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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专柜或供应商拒不退换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商家协商解决,对商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相关专柜或楼层管理人员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专柜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楼层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顾客退换货时,需凭电脑小票(或“销货明细单”)、发票办理退换货手续,如果票据丢失的,则需提供购物时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详细情况,由商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如果属实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第八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会员卡已积分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有会员卡积分的减去相应的积分,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九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十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

第十一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河南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不在退换货范围之内的商品:

1、没有购物小票并且不能充分证明是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不予退换;

2、原包装损坏、遗失、配件不全、损坏等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不予退换;

3、因消费者使用、洗涤、保养不当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

4、标明为特价处理的“清仓商品”,不予退换;

5、已经用过的个人卫生用品(内衣、泳衣、睡衣、袜子等),不予退换;

6、消耗性商品(电池、胶卷等),不予退换;

7、开封过或使用过的化妆品,不予退换;

8、酒类、香烟,如果不能证明有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9、生鲜食品不予退换;

10、名贵珠宝、手表,高档裘皮,裁剪改型过的服装,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11、单价在2000元以上商品,无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12、超过规定退换货期限的商品不予退换。

第十三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商家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物价格退款;超过15日,如遇降价,按降价后价格退换,如遇涨价,按原价格退换。

第十五条同一品牌的商品,如本商场价格高于其它同档次商场而被消费者投诉的,应同意换货、退货或返还顾客的商品差价款。同时商场将对柜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因物价标签误导消费,引起消费者投诉的,应予以退换货,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因营业员商品知识不足,有意或无意地误导消费者而引起的商品退换货,经查实后,责任全部由营业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对投诉接待中心已确认投诉商品为质量问题的,但专柜和楼层管理人员不予配合为顾客办理退换货手续:

1、投诉中心有权强制执行,先行退货,并给予专柜500元、当班管理人员100元、营业员50元罚款处理。

2、如确有质量问题存在,而专柜或楼层管理人员还执意索取“检验报告”的工作推诿现象,顾客所购商品一经检验出现“不合格”结论的,公司将先行为顾客办理各项手续外,同时给予专柜1000元、当班管理人员200元、营业员100元罚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退换货过程中,由于有关人员服务态度不当,而导致工作人员被顾客投诉到有关行政部门而被媒体曝光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1000元处罚。

第二十二条在办理商品退换货过程中,对于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而忍辱负重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委屈奖50元—300元。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和供应商双方共同遵守,投诉中心以“商品退换处理单”的形式进行退换货的最终裁决。对于裁决结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必须在接到“处理单”后无条件地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漯河市可德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商贸有限公司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贺华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 同。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 水源情况;灭火器材 3、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 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 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三)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

商场奖惩制度

奖 罚 条 例 西藏百益商贸有限公司规范服务奖惩条例

一、服务管理奖励条例 第一条、每月卫生评比第一的柜组颁发流动红旗。 第二条、每月各楼层评比出3名优秀员工。 评比标准:1、销售业绩较好。 2、无违反公司纪律现象。 3、日常行为能以《员工行为准则》为标准的。 第三条、每月商场综合评比出优秀柜组一个,制作优秀柜组锦旗,并一次性奖励50元。 第四条、每个月商场综合评比第一的通报表扬。 第五条、对顾客来信表扬的员工奖励30元。 第六条、维护商场信誉和利益,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嘴的员工奖励50元。 评比标准:1、销售业绩较好。 2、无违反公司纪律现象。 3、日常行为能以《员工行为准则》为标准的。 第七条、对培训考核各商场前3名员工给予鼓励。 第八条、拾金不昧者奖励50元。 二、仪容仪表: 1、仪容仪表: 第一条、上岗职工未按要求着装或工装破损者; 第二条、不戴工牌、乱戴工牌、工牌破损、涂改或不符合工牌佩戴规定者;

