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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代理商移动业务代理协议

合同使用指引一、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移动业务代理关系。

二、合同附件应包括:

1、技术拥有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移动业务代理申请书;

4、考核、分级办法。

合同编号:

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乙方:

年月于

目录

第一条保证条款 (4)

第二条代理范围 (4)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

第五条考核与分级 (8)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8)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0)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1)

第九条其他事项 (11)

第十条合同附件 (12)

代理商移动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法定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号

法定代表人:贾东启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为了更好的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共同推动中国移动通信业务发展,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证条款

1.1 乙方与甲方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只是合作关系。

1.2 乙方保证全面履行义务,因从事协议以外其他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1.3 乙方保证其开办的用于代理经营中国移动通信业务的营业厅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甲方授权办理的各项业务,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年检,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业务代办手续费和服务费或单方解除协议。

1.4 乙方保证其从事代理业务的营业厅外观设计、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符合甲方的相关要求,保证其所填写的《业务代理申请书》及其提供给甲方的有关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保证其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资质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因资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二条代理范围

2.1 乙方代理经营甲方移动通信业务的营业厅,采取统一冠名的业务代理模式,营业厅名称为。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位于的

移动营业厅(以下简称营业厅)代办指定的移动通信业务。

2.3 严禁乙方超授权范围经营业务,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4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地址范围(即指定的营业厅内)、业务范围(即授权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移动通信”品牌及标识。

3.1 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和相关文件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向乙方结算业务代办手续费和服务费。

3.2 甲方有权接受并责成乙方处理属于乙方代理业务范围内的客户投诉。由于乙方及其营业厅过错或过失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拥有追偿的权利。

3.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甲方公布的有关营业厅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相关业务规定进行处理。

3.4 甲方统一设计营业厅的装修或改造方案。

3.5 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营业流程、资费标准、手续费标准、业务受理单据、发票、业务宣传资料。如遇业务资费、业务流程、规章制度调整,甲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6 甲方负责对乙方及其营业厅实施业务指导,提供相关业务知识、服务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供业务管理规范,协助解决乙方在经营中遇到的业务、服务问题,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3.7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各类业务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日常发放的业务通知、考核办法、各项管理规定等),甲方发布的上述文件经乙方签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有关业务规定和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相关业务规定或管理办法(包括:日常发放的业务通知、考核办法、各项管理规定等)做出相应处理(包括通告、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业务代办手续费和服务费、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等)。

4.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及甲方相关文件规定按时获取业务受理单据、发票、业务宣传资料和业务代办手续费和服务费。

4.2 在不与甲方统一营销策略相冲突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和权限内设计独立促销方案,经过甲方书面审批后准予实施。

4.3 为了切实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初始履约保证金元/店。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发生利息。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最终保证,乙方因违约承担责任而不主动交纳违约金、赔偿款时,甲方可按照当期业务代办手续费、业务代办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次序直接做扣划处理。因扣划而致保证金不够本协议约定标准时,乙方应当主动予以补足,不能不足时,甲方可从以后的代办手续费、业务代办服务费中扣划直至达到约定的保证金标准。

4.4 乙方承担营业厅经营期间的各项费用。服从甲方业务管理,接受甲方监督;乙方经营的营业厅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引起的经济、法律等纠纷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治安、工商、技术监督等),严格按照甲方经营管理模式、质量标准、服务标准、价格标准进行经营,遵守甲方公布的移动通信业务管理制度和社会渠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维护甲方信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接受甲方相关的管理和考核,配合甲方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4.6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超出本协议范围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无权超出本协议范围或者超出甲方的特别授权以甲方的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专营原则,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再接受其他通信运营商的授权或委托,不得与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不得在营业厅内销售和宣传其它通信运营商的产品,不得代理、经营其他通信运营商的通信业务。

4.8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代理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营业厅不可以转让、委托、转包、租赁、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转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经营。

