应对规章制度草案内容、形式以及相关制度衔接等组织审核。需要继续讨论研究的,法律事务部会同起草部门向业务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征求意见或组织会议讨论研究。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规章制度草案呈报审议;对不符合要求的,法律事务部协商起草部门补充、修改;对审核认为应当撤销的,报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撤销。

第五节审议与颁发

第二十八条审议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应当以会议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起草部门应当在规章制度审议前两个工作日,将规章制度送审稿和起草说明送达全体与会人员;

(二)起草部门负责人对规章制度起草情况作出说明,必要的宣读规章制度送审稿;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审核情况作补充说明;

(三)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审议,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审议决定。

除需要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之外的规章制度,在前期论证和审核比较充分,内容没有分歧的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审议。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或原则通过的,起草部门

应当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报法律事务部审核确认。

规章制度经审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的,起草部门应当按审议意见深入论证,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审议。

审议决定撤销或废止的规章制度,由法律事务部办理撤销或废止手续。

第三十条股份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按照公文处理规定,行文颁发。

法人治理制度和职能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文件颁发;对职能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实施程序和工作表单的实施性办法,以总部机关部门文件颁发。专业管理制度以专业分公司文件颁发。规章制度行文颁发时,应当由法律事务部和业务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印发时抄送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应当及时录入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对宣布废止的规章制度做出失效标记。

第六节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三十二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明确本企业规章制度层级和制定权限,指定本企业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建立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第三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在企业层面统一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规章制度的集约性和标准化,避免层层转化制度;需要授权下属单位制定的具体作业制度,应

当明确制定程序,加强指导和监督,保证规章制度质量。

第三十四条所属企业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的原则、范围、事项应符合上级规章制度;

(二)职责权限、管理程序、管理要求应与上级规章制度有效衔接;

(三)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细化,保证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四)内容应当体现股份公司整体意志,不得与总部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所属企业规章制度、标准、流程与管理体系建设应当整体规划、有效衔接、协调一致。管理体系应当运用体系方法落实规章制度要求,不能违反规章制度规定导致冲突。规章制度应当按照体系管理的思想,持续优化提升。

第三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当参照总部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定建立本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并严格执行。重要的规章制度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涉及职工重要利益的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

第三章规章制度实施

第三十七条规章制度颁发后,与规章制度实施有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贯彻规章制度,带头

遵守规章制度,促进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十八条规章制度颁发后,起草部门应当对与规章制度实施有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宣贯培训,使相关岗位人员掌握规章制度内容。培训情况应向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反馈。

第三十九条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应当将规章制度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时应当将规章制度作为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发现有冲突、遗漏、管理缺陷等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规章制度起草或管理部门提出。规章制度起草和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研究,对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

第四十一条规章制度执行中,需要解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解释不得违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业务管理中应当对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工作考核、业绩评价的内容。内部审计、效能监察、内控测试以及其他专业检查应当将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检查内容。

检查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缺陷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违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等。

第四十三条检查发现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相关问题

的,检查部门应当向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抄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当组织整改,对规章制度存在缺陷的应当会同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和业务相关部门进行修订完善。

第四十四条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对于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违规处罚规定和公司违规责任追究程序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第四章规章制度评价与改进

第四十五条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和单位开展规章制度清理、评价。根据需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可针对某一领域规章制度组织专项清理、评价。

第四十六条业务部门和单位对主管业务领域内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应评价以下内容:

(一)系统性。规章制度是否配套完善、覆盖各项业务,是否与其他相关制度或管理文件存在重复、冲突;

(二)合规性。规章制度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是否有调整,是否满足新的要求;

(三)适用性。规章制度涉及的管理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或要求是否仍然适用,是否已发生变化;

(四)先进性。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管理规律、满足管理提升的需要,是否存在管理缺陷;

(五)有效性。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是否满足执行

要求。

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在组织规章制度清理、评价工作时,应当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第四十七条业务部门和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评价,应当提出规章制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意见,提交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审核处理。规章制度管理部门根据规章制度评价意见,对需要制定和修订的规章制度纳入计划,组织制修订;对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按程序予以废止。

规章制度的修订按照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执行。

第四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规章制度应当进行制定或修订:

(一)规章制度缺失、不配套的;

(二)内容冲突,相互抵触的;

(三)与其他管理文件要求不一致,需要修订规章制度的;

(四)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已经调整变化的;

(五)管理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或要求已经发生变化的;

(六)规定落后于业务发展,内容老化的;

(七)内容虚化,操作性不够,难以执行的;

(八)其他规章制度评价认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

第四十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规章制度应当废止:

(一)被新的规章制度取代的;

(二)规章制度规范的事项已不继续存在的;

(三)规章制度没有实际执行的;

