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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配电部分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配电部分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配电部分 试行

2014新版安规配电部分

1总则

1.1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3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及以下者。

1.5本规程的附录H、I、K、O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G、J、L、M、N和P为资料性附录。

1.6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Q/GDW1799.1-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配电线路系指20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配电设备系指20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闭所(开关站,以下简称开闭所)、箱式

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包括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低压配电箱、电表计量箱、充电桩等。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1.7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

2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2.1作业人员

2.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1.3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1.4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

2.1.5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1.6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2.1.7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随手关门。

2.1.8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开启直接封闭带电部分的高压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封板等。

2.1.9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2.2配电线路和设备

2.2.1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

2.2.2在绝缘导线所有电源侧及适当位置(如支接点、耐张杆处等)、柱上变压器高压引线,应装设验电接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

2.2.3

2.2.5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和出线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

2.2.6配电设备的操作机构上应有中文操作说明和状态指示。

2.2.7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应合格。

2.2.8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配电设备宜装设验电、接地装置。

2.2.9柱上断路器应有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

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待用间隔(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纳入调度控制中心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能加锁。

高压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挡板应可靠封闭。

2.3作业现场

2.3.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2.3.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2.3.3地下配电站,宜装设通风、排水装置,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或安装自动灭火系统。过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和应急照明等。

2.3.4装有SF6设备的配电站,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其电源开关应装设在门外。

2.3.5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外开。

2.3.6配电站、开闭所户外高压配电线路、设备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m、2.8m,该裸露部分底部和两侧应装设护网。户内高压配电设备的裸露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小于2.5m时,该裸露部分底部和两侧应装设护网。

2.3.7配电站、开闭所户外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所在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1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1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2.3.8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3.9配电设备的排列布置应在其前后或两侧留有巡检、操作和逃生的通道。

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堵。

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攀登装置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装设于地面的配电变压器应设有安全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配电站、开闭所的井、坑、孔、洞或沟(槽)的安全设施要求。

.1井、坑、孔、洞或沟(槽),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检修作业,若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并设置警示标识,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2所有吊物孔、没有盖板的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检修作业,若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作业结束时立即将栏杆装回。临时遮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m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现场勘察制度

3.1.2工作票制度

3.1.3工作许可制度。

3.1.4工作监护制度。

3.1.5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3.1.6工作终结制度。

3.2现场勘察制度

3.2.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

3.2.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

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3.2.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2.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3.2.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3.3工作票制度

3.3.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3.3.1.1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3.3.1.2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3.3.1.3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D)。

3.3.1.4填用低压工作票(见附录E)。

3.3.1.5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见附录F)。

3.3.1.6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3.3.2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3.3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表3-1规定,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表3-1高压线路、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 33 04.0

20、35 1.0 50 05.0 66、110 1.5 75 08.0

2203.010009.5

±501.5±6609.0±4007.2±80010.1±5006.8注:表中未列电压应选用高一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后表同。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400kV数据按海拔5300m校正,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3.3.4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3.3.

4.1高压配电带电作业。

3.3.

4.2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表3-2、小于表3-1规定的不停电作业。

表3-2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

(kV)

10 2035 66 110 220 330 500 750

100

±400

±500

±660

±800安全距离

(m)

0.40. 50. 60. 7 1.0

1.8(1.6)

2.6

3.4(3.2)

5.2(5.6)

6.8(6.0)

3.8

⑤3.4

4.5

⑥6.8注:表中数据是根据线路带电作业安全要求提出的。除标注数据外,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 校正。注1:220kV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注2: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注3:直线塔边相或中相值。5.2m为海拔1000m以下值,5.6m为海拔2000m以下的距离。注4:此为单回输电线路数据,括号中数据6.0m为边相值,6.8m为中相值。表中数值不包括人体占位间隙,作业中需考虑人体占位间隙不得小于0.5m。注5:±400kV数据是按海拔3000m校正的,海拔为3500m、4000m、4500m、5000m、53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3.90m、4.10m、4.30m、4.40m、4.50m。注6:±660kV数据是按海拔500~1000m校正的,海拔1000~1500m、1500~20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4.7m、5.0m。

3.3.5填用低压工作票的工作。低压配电工作,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3.6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的工作:

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应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系指配电线路、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的、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3.7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

3.3.7.1测量接地电阻。

3.3.7.2砍剪树木。

3.3.7.3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

3.3.7.4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3-1安全距离的工作。

3.3.7.5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不停电工作。

3.3.7.6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3.3.7.7不需要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工作。实施此类工作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其他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

3.3.7.8书面记录包括作业指导书(卡)、派工单、任务单、工作记录等。

3.3.7.9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

3.3.8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3.8.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3.8.2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时,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和签发,至少一式两份。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补充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3.3.8.3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名称,线路的名称、杆号、位置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工作票上。

