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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第九条专家工作站的名称主要依据设站单位确立的研究课题以及所在行业特点来确定,一般称为“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牌。

第十条专家工作站合作项目或研究课题已完成,不再开展新的合作事宜的,或者因设站单位注销或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导致工作无法继续的,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自行终止。

第三章专家工作站考核及专家服务基地设立

第十一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组〔2014〕5 号)文件要求,每年对已经批准建立并运行满一年的专家工作站及其科研成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工作站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工作站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对考评“不合格”的专家工作站将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设站资格。对专家工作站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一次性成果奖励。

第十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授予“青岛市专家服务基地”称号,纳入省、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推荐选拔梯队培养范围。

第四章设站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专家工作站设立后,设站单位可视情况成立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在批准设站后两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与专家合作的前期准备

工作,保证专家工作站健康、有序发展。专家服务基地设立后,继续执行设站单位制定的专家工作站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设站单位与专家应当及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尽快开展研究,尽早取得效益。对创新性较强、产业化优势明显的项目,鼓励申报科技立项。

第十六条设站单位要为入站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后勤环境,并根据合作项目情况配备必要的资金,选配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助手,方便专家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七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产和成果归设站单位所有,设站单位与专家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双方在合作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问题,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或项目终结时,设站单位要逐级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本年度(或本项目)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入站专家的职责及权利

第十九条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站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续签。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增加新的专家的,由设站单位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随时入站。

第二十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负责项目的专家或入站专家中有较高学术权威、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能够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起带头作用的知名专家担任。在首席专家带领下,吸纳同行专家组成梯次配备合理、专业互补的专家团队。

第二十一条入站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他事项,由设站单位与专家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专家平时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设站单位保持联系,根据项目需要,本人或委派助手不定期到设站单位参与相关工作。在双方友好协商前提下,专家可以安排所带学生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习、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家可以技术入股、带资入股等,并签订相关合同,使专家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联心、联责、联利。设站单位要以项目为依托,采取冠名、联合开发、风险投资等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资金投入机制。

第二十三条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全力支持入站专家开展咨询、指导活动,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发〔2009〕1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时间:2014-05-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工作,完善管理体系,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作站建设坚持“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工作站服务内容

1、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提供服务。

2、为企业人才队伍培养提供服务。

3、为企业技术研发攻关提供服务。

4、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上海市科协)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委和市国资委成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指导办公室)。指导办公室下设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上海市科协科技创新服务部。

第五条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2、审议工作站有关重要文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负责制定工作站相关政策、规划和指导意见。

4、负责工作站申报审批、授牌和组织评估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工作职责

1、承担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建议。

2、负责与国内外院士专家的工作联络,组织协调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的需求对接及进站工作。

3、负责建站申报材料复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

4、组织建站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做好相关服务及宣传总结工作。

第七条区县应将工作站项目纳入区委、区政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区县科协和市有关部门应把工作站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建立工作站。

第八条工作站建成后,主要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运作。区县科协和市有关部门作为工作站建设的主管部门,对所推荐设立的工作站承担管理职责。主管部门应当为工作站建设争取政策支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了解并定期向秘书处反馈所辖工作站的运行状况,积极配合秘书处向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提供适需增值服务。第三章建站管理

第九条申报类型

工作站按照申请建站主体不同,分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两种不同类型。

1、单个企业或事业单位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企业集中的园区(包括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产业基地、孵化器等)、行业协会(联合会)、大型集团公司等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第十条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其中,申请建立工作站的企业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申请建立服务中心的单位应具有面向特定区域或产业链的辐射服务功能。

2、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国家或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或为重大民生产业,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3、申报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任务,与合作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可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其中,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保障条件,主要包括组织配备、科研经费支撑、办公场所、后勤服务等。

6、申报单位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以及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优先批准设立工作站。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或《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申请表》。

2、指导办公室全年受理建站申报。申报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当年不接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原则上需经由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协推荐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经由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推荐申报;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可经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在沪央企也可直接向秘书处申报。

第十二条受理程序

1、区县科协、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秘书处。

2、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合格的递交指导办公室审批。指导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站审批工作。

4、凡被批准设立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工作站工作。

第十三条工作规范

1、命名格式。依据审批机构的批复文件统一工作站的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全称+院士专家工作站”,或“申报单位全称+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落款为审批机构。建站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名的,需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更名并备案。