4.9 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甲方授予的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的业务、服务规范要求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乙方的营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经营需要,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对其营业人员予以撤换。

4.10 乙方不得在营业厅之外使用“中国移动通信”品牌及标识。乙方要保证营业厅内甲方所配置各项设施物品的安全及正常使用,不得更改甲方所有设施及装修布局,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1 乙方应保证在乙方处办理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12 乙方必须按甲方向其提供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规定代收话费。乙方不得另行加收其它费用,或增设其它手续费。并接受甲方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检查和监督。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13 乙方应以最严格的措施管理工号,严防乙方使用的工号被盗用、冒用。

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模板)

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移动业务的客户,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 2G、3G移动通信入网服务,在合同期内,完成不低于50户用户入网。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选号及套餐资费优惠内容 (一)靓号优惠政策 (二)甲方套餐内容(请按照业务种类填写) 示例: ●标准套餐包:元套餐 ●自备机入网 ●预存话费优惠购机 ●预存话费送手机 ●购手机入网送话费 ●集团增值业务 (三)首月资费标准(主要涉及3G业务) □“套餐包外资费(免月租)”指用户入网当月免收月租费,其他按套餐外资费执行; □“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基本套餐收取套餐月费,所含内容不变;

□“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基本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内所含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其中来电显示照常赠送。 第二条使用条件(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描述,如特殊的话费消费、收费政策、公平使用原则(使用数据流量超过6GB自动关闭数据功能)、预存返还、终端不支持可视电话的约定等)例: (一)甲方应按时全额缴纳当月通信费用。如有靓号预存款,且甲方当月实际产生的通信费超出靓号预存话费当月解冻额度,应按时缴清差额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对其在本协议中选定的号码每月产生的通信费实行单独核算,不与其它号码进行关联付费。 1 (二)本协议中的甲方靓号预存话费不可退还,可以延期消费,可以结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申请停机、销号或过户业务。 (三)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乙方将对甲方的无线数据流量进行封顶限制,甲方每月的无线数据流量达到或超出(为保证通信服务的连续性,以甲方最后一次无线上网使用结束为准累计无线数据流量,可能存在超出流量封顶额度的情况,超出的流量将按甲方使用的3G套餐情况计费)流量封顶额度(6GB)时,乙方将有权暂停甲方当月的上网服务,次月自动恢复开通。乙方可以定期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甲方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 (四)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应支持乙方所有可提供的业务功能,对于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自身不支持乙方提供业务功能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经甲方确认,甲方选择/自备的型手机终端不支持甲方所选乙方3G套餐中的功能。(该条涉及到终端办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承担(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具体描述甲方乙方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合约期内退机交违约款,送终端的终端故障解决办法等)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中国移动无线音乐业务渠道合作推广协议

编号: 无线音乐业务渠道合作推广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目录 一、互联网渠道合作 (3) 二、费用与付款方式 (4)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5) 四、声明与保证 (6) 五、内容发布监督 (7) 六、知识产权 (7) 七、保密 (8)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9) 九、违约责任 (10) 十、不可抗力 (11) 十一、通知及送达 (12) 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 十三、其他规定 (13)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现因为经营 需要,拟委托有实力的机构合作营销无线音乐产品; 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以互联网为 主要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类网络和移动信息服务; 3、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双方经友好 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乙方所有并管理的 网站的互联网资源拓展无线音乐产品业务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联网渠道合作 1.1无线音乐产品描述:中国移动无线音乐产品均在本次合作范围内,包括 不限于彩铃、振铃等; 1.2合作方式:甲方提供无线音乐业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无线音乐铃 音资源;乙方作为合作伙伴,在乙方的网站和市场渠道有偿推广和销售

