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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整

(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整
(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整

川建价发〔2013〕9号

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1 德

德阳市85.81 76.31 76.00 6.05 5.42 8.00 62 87 94 62 98 105 88

不含广汉

市旌阳区83.95 74.55 74.24 5.99 5.37 7.92 61 86 93 61 97 104 87

绵竹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什邡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中江县76.52 67.49 67.20 5.75 5.15 7.60 59 83 89 59 93 100 84

罗江县75.79 66.61 66.32 5.71 5.12 7.56 59 82 89 59 93 99 83

1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2 广汉市69.70 63.41 60.00 7.90 8.81 7.00 60 77 85 65 88 9

3 80

3

市市区74.61 70.26 71.40 9.61 10.35 9.40 70 85 90 70 95 110 92 绵阳市江油69.36 58.00 68.40 8.74 5.73 8.40 65 83 89 65 93 99 88

三台66.19 56.20 61.20 6.62 8.08 5.20 60 79 87 60 87 92 86

盐亭66.00 50.00 57.80 6.63 9.00 7.80 58 77 86 58 85 89 84

安县66.83 52.20 59.50 8.56 6.44 5.50 59 78 89 59 89 94 85

梓潼61.40 53.74 61.20 7.27 9.74 9.20 59 78 87 59 88 91 84

平武64.95 51.36 57.60 9.27 9.21 7.60 60 77 89 60 88 92 82

2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北川65.34 55.40 63.00 6.44 7.28 9.00 60 82 89 60 89 91 85

4 南

顺庆区60.33 59.20 59.20 6.50 6.50 6.50 77 88 96 78 99 123 91

仅适用于城

市规划区内高坪、嘉陵区58.50 57.80 57.80 6.50 6.50 6.50 73 85 93 72 94 117 88

仅适用于城

市规划区内阆中市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保

宁镇南部县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南

隆镇西充县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晋

城镇仪陇县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新

政镇蓬安县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周

口镇

3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营山县57.50 56.80 56.80 6.50 6.50 6.50 73 84 92 71 93 116 87

仅适用于朗

池镇

其余乡镇54.50 53.80 53.80 6.50 6.50 6.50 69 80 89 69 91 106 84

除上述区域

外所有乡镇

5 遂

市城区56.76 49.33 49.10 6.95 9.01 9.94 57 67 78 57 78 114 75

船山区(其他乡

镇适用)

42.39 36.94 36.32 3.55 5.07 2.84 50 57 75 50 75 89 68

安居区48.59 46.21 42.00 6.04 13.79 7.10 53 64 75 53 78 107 71

射洪县47.02 45.12 39.16 6.60 14.34 4.97 53 60 75 53 78 99 70

蓬溪县47.02 41.70 40.58 5.18 8.02 5.68 53 60 75 53 75 107 70

4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大英县45.55 40.60 40.58 3.39 6.02 5.68 50 64 75 53 75 99 70

6 达

通川区63.8764.0660.00 4.60 5.42 4.0074 77 96 74 103 116 96

达县63.8764.0660.00 4.60 5.42 4.0074 77 96 74 103 116 96 达州市经开区63.8764.0660.00 4.60 5.42 4.0074 77 96 74 103 116 96 大竹县59.7160.0756.00 4.60 5.42 4.0072 74 94 72 101 111 94

宣汉县59.7160.0756.00 4.60 5.42 4.0072 74 94 72 101 111 94

开江县56.4155.5252.00 4.60 4.15 4.0069 72 91 69 99 109 91

万源市56.4155.5252.00 4.60 4.15 4.0069 72 91 69 99 109 91

5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渠县56.4155.5252.00 4.60 4.15 4.0069 72 91 69 99 109 91

7 巴

巴州区

城区57.00 56.00 56.00 12.00 12.00 12.00 58 70 76 59 84 100 78

仅适用于巴

州城区内兴文55.00 53.00 52.50 12.00 12.00 12.00 57 69 75 58 83 98 76

仅适用于兴

文新区内恩阳区50.00 49.00 49.50 12.00 12.00 12.00 55 66 74 55 81 96 74

仅适用于恩

阳城区内平昌县54.30 52.20 52.00 12.00 12.00 12.00 57 67 76 57 82 97 76

仅适用于江

口镇通江县54.50 52.50 52.00 12.00 12.00 12.00 57 67 76 57 82 97 76

仅适用用诺

江镇南江县55.00 53.00 53.00 12.00 12.00 12.00 57 68 76 58 83 98 76

仅适用于南

江镇其余乡镇48.00 47.00 47.50 10.00 10.00 10.00 53 65 74 53 80 95 73

除上述区域

外的所有乡

8 资阳市53.00 52.00 53.00 3.00 3.00 3.00 70 80 90 70 100 110 100

6

7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工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 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细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9 内江市 68.80 71.10 71.80 8.50 8.70 8.60 64 76 94 69 100 108 94 10