2、服务方式。建站单位必须配备工作站服务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工作站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确定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编制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3、聘任方式。进入工作站的院士专家,由建站单位聘任。建站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增聘、调整有关院士专家,须报秘书处备案。

4、协作方式。建站单位与进站院士专家应当签订工作合同,依照法律规定,以自愿、平等、诚信、互利为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合作方式、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等权利和义务关系,凡涉及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问题,双方应当签订专门协议。

第四章评估考核

第十四条工作站采用绩效评估考核方式,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原则,综合定性和定量因素,设立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估等级。

第十五条评估方式、内容和程序:采用数据采集、书面汇报、现场考察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内容和程序以《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建立满一年(批复下发日计)的工作站参加评估,每两年评估一次。评估等级为优秀的建站单位予以示范表彰,不合格的予以辅导整改。不参加评估的视作不合格。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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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流程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

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

为民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村级为民服务站的作用,规范管理秩序、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结合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根本宗旨和“热情周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条街道加强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具体抓好业务管理,同时各村(社区)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任工作站站长,具体负责为民服务站管理工作,为民服务站根据工作职责设置相应的服务窗口,各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队服从为民服务站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实行领导值班制,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主任、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在为民服务站窗口轮流值班,加强窗口之间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为民服务站实行集中办公制,各村除书记、主任外,其他村(社区)几大员一律到为民服务站集中办公。 第六条为民服务站设置工作人员亮相台、岗位职责牌、办事指南、公开审批顺序、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等告知牌。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表)、受理单,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传递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第七条群众来服务站或电话要求服务时,所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应做好解答、导办或受理工作。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咨询时,应对该事项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相关信息;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九条当窗口主办人员因事外出,应委托其它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或解答。 第十条对村本级服务应即时办结或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到街道、县两级办理的审批与服务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如遇特事急事,应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定的规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第十一条需到街道、县两级办理无需本人到场的审批与服务事项,按照各线谁分管谁负责代理的原则实施全程代理。各村(社区)另确定二名(也可是为民服务工作队队员)行政审批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窗口工作人员作为街道、县

办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计算机基础设备管理 第1条各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有使用、保管责任。 第2条公司计算机只有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其它员工不得私自拆开封。 第3条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离岗时,应锁定计算机。 第4条计算机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生产工作场所。 第5条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6条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报技术部处理。 第7条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包括气味、冒烟与过热)时,应当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检查或维修。

第8条公司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装软件均为公司财产,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损坏或卸载。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应用管理 第9条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分配,员工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 第10条计算机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负保管之责,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11条计算机保管人和使用人应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安装软件口令严格保密,并至少每180天更改一次密码,密码应满足复杂性原则,长度应不低于8位,并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中至少3 类混合组成;对于因为软件自身原因无法达到要求的,应按照软件允许的最高密码安全策略处理。 第12条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公司设立文件服务器,重要文件应及时上传备份,各部门专用软件和数据由计算机保管人定期备份上传,需要信息技术部负责备份的应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数据应按备份管理相关要求备份。

乡镇群众工作制度

高寺台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银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建光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牛艳霞镇人大主席 李海洋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魏悦镇纪检书记 李海镇副乡镇长 王国华镇副乡镇长 杨春明镇副乡镇长 魏雪飞镇人大副主席 郭强镇组宣部长 谢宝利镇武装部长 1

高寺台镇群众工作站工作机构 站长:李海洋党委副书记 副站长:王国华主管副乡镇长 魏悦镇纪检书记 成员:周金党政办主任 张胜宝信访办主任 唐利华司法所长 张伟民政所长 谢宝利综治办主任 周金财政所站长 郝淑丽农经站站长等 2

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群众工作指示精神,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2.组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3.定期召开群众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认真研究便民利民措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解决群众困难。 3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1.关注、收集、分析社情民意。 2.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3.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4.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5.对群众工作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群众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6.综合研究社会舆情,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社会信息,研判形势。 7.向群众(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8.定期开展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0.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探索便民利民新方法、新举措。 11.完成本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服务器安全管理制度