3.3.8.4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手工或电子签发后方可执行。

3.3.8.5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

单位签发。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3.3.8.6承、发包工程,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8.7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工程或设备上检修(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用户单位、施工单位或供电单位签发。

3.3.8.8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为同一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3.3.9工作票的使用。

3.3.9.1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1)一条配电线路(含线路上的设备及其分支线,下同)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的几条配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同沟(槽)敷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配电线路。

(2)不同配电线路经改造形成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且同时停送电者。

(3)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全部停电或属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

(4)配电变压器及与其连接的高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同时停送电的工作。

(5)同一天在几处同类型高压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等配电设备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停电工作。同一张工作票多点工作,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应填写完整。不同工作地点的工作应分栏填写。

3.3.9.2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1)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不同配电线路或不同工作地点上的不停电工作。

(2)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不停电工作。

3.3.9.3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数条配电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3.3.9.4对同一个工作日、相同安全措施的多条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低压工作票。

3.3.9.5工作负责人应提前知晓工作票内容,并做好工作准备。

3.3.9.6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3.3.9.7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G)。

3.3.9.8工作任务单应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3.3.9.9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单上应填写本工作小组人员姓名。

3.3.9.10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验电、接地。

3.3.9.11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

3.3.9.13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3.3.9.14在配电线路、设备上进行非电气专业工作(如电力通信工作等),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等相关安全组织措施。

3.3.9.15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工作票,其工作许可手续应待正式工作票送到后履行。

需要运维人员操作设备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和需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

3.3.9.16已终结的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故障紧急抢修单、现场勘察记录至少应保存1年。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1配电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批准的检修时间为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至完工时间。

.2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应在工作票的有效期内,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

.3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工作票上。

.4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得延期。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2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车间,下同)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3工作许可人应由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许可人包括值班调控人员、运维人员、相关变配电站(含用户变)和发电厂运维人员、配合停电线路许可人及现场许可人等。

.4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1)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确认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3)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适当、充足。

.2工作负责人:

(1)正确组织工作。

(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完善。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签名。

(4)组织执行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安全措施。

(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关注工作班成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否出现异常迹象,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

(1)审票时,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发生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予以补充。

(2)保证由其负责的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正确。

(3)确认由其负责的安全措施正确实施。

.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在工作票上履行交底签名确认手续。

(2)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劳动纪律,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

(3)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4工作许可制度

3.4.1各工作许可人应在完成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3.4.2值班调控人员、运维人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记录工作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3.4.3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许可人应与工作负责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

3.4.4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所有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许可时间等)均应记录在工作票上。

3.4.5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申请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4.6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4.7用户侧设备检修,需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在电网侧设备停电措施实施后,由电网侧设备的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向用户停送电联系人许可。恢复送电,应接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

3.4.8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前检查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已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

3.4.9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1)当面许可。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分别签名。

(2)电话许可。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许可时间和双方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或工作票上。

禁止约时停、送电。

3.5工作监护制度

3.5.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方可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

3.5.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

3.5.3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宜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5.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检修(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其监护的人员和工作范围。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专责监护人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3.5.5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需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工作

负责人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及所有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3.5.6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

3.6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3.6.1工作中,遇雷、雨、大风等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应下令停止工作。

3.6.2工作间断,若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应采取措施或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

3.6.3工作间断,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若接地线保留不变,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接地线完好;若接地线拆除,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装设接地线。

3.6.4使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不同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做完,则在工作地点转移时不需要再分别办理许可手续;若工作票所列的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随工作地点转移,则每次转移均应分别履行工作许可、终结手续,依次记录在工作票上,并填写使用的接地线编号、装拆时间、位置等随工作地点转移情况。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逐一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6.5一条配电线路分区段工作,若填用一张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在线路检修状态下,由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可分段执行。工作票上应填写使用的接地线编号、装拆时间、位置等随工作区段转移情况。

3.7工作终结制度

3.7.1

3.7.3多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方可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3.7.4工作终结报告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3.7.

4.1当面报告。

3.7.

