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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汇报

根据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16〕14号)文件,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县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县长张华松任组长、政办副主任孟凡臣任副组长,县农经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局、新农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开展、扎实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加强了督查、指导。

二、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为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加强了部门联合、部门与乡(镇)的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

实际工作中,县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信访办、纠风办负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乡镇(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协调、突出问题的排查;与县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所在辖区内农村突出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三、认真排查,逐步治理

我县在2016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农村土地万亩确权确地到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万份,发证率达%;全县各乡镇村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构,调处各类农村土地纠纷246起,这些基础工作减少了农村土地矛盾,为我县农村大局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要求,我县对各类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分门别类制定治理方案,逐步加以解决。(一)教育占地问题。在过去若干年中,乡镇、村都承担着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部

分投入,农村土地是其中之一。建设中、小学用地是租用农户的承包地,租地费用过去是利用减免农业税来解决的,自国家免收农业税以后,这部分费用无法解决,造成较多纠纷。我县目前探讨的办法一是对于小学占地,采取分村议事,受益村群众酬一点、村集体补一点,来解决租用农户土地费用问题。二是对中学占地。由于这部分占地面积较大,费用较多,解决难度很大。地方政府财力暂时难以解决,各个占地学校与被占地农户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均按经济合同纠纷对待。(二)原兴办乡镇企业占地问题。对于已破产、关停的企业,已无法向农户支付土地租金的,企业要清理厂区,归还原农户土地;对于企业尚在运转,土地租期没到的企业,我们督促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按时向农户支付租金。(三)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问题。目前全县尚有2275户农户未与本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占全县总农户%,县政府未能向这部分农户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由于这部分村民组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此我县将根据各自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2016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达到100%。(四)违法调整农村土地问题。在这次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排查出丹城镇常庄村西庄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两个村民小组违法调整土地,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向群众广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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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家土地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地承包。在今年秋种中,这两个村民组对违法调整土地行为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五)加大对专项案件的治理。一是双庙镇王寅村土地不规范流转案。2016年王寅村部分村民与安徽汇昌公司就该公司租用土地种植薄荷一事达成协议,该宗土地流转面积900亩,双方既未签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也未向镇农经站备案,2016年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目前,通过专项治理,已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原租地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双庙镇双庙居委会铁佛寺王体怀土地流转案。该案已经镇、县、市三级信访终结,结果已上报省信访局,三是林场国有林地权属案。我县林场后楼村部分村民认为国有林地是该村集体土地,并为此上访。我县拿出有关土地确权文件以及省林业厅的国有林地批文,部分群众仍思想不通,坚持土地是村集体的观点。目前,我们在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积极做这部分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国有土地权益,保证大局稳定。

截止10月中旬,排查出如下问题。(一)全县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275户,占全县总农户%。(二)土地流转不规范1件,不规范流转土地900亩。(三)违法调整土地村民小组2个,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有关乡(镇)、有关部门依据政策,根据查出问题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制定了治理方案。一是针对双庙镇、楚店镇900亩土地流转案件立即进行治理纠正。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承包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针对丹城镇常庄村西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违法调整土地问题在今年秋种中也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三是针对全县2275户未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组,根据各自情况,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2016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达到100%。

四、建立机制,促进稳定

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越来越受到农民的重视,各类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县依据政策,建立了一套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办法。一是村级调解。全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基本都成立了调解小组,对于农村土地小矛盾、小纠纷由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解决。二是依法诉讼。2016年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后,大部分农户都能自觉的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通过法律渠道较好的解决了农村土地纠纷,稳定了农村大局。三是建立有序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办证、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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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我县专门设计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审批表,对不同类型土地承包登记、审批、发证,依据政策、规范程序,把好发证关。四是建立规范农村土地纠纷上访机制。我县农经局和信访局联合成立农村土地问题信访室,接待农村土地纠纷人员,畅通信访渠道,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