甲方的彩铃、振铃等产品,甲方向乙方按约定支付推广费用和提供一定 的甲方的市场资源作为报酬; 1.3双方约定关于甲方和乙方所各应投入的资源和渠道,包括网站频道、推 广方式、发布的页面、形式及次数等详细内容见本协议第三款规定; 1.4乙方必须接受四川移动委托甲方实施的《12530-网上联盟合作管理办法》 (附件)的考核; 1.5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费用与付款方式 2.1 本协议约定,乙方利用其移动互联网门户,为甲方的音乐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渠道,甲方的音乐产品在该渠道内销售后,甲方根据产品订购量为乙方支付渠道费用。 2.2 本协议约定,渠道费用甲方按照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产品所实际产生交易信息费的50%计算的基础上,甲方再扣除5%的管理费用,支付给乙方。 渠道费用(月) = 乙方渠道交易信息费(月)×分成比例×95% 例如:乙方5月份通过自身渠道销售由甲方提供的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100000元计算,那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渠道费用为: 100000元× 50% × 95% =47500元。 2.3 费用支付 甲方以自然月作为支付周期,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结算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乙方等额发票且收到移动渠道酬金后,将上一自然月的渠道酬金支付给乙方。 结算依据以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成功发送的统计数据为准。乙方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若存在异议,对基于成功状态报告前提下双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3%的情况,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3%,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代办点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本着“友 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 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务 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超出本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约束双方企业或 双方相关企业的权利。 4、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涉及到 终端销售的“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5、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代理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乙方不得有以 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代理协议,并追回相关损失。

(1)借用中国移动的声誉,在营业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造 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起媒体曝光。 (2)拒绝办理营业受理范围内的业务。 (3)在移动公司营业场所附近地区,采取哄骗、利诱、胁迫 等不正当手段从事拉客活动。 (4)未及时或按要求划拨营收款及代收通信费,情节严重的。 (5)为了个人私利,发生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2、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范。 3、有权对乙方代办业务的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及时告知乙方移动电话方面的业务政策调整,并负责向乙 方解释。 5、在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代办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移动V1标准要求的首次 门头整修、业务宣传资料等。 6、向乙方有偿提供号源、卡品等,并提供开户支撑,业务答 疑服务。 7、按规定标准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办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办点由乙方投资,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和移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及本协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义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否则承担相应法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4

本产品保密并受到版权法保护 Confidential and Protected by Copyright Laws 易观国际旗下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4 易观智库 2014.08

报告目录 1 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概况 1.1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市场发展背景 1.2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市场发展阶段 1.3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市场产业链分析 2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发展现状 2.1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典型商业模式分析 2.2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规模 2.3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市场竞争格局 3 典型厂商研究及案例分析 3.1 安沃 3.2 多盟 3.3 力美科技 3.4 威朋 3.5 有米科技 4 中国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研究定义 研究范畴 研究方法 易观发现和建议 易观国际版权说明2014 关于易观智库

研究定义及研究范畴 研究定义 移动应用广告:将广告主的促销或品牌信息投放到手机应用上的手机广告方式。应用广告运营企业通过将广告SDK插件内置于手机应用程序中,实现广告的海量投放及管理,同时使开发者的用户流量变现为广告收益。 移动应用广告平台:连接广告主和开发者的广告投放平台。通过在应用中插入SDK而展示图片广告。展示的广告形式分为屏幕顶端或底端的图形条、弹出的插屏广告、从图形条跳转的全屏广告、应用下载连接、企业网站连接等形式。国内企业如艾德思奇、安沃、多盟、力美等,国外进入中国的公司如谷歌Admob、inmobi等。 积分墙(Offer-wall):采用为用户提供激励的方式刺激用户下载推荐的应用。例如采用引导某移动游戏的用户通过下载积分墙里推荐的应用从而获取游戏道具的方式帮助广告主达成营销目的。这种模式的效果易衡量、转化率高。代表企业多盟、力美科技、有米传媒 原生广告:是一种从网站和APP用户体验出发的盈利模式,由广告内容所驱动,并整合了网站和APP本身的可视化设计,成为网站和APP的一部分。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视频、图片、文章、音乐或者其他媒体形式。 研究范畴 主要针对独立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进行行业市场研究,但不排除行业领先的巨头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及国外进军本土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 通过对领先行业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的发展背景、发展现状的研究,对现有的移动应用广告平台进行评价,给广告主和开发者一个选择性的参考,并挖掘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给现有参与者进行自身发展的参考。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甲方系指客户,乙方系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授权的位于本协议签署地的下属市级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通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负责告知甲方,乙方予以协助。 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xxxx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乙方向甲方明确提供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甲乙双方通过业务受理单等方式具体签署服务协议。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客户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处理。 二、入网登记 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