4.2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3.7.5工作终结报告应简明扼要,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设备)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位置称号、设备双重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所修项目、试验结果、设备改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线路(设备)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

3.7.6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终结报告,并确认所有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停电。

4.1.2验电。

4.1.3接地。

4.1.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2停电

4.2.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线路和设备。

4.2.1.1检修的配电线路或设备。

4.2.1.2与检修配电线路、设备相邻、安全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运行线路或设备。

4.2.1.3大于表4-1、小于表3-1规定且无绝缘遮蔽或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表4-1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高压线路、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35

20、350.60

4.2.1.4危及线路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或同杆(塔)架设线路。4.2.1.5有可能从低压侧向高压侧反送电的设备。

4.2.1.6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包括用户,下同)。

4.2.1.7其他需要停电的线路或设备。

4.2.2检修线路、设备停电,应把工作地段内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全部断开(任何运行中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

4.2.3

4.2.5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4.2.6高压开关柜前后间隔没有可靠隔离的,工作时应同时停电。电气设备直接连接在母线或引线上的,设备检修时应将母线或引线停电。

4.2.7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检修,应断开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包括解开电源侧和用户侧连接线),对工作中有可能触碰的相邻带电线路、设备应采取停电或绝缘遮蔽措施。

4.2.8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

锁;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或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3验电

4.3.1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检修,接地前,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或测电笔,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逐相分别验电。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验电宜使用声光验电器。架空配电线路和高压配电设备验电应有人监护。

4.3.2高压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低压验电前应先在低压有电部位上试验,以验证验电器或测电笔良好。

4.3.3

4.3.5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在两侧验电。

4.3.6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后,检修或装表接电前,应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直接相连的可验电部位验电。

4.3.7对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应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无电压。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间接验电。

4.4接地

4.4.1当验明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的高压配电线路和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工作地段各端和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都应接地。

4.4.2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线路、设备确已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反送电:

(1)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2)绝缘遮蔽。

(3)在断开点加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4.3配合停电的交叉跨越或邻近线路,在线路的交叉跨越或邻近处附近应装设一组接地线。配合停电的同杆(塔)架设线路装设接地线要求与检修线路相同。

4.4.4装设、拆除接地线应有人监护。

4.4.5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接地线的装设部位应是与检修线路和设备电气直接相连去除油漆或绝缘层的导电部分。绝缘导线的接地线应装设在验电接地环上。

4.4.6禁止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若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4.4.7作业人员应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内作业。禁止在无接地线或接地线装设不齐全的情况下进行高压检修作业。

4.4.8装设、拆除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

4.4.9装设的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设同杆(塔)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应先装设低压、后装设高压,先装设下层、后装设上层,先装设近侧、后装设远侧。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充分放电。电缆作业现场应确认检修电缆至少有一处已可靠接地。

对于因交叉跨越、平行或邻近带电线路、设备导致检修线路或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拆除)的接地线应记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作业人员自行装拆。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积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且高压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

2.低压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禁止使用其他导线接地或短路。

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截面积大于190mm2(如ф16圆钢)、地下深度大于0.6m的临时接地体。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截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低压配电设备、低压电缆、集束导线停电检修,无法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绝缘遮蔽或其他可靠隔离措施。

4.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5.1在工作地点或检修的配电设备上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配电设备的盘柜检修、查线、试验、定值修改输入等工作,宜在盘柜的前后分别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4.5.2工作地点有可能误登、误碰的邻近带电设备,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4.5.3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及熔断器操作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若线路上有人工作,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4.5.4

4.5.6配电线路、设备检修,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标记。

4.5.7高低压配电室、开闭所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5.8配电站户外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邻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配电站户外高压设备大部分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4.5.9部分停电的工作,小于表3-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低压开关(熔丝)拉开(取下)后,应在适当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配电设备检修,若无法保证安全距离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其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H要求。

城区、人口密集区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警告标示牌。必要时,派人看管。

禁止越过遮栏(围栏)。

禁止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需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时,应有人监护。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标示牌的悬挂要求和式样见附录I。

5运行和维护

5.1巡视

5.1.1巡视工作应由有配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视人员应经工区批准并公布。

5.1.2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夜间、事故或恶劣天气等巡视工作,应至少两人一组进行。

5.1.3正常巡视应穿绝缘鞋;雨雪、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绝缘鞋;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用具。

5.1.4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视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保持安全距离。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巡线时禁止泅渡。

5.1.5雷电时,禁止巡线。

5.1.6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

5.1.7灾害发生后,若需对配电线路、设备进行巡视,应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巡视人员与派出部门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络。

5.1.8单人巡视,禁止攀登杆塔和配电变压器台架。

5.1.9巡视中发现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接地或高压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悬挂空中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故障点8m以外;并迅速报告调度控制中心和上级,等候处理。处理前应防止人员接近接地或断线地点,以免跨步电压伤人。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金属外壳时,应戴绝缘手套。

无论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是否带电,巡视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人监护,并保持表3-1的安全距离。

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应先通风。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等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高压设备巡视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工作结束后立即交还。

低压配电网巡视时,禁止触碰裸露带电部位。

5.2倒闸操作

5.2.1倒闸操作的方式。

5.2.2.1倒闸操作有就地操作和遥控操作两种方式。

5.2.2.2具备条件的设备可进行程序操作,即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5.2.2倒闸操作的分类。