服务器安全管理制度 1. 执行服务器管理制度目的 为安全有效地管理机房及服务器,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2. 服务器管理 2.1 服务器监控 2.1.1 服务器日志监控 每天检查服务器系统日志,安全日志进行检查对错误、异常、警告等日志进行分析判断 并将判断结果进行有效解决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监控记录表》,若服务器故障请按服务器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表》。 2.1.2 服务器面板信息监控 每天检查负责机房内所有服务器、存储、UPS及其他机房设备面板信息,对异常的指示信息及时作出分析判断并将判断结果进行有效解决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监控记录表》,若服务器故障请按服务器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表》。 2.1.3 服务器操作系统信息监控 每天检查所有服务器系统信息,包括磁盘空间使用率、系统资源使用率、杀毒软件、服务器进程、必须启动的服务、用户访问记录、服务器时间。若有异常进行分析判断并将判断结果进行有效解决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监控记录表》,若服务器故障请按服务器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表》。2.1.4 服务器数据库信息监控 每天检查服务器所有数据库运行状态。包括数据库定时代理运行、数据库备份计划、数据库日志及归档、数据库表空间使用率。若有异常进行分析判断并将判断结果进行有效解决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监控记录表》,若服务器故障请按服务器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记录到《服务器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表》。 若监控数据库时发现数据库文件或日志增长过快等情况及时与负责系统的程序员检查是否为程序异常导致。 2.1.5 服务器数据备份监控 每天检查服务器数据备份情况,定期维护备份空间,若有异常及时处理。 2.2 服务器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 2.2.1 服务器定期维护 根据《服务器管理方案表》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维护内容如下: 2.2.1.1 在停止所有用户会话的情况下进行重启服务器释放资源使用。 2.2.1.2 检查数据库使用状态、裸设备,清理僵死进程、临时表空间等。 2.2.1.3 清理过期的数据库归档日志释放数据库归档日志空间,并收缩数据库。 2.2.1.4 根据数据库每天监控得到的数据适当调整表空间大小、临时表空间大小、内存使用调整、归档日 志库大小等。 2.2.1.5 清除数据库中无效的索引、存储过程、定时代理等。 2.2.1.6 每月备份一次服务器及数据库系统文件、并清理一次系统及安全日志(先备份再清除)。 2.2.1.7 每月对服务器进行一次硬件检测维护,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性能等方面、如机器温度、使用率等。 2.2.1.8 每周每台服务器杀毒软件至少升级一次、全盘杀毒一次。 2.2.1.9 服务器必须启动服务必须设置为自动启动,人为重启服务器后必须检查各项系统运行必须服务是 否启动正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审核: 隋进国日期:2002年7月23日批准: 姜涌日期:2002年8月8日6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

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第六条所需材料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第八条博士后课题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确保XXXXX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合理、可靠、安全、高效地组织和管理XXXX网站,提高XXXX网站的服务质量,提高维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作为维护和管理XXXX网站的依据。 二、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XXXX网站系统的物理资产(包括:网络设备,主机设备,安全设备,监控设备等)、软件资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数据资产(业务数据、网络系统、主机数据,应用程序数据等)以及网站系统的技术人员等。 三、角色和责任 本手册适用于XXXX网站的网络维护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信息安全员及安全审计员等角色阅读。本手册由信息管理处修改和维护。

四、网络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1. 网站系统的所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IDS以及其他网络设备)应由专职网络维护人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物理环境,并按照机房物理安全要求进行维护。 2. 网络维护人员应对所有网络设备进行资产登记,登记记录上应该标明硬件型号,厂家,操作系统版本,已安装的补丁程序号,安装和升级的时间等内容。 3. 网络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天1次,对所有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设备都能正常工作。 4. 网络维护人员应制定网络设备用户账号的管理制度,对各个网络设备上拥有用户账号的人员、权限以及账号的认证和管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5. 网络维护人员应制订网络设备用户账号口令的管理策略,对口令的选取、组成、长度、保存、修改周期以及存储做出规定;禁止使用名字、姓氏、电话号码、生日等容易猜测的字符作为口令,也不应使用单个单词或命令作为口令,组成口令的字符应包含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标点、控制字符等,口令长度要求在8位以上;不应将口令存放在个人计算机文件中,或写到容易被其它人获取的地方;对于重要的网络设备,要求至少每个月修改一次口令,或者使用一次性口令设备;若掌握口令的管理人员调离本职工作时,必须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并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设立的“教师工作站”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教师工作站”必须成立由企业、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由校企双方共同授牌,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利用学校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 (二)各系每学期应根据示范校建设及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教师工作站”的制度、考核细则、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系要确保每学期必须有1-2名教师进驻。 (三)在各系每学期制订的“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相关老师在进驻工作站前都需与校方签订《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协议》,填写《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审批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系初审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教师工作站”设立后由企业相关部门、学校各系、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为“教师工作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后,必须遵守“教师工作站”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否则,将视为违反同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受同样处罚。 (六)进驻“教师工作站”的教师应按“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及协议条款从事相关的企业调研、管理、生产、研发等活动。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活动均属个人行为,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1、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的意义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中国科协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好创意、好形式,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挥组织特色和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产学研联合,在实践中集聚、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开创性工作。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国科协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特色,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哪些基本要求?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