在这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中,由于我县基础工作扎实,突出问题不明显,存在问题不多,通过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的努力,基本都进行了有效地治理。但农村土地问题依然存在,仍然是农村不稳定地因素,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长效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队伍,确保农民增收,农村大局稳定。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项目申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1.15 【实施日期】2016.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国农办〔2016〕49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及国家农发办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加大投入,优化布

局,突出建设重点,资金和项目安排向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县和产粮大县倾斜,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2013-2020)》。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成国家粮食安全的支撑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机制创新的样板区。 二、项目类型及政策规定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我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1、选项条件。土地利用符合相关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地块相对集中连片;水源有保障,农业灌溉以利用地表水为主;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当地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较高。禁止在湿地、草地、林地、25度以上坡耕地、重金属严重污染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单个项目治理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东部山区受自然条件限制,年度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若干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但应避免地块过于分散。

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情况报告

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384号)要求和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2016年以来全区农村土地整治进行专项全面清理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整治基本情况 (一)清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9月18日全省农村土地整治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培训会后,南谯国土分局立即将本次清理检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南谯国土分局局长桑东风、区财政局副局长徐友林为组长,两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检查工作,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清理检查的范围、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部署,全面摸清情况,不拍暴露问题,不走过场,把查找问题与总结经验并重,既总结好的做法,也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清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清理,不走过场。按照部、省、市清理检查工作部署,对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

全面清理和梳理;对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特别是对沙河镇土地整理项目、腰铺镇姑塘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法人制、招投标制、公告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后续管护及群众参与、土地权属管理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并针对沙河镇土地整理项目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2016年以来全区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在增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清理总结,对成功实施了2016年11月26日全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程开工仪式举办地的腰铺镇姑塘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做法与经验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梳理和总结;对全区土地整治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梳理,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的思路和方法,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二)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进南谯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土地整治机构建设,2016年10月成立了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南编字【2016】01号),将我区土地整治工作推向新的里程碑。中心成立后,切实加强了土地整治制度建设,强化了土地整治各类项目实施管理。

最新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总结

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重点 一、土地整理项目 (一)在建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020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为大桥镇、凤鸣镇和石龙镇共3个项目,是续建和新开工的省投项目。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175万元,截至三季度的工程形像进度完成72.74%,完成投资3037万元。二是贫困村土地整理项目。根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需求,县委县政府在白鹿镇、榕右乡投资建设两个扶贫项目,新增耕地1800亩,完成投资2828万元。于5月开工建设,截至三季度工程形像进度完成96%,完成投资2705.35万元。 (二)扶贫专项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农村土地整治专项实施分别为**镇、**镇、**镇、尧坝镇4个项目,建设规模4.9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41万亩,计划完成投资6004.2万元。涉及5个乡镇13个村,其中贫困村4个。项目于2018年11月20日开工,截至三季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完成投资5640.62万元,其中**镇、**镇和**镇已全面完工。 (三)省投资和地方投资项目验收工作 1.省委整改任务共24个验收项目,截至三季度已验收项目17个,含密溪乡、甘雨镇、**镇、五通镇四个省厅边补边占项目的验收;未验收项目7个,计划年度全面完成项目验收任务。 2.2017年以前实施的地方投资项目共4个。1至10月,验收了虎头镇项目,获得占补平衡指标963亩;初步验收了**镇项目。 二、双挂钩项目 (一)双挂钩项目核查工作 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省市核查工作要求,对我县已验收的9个挂钩项目开展核查工作,截止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二上举证工作,并提交省厅审核;剩余5个项目外业举证和填表已全面完成,但因部分乡镇未整改完成,导致项目未提交省厅审查,现正督促未整改完成乡镇加快整改进度,且要求乡镇应整尽整,能整尽整,尽量减少我县指标被省厅扣减。 (二)双挂钩项目实施 **镇、法王寺镇2个项目已完成县级验收,按照县级核查的问题清单,开展问题整改工作,预计本月20日前完成现场整改工作;实录白沙项目资料已完成