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和经办人代办入网登记手续时要签名。 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证件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 4.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避免损失扩大。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5.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清单和通话详单查询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逾期未交的,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第三方电商平台广告采购及管理规范V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第三方电商平台广告采购及管理规范(V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电商筹备办 2013年1月 根据公司互联网市场发展规划,结合电商平台广告投放资源紧张、采购源单一,计费方式多样性等特点,为支持并规范我司他建自营旗舰店在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站内广告采购、使用等市场行为,制定本规范。 一、制定目的 支持并规范我司官方旗舰店在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站内广告采购、使用等市场行为,使之能适应电商平台市场规则同时达到资源使用规范化、高效化。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仅适用于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站内广告采购、使用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含天猫)、当当、1号店、QQ商

城、亚马逊。 三、管理原则 1、高效化:适应电商平台管理规则,使我司他建自营旗舰店能适应市场需要高效、及时地开展站内平台广告资源采购。 2、规范化:站内平台广告资源采购及管理均通过流程规范进行明确。 四、站内广告采购管理 (一)站内广告类型 根据展现方式,分为按固定位置展现及按搜索展现; 根据收费方式,分为按展现收费及按点击收费; 根据定价方式,分为定价收费及竞价(即商家自行竞拍)收费。 各平台主要广告分类如下:

(二)采购方式 1、零星站内广告采购 ?定义:单次采购广告金额5万元以内。 ?限制条件:同一品平台同一类型广告采购当月累计不超过3次,累计不超过15万元;且同一品平台同一类型广告不得 连续超过2个月采用小金额采购方式的。 2、大额站内广告采购 超过以上小金额标准额度的站内广告采购均视为大额站内广告采购,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根据采购需求,可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和单次采购。在年度框架协议内,由电商办在相关项目请示获批后,直接下单采购。 (三)操作流程 1、采购流程 (1)零星站内广告采购 由电商办提交公司请示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采购。 (2)大额站内广告采购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协议编号: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卖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围 3 第三章合作容 3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五章条款 6 第六章知识产权 7 第七章违约责任 7 第八章免责条款 7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8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 8 第十一章通知 8 第十二章其他 8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要结算):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围为:市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复印件 5、代理业务申请表 第七条代理业务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容,可根据实际代理业务容填列) 1、中国移动CDMA U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中国移动固定业务。 3、中国移动互联网宽带业务。 4、话费代收业务。 5、新业务受理。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172-25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移动电话入网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 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 (一)乙方应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 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国际漫游服务只能 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 享有。 (二)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 质量标准。 (三)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护照等;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当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服务项目时,移动电话终端设备还应具备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第三条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且甲方不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网络服务。

《2016年中国移动营销发展研究报告》完整版解析

中国移动营销发展研究报告 全球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挖掘和整合营销机构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最新发布了《2015-2016年中国移动营销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深度剖析了2015至2016年移动营销的具体情况,对移动营销的用户属性以及用户行为进行调查,整合中国移动营销行业在2015年的动态,分析并预测中国移动营销市场的发展趋势。 一、移动营销概论 移动营销是指面向可移动终端用户,通过对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的系统化结合,根据不同的移动场景进行即时性的动态修正,使得营销主客体双方在交互中实现价值增值。 1.主要分析对象——移动社会化媒体营销和移动电商营销 利用社会化网络,如微博、微信、贴吧或者其他互联网协作平台媒体来进行营销、是公共关系和客户服务维护开拓的一种方式。目前,由于移动端良好的社交性而逐渐向移动端发展。 利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进行的B2B、B2C或C2C的电子商务活动。能够实现随时随地、线上线下的购物与交易、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等。 2.移动营销发展历程:营销形式多样化