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科协组织网络;将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纳入“讲理想、比贡献”等技术创新活动之中,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在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需求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基础。各地科协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和企业自主创新的客观需要,围绕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特点,广泛征集企业重大技术需求,筛选一批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在尊重和顺应企业选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合作。 项目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核心,是院士专家与企业对接合作的载体。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的完成过程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带动作用。同时项目要符合进站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专业特点和研发方向,有利于推动院士专家团队同建站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企业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体。建站企业应是在地区经济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术项目,建有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团队;企业领导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实效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根本。各地通过建站工

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管理办法

某某市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管理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群众工作站设在村(居)委会,在市、乡镇(街道)群工办的指导下开展群众工作。 第三条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属地负责、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原则,强化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四条根据村(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情民意、矛盾纠纷、基层班子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群众工作站人员。人员结构原则上要做到市、乡一体,便于资源整合,工作协调;务必选派政治观念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工作队员,并明确1名班子成员作为带队领导; (一)群众工作站站长原则上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中的政协联络处主任及副职担任,当职数少于村(社区)数时,

由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副职担任; (二)常务副站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副站长由乡镇(街道)或市直单位下派干部或本辖区德高望重的贤达人士担任,职数一般为2—4人,一人负责内务,一人负责信访,一人负责中心工作等等; (三)工作人员由支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新招录公务员、科(局)级后备干部、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抽调的市直单位干部组成; (四)市直单位联系的村(社区)带队领导担任驻站指导组组长,站长由市直对口单位班子成员担任;除配备一名政法机关干部外,不再下派市直单位普通干部为队员;该乡镇(街道)应配备2名以上的机关干部协助开展工作; (五)乡镇(街道)除“一办三中心”工作人员外(群工办、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其余干部均需下派至村(社区)群众工作站。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群众工作站总体要求:把工作站建成与基层群众的“连心桥”、上传下达的“直通车”、干部锻炼成长的“大课堂”;服务宗旨:找得到人、办得好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 第六条村(社区)群众工作站职责:

医院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协议参考模版

行业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 ××××单位×××专家与××××单位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设立行业专家工作站,并制定以下框架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教授及其团队(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一)合作的期限 ×××年×××月至×××年×××月 (二)探索××省省级知名专家与行业专家工作站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集聚优质资源,加快医疗技术发展,有效促进医教研发展,带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室建设与学科发展等全方位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及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 (三)通过甲乙双方全方位合作,充分利用乙方医教研的优势,结合甲方临床和学科工作,为××市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全面提升医教研水平。 (四)将甲乙双方合作的科研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三、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为乙方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10万元经费作为我院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作工作站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在工作站服务期间的培训讲课费、交通差旅费、食宿费用和培养专业人才工作经费等。 2、为专家开展业务提供相应支持。 3、在合作期间因医疗行为发生的医疗纠纷由甲方按相关条例处理,乙方全力配合。 (二)乙方 1、受聘专家根据甲方需要,帮助指导甲方学科建设,提升甲方的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 2、乙方专家不定期到甲方医院,指导医院实验室建设、重点专科、内设机构科室建设,督促和指导已经申请到国家级、省、厅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科室开展课题研究,进行高等级文献(SCI论文)撰写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3、乙方专家不定期到甲方医院进行学术讲座,同时帮助临床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4、乙方专家协助并指导甲方医院医务人员申报并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成果质量。 5、乙方专家在工作期间,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根据工作和业务宣传需要经得乙方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将乙方专家信息进行宣传。