5.2.1.1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1)监护操作时,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2)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检修人员,可进行配电线路、设备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维人员。检修人员操作的设备和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5.2.1.2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1)若有可靠的确认和自动记录手段,可实行远方单人操作。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5.2.3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5.2.3.1有与现场高压配电线路、设备和实际相符的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5.2.3.2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5.2.3.3配电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工区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由配电运维班班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5.2.3.4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配电站、开闭所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和网门。

(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所有来电侧刀闸的操作手柄。机械锁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应编号并妥善保管。

5.2.4操作发令。

5.2.4.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

5.2.4.2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高压指令应录音并做好记录,低压指令应做好记录。

5.2.4.3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5.2.4.4发令人、受令人、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5.2.5操作票。

5.2.5.1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一般应由操作人员填用配电倒闸操作票(见附录J,以下简称操作票)。每份操作票只能用于一个操作任务。

5.2.5.2下列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紧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程序操作。

(4)低压操作。

(5)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

以上(1)-(4)项的工作,在完成操作后应做好记录,事故紧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执行3.3.8.3要求。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

5.2.5.3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

5.2.5.4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操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地点、线路名称、杆号(位置)、设备双重名称、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补充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5.2.5.5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操作票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至少应保存1年。

5.2.5.6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切换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控制方式,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停、送电操作,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拉出、推入手车式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4)在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确认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根据设备指示情况确定的间接验电和间接方法判断设备位置的检查项。

5.2.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5.2.

6.1倒闸操作前,应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和状态。

5.2.

6.2现场倒闸操作应执行唱票、复诵制度,宜全过程录音。操作人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确认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复查确认后,受令人应立即汇报发令人。

5.2.

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5.2.

6.4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得更改操作票,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继续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5.2.

6.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

5.2.

6.6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5.2.

6.7配电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应通过间接方法如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设备位置。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判断设备位置。对部分无法采用上述方法进行位置检查的配电设备,各单位可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制定检查细则。

5.2.

6.8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设备运维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或设备运维管理部门指定并经公布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由运维人员告知值班调控人员后,方可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解锁。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若需解锁,应待增派运维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并做好记录。

5.2.

6.9断路器(开关)与隔离开关(刀闸)无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时,在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前应确认断路器(开关)已完全断开。

5.2.

6.10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操作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应使用绝缘棒。雨天室外高压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5.2.

6.11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操作杆或绝缘夹钳。

5.2.

6.12雷电时,禁止就地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

5.2.

6.13单人操作时,禁止登高或登杆操作。

5.2.

6.14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线路和设备或进入遮栏(围栏),以防突然来电。

5.2.7遥控操作及程序操作。

5.2.7.1实行远方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项目,需经本单位批准。

5.2.7.2远方遥控操作断路器(开关)前,宜对现场发出提示信号,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

5.2.7.3远方遥控操作继电保护软压板,至少应有两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压板已操作到位。

5.2.8配电线路操作。

5.2.8.1装设柱上开关(包括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的配电线路停电,应先断开柱上开关,后拉开隔离开关(刀闸)。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8.2配电变压器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开关(刀闸),后拉开高压侧熔断器。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8.3拉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刀闸),应先拉开中相,后拉开两边相。合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5.2.8.4操作柱上充油断路器(开关)或与柱上充油设备同杆(塔)架设的断路器(开关)时,应防止充油设备爆炸伤人。

5.2.8.5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熔丝,应拉开低压侧开关(刀闸)和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摘挂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使用绝缘棒,并派人监护。

5.2.8.6就地使用遥控器操作断路器(开关),遥控器的验编码应与断路器(开关)编号唯一对应。操作前,应核对现场设备双重名称。遥控器应有闭锁功能,须在解锁后方可进行遥控操作。为防止误碰解锁按钮,应对遥控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2.9低压电气操作。

5.2.9.1操作人员接触低压金属配电箱(表箱)前应先验电。

5.2.9.2有总断路器(开关)和分路断路器(开关)的回路停电,应先断开分路断路器(开关),后断开总断路器(开关)。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9.3有刀开关和熔断器的回路停电,应先拉开刀开关,后取下熔断器。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5.2.9.4有断路器(开关)和插拔式熔断器的回路停电,应先断开断路器(开关),并在负荷侧逐相验明确无电压后,方可取下熔断器。

5.3砍剪树木

5.3.1砍剪树木应有人监护。

5.3.2砍剪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作业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人员、树木、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表5-1邻近或交叉其他高压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03305.0

5.3.3待砍剪的树木下方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

5.3.4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线路上,应使用绝缘绳索将其拉向与线路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

5.3.5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线路的措施。

5.3.6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

5.3.7上树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不得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不得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5.3.8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带电线路的树木。

5.3.9使用油锯和电锯的作业,应由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操作。使用时,应先检查所能锯到的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