泸州市 72.41 60.82 62.00 9.21 9.42 10.00 71 71 80 71 83 95 81

11

自贡市 74.49 74.27 71.06 5.60 4.30 1.06 52 84 92 55 99 109 86

12

宜宾市 74.89 71.79 68.00 5.59 5.58 6.00 63 74 88 63 94 105 84 13 广

广 安

55.69 58.80 58.00 6.05 6.86 6.00 55 71 77 55 88 100 79 武 胜 53.39 55.53 56.00 6.05 6.85 6.00 54 70 76 54 86 99 78 岳 池 53.39 55.53 56.00 6.05 6.85 6.00 54 70 76 54 86 99 78 华 蓥 59.51 59.95 58.00 5.71 6.71 6.00 57 72 79 57 88 100 79 邻 水

59.51 59.95 58.00 5.71 6.71 6.00 57 72 79 57 88 100 79 14

眉山市

58.47

51.66

54.00

5.01

3.74

4.00

55

66

82

55

83

95

77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15 雅安市51.40 48.81 48.00 8.21 8.70 8.00 54 70 74 58 80 90 74 (含七县一

区)

16 凉山州58.37 56.14 58.00 6.05 5.88 6.00 62 68 75 62 83 98 79

17 攀枝花市61.00 58.00 56.00 8.00 6.00 6.00 55 68 84 55 87 106 78

18 阿

汶川县

理县

茂县

92.00 91.00 90.00 6.00 8.00 8.00 71 86 93 71 104 116 95

金川县

马尔康县

小金县

松潘县

九寨沟县

黑水县

99.00 98.00 97.00 4.00 6.00 7.00 75 88 95 75 108 119 99

阿坝县

若尔盖县

红原县

壤塘县

116.00 115.00 114.00 4.00 6.00 6.00 82 96 104 82 117 129 107

8

注: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9

上海居住证2013年7月1日新政策 积分制

上海居住证将推积分制 日期:2013-06-20 09:59:00 作者:姜丽钧来源:东方早报 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证积分制度。 ■详解上海居住证积分新政五大关注热点 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今后将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部分待遇将与积分挂钩,达到120分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在沪参加中高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积分主要是针对居住证积分,不涉及落户政策,居转户和直接落户政策继续按照现有的政策执行。“持有居住证,按照目前持证满7年、缴保满7年的要求,加上相关的条件可以申请转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继续按照现有的政策执行。”毛大立说。 标准分值会动态调整 旧版居住证仍然有效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四部分组成(详见右侧图示)。 据介绍,需要办理上海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应当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居住”,明确为需提供拟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购房屋、租赁房屋、单位宿舍和居(村)委寄宿证明。“合法稳定就业”,明确为就业、投资、开业、从事个体经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等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继续有效。 持有居住证的来沪人员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需要调整积分的,也应履行类似程序。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居住证积分“达标”者 与上海户籍有三差异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翁华建表示,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今后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人数会逐年增加,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的人数也会逐年增加,所需要的公共财政保障

新版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新版-精选.pdf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 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 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 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 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 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 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 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 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 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5〕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2013年以前施行的定额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⒈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⒉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⒊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充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⒋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6元/工日。 ⒌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工日单价调整为66元/工日。 ⒍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二)2013年以后施行的定额的人工费调整 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⒉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0%。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 人工单价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附件一: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建建发[2009]13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 浙建站计(2009)28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最新劳动法2013年7月1日执行

2013年7月1日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已根据2013.07.01实施的修正案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2013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2年6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签证 第二节入境出境 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停留居留 第二节永久居留 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对于执行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5日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 作者: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录入:zjxxs | 时间:2011-12-5 | 点击数:2630 建价[2011]1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为及时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发[2011]412号),以及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造计[2011]26号)文件精神,我站根据清单与定额计价方式的不同特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以下具体调整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一。 二、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二。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办理。凡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涉及本地区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1、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2、安庆市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关于调整执行建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5号)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6号)

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㈠定额直接费 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 ㈣计取综合费=[㈠+㈡+㈢]×综合费率 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㈠+㈡+㈢]×规定费率×(1+税率) 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 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 ㈧工程总造价∑=㈠+㈡+㈢+㈣+㈤+㈥+㈦ 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㈠定额直接费 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

2013定额人工调整

鲁建标字[2013]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及最低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人工费水平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现行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并同时发布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53元/工日调整为66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适用于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等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由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6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该单价代表现阶段各市工程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 四、各市综合工日最低单价是各市在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折算的基础上,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工程人工费成本和施工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取定的。 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规范无序竞争和恶意压价等不合理行为,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该最低单价。 五、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合同约定可调整但未对调整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的工程,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