消防安全工作站职责及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乡(镇、街道)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站长工作职责 (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消防检查职责。 (二)根据管理站工作职能,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各种合理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无较大以上事故。 (四)主动接受党委、政府领导的指导、监督,正确处理好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全面负责工作站工作,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认真抓好工作站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支持(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管理员合法权益。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隋进国 批准: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 度 1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篇一:社区管理服务站六项基本工作制度】 社区管理服务站六项基本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服务站建设规范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有关制度如下一、首问责任制 1、在事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理来访、咨询或者接待办事的工作人员负责给予来访、咨询或办事者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2、在接待前来社区办事或来访、来电的各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答复、介绍和指引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3、对不能当场处理或解决的事项应该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地点办理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二、服务代理制 1、由社区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代替社区居民办理在区权范围内所需办理的合法事项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在代理服务过程中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结办。对需实地察看、上报审批或其它不能得当场结办的申请事项受理人向申办人告知承诺办结的时限并在当日通知当事人由代理人在承诺时限内全程代理办结。对涉及2个或2个以上的事项需联合办理的由代理人全程协调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三、综合援助制 1、建立对困难群体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就业、

住房等社会保障方面的“综合性援助服务链”实现“一次求助、综合解决”帮助其提高生活质量。 2、街道、社区是综合援助制的实施主体各司其职协助配合。 3、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管 理服务站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了解、确定困难、边缘人员及数量针对不同情况初步确定救助办法按程序逐级上报及时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救助手续。四、全员培训制普遍开展全员、全科培训将民政、劳动、卫生、教育等各方面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专业社工培训的范畴逐步进行社工职业资格认证。树立社会工作的系统性思维打破人员培训的条条限制以块为单位全面培训社会工作人员。 五、岗位兼容制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全体社工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社情民意“140”工作法深入网格深入群众主动服务。在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的同时全体社工要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基本业务素质熟练掌握2个以上岗位的基本政策、工作程序及方法提高社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六、错时工作制为了进一步便于社区居民办事社区服务管理站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每天安排不少于2名社工早晨提前半小时到岗晚上推迟半小时下班午休时间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受理居民申请事项解答居民疑问。服务窗口工作规范一、仪表规范服装整齐、自然大方面貌整洁化妆适度仪表端庄站坐有姿不穿奇装异服禁止穿短裤、背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按照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协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资格: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有志于为我公司科技事业做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进入院士专家工作站,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向企业科协提出进站申请。 1、个人申请材料。 2、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1、公司行政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意见;单位同意后,填写《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公司行政人事部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汇总整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企业科协审批。 第六条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与培养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改变研究计划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研究员初审,企业科协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报院审批。 第七条科研人员进站两个月内,应在指导研究员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并作开题报告。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研究方向一致,也可自行选题,以书面形式明确所承担工作的任务、目标等。 第八条科研人员进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凭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负责科研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管理工作;设立科研培养基金,用于资助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生活费。 1、资助科研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配备台式电脑1台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提供必须的科研、实验室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科协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报公司核定后,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专业论文,应将所在培养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经济效益的,可按进站时签定的协议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出站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成果,如论文、手稿、鉴定成果、专利及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的有关要求对研究成果中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房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案件报告和协查制度............................. 网络资源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正式版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

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奖惩办法 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50元。 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

新闻工作站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为使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气项目筹备处(以下简称“筹备处”)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更加专业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新阶段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筹备处的良好形象,促进筹备处新闻宣传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结合筹备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指导原则:以“眼镜向内、镜头向下、鼓舞引领、凝心塑型”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为指导,全体新闻工作人员要主动遵守管理规定,履行职责,本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依靠职工的自觉性遵守,以提醒、教育为主,违反规章制度者,按制度的各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节实施办法: (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筹备处的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促进筹备处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 (二)成立新闻工作站,隶属筹备处思想政治工作部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的指导,统一负责筹备处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三)每位职工必须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所负的责任和职责,严

格要求自己,维护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工作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新闻采访管理制度 第四节新闻采访工作包括现场采访、摄影摄像及相关的准备工作。 第五节严格执行宣传纪律,采访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得擅自行动。对临时性采访与拍摄任务,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前往采访,事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节工作人员接到采访通知后,要配置好相关设备器材,按时达到指定地点,确保采访工作的如期进行。 第七节采访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筹备处或其他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八节采访要做到主题突出,信息量(包括摄影摄像镜头量、相关资料文献等)符合稿件撰写、后期制作的要求,要认真核对各种姓名、名称、数字、地点、时间、计量单位等,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第九节认真对待社会媒体采访。社会媒体到筹备处采访,要认真对待和严格把关,采访前,思想政治工作部要了解清楚新闻媒体采访原因、内容、目的及被采访部门、被采访人,筹备处思想政治工作部新闻工作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访内容和形式。如不遵守此社会媒体采访规定擅自采访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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