6架空配电线路工作

6.1坑洞开挖

6.1.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

6.1.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应分别堆置,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

6.1.3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防止土层塌方的临边防护措施。

6.1.4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得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6.1.5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m的

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6.1.6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

6.1.7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

6.1.8杆塔基础附近开挖时,应随时检查杆塔稳定性。若开挖影响杆塔的稳定性时,应在开挖的反方向加装临时拉线,开挖基坑未回填时禁止拆除临时拉线。

6.1.9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钎时,应注意上方导线。

6.2杆塔上作业

6.2.1登杆塔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线路名称和杆号。

(2)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

(3)检查杆塔上是否有影响攀登的附属物。

(4)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5)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

(6)攀登有覆冰、积雪、积霜、雨水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攀登过程中应检查横向裂纹和金具锈蚀情况。

6.2.2杆塔作业应禁止以下行为:

(1)攀登杆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临时拉线的新立杆塔。

(2)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3)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6.2.3杆塔上作业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移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得失去安全保护,并有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的措施。

(2)在杆塔上作业时,宜使用有后备保护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

(3)上横担前,应检查横担腐蚀情况、联结是否牢固,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4)在人员密集或有人员通过的地段进行杆塔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

(5)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6)杆塔上作业时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2.4在杆塔上使用梯子或临时工作平台,应将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其上作业。

6.2.5雷电时,禁止线路杆塔上作业。

6.3杆塔施工

6.3.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应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措施。

6.3.2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应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并派人看守。

6.3.3立、撤杆塔时,禁止基坑内有人。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6.3.4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以下的拔梢杆,不得用铁锹、木桩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作业人员应均匀分布在电杆两侧。

6.3.5立杆及修整杆坑,应采用拉绳、叉杆等控制杆身倾斜、滚动。

6.3.6使用临时拉线的安全要求:

(1)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2)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3)临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4)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5)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6)杆塔施工过程需要采用临时拉线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和防盗措施。

6.3.7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应增设临时拉线或采取其他补强措施。

6.3.8使用吊车立、撤杆塔,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

6.3.9使用倒落式抱杆立、撤杆,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端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并由有经验的人员均匀调节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缆风绳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

使用固定式抱杆立、撤杆,抱杆基础应平整坚实,缆风绳应分布合理、受力均匀。

整体立、撤杆塔前,应全面检查各受力、联结部位情况,全部满足要求方可起吊。

在带电线路、设备附近立、撤杆塔,杆塔、拉线、临时拉线、起重设备、起重绳索应与带电线路、设备保持表6-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且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表6-1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

杆塔检修(施工)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不得随意拆除未采取补强措施的受力构件。

(2)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3)杆塔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6.4放线、紧线与撤线

6.4.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

6.4.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地方放线、撤线,应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做好跨越架搭设、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安全措施。

6.4.3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符合要求。

6.4.4放线、紧线前,应检查确认导线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6.4.5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增设临时拉线。拆除杆上导线前,应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4.6放线、紧线时,遇接线管或接线头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卡、挂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6.4.7放线、紧线与撤线时,作业人员不应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展放的导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6.4.8放、撤导线应有人监护,注意与高压导线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与低压带电线路接触。

6.4.9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

采用以旧线带新线的方式施工,应检查确认旧导线完好牢固;若放线通道中有带电线路和带电设备,应与之保持安全距离,无法保证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搭设跨越架等措施或停电。牵引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跟踪新旧导线连接点,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停止牵引。

在交通道口采取无跨越架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挂碰施工线路。

6.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

6.5.1架空绝缘导线不得视为绝缘设备,作业人员或非绝缘工器具、材料不得直接接触或接近。架空绝缘

导线与裸导线线路的作业安全要求相同。

6.5.2禁止作业人员穿越未停电接地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绝缘导线进行工作。

6.5.3在停电检修作业中,开断或接入绝缘导线前,应做好防感应电的安全措施。

6.6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6.6.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3-1的规定。若不能保持表3-1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或停电进行。

6.6.2工作中,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小于5级,并设人监护。

6.6.3

6.6.4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等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满足表5-1规定,作业的导线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

6.6.5在带电线路下方进行交叉跨越档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线的检修及施工,应采取防止导线跳动或过牵引与带电线路接近至表5-1安全距离的措施。

6.6.6停电检修的线路若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线、更换绝缘子等工作时,应采取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后经批准执行的安全措施。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6.6.7与带电线路平行、邻近或交叉跨越的线路停电检修,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误登杆塔:

(1)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杆号。

(2)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3)在该段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名称、杆号无误,并设专人监护,方可攀登。

6.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6.7.1工作票中应填写多回线路中每回线路的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