现阶段,移动营销进入高速增长期,营销形式逐渐多样化,社会化媒体营销、移动整合营销、移动大数据营销及程序化购买成为关注重点。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私人性和场景化等优势,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用户信息进行全面有效的利用,整合各种生态资源,构建更完整的移动营销生态链。 二、移动营销环境分析 1.相关法规逐步完善 2014年,政府密集出台移动互联网相关政策,对移动终端硬件进行规范化管理,设立移动互联网安全问题的管理规范。 2011年,移动互联网、LTE 、物联网、云计算、移动支付成“十二五”期间发展重点,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在“十二五”期间空前融合。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4年底,MMA《移动视频广告投放标准协议》,成为国内首个规范移动视频广告投放的指导纲领。 新《广告法》2015年9月起正式施行。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对我国广告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2015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购机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购机协议 甲方:联系号码: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特别提示: 甲方及其代理人在办理本业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为回报甲方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的支持,乙方开展优惠购手机活动,甲方自愿参加该活动。现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优惠购机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选择以如下方式参加本活动(在所选项目前“□”中打 “√”) □优惠购机。甲方参加本活动的手机号码为,所选品牌为机型为,IMEI号为:,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现金(大写)元,含购机款元,预存款共元(或乙方赠送话费共元)其中元为当月预存;元分个月返还/赠送,每月返还/赠送元。 □保留预存优惠购机。甲方参加本活动的手机号码为,所选品牌为机型为,IMEI号为:,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现金(大写)元,其中含购机款元,保留预存款共元。自本协议签订次月起连续个月后,乙方将保留预存款全额返还至甲方参加本活动的手机账户,不退还现金。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套 餐。甲方承诺每月的最低消费金额为元,如甲方消费达不到最低消费,乙方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消费额度收取。协议到期后,甲方如未 变更套餐,则原套餐继续生效。 三、甲方认可本次所购终端外观完好、配件完整。 四、乙方销售的终端由终端生产厂家指定的售后网点按国家“三包”灌 顶提供售后服务。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在协议期内: (一)甲方承诺:参加活动的手机号码连续使用乙方移动通讯网络, 不欠费,不办理携号转网、停机保号、过户、预销、退预存等业务,参 加保留预存优惠购机用户不变更或退订协议签订时选择使用的资费套

中国移动集团客户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规范(2013年修订版)讲义

中国移动集团客户 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规范(2013年修订版)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 2013年11月

目录 第1章网络服务等级定义 (2) 第2章售前支撑响应 (8) 第3章业务开通服务 (10) 第4章业务变更服务 (13) 第5章投诉与故障处理服务 (14) 第6章信息通告服务 (17) 第7章日常维护服务 (18) 第8章延伸服务 (22) 第9章集团客户网络服务标准 (23)

前言 根据中国移动对集团客户实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特制定《中国移动集团客户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规范》(以下简称SLA),对集团客户从售前到售后的全程网络服务进行规范,通过显现化的各项措施,提高品牌客户、重要客户的差异化网络服务的感知,起到维系客户、增加客户粘性和提高满意度的目的。 本SLA对集团客户按服务级别实施差异化网络服务,包含售前支撑响应、业务开通、投诉与故障处理、信息通告、日常维护等服务环节,各个环节相关标准和规范,将作为集团客户网络服务质量考核依据。SLA适用于中国移动所有集团客户的基础通信类业务的网络服务,主要包括数据专线、语音专线、互联网专线、集团E 网(APN专线)、集团短彩信、MPLS VPN 等基础通信类业务,文中所指集团客户及业务均只包含使用以上业务的集团客户。其他业务服务标准应参照相关部门要求。 SLA对各服务环节按照客户服务承诺制定服务规范标准,客户服务承诺作为业务部门向客户提供标准服务承诺的依据。集团客户网络服务工作是跨部门、跨专业、跨区域的长流程工作,牵涉了业务部门、工程部门、网络部门、合作单位等多方面,为表述方便文中所指工程部门即包含所有工程建设相关部门,所指网络部门即包含所有网络维护相关部门。 为突出外部服务承诺,本修订版本将原2010版SLA规范中涉及内部服务标准的内容整合至《中国移动集团客户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保障指导意见》。 SLA中各等级客户接触节点服务标准将根据各阶段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疏漏及未完善之处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全版)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第一章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