第三条、男员工留胡须,留长发超过眉毛,染有鲜艳色泽头发,女员工未化妆上岗、戴双戒、双耳环者(耳环直径不 超过1厘米); 第四条、营业员未穿袜子、穿拖鞋、踢踏鞋、戴围巾及有碍工作的装饰物者; 第五条、营业人员面部不洁、口腔有异味(喝酒、吃带味的食物)、双手不干净、指甲长度过手指顶部、涂改色指 油者; 第六条、营业人员上岗期间趴柜、脚踩货架、靠柜、抱肩、、手插兜者; 第七条、冒名顶替、私自上岗者一次罚款50元,处罚柜长50元; 2、柜台纪律 第一条、班前未做工作,扎堆聊天窜柜者; 第二条、未按迎宾要求站立,不定岗位窜岗者; 第三条、上岗期间扎堆聊天隔柜闲聊天、窜岗、干私活、化妆、蹲柜、未定岗位者、通风报信者罚20元; 第四条、着工装在营业场吃东西、买东西、吸烟、打电话、会客,在营业场所大门外办私事、随意逗留者,罚款20 元; 第五条、着工装在营业场所唱歌跳舞,吹口哨整理头发,打响指修剪指甲照镜子罚当事人20元;

商场退换货流程(新)

万千百货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原则 以方便顾客、提高顾客满意度为原则,通过信息系统和一线管理人员双重管控的手段,实现前台退换货流程。 二、目标 1.简化退货工作流程,实现正常退货由系统自动处理,提高顾客感受。 2.减少业务环节的同时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控。 3.对复杂的业务问题,提高系统的灵活度,建立分级授权机制,提高可操作性。 三、职责 1.专柜导购员负责对商品的退换货进行办理。 2.营运部负责消费者因退换货提出的投诉进行处理。 3.客服部负责对营运部处理未果的投诉进行最终解决。 四、流程 1.换货流程 1.1如果是同款商品换货,由导购员直接进行换货。 1.2如果是不同款商品换货,由导购员按原商品填写退货凭证,收回原商品,再按新商 品填写销售凭证。由审批人员在退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同时注明换货原因。 1.3消费者持退货凭证、销售凭证和原商品的机打小票随同营运部管理人员到退货收银 台,由收银员办理货款的多退少补。

1.4消费者凭盖有“收款章”的退货凭证、销售凭证和新商品的机打小票到导购员处领取 新商品。 1.6退货凭证和销售凭证由收银员和导购员各留存一份,原商品的机打小票由收银员留 存,新商品的机打小票由消费者留存。 2.正常退货 2.1导购员须仔细检查所退商品是否符合退货条件,经营运助理级以上人员同意退货后 填写退货凭证,营运助理级以上人员签字(营运助理级以上人员不在可由值班经理代签),至收银台办理退款。取消客服在后台制(退货)单环节,由收银员在POS 机上直接操作退货功能。 2.2有赠品的商品退换货时,消费者须将赠品保持原样返还后办理退换货;如赠品未能 保持原样或无法返还的,则按赠品的最低成本在退货款台收取现金后办理退换货。 2.3营运部需设置赠品退回台账,每周将退回的赠品返还物管部入库,每月将赠品退货 台账上报财务部备案审核。 2.4POS机上退货功能的实现,分为2个步骤。第1步为系统按预设规则自动计算退 货条件,第二步为顾客认可后由营运部管理人员授权后,收银员操作。 2.5授权前,金额较大需确认/签字的,按以下权限进行操作。单比销售额5万以上10 万以下上报至百货总部营运部总经理,10万以上20万以下上报至百货总部营运中心副总经理,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上报至百货总部分管营运中心副总经理,50万以上的上报至百货总部总经理。 2.6如顾客对系统自动测算的标准退货条件有异议,由营运部将顾客带离一线,与顾客 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如需给顾客补券(积分)等需公司承担损失的由营运部管理人员带领顾客至VIP中心进行手工调整后,再由收款台按标准条件进行退货操