6.7.2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前,应与工作许可人核对停电线路双重称号无误。

6.7.3禁止在有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

6.7.4在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6.7.5为防止误登有电线路,应采取以下措施:

(1)每基杆塔应设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帜等)和线路名称、杆号。

(2)工作前应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3)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

(4)作业人员登杆塔前应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无误后,方可攀登。

(5)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7.6在带电导线附近使用绑线时,应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禁止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7配电设备工作

7.1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

7.1.1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台架与杆塔联结牢固、接地体完好。

7.1.2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应先断开低压侧的空气开关、刀开关,再断开变压器台架的高压线路的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高低压侧验电、接地后,方可工作。若变压器的低压侧无法装设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遮蔽措施。

7.1.3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人体与高压线路和跌落式熔断器上部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宜在跌落式熔断器下部新装、调换引线,若必须进行,应采用绝缘罩将跌落式熔断器上部隔离,并设专人监护。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9-16批准 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本部分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 500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 2、3 倒闸操作5 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 3、2 工作票制度10 3、3 工作许可制度15 3、4 工作监护制度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 4、2 停电18 4、3 验电19 4、4 接地19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 6、1 一般规定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

6、3 等电位作业27 6、4 带电断、接引线29 6、5 带电短接设备30 6、6 带电水冲洗30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 6、8 感应电压防护32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 6、10 保护间隙33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 6、12 低压带电作业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 1、1 高压试验491 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 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 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 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 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己电部分)(试行) 二O 一四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2 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1 2. 1 {11::业人员. 1 2. 2 配电线路和设备. 2 2. 3 作业现场. 2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 3.1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 3.2 现场勘察制度 4 3. 3 工作票制度 4 3. 4 工作许可制度10 3. 5 工作监护制度11 3. 6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11 3. 7 工作终结制度12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 4. l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 4. 2 停电. 13 4. 3 验电. 14 4. 4 接地. 14 4. 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6 5 运行和维护. 17 5.1 巡视. 17 5. 2 倒闸操作18 5. 3 砍剪树木22 6 架空配电线路工作23 6. 1 坑洞开挖. 23 6. 2 杆塔上作业. 23 6. 3 杆塔施工24 6. 4放线、紧线与撤线. 25 6. 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26 6. 6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26 6. 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27 7 配电设备工作27 7. 1 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27 7. 2箱式变电站工作28