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 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小区移动入驻协议(移动签订版)

( 移动签订小区移动入驻协议 版)

XXXXXX 项目(X 期) 光网进驻小区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XXXX 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XX 协议编号:签约日期: XXX 光网小区团购业务合作协议附件

甲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乙方就合作建设中国移动光网和谐小区的相关事宜,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附件,以期共同遵守:1.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楼盘名称: 楼盘位置: 楼盘规模:万平米 项目土建工程(预计)竣工时间:2015年10月30日 2. 双方共建合作模式 甲方和乙方就位于XXXXXX “ XXX ”共建“中国移动光网小区”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乙方负责移动机房至乙方所开发的楼盘“ XXX ”弱电机房的光缆及传输设备布放,提供弱电机房内的光纤配线架、分光器,负责弱电机房内光缆熔接,以及弱电机房内的光纤配线设施的维护管理;弱电机房到各楼层光分纤箱光缆连接敷设及设备安装。 甲方负责配备用户家庭综合信息箱;负责楼层光分纤箱到户内多媒体箱间的皮线光缆建设。(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庭布线的指导)甲方在小区内提供弱电设备间供乙方免费使用1 年,到期后乙方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协

商另行签订协议。乙方须自行负责设备运营期间的其他各项费用(如电费、看护费等),具体费用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属双方各自投资建设的产权归投资方所有,且由投资方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4.品牌合作 甲乙双方约定共建“ XXX ”光网小区进行品牌营销合作,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即获得乙方授权,可在本协议合作楼盘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使用“中国移动光网小区”标识(文字、图案)《中国移动光纤宽带》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同时乙方即获得甲方授权,可在电信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使用甲方的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 5.宣传工作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全力推进“ XXX ”中国移动小区光网宽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投入的宣传资源如下:甲方: 在售楼样板房间、售楼处、合作楼盘交房时配合甲方作“中国移动光纤宽带” 联合宣传;在后续物业管理中支持进行移动光网业务宣传。 乙方: 利用自有资源和签约媒体在移动光网小区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附带宣传甲方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及体验电话;为合作楼盘进行宣传。

中国移动的其他媒体广告效果分析

中国移动的其他媒体广告 一:平面广告 1.墙体广告 优势:1)墙体广告依附于不变的墙体,这一媒介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大大优越于电视广告和报刊广告的短时性。 2)墙体广告具有广范性。墙体广告视如一张网,罩在人们的周围,形成独特的视觉冲击力,只需少量的资金就能使得广告遍布各地。3)墙体广告具有相对流动性。墙体广告中的墙体不动,但是人员是流动的,只要有人路过就能看见广告,就好像提着这幅广告在这么多人面前流动一样。 劣势:1)覆盖面小。由于横幅广告位置固定不动,覆盖面不会很大,宣传区域小,因此设置户外广告时应特别注意地点的选择。 2)效果难以测评。由于横幅广告的对象是在户外活动的人,这些人具有流动的性质,因此其接受率很难估计。 2.横幅广告 优势:1)选择性强。一方面可以根据地区的特点选择广告形式,同时也可以根据某地区消费者的共同心理特点、风俗习惯来设置;另一方面,可为经常在此区城内活动的固定消费者提供反复的宣传,使其印象强烈。 2)强迫诉求性。即使匆匆赶路的消费者也可能因对广告的随意一瞥而留下一定的印象,并通过多次反复而对某些商品留下较深印象。