退换货管理规定教学内容

退换货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及商场促销活动期间的赠品与奖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的商品退、换。 (2)引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部分商品修、退、换责任规定》。 (3)职责 顾客投诉所涉及到的商品退换由营运部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监督实施。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凡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必须给消费者开具购物销售小票和电脑小票或发票(以下简称购物凭证)。 4.2 解决商品退换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法。坚持做到“三不出,四为主”。即:小问题不出专柜,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题不出商场;商品可换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 4.3 商品退换由营运部当班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4 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制,营运部对正常退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必须先行负责解决,不得推御责任或让消费者找厂家解决。 4.5 商品退换必须有购物凭证,若购物凭证遗失,消费者须提供准确的购买日期、商品价格、价码牌子等依据,经专柜核查销售流水、总收核查收银系统核实无误并经报当班管理人签认后方做退换货处理,无购物凭证且提供不出相关依据或查证有误的商品,则不予解决。 4.6 售出商品发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法》,有关规定由商品或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4.7 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后,可与消费者协商,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其责任。检测费用等由责任方承担。 4.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消费者要求给予修、退、换,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A、消费者购买了规格、型号、色泽等不合适的普通商品(家电音响等特殊商品除外),在该商品不脏、不残、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从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给予退换。 B、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C、因工作失误,销售失效、过期或变质等不合格的商品,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影响),且顾客要求的条件高于《消法》规定时,由营运参照《消法》相关条款与顾客协商解决,重大事项报公司总经理。 D、销售的商品计量或数量,计数不足(超出规定误差)的,按买一赔一 进行赔偿。 4.9以下商品若未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以退货。 A、医药类、化妆品类、食品、烟酒及鲜活商品,标价处理商品; B、图书、音像制品及胶卷、相纸等一次性用品; C、金银首饰、钟表、眼镜、高档饰品、工艺品、高档陶瓷制品、 书法绘画、儿童玩具等; D、高档时装,卫生用品及内衣裤、泳衣等贴身服装; E、剪可撕断丈量商品; F、超过自身寿命期限(或约定期限)的商品或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导致损坏的商品,自行拆动的商品。 4.10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退换办法,针对卖场的具体情况,规定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 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 “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 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百货商场退换货准则

退货流程与准则 一、消费者解决商品问题时,应提供开具的购物凭证原件。如无购物凭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一般商品(不包括第三条所规定的商品)消费者因颜色、款式、规格或兴趣爱好转移要求退换的,商品未经使(试)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不污不损、不变形、吊牌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持购物凭证,于60 天内可到办理退换货手续,不收折旧费。换货后的三包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下列商品有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退、换货或维修,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烟酒、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开剪商品、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如内衣、内裤、睡衣等)、卫生用具、精密仪器(如钟表、照相机、手机、电子产品)、音像制品、感光材料、黄金珠宝、预定商品、标明处理的商品及不易鉴别内在质量的商品等; 四、未经使用的一般商品,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60 天内不满意可退货,退货商品价格如遇价格调整,按购买价退换; VIP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未经使用的一般商品,VIP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90天内不满 五、已使用过的商品,因商品质量发生的退货按购买价退换,但按规定应收取折旧费的,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标准》和西安市相关商品三包规定标准收取;意可退货,退货商品价格如遇价格调整,按购买价退换;