7. 3 配电站、开闭所工作28 7. 4 计量、负控装置工作28 8 低压电气工作29 8. 1 一般要求. 29 8. 2 低压配电网工作29 8. 3 低压用电设备工作30 9 带电作业. 30 9. 1 一般要求. 30 9. 2 安全技术措施31 9. 3 带电断、接引线. 32 9. 4 带电短接设备. 32 9. 5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 33 9. 6 带电立、撤杆33 9. 7 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 33 9.8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4 10二次系统工作34 10. 1 一般要求. 34 10. 2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工作35 10.3 现场检修35 10. 4 整组试验 35 1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36 11. 1 一般要求. 36 11. 2 高压试验 36 11. 3 测量工作 37 12 电力电缆工作38 12.1 一般要求. 38 12. 2 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38 12.3 电力电缆试验. 40 13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40 13.1 一般要求40 13. 2 并网管理. 41 13. 3 运维和操作41 13. 4 检修工作 41 14机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检查、保管和试验. 42 14.1 一般要求........ ... ... ..............'4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 气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3)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3) 2.1 一般安全要求 (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5) 2.4 高压设备工作 (9)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0) 3.2 工作票制度 (10) 3.3 工作许可制度 (15) 3.4 工作监护制度 (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6)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8) 4.2 停电 (18) 4.3 验电 (19) 4.4 接地 (20)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1)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3) 6 带电作业 (24) 6.1 一般规定 (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6) 6.3 等电位作业 (27) 6.4 带电断、接引线 (29) 6.5 带电短接设备 (30) 6.6 带电水冲洗 (31)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3) 6.8 感应电压防护 (33)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3) 6.10 保护间隙 (34)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35) 6.12 低压带电作业 (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6)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40)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3)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5)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6) 11 电气试验 (50) 11.1 高压试验 (50)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目次 前言 1 范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5 文明施工 6 施工用电 7 季节性施工 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9 脚手架及梯子 10 起重与运输 11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12 修配加工 13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 14 土石方工程 15 爆破工程 16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8 专门构筑物 19 砖石砌体及装饰工程 20 拆除工程 21 其他工程 22 建筑施工机械 23 热机安装 24 机组试运行 25 金属检验 26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27 电气设备安装 28 母线安装 29 电缆 30 热控设备安装 31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 32 热控装置试验、调整与投入使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用词讲明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然而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显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进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剔除,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纵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职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职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职员、电力调度、试验职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职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职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职员、实习职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职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职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国网浙江电力公司农村用电电安全管理和技能知识调考题库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 (第一批) 一、单选题 1、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 A.可靠 B.齐备 C.配套 答案: B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2.3.1 2、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有权 B.可以 C.不可以 答案: A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1.2 3、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 A.现场急救 B.心肺复苏法 C.触电急救 答案: C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2.1.1 4、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 A.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B.设备运维管理单位 C.公司安监部门 答案: B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2.1.4 5、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配电设备()装设验电、接地装置。 A.宜 B.应 C.必须 答案: A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2.2.8 6、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开 A.里 B.外 C.内侧 D.向内向外均可 答案: B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2.3.5 7、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攀登装置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装设于地面的配电变压器应设有安全围栏,并悬挂“()”等标示牌。 A.有电危险 B.止步!高压危险 C.禁止靠近 答案: B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8、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 A.农排工程 B.用户工程 C.业扩工程 答案: B 题目来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 3.2.1 9、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应填用()。 A.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B.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C.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答案: C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抛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3.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A.组织B.技术C.隔离D.施工 答案: c 答案要点: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4.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 A.1.5、3 B.2.5、4 C.2.5、5 D.3.5、4 答案: c 答案要点: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5m。 5.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A.月B.季度C.年D.两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m。 A.1 B.2 C.3 D.4 答案: d 答案要点: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4m。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A.不须B.不得C.可以D.无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人员至少每()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A.半年B.壹年C.两年D.叁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9.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A.120 B.100 C.80 D.60 答案: a 答案要点: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120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1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A.2 B.4 C.5 D.6 答案: d 答案要点: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1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D )汇报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工作负责人 D、值班调度员 2、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C )联系。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调度值班员 3、等电位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A、35KV B、63(66)KV C、110KV D、220KV 4、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 A、110 B、220 C、330 D、500 5、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A )的许可。 A、工作负责人 B、工作许可人 C、值班调度员 6、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B)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A、0.3 B、0.4 C、0.5 D、0.6 7、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C)h。 A、3 B、2 C、1 D、0.5 8、电容型验电器起动电压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9、安全带静负荷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10、1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B)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卷(含答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卷 一、单选题 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的( )应合格、齐备。答案:A A. 劳动防护用品 B. 安全工机具 C. 其他防护用品 2. 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 )组织。答案:A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许可人 C. 专责监护人 3.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由( )确认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答案:B A. 工作许可人 B. 工作负责人 C. 专责监护人 4. 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 )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答案:B A. 专责监护人 B. 工作票签发人 C. 小组负责人 5.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答案:B A. 不需要

B. 需要 C. 以上两者均可 6. 多小组工作,( )应在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方可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答案:A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许可人 C. 工作票签发人 7. ( )是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之一答案:A A.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C.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8. 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等关键字不得涂改。答案:A A. 动词 B. 名词 C. 字体 9. ( )应提前知晓工作票内容,并做好工作准备。答案:C A. 专责监护人 B. 小组负责人 C. 工作负责人 10. 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 )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答案:A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许可人 C. 工作票签发人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全“三基”管理培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选读(1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 17混凝土结构工程) 考试题(共110题、162空) 每空1分 项目部名称: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要求: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2011年9月11日 1 从事焊缝、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