3)宣传内容纯粹。横幅广告内容单纯,能避免其他内容及竞争广告的干扰。而且户外广告费用较低。 劣势:1)覆盖面小。由于横幅广告位置固定不动,覆盖面不会很大,宣传区域小,因此设置户外广告时应特别注意地点的选择。 2)效果难以测评。由于横幅广告的对象是在户外活动的人,这些人具有流动的性质,因此其接受率很难估计。 3.站牌广告 优势:1)受众面广。桂林10路公交候车亭设置在市交通要道,处在繁华地区,这些地区乘坐公交车人员、经过车辆和行人众多。因此,候车亭广告具有受众面广的优势。 2)可选择性。桂林10路公交候车亭分布在各个区域、各条道路两旁,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选择在特定路段、特定范围内的候车亭上发布,从而增强广告传播的针对性。 3)冲击力强。双面发布,广告画面大,无论是候车的人员、步行的人员,还是驾车的人员,都可以近距离观察到广告,具有强大的冲击力,给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4)保持时间长。公交候车亭全天24小时进行广告展示,具有传播时间长的特点。 5.价格低廉。公交候车亭广告相对其它媒体,价格较低。 劣势:1)受众人群固定,相对低端。 2)影响覆盖半径小,受所在现场的限制。 二:立体广告

租房合同模板(中国移动)

租房合同模板(中国移动)

房屋租赁合同 ()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1 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指出租方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楼顶及场地。 1.2 该房屋位于,用于安装桅杆及机房等。 1.3 该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良好,符合承租方的使用用途。 1.4 出租方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承租方验看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该租赁房屋承租方用于自身通信生产用房(或场地)或转租给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第三方(特指移动公司)安装并在租期内长期运营有线/无线(特指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和无线设备的天线支架及天馈系统。 2.2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截止于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在续签,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优先续签。 第四条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00元),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次房屋租金基站开通后30日内支付(非出租方原因影响开站,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此后上一周期年满前十日内,为下一个周期支付期限。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合同期内,如一方以不合理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向其索赔相应经济损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规划、房屋改建、加层),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5.1 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状态。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代办点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本着 “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 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 务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超出本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约束双方企业或 双方相关企业的权利。 4、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涉及 到终端销售的“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5、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代理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代理协 议,并追回相关损失。 (1)借用中国移动的声誉,在营业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起媒体曝光。 (2)拒绝办理营业受理范围内的业务。 (3)在移动公司营业场所附近地区,采取哄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从事拉客活动。 (4)未及时或按要求划拨营收款及代收通信费,情节严重的。 (5)为了个人私利,发生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2、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范。 3、有权对乙方代办业务的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及时告知乙方移动电话方面的业务政策调整,并负责向乙方解释。 5、在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代办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移动V1标准要求的首次门头整修、业务宣传资料等。 6、向乙方有偿提供号源、卡品等,并提供开户支撑,业务答疑服务。 7、按规定标准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办费。