六、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需要检测的由受理申诉、投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也可以由争议双方约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出据书面检测结论,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家电类、钟表、移动电话、电脑等商品的维修、换货、退货,执行《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标准》。纺织、服装、鞋类、家具、电话、金银首饰等商品的维修、换货、退货,依据西安市相关商品三包规定执行;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商品出现问题,符合退、换货条件的,给予退、换;符合维修条件的,给予免费维修。三包期外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收费维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的;无有效凭证及三包凭证的;三包凭证型号与维修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九、每次维修本市不超过7 天,外地不超过30 天,超过时间不能修复的给予退换。 换货承诺 一、承诺: “60 天无障碍退换,保您购物无忧”;“先行负责,一站式办理,尊享退比买更便捷服务” 。 “可退可不退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以换为主;消费 者和XXX责任分不清的以XXX承担为主”。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2、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 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3、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 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 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4、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 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5、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 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6、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 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7、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 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 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8、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 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9、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 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 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2、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 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 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 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3、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 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4、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 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 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经济罚款。 5、因换货需收取的折旧费必须开具购物小单交至收银台。 6、出现退货时,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 物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退货手续。 7、收银台接到退货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 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8、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后,收回顾客手中的老 销售流水票。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 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 经济罚款。 9、退还货发生在用券活动期间,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 客先到总台做退券处理,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后果,由 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10、顾客购买的商品已开据发票,需退货时,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客先到总台退还发票,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商场内任何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慰斗、热水器、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须经保安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场外走廊处设置的电热水器、微波炉应有专人保管。 二、商场内严禁吸烟,对在商场内吸烟的顾客,商场保安人员和服务员应及时上前礼貌地制止。 三、商场电梯在运行时,如发现老人和小孩单独乘坐电梯,保安人员和服务员要及时上前提醒或劝阻。如确要乘坐电梯,保安人员或服务员要主动扶持。商场电梯要有明显的提醒标识。 四、商场内的消防通道和进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准有任何障碍物。 五、商场经理为商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抓好商场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坚持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纪录。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二、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三、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跺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四、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五、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六、库房主管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锁好门关好窗。 七、库房主管是库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抓好库房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坚持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纪录。 安保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 二、负责拟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全年治安,消防培训计划,年度预算和工作总结。 四、全面掌握熟悉安保、消防监控中心动态,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教育工作。 五、保障各种消防,监控设备及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通过定时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计划。 六、发生治安,灭灾及形式案件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刻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建立并保存安保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包括日常巡视工作记录,消防安保监控设备与器材的使用维修和更换记录。 八、保持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良好有效的关系,以保障对本部门安保工作的协助和支持。 安保岗位职责 一、在安保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全面负责本班次各个岗位的安保业务工作安排,检查考核本班安保人员的岗位出勤,仪容仪表,器材保养,工作态度和质量方面的情况。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商管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惊醒赔付。 二、“先行赔付”基金的设立 “先行赔付”基金1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 1、商户按合同规定交纳的质量保证金 2、家居自筹资金 三、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2、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条款及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3、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4、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四、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 到家居商管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①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②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家居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家居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③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家居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①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家居向消费者赔付。 ②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惠州市消协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4、“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五、非“先行赔付”范围 1、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退换货管理规定

. 一、商品退换货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及商场促销活动期间的赠品与奖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的商品退、换。 (2)引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部分商品修、退、换责任规定》。 (3)职责 顾客投诉所涉及到的商品退换由营运部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监督实施。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凡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必须给消费者开具购物销售小票和电脑小票或发票(以下简称购物凭证)。 4.2 解决商品退换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法。坚持做到“三不出,四为主”。即:小问题不出专柜,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题不出商场;商品可换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 4.3 商品退换由营运部当班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4 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制,营运部对正常退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必须先行负责解决,不得推御责任或让消费者找厂家解决。 4.5 商品退换必须有购物凭证,若购物凭证遗失,消费者须提供准确的购买日期、商品价格、价码牌子等依据,经专柜核查销售流水、总收核查收银系统核实无误并经报当班管理人签认后方做退换货处理,无购物凭证且提供不出相关依据或查证有误的商品,则不予解决。 4.6 售出商品发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法》,有关规定由商品或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4.7 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后,可与消费者协商,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其责任。检测费用等由责任方承担。 4.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消费者要求给予修、退、换,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A、消费者购买了规格、型号、色泽等不合适的普通商品(家电音响等特殊商品除外),在该商品不脏、不残、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从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给予退换。 B、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C、因工作失误,销售失效、过期或变质等不合格的商品,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影响),且顾客要求的条件高于《消法》规定时,由营运参照《消法》相关条款与顾客协商解决,重大事项报公司总经理。 D、销售的商品计量或数量,计数不足(超出规定误差)的,按买一赔一进行赔偿。 4.9以下商品若未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以退货。 A、医药类、化妆品类、食品、烟酒及鲜活商品,标价处理商品; B、图书、音像制品及胶卷、相纸等一次性用品; C、金银首饰、钟表、眼镜、高档饰品、工艺品、高档陶瓷制品、 书法绘画、儿童玩具等; D、高档时装,卫生用品及内衣裤、泳衣等贴身服装; E、剪可撕断丈量商品; F、超过自身寿命期限(或约定期限)的商品或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导致损坏的商品,自行拆动的商品。 4.10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退换办法,针对卖场的具体情况,规定 相应的商品退换办法。 A、属于“新三包”的商品(钟表、家电音响等)退换办法;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商场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 律、法规。 3、贯彻、执行公司总部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职责。 4、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 监督管理。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保全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 求协助配合,同时在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 识和技能。 8、对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及人员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 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