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 鄂农办发[2005]46号

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 2005年12月5日 鄂农办发[2005]4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财发[2003]93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是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受省或市(州)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发办”)的委托,对辖区项目县(市、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监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审定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施工设计图、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必须选择具备相应建设监理资格或监理能力的单位和有监理资格的专业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资格的单位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经国家认可的专业监理单位;有监理能力的单位是指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法人,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有承担同类工程的建设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能够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完成监理任务;有监理资格的专业监理人员是指具有与所承担监理任务

的工程专业同类的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已获得国家认可的监理资格证书。 第四条 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专业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按照本办法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国家和省农发办批复的湖北省辖区内的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均纳入监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防渗渠道、土地整治、机耕路、桥涵闸等。 第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工程建设监理的具体工作应包括: 审查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与监督科技推广措施的技术实施方案;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在工程付款凭证签字(或盖章); 按月向工程所属县(市、区)农发办或市(州)、省农发办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 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参与单项工程竣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肃北县牧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牧农业和牧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牧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草场土地的牧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牧农业行政主管(或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草场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草场土地。 第七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草场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草场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牧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牧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牧农村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流转、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流转申请,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 第十二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草场土地的牧农业用途。 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草场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流转方式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汇报 根据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16〕14号)文件,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县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县长张华松任组长、政办副主任孟凡臣任副组长,县农经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局、新农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开展、扎实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加强了督查、指导。 二、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为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加强了部门联合、部门与乡(镇)的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

实际工作中,县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信访办、纠风办负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乡镇(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协调、突出问题的排查;与县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所在辖区内农村突出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三、认真排查,逐步治理 我县在2016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农村土地万亩确权确地到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万份,发证率达%;全县各乡镇村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构,调处各类农村土地纠纷246起,这些基础工作减少了农村土地矛盾,为我县农村大局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要求,我县对各类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分门别类制定治理方案,逐步加以解决。(一)教育占地问题。在过去若干年中,乡镇、村都承担着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部