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现状报告

泽思网络– 移动营销全案服务商 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现状报告 “移动互联网广告”这个词,在两年前大概是一个非常有生机和诱惑力的 说法。但如今,这个概念似乎已经变成了“乱”的代名词。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今年9月,金山和360先后在手机客户端推出了拦截广告的功能,并无一 例外遭到了移动广告代理商和部分广告主的抵制。此事纷纷扰扰闹了两个月, 最终也没有了下文。 事实上,原本就不会有下文。正是没有标准使得“渠道为王”的“潜规则”在移动广告业界横行;也因为没有标准使得金山和360所提出的恶意广告规则 不被普遍认同;也正是没有标准,才有业者希望去主导一些标准。 移动广告到底是怎么回事?乱究竟是乱了什么?这个问题,随便找一个移 动互联网业者都能说上个一二。但是一直没有系统的归纳和整理。这正是这篇 文章所要做的,并希望能通过这种梳理,找到乱象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法。 一、移动广告淘金热 移动广告的淘金热潮,无疑是谷歌和Facebook两大巨头所掀起来。在移动互联网还不够普及,或者说移动智能设备还未形成用户基数的时代。他们在互 联网上已经成为了广告巨头,无疑,在向移动互联网进军时,他们的先发优势 非常明显:无论是广告客户、广告技术、广告形式,乃至广告效果的控制,这 都不是后来者一朝一夕能够赶上的。 如果追溯的再早一些,在谷歌和Facebook的广告营收还没有那么惊人时,再上次的广告热潮无疑是江南春的分众传媒所带来的。那是一次纯渠道的胜利,或者说“媒体购买统治一切”。分众开发出了楼宇电梯这个往常没有被发现的黄金广告渠道,先发优势成就了江南春的资本帝国。而后分众于2007年收购了当时最大的互联网广告公司好耶。最后的结果是,在分众的驱动下,互联网广告 与户外广告的业务逻辑得以统一,都是依靠渠道的膨胀来享受整个国民经济和 热钱投资带来的宏观增益。 而也正是此时,Facebook在大洋彼岸启动了第一个分类广告的项目。从此Facebook走上了与渠道整合完全相反的广告发展道路,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标准合同模板 Standard contract template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 协议

协议编号: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3 第三章合作内容 3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五章保密条款 6 第六章知识产权 7 第七章违约责任 7 第八章免责条款 7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8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 8 第十一章通知 8

第一章第十二章其他 8 第二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 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 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 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 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 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 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现状报告

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现状报告 “移动互联网广告”这个词,在两年前大概是一个非常有生机和诱惑力的说法。但如今,这个概念似乎已经变成了“乱”的代名词。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今年9月,金山和360先后在手机客户端推出了拦截广告的功能,并无一例外遭到了移动广告代理商和部分广告主的抵制。此事纷纷扰扰闹了两个月,最终也没有了下文。 事实上,原本就不会有下文。正是没有标准使得“渠道为王”的“潜规则”在移动广告业界横行;也因为没有标准使得金山和360所提出的恶意广告规则不被普遍认同;也正是没有标准,才有业者希望去主导一些标准。 移动广告到底是怎么回事?乱究竟是乱了什么?这个问题,随便找一个移动互联网业者都能说上个一二。但是一直没有系统的归纳和整理。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要做的,并希望能通过这种梳理,找到乱象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法。 一、移动广告淘金热 移动广告的淘金热潮,无疑是谷歌和Facebook两大巨头所掀起来。在移动互联网还不够普及,或者说移动智能设备还未形成用户基数的时代。他们在互联网上已经成为了广告巨头,无疑,在向移动互联网进军时,他们的先发优势非常明显:无论是广告客户、广告技术、广告形式,乃至广告效果的控制,这都不是后来者一朝一夕能够赶上的。 如果追溯的再早一些,在谷歌和Facebook的广告营收还没有那么惊人时,再上次的广告热潮无疑是江南春的分众传媒所带来的。那是一次纯渠道的胜利,或者说“媒体购买统治一切”。分众开发出了楼宇电梯这个往常没有被发现的黄金广告渠道,先发优势成就了江南春的资本帝国。而后分众于2007年收购了当时最大的互联网广告公司好耶。最后的结果是,在分众的驱动下,互联网广告与户外广告的业务逻辑得以统一,都是依靠渠道的膨胀来享受整个国民经济和热钱投资带来的宏观增益。 而也正是此时,Facebook在大洋彼岸启动了第一个分类广告的项目。从此Facebook走上了与渠道整合完全相反的广告发展道路,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Facebook与谷歌一样,执着于数据挖掘,并在广告形式上付出了数倍于谷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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