(四)其他规章制度评价认为需要废止的。

规章制度被新制度取代的,应在新制度中宣布废止;其他原因需废止规章制度的,应参照制定程序,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行文宣布废止。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五十条股份公司将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纳入股份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股份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十一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组织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检查,对工作突出的业务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业务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股份公司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一)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制定规章制度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的;

(四)未按规定履行规章制度制修订、宣贯培训、监督检查职责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规章制度评价和改进的;

(六)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石油法字〔2005〕291号)同时废止。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严密性、适用性、时效性和可行性,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贯彻、执行、修订、废止的流程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的各类制度性文件,包括各类章程、制度、办法、条例、规定、方案等(以下统称为规章制度)。 三、职责和权限 (一)总裁负责规章制度的批准和签发; (二)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规章制度的审议; (三)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核定或审议等,并有责任、义务收集、听取相关信息和建议(包括来自下属的信息和建议); (四)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规章制度提供信息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裁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唯一的发放和管理部门。 四、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 1、编制 (1)为明确某项工作要求,统一步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管理的严密性,各一级部门可按公司领导要求或按部门需要自行提出建立某项规章制度;

(2)编制规章制度时应做到内容充分、全面、适用,可操作性强,易于宣传贯彻和执行; (3)规章制度应结构清晰合理,表意清楚,不可带有不确定性语言; (4)规章制度应按本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写; (5)规章制度在正式定稿发布前应注明“征求意见稿”字样。 第 1 页共 4 页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2、审批 (1)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由拟稿部门报总裁办公室进行审核,避免工作冲突和制度的不连贯性; (2)各部门编制的规章制度草案统一交由总裁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审; (3)总裁办公室负责跟踪审批过程,并及时将领导审批意见反馈给责任部门; (4)规章制度草案按审批意见修改后应再交总裁办公室报公司领导复审,依此循环,直至公司领导批准发布为止。 3、发布 (1)各类规章制度统一由总裁办公室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2)公司规章制度文本的统一格式为: , 页眉左侧标注规章制度标题;(小五号宋体字) , 页眉右侧标注规章制度发布实施的日期;(小五号宋体字) , 页码采用“第X页共Y页”格式;(小五号宋体字) , 正文标题采用小二号宋体字; , 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25磅。 (3)总裁办公室应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选择相关部门以电子公告的形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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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微信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四章微信管理小组职责要求第五章稿件编审程序及激励办法第六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七章微信推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建立市场客户的平台,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报导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发布应严格《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子公司网页信息管理办法》、《海螺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内部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条公司供销处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成立微信信息发布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更新、留言反馈、人员培训和形象推广,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并根据公司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微信管理小组成员由组长、微信主管和网页管理员组成,组长、网页主管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供销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微信信息主管和微信管理员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每日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信息收集、

及时工作,及时转发、处理相关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文件、 回复的处理和反馈。 第六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镇江北固海螺,微信号:conch_bg@https://www.sodocs.net/doc/642968822.html,。 第七条公司微信平台分组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模块中设有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的不同,进行分组管理: 1.直接用户: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业务员; 2.配套用户:公司主管以下员工; 3.外部市场用户。 第八条信息的推送:根据不同的人群发布不同的信息: 1.直接用户: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决策、安全环保、产品质量、营销对策、管理动态等; 2.配套用户:公司新闻、员工风采、安全环保、市场动态、 技改技措、劳动竞赛、管理建议等; 3.外部市场用户:公司动态、产品与服务、市场用户调研、 产品质量跟踪、投诉与反馈等。 第九条各部门管理职责 供销处微信管理职责: 1、围绕公司市场营销动态拟定市场宣传工作重点; 2、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就当月发布的信息内容、点击量和阅读时间、用户情况等数据分析,根据客户的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

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草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即时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对规章制度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各级规章制度体系,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务的规范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权,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用以调整集团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工作制度、细则、办法、规定、标准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建、改、废并重,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坚持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清理。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汇编管理制度,方便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及干部职工查阅使用,促进内部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并应及时在企业策划部备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以下简称“企划部”)负责组织并监督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集团公司职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二)管理人员负有培训、指引和监督职工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的责任,应确保职工遵守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职能范围内规章制