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表时间:2013-01-06T10:12:53.98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2年11月供稿作者:叶小虎 [导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战略任务更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叶小虎(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224600) 摘要:众所周知,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本文试述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战略任务更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得人心,顺乎民意的一项德政工程。这次会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村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很多工作与之紧密相连,息息相关。这就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从搞好农村用地规划管理,保护耕地,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征地足额补偿等方面,切实将工作做到实处,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1新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建房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的是指令性管理,层层切块下达,中央切块到省、省切块到县、县切块到镇。虽然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一再申明要合理安排、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但事实上用地指标大多用到了其他项目上,最后落实到新农村建设上的指标少之又少。特别是在实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巩固城市发展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 1.2土地调整和流转问题 土地调整和流转困难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严重问题,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已取得共识。但规划就得调整土地,而目前国家的土地政策是30年不变,自从国家免收农业税之后,竞相要地已成为农民纠纷的热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民建房除部分项目带征的拆迁安置用地外,绝大多数的用地均为集体使用土地,如果不解决好土地流转和承包地调整的问题,建设工作很难开展,往往由于一户农民的承包地无法调整可能导致整个新农村点的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1.3用地报批的严要求一时难以适应 全国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到《决定》的出台,国家对土地管理越来越严,确属急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可报国务院审批。这一政策对急需建设项目的范围、条件和报批程序都作了详尽的规定,用地报批的程序和要求十分严格,加上当今社会体制人治重于法治的症结未能彻底纠正,还有历史上遗留问题等,造成用地仍较混乱无序。如因用地指标对必要的用地无保障,因此需要征用土地时往往顾不了用地指标。 2 建设新农村的思路 建设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开展先进生产进农家,幸福生活进农家,文明新风进农家,美化整洁进农家,和谐民主进农家的“五进农家”实践活动,在促进农业产业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上求突破,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而土地管理就是要根据新农村建设既定的发展目标,着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问题,切实保障国家和粮食安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提供用地,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工作,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新农村建设的土地管理措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项战略安排,是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在用地保障、土地规划、资金配套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依法管理、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方针,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用地 新农村建设要以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代乡村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县可持续发展,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扩大建设用地比例,扩大中心镇建设用地规模,实事求是地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等,使规划适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要,认真做好规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留足用地空间,从而使新农村居住和产业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并引导农村和农民节约集约用地,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居住条件的目的。 3.2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推动新农村建设 建设新农村,主体是农民,战场在农村,要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村宅基地复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契机,一是宅基地复垦新增的耕地指标首先用于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得到有效保证;二是拆迁户的集中搬迁有利于新农村的集聚;三是“政府补一点、集体贴一点”的模式减轻了广大农民向新农村点集聚的经济压力,也更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3.3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 在我国现行土地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宾阳县和吉镇惠良村土地整治项目 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3月初以来,我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整治办工作人员专题就惠良村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土地重新调整分配及备耕备种进行宣传发动,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分别到村到点,多次组织召开各村干部、群众代表会议及户主大会,专题研究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土地重新调整分配问题,针对组织备耕备种进行多次宣传发动,并以上门座谈、发放通知,张贴备耕通告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备耕备种,同时全力协调配合施工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至7月5日,已动工平整2295亩,涉及果粽、中良、三叉、新安四个自然村,已确权到户1500亩,尚未确权到户约800亩,其中果粽已动工平整的约1600多亩已分配到户约1200多亩,中良375亩已确权到队未确权到户,三叉、新安两村约300亩,现已全面确权到户。目前我镇党委、政府组织继续组织镇村干部对已动工平整土地确权到户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进行晚稻备耕备种工作。计划在7月15日前全部完成已动工平整土地确权到户工作,并组织群众做好晚稻备耕备种工作,确保不丢荒土地,维护社会稳定。另外,针对部分群众对平整区的质量及部分水渠、道路不够畅通的问题,由镇整治办协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群众代表(涉及的相关农户)进行现场办公,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限时整改,尽最大努力做到群众满意,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主要存在问题 1、雨水较多,而平整区全部是水田,田面长时积水,以致材料无法送到位,施工难度大。同时施工方在平整区的工程技术力量、施工人员、机械等投入不足,致使施工进度相对缓慢; 2、部分群众对平整区整体质量不满意,以工程质量不好为由不配合分地,耕种作物。 3、群众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大局意识淡薄,造成镇党委、政府和村集体的决定决议,反复受阻,难以执行。

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以及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就是土地,对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视,努力寻找解决方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使得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某些村出去为数不多的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无其他收入,更有甚者欠有债务。因此,某些地方将机动地对外发包,强制性的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地或者高价对外出租而获取高额回报,挪用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流转费的现象较为突出。 2.土地流转过程不够规范,农户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以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共同束缚、约定的。可是,合同存在的不规范性使其执行具有随意性,基层干部私自变更合同、收回或调整农民土地,更有甚者未经承包户许可,就迫使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较大程度侵害。 3.征地补偿款难以落到实处,财务制度如同虚设。部分村级干部并不按照规则办事,甚至严重违反财政纪律,将那些本应发给农户的补偿款私吞,据为己有,私分利息以及贴息款。部分村干部私设

账外资产,账务不清,零乱不堪,趁火打劫。部分村干部许可企业拖欠征地补偿费,引起群众不满情绪。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执法存在的不足:1.在立法中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规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民法通则》第71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一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述的四项权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首先,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问题。我国集体土地的占有权及收益权源于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仅能在农业用地和本集体内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行使有限的占有和收益权能,而对非农用地没有占有和收益的权利。其次,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对其集体所有土地的处置权几乎被剥夺。集体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实际上属于国家。这不仅剥夺了集体土地的出让权,也使本应由农民集体享有的收益流入国库,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缺失处分权。 2.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规定存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至今没有对所谓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凡是只要取得土地征收的批文,无论其用来干什么,似乎均符合“公共利益”;尽管《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对征收土地均规定应依法予以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太低,根本无法保障土地被征