()。 2 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3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 )的措施。 7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 8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作为通风的风源。 9 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绳的一端交由()。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 1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 1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5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严禁多台电焊机()接地。 16 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电阻值不得低于(),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18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 20 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时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 气瓶上必须装( )。 22 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 )。 23 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 )。 2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试卷配电部分(4卷)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试卷配电部分(4卷) 1.装设接地线应( ) ,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A. 先接母线侧、后接负荷侧 B. 先接负荷侧、后接母线侧 C. 先接导体端、后接接地端 D. 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2.在带电设备区域使用起重机等起重设备时,应( )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A. 安装接地线 B. 可靠接地 C. 安装接地线并可靠接地 D. 对角装设接地 3.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约为( ) 。 A. 60° B. 40° C. 30° D. 45° 4.进行心肺复苏法时,如有担架搬运伤员,应该持续做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超过( ) s 。 A. 5 B. 10 C. 30 D. 60 5.低压装表接电时,( ) 。 A. 应先安装计量装置后接电 B. 应先接电后安装计量装置 C. 计量装置安装和接电的顺序无要求 D. 计量装置安装和接电应同时进行 6.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 ) 。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许可人 C. 监护人 D. 工作班成员 7.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工作,宜( ) 。 A. 采取停电工作方式 B. 采取带电工作方式 C. 使用低压工作票 D. 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8.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线路、设备,可( ) 其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A. 断开 B. 拆除 C. 隔离 D. 拉开 9.巡视工作应由( ) 的人员担任。 A. 工作负责人 B. 工作许可人 C. 值班负责人 D. 有配电工作经验 10.触电急救,胸外心脏按压频率应保持在( ) 次/min 。 A. 60 B. 80 C. 100 D. 120 11.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入库、出库、使用前应( ) ,禁止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A. 检查 B. 试验 C. 鉴定 D. 擦拭 12.在带电线路、设备附近立、撤杆塔,杆塔、拉线、临时拉线、起重设备、起重绳索应与带电线路、设备保持表6-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且应有防止( ) 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A. 立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 B. 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 C. 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 D. 撤杆过程中拉线杆塔倾斜 13.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 ) 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A. 技术人员 B. 工作负责人 C. 有经验的人员 D. 专业人员 14.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 ) 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 A. 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 B. 物件重心应与车厢前轮 C. 物件重心应与车厢后轮 D. 物件中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 15.抱杆缆风绳与抱杆顶部及地锚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小于( ) 。 A. 30° B. 45° C. 60° D. 90° 16.配电线路系指( ) 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 A. 6 B. 10 C. 20 D. 35 17.链条(手扳)葫芦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制动装置,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 ) 时,禁止使用。 A. 7% B. 10% C. 15% D. 20% 18.若一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 ) 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G)。 A. 工作票签发人 B. 工作许可人 C. 工作负责人 D. 专责监护人 19.独立抱杆至少应有四根缆风绳,人字抱杆至少应有( ) 根缆风绳并有限制腿部开度的控制绳。 A. 两 B. 三 C. 四 D. 六 20.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 ) ,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A. 组织措施 B. 技术措施 C. 安全措施 D. 应急措施 21.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发现相关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 ) 。 A. 工作票签发人 B. 工作许可人 C. 工作监护人 D. 工作负责人 22.单梯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并在距梯顶( ) m 处设限高标志。 A. 1 B. 1.2 C. 1.5 D. 1.8 23.一级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 ) ,继续动火前,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A. 30min B. 1.0h C. 2.0h D. 3.0h 24.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 )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A. 1.2 B. 1.5 C. 1.8 D. 2.0 25.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 ) 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A. 一点且仅有一点 B. 两点 C. 多点 D. 至少一点 26.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取( ) 措施。 A. 绝缘 B. 防滑 C. 防护 D. 防断 27.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应有人监护。测量时,人体与( ) 不得小于表3-1规定的安全距离。夜间测量,应有足够的照明。 A. 测量部位 B. 低压带电部位 C. 高压带电部位 D. 电气设备 28.采用旁路作业方式进行电缆线路不停电作业时,旁路电缆两侧的环网柜等设备均应带断路器(开关),并预留备用间隔。负荷电流应( ) 旁路系统额定电流。 A. 大于 B. 等于 C. 小于 D. 不小于 29.( ) 断路器(开关)前,宜对现场发出提示信号,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 A. 远方遥控操作 B. 远方程序操作 C. 就地操作 D. 拉开 30.具备条件的设备可进行( ) 操作,即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A. 就地 B. 远方 C. 程序 D. 遥控 31.环网柜部分停电工作,若进线柜线路侧有电,进线柜应设遮栏,悬挂“( ) ”标示牌。 A. 止步,高压危险! B.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C.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D. 从此进出 32.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工程或设备上检修(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 ) 签发。 A. 供电单位 B. 用户单位、施工单位或供电单位 单位: 部门: 姓名: 密 封 线 内 请 勿 答 题 密 封 线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 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2020年整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考试卷名师精品资料

火电厂工程安全规范试题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 一、填充题(50题)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及; 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或。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应设置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一般按建筑面积每㎡设置灭火器一个 4、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 构) 筑物不小于m 的单独隔离场所

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8、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9、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图等竣工资料 10、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 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m 11、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 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距离大于m 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 13、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1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15、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 16、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 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 17、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测定。 19、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下道栏杆高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2014 新版安规配电部分 1总则 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 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 行。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及以下者。 本规程的附录 H、 I、 K 、 O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A ~ G、 J、 L 、M 、N 和 P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 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Q/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配电线路系指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配电设备系指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闭所(开关站,以下简称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包括柱 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低压配电箱、电表计量箱、充电桩等。运用中的配 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 2配电作业基本条件 作业人员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 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 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随手关门。 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开启直接封闭带电部分的高压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封板等。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配电线路和设备 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 在绝缘导线所有电源侧及适当位置(如支接点、耐张杆处等)、柱上变压器高压引线,应装设验电接 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 高压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等高压配电设备应有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柜式配电设备的母线侧封板应使用专用螺丝和工具,专用工具应妥善保存,柜内有电时禁止开启。 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和出线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 配电设备的操作机构上应有中文操作说明和状态指示。 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应合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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