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宣传、执行和检查等。 第二章体例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并符合集团公司有关公文制定规范。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般应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二)管理对象、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 (三)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四)工作程序(如果管理内容涉及工作流程); (五)实施期限。 第八条规章制度应当措辞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用词准确,不得使用有歧义或易误解的词汇、概念。 第三章申报、立项、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申报。规章制度的建、改、废,必须提前申报,申报包括计划性申报和即时性申报两种形式:(一)计划性申报 企划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年度规章制度需求调查,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科学预测本部门当年的规章制度建设需求,填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附表1)。 (二)即时性申报 根据工作需要,当出现未列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地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将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doc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doc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制定和发布的具有公开性、普遍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规定、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不包括各部门制度的内部工作操作流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管理规定,是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批、发布、执行、解释、清理、修订、废止、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四)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计划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根据年度各部门的制度建设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汇编公司印发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范围,根据实际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的规章制度需作出计划安排,并填写《年度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表》(附件1)。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门计划,并形成《公司全年规章制度制订计划》(附件2),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由提出计划的部门具体承担起草工作,起草部门应明确起草人员、完成时间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公司领导明确一个牵头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由各部门按照制度制订计划或公司会议决定,由起草部门承办人员拟定草稿后,经部门内部意见统一后,将制度文本发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后续报批、发布工作。 第十条规章制度一般分为四类: (一)条例 条例是公司针对每一类业务所作出的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规范。 (二)规定、制度 规定及制度是公司对某一方面的工作和业务作出的原则性规范。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称为“规定”或“制度”。 (三)办法 办法是公司对某项具体工作和业务作出的比较具体的规范,一般规章制度称为“办法”。 (五)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公司对规定、办法的实施作出的详细规范。 规章制度的命名应按照上述分类确定。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大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发布 实施 ****公司发布

目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规章制度规范格式…………………………………………… 第四章 管理流程……………………………………………………… 第五章 实施与改进…………………………………………………… 第六章 附则…………………………………………………………… 附录 公司管理标准模板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一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二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制 修 订计划申报表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评审报告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事业部、二级单位、分(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包括管理标准、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标准是指由公司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通过标准化转换而来的相对固化的规章制度,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等各类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所称的管理标准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科学设计制度规范,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的管理程序; (三)坚持完整、简明、易行的原则,制度内容涵盖的管理事项简洁明了,操作性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按公司、二级单位(部门)分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完善、持续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协调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负责规范、审核规章制度格式,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号。 (三)负责界定需要综合评审的规章制度,牵头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四)负责按年度更新、发布公司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 (五)负责按年度编制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并督促实施。

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教育制度 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进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后必须经过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程进行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三、班前安全活动: 四、周一安全活动: 五、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派有关部门和人员对 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六、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 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八、外协队伍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进场须知 一、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签发的入场许可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的同时提供本单位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进京许可证》4《安全生产认可证》 5《企业进京人员(注册)花名册》、《入场人员花名册》 6公司概况介绍、组织机构系统表及通讯电话。 7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质量人员的职称证书。 8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9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交3张1寸免冠照片及相应的费用,用以办理各种

证件。 第二节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安全保证 体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总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总分包合同 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协议书》,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4、所管辖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业主指定分包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2、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 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管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 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定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 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管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一、大型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等)租赁、安装、维修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 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所租赁的设备必须具备北京市建委统一编号,其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 全、灵敏、可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案例分析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中国石油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中国石油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2.主营业务 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该公司的经营涵盖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各个关键环节,从上游的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到中下游的炼油、化工、管道输送及销售,形成了优化高效、一体化经营的完整业务链,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百强企业。 (1)勘探与生产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2)炼油与化工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XX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 2008 年2 月 1 日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管理基础,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使规章制度建设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制度建设原则 (一)求实可行原则规章制度要在充分掌握、研究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规范原则规章制度应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精简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同一工作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避免分散、交叉、重复;规章制度文字表述力求严谨、规范、简练; (四)公司制度与部门细则区分原则根据各项规范的影响面、重要性、操作性等因素,区分为公司层面制度和中心(部门)层面细则,并编写相应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统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和规划; (二)负责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体例及文字表述; (三)牵头成立制度编制小组,编写公司规章制度; (四)定期组织对公司制度、部门细则检讨,报公司领导阅悉,若有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修改并颁布实施。 第五条各中心(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本中心(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 (二)负责定期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检讨、修订;

(三)负责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及执行监督。 第三章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规章制度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原则上对等,即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层级,同样负责提出新订、修订和废止建议。 第七条涉及两个或以上中心(部门)工作职责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领导指定一个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涉及面较广的重大规章制度,在提交审定前,负责拟订中心(部门)应采取有效形式,多方征求、听取意见。 第八条公司层面制度、中心层面细则的汇编程序 (一)公司层面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牵头,拟定制度编制申请报告,报公司总裁审批; (二)成立制度汇编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与细则; (三)由制度汇编小组共同审核公司层面制度,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四)中心(部门)细则由各中心制定,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涉及员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职代会审议后确定。 第九条单项公司制度的修订程序 (一)有关中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订申请,将拟订说明、拟订的规章制度纲要报企业管理中心; (二)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际需要,提出意见报公司总裁; (三)主拟中心(部门)拟定制度草案; (四)发相关中心(部门)会签征求意见; (五)将会签、修改后的制度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审阅; (六)企业管理中心做最后文字修正; (七)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颁布。 第十条单项部门细则(含部门职责、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等)修订由有关中心(部门)拟稿,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定后发布执行。 第十一条制度、细则的废止。凡新的规定颁布,应同时宣布废除已过时、不再执行的原规定。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新订、修订、废止都须正式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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