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

2013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子项目第四标段 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 我公司承担的《2011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

子项目第四标段》施工于2014年5月4日正式开工,在项目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12个多月的紧张施工,至2015年5月18日,完成了如下任务工程,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点:土城子镇天保同号村的大营子组、炒蛋房组、书声组。 (二)本标段设计主要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74252m3;2、机井工程:机井成孔(50m)15眼,750m;3、井房工程:18座;4、管道工程:φ160PVC-M 管道铺设安装30675m,排水井36座;5、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 (路面宽4m)5500m,改建生产路(路面宽 2.6m)550m;6、农田防护工程:推土机推树根2000株;7、采购设备:水泵及附属设备(200QJ80-55-5)15套,减压起动器15套,井房门(2000×900)18套。 (三)工程中标情况 根据《招投标法》,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14年4月1日,我公司以2560237.27元中标。 二、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2014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2015年3月 30日至至4月15日完成土地平整分部工程全部施工任务,项目设计平整田块8个,应项目区群众的建议,克旗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和监理同意,对设计的8个田块工作量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新增56号、68号、69号3个田块,共完成工程量为73937m3。 2、机电井工程: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8月30日,新打机电井15眼,完成机电井全部施工任务,设计工程量750m,完成总工程量为919m,较设计工程量增加229m。 3、井房工程:2014年7月27日至2014年11月6日,完成井房工程全部施工任务,按设计变更要求共修建井房18座。 4、管道工程: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0日,完成管道工程全部施工任务,设计工程量30675m,完成(φ160PVC-M)28017m,较设计工程量减少2658m。 5、排水井工程: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30日,完成排水井工程全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我中心在接到贵处《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国土整理发[2010]21号),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现将我省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上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稳步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着力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积极开展省内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内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47个,建设总规模为9.9467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971万公顷,国家投资总金额为18.9881亿元;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278个,建设总规模为44.9591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4930万公顷,项目预算总金额42.3709亿元,实际省级投资总金额24.4085亿元;安排占补平衡项目共1605个,建设总规模6.3998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6364万公顷。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新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如下: ㈠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推进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以114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的三大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此三项工程包括太行山山麓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46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2.36万公顷(185.4万亩),新增耕地0.42万公顷(6.3万亩),工程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冀中南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5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4.42万公顷(216.3万亩),新增耕地0.46万公顷(6.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到50%)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85万公顷(27.75万亩),新增耕地0.06万公顷(0.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75%)。 ㈡建设用地整理工程 建设用地整理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为核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全面清查、拆除、收储违法建筑用地,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建,预计整理面积3995万平方米,对拆迁土地全部收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土地供应能力,减少新增占地。另外,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使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潜力达到6.37万公顷(95.55万亩)。 ㈢矿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在规划期内,我省将在唐山、张家口、承德、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 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能够是承包农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 通知 针对目前农民在承包农村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及其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事项中遇到一些具体纠纷问题,并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承包土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1、针对目前不少农户反映二轮延包承包的土地,实际面积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大,农户要求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 根据《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的具体原则规定:“已进行农村二轮延包且大多数群众没有意见的村,不准随意变动,不准推到重来搞重新发包,不准重新丈量土地,以防引发新的矛盾。”又根据《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咸延包组发[2005]12号文件“承包土地按等级分的,如何计算面积?答:不确定等级,按习惯面积确权”。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综述在二轮延包时实际面积大于经营权证面积的属正常,不须更改,也不得更改,各村委会不得再出具类似证明。 2、针对目前不少农户税改时,为了少交税,故意将其承包面积报小,而现在又要恢复其原来的面积,要求村委会出具证明,按原来