商场三包及退换货流程规定

三包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额外注意这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符合退换商品: 1.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三包有关退换货规定的。 2.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标准及卫生安全等要求的。 3.不承担维修责任的一般小家电商品,玩具商品,在15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符合相关的三包规定,应退换。 4.成人鞋类,因质量问题,符合相应的三包规定的应退换。 5.在本公司购物,如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可在购买七日内持购物凭证到专柜办理退换货。 6.如果所购买商品确有质量问题符合国家三包法可在购买7日内持购物凭证到专柜办理退换货。 不符合退换货权利: 1金银珠宝,高档钟表,食品,感光器材,电池,高级工艺品,图书,玩具,针织内衣,化妆品等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已标明处理销售的商品不予退换 3,因用户使用不当,保管不当,搬运回家的环节中出现的商品损坏。 4保修卡,发票,随机配件和有关销售凭证丢失之一的。 5包修卡填写的商品编号与商品实际编号不符或有涂改的。 6三包商品因不能修复而没有维修部门鉴定书的 信用卡退货须知 1顾客持信用卡或借记卡在店内消费后,办理退换货时,营业员及收银员须仔细审核购货凭

证是否是信用卡或借记卡消费。 2.如果是信用卡或借记卡消费,办理退换货时,根据银行规定只能办理信用卡退货而不能退现金。 3.请顾客持本人信用卡或借记卡及购物凭证,办理退换货。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规范商场顾客投诉处理,并对投诉中的退换货进行监督、控制、统计、整改、反馈、总结,制定了退换货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退换货管理条例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三、职责与权限 1、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2、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4、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5、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四、工作内容 1、流程 2、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3、“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5、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五、退换货审核 1)、退换货标准: A、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B、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2)、业务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3)、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作出最终核准意见。 4)、营销部总监签署意见后“退换货申请单”转品管部审核签字。同时做好收货后的检验工作准备。 5)、品管部签字后“退换货申请单”传递到财务部审核签字。 6)、四个部门签署意见完毕后退换货申请单传真至客户,允许其退换货或按照规定处理,“退换货申请单”原件转交仓库作收货准备,附件报总经理。 六、收货后处理 1)、仓库接到顾客退换货时,需认真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对有争议的数量,由仓库及营销部共同确认,双方签字。将退换货放置于“退货品区”同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的相关位置,同时签字认可。由仓库用红笔开具“出库单”一式三联并负责传递,一联仓库留存、一联转品管部、一联随“退换货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 2)、营销行政部接到单据后同客户核对退换货数量是否一致,同时请营销部总监签字认可。 3)、转品管部签字认可。 4)、转财务部签字认可。 5)、以上手续确认完毕后由营销行政部依据实收数量用红笔填写“发货单”一式四联,一、二联营销留存,三联随“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财务部,四联转交客户。 6)、同时“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交品管部,品管部检验退换货品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案(直接入库、车间反工、降级处理、报废处理等)。 7)、“退换货申请单”原件留营销行政部备查。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商场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公司总部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保全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协助配合,同时在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对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及人员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工作现场。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现场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二)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Ⅰ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Ⅱ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标准

某百货商场无条件退(换)货细则 “无须理由退(换)货”即:为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凡在本商场购物,在国家有关政策规范范畴内无须陈述理由即可退(换)货的一种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举措的前提和起点是国家有关商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是不损害全体消费者的利益。 一、“无须理由退(换)货”的若干规定: 1、本商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并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作为顾客退换货的主要依据。 2、顾客退换货须持有效凭证,如购货凭证、发票和服务单据等。 3、国家“三包”规定可退换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可以退换;属“可退不可退”的商品,顾客无须陈述理由,酌情从宽退换;规定不可退换的商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 4、实施“无须理由退(换)货”应兼顾国家、消费者和企业三者利益。 二、“无须理由退(换)货”的实施细则: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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