的面积落实惠农补贴资金。 根据《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咸延包组发[2005]12号文件答复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不得突破1996年二轮延包时的面积”。只要农户的经营权证的面积与1996年二轮延包的面积一致,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出具类似证明,财经所也不得办理随意改变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的手续。土地经营权证承包土地面积与1996年土地面积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看是不是国家征用、退耕还林、村级公路、村级公益事业占用、农户建房、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造成减少的。根据《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精神,以上几种情况在二轮延包时要核减面积。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给农户出具要求增加承包耕地面积的手续。 3、关于二轮承包时全家外迁及全家农转非后要求收回原承包地的农户。根据咸丰县人民政府(咸政发[1996]文件的有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应收回‘三户’(死亡绝户、全家外迁户、全家农转非户)的耕地。只要在1996年以前类似三种情况的村里已经收回的经营权就归村小组所有。2005年以后就按《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堡镇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二轮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政发[2005]3号文件执行。原则上绝亡户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属原组集体,主要用于化解人地矛盾和组集体福利事业占地补偿,个别五保户挂靠同小组内农户,并按合同履行了对五保户生养死葬的义务的,原承包地可确权给赡养五保户的农户。若跨组赡养五保户死亡后的土地承包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依照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对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专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14号)文件,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专项管理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现将具体事情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的专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有组织、有打算地进行,我县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副县长张华松任组长、政办副主任孟凡臣任副组长,县农经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局、新农办要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管理工作平稳开展、扎实推进,在规定时刻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且,依照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刻要求,加强了督查、指导。 二、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为搞好专项管理工作,我县加强了部门联合、部门与乡(镇)的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县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专项管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咨询题管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管理中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专项管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治理的相关事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新阶段农村面临的新事情、新咨询题;县信访办、纠风办负责降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乡镇(场)在专项管理工作中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协调、突出咨询题的排查;与县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所在辖区内农村突出咨询题,确保大局稳定。 三、仔细排查,逐步管理 我县在20xx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农村土地190.8万亩确权确地到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24万份,发证率达99.1%;全县各乡镇村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构,调处各类农村土地纠纷246起,这些基础工作减少了农村土地矛盾,为我县农村大局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要求,我县对各类农村土地突出咨询题进行了仔细排查,分门别类制定管理方案,逐步加以解决。(一)教育占地咨询题。在过去若干年中,乡镇、村都承担着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部分投入,农村土地是其中之一。建设中、小学用地是租用农户的承包地,租地费用过去是利用减免农业税来解决的,自国家免收农业税未来,这部分费用无法解决,造成较多纠纷。我县目前探讨的方法一是关于小学占地,采取分村议事,受益村群众酬一点、村集体补一点,来解决租用农户土地费用咨询题。二是对中学占地。由于这部分占地面积较大,费用较多,解决难度很大。地点政府财力临时难以解决,各个占地学校与被占地农户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均按经济合同纠纷对待。(二)原兴办乡镇企业占地咨询题。关于已破产、关停的企业,已无法向农户支付土地租金的,企业要清理厂区,归还原农户土地;关于企业尚在运转,土地租期没到的企业,我们催促企业履行合同,按时向农户支付租金。(三)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咨询题。目前全县尚有2275户农户未与本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占全县总农户0.8%,县政府未能向这部分农户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由于这部分村民组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如此或者那样的咨询题,所以我县将依照各自事情,采取分类指导,在保证稳定的事情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20xx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99.1%达到100%。(四)违法调整农村土地咨询题。在这次农村土地专项管理工作中,我们排查出丹城镇常庄村西庄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两个村民小组违法调整土地,调整土地面

土地整理项目的工作总结(2021版)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土地整理项目的工作总结(2021 版) The work summary can correctly recogni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revious work, clarify the direction of the next work, and improve work efficiency

土地整理项目的工作总结(2021版)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土地整理项目位于该镇的刘营子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0′08″—117°56′39″,北纬43°30′41″—43°33′29″。四至为:东至林西县边界,南至杨家大院和杨树林自然村,西到热水开发区,北至集通铁路边。建设期限约15个月左右。土地整理面积为19925亩,新增耕地面积2770亩,新增耕地率达到13%。项目总投资2188万元,平均亩投资为1100元。 一、工程概况 1、土地平整工程: 1.1土地平整173.58万m 1.2土地翻耕184.68hm

2、农田水利工程 2.1新打机电井86(眼) 2.2井房89(座) 2.3管道134249.2(米)2.4给水栓1656(个) 2.5涵管44(座) 2.6斗沟18046.3(米) 2.7农沟35670(米) 2.8排水井89(座) 2.9高压线路22400(米) 2.10低压线路18800(米) 3、田间道路工程。 3.1新建田间道路13275(米)3.2改建田间道路3545(米)3.3新建生产路26190(米)3.4改建生产路1950(米)

农办上年总结及下年打算

农办上年总结及下年打算 2020年,在上级农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为主抓手,以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落脚点,锐意进取,扎 实工作,为推进我县项目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完成2020年度项目的扫尾工程。2020年度项目从去年10月份开始组织实施,由于去冬今春多雨水天气,总的工程施工进度受到影响。春节过后,我们及时组织施 工单位抢时间、战天气,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台班,克服一切困难,要求务必在春耕前保 质保量完成所有项目。经各方努力,项目在4月中旬已竣工,并于5月中旬完成了县级自验,7月份市里将组织市级验收。2020年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26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510万元,建设村、高标准农田2.0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0.11万亩。共完成新打机电井22眼,衬砌渠道76.55公里,渠系建筑物配套6450座,机耕路29.16 公里,改良土壤1.1万亩,农田防护林0.04万亩,技术培训250人次,仪器设备4台(套),科技示范推广0.3万亩。通过对农田进行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基本达到了 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林网适应的要求,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 1.71万亩,新增和改善有效除涝面积0.3万亩,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98.5万公斤,油料4.95万公斤,成为项目区乡镇的粮食核心产区。 (二)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有机结合示范点。绿色无公害 蔬菜产业基地通过土地流转租用500亩左右农田,以合作社加农户形式运作,采取集约化 经营方式,打造高标准现代生态农业及产、供、销一套龙的蔬菜生产基地。在建设高标准 农田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化基础设施有机结合,统一进行平整田地、修筑机耕路、新建深水井、开挖衬砌排灌渠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个标准化、规模化的大棚蔬菜基地,促进农业结构转型,实现项目资金效益扩张,使其成为我县高标准示范农田上的一朵 奇葩。 (三)切实抓好省委书记挂点扶贫村的脱贫帮扶工作。村是天河镇第二个省委书记挂 点扶贫的村,也是省、市、县“三级书记”挂点扶贫村。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强卫书记的 讲话精神,在省、市农发办的大力支持下,县农发办及时跟进,深入村摸民意,查实情, 共商扶贫计策。一是确定发展路子,根据村山多、森林覆盖率高、草场丰富的特点,将山 羊产业确定为我们重点扶持的产业。二是构建科学的发展模式。结合去年帮扶的原省委苏 荣书记挂点扶贫的村的山羊产业的成功做法和存在的管理上的不足、发展的局限性等情况,根据天河镇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实际,确定了建立“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 构建长效机制,避免“返贫”现象发生。成立天河镇山羊产业专业合作社(包括原山羊养 殖专业合作社),社员覆盖全镇,不仅带动村村民发展山羊产业,还带动整个天河镇村民 发展山羊产业,整体推进扶贫工作,逐步将山羊产业发展成为全镇的支柱产业;新建、常 林两个示范基地,同时,巩固老基地。在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栏舍,实行科学化饲养和规 范化管理,使基地成为种羊调配、技术培训和参观学习的平台。三是高位推动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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