2013年7月1日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一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一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均得0分。) 1、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是() A、文义解释原则 B、补充解释原则 C、意思解释原则 D、意图解释原则 2、某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年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发生冲突,导致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假设此时发生了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是() A 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仍然给付保险金 B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无须给付保险金 C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 D 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不必给付保险金 3、保险利益的量的限定而言,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保险利益的一般特征是() A、没有量的规定性 B、具有量的规定性 C、没有质的规定性 D、具有质的规定性 4、在各种给付期限的长期护理保险中,其保费最为昂贵的一种保单是() A、1年期给付保单 B、5年期给付保单 C、终身给付保单 D、10年期给付保单 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具体处罚依据是() A、《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C、《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在寿险契约保全中,保险人对客户提供的因住所变动或其他原因,将保险合同转移到原签单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并继续享受保险合同权益、履行合同义务等服务,所涉及的寿险契约保全的具体内容属于() A、合同权益行使 B、保险关系转移 C、合同内容变更 D、续期收费 7、在火箭发射中,如果因发射当天遇到恶劣的天气导致火箭发射失败,那么,引起火箭发射失败的近因是() A 火箭设计没有达到技术要求 B 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C 发射当天遇到恶劣天气 D 火箭坠毁损失 8、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对于人而言,风险因素则是指() A、收入 B、住所 C、年龄 D、民族 9、在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中,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有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争议处理方式是() A、诉讼 B、仲裁 C、协商 D、辩解 10、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状况是() A 随即无效 B 继续有效 C 重新约定后有效 D 修改补充后有效 11、在财产保险核保中,认真检查投保财产是否属于易燃、易爆品或易受损物品;机器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转,以下属于核保要素中的() A、保险标的物所处的环境 B、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 C、投保标的物主要风险隐患和关键防护部位 D、有无处于危险状态中的财产 12、在保险活动中,常见的重复保险.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问题不会出现在() A.财产保险中 B.机动车辆保险中 C.人寿保险中 D.海上保险中 13、简易人寿保险适用一般()的人寿保险 A. 高工资收入人群 B. 低工资收入人群 C. 中工资收入人群 D. 无工资收入人群 14、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这体现了保险合同的什么性质

河北定额2012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冀建质〔2012〕19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冀建质〔2012〕195号 发布日期:2012-3-27 执行日期:2012-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规范条款: 3.4 计价风险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条文说明: 3.4 计价风险 3.4.2~3.4.4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由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规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布人工成本信息或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按规范条文3.4.2条第2点的意思应该是: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但只要报价低于“发布的”价格也均可调整了。 而可调整的“发布”价在规范中又未考虑造价行业有不同发布内容的情况,如:一种是因计价定额编制期问题,对定额(基价)人工进行的调整(相当于定额消耗量不变而定额基期项目单价都调整的情况),这种调整是不频繁的,可以说不知几年可能会调整一次; 另一种是按市场信息价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这个看各地的信息发布情况,一般可以每月、每季的发布,所以是市场人工连续的动态变化(且按现行的环境都是上升的趋势)。

2018人工费的调整市基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0-31 ?发布日期:2018-11-01 ?索引号:00511773400020020180129 ?编号:青建管字[2018]6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1.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16〕39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为113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26元/工日,安装工程为122元/工日,市政工程为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100元/工日。 2.2017年7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计价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为9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工程为86 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为78元/工日。 3. 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CG103-2008)计价的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市政养护、城市轨道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房屋修缮中的建筑、安装和仿古建筑工程为92元/工日,房屋修缮中的装饰工程为107元/工日,市政养护工程为86元/工日,城市轨道工程为90元/工日。

2011年人工费调整贵州04定额

黔建建通〔2011〕564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 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 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四、以上调增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五、本次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仅限于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单独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 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

关于2012年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合造价〔2011〕13号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11号)和安徽省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精神,现对合肥市定额人工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合肥市区60.99元/工日、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54.16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具体调整按下表进行:

2、以工程量清单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不分市区与县区) (1)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57 元/工日。 (2) 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57元/工日。 3、调整增加的人工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三、调整时间 1、调整的定额人工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2012年1月1日以前已招标的工程和直接发包的工程,按以下规定办理: ⑴合同对人工费明确约定不予调整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⑵合同对人工费调整已约定或约定不明的,2012年1月1日未完工作量,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本文件第二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00定额人工费调整-川建价发(2011)19号

关于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 11:42:24 阅读:990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9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四川省“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130号)、《关于颁发<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823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规定,现批准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见附件)。 一、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此次人工费调整适用于2010年4月2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但至2011年7月1日仍未竣工的工程。 三、此次人工费调整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

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表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 差值(%) 备注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市政 工程 安装 工程 维修 工程 仿古园林 工程 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市政 工程 安装 工程 维修 工程 仿古园 林工程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青 羊、锦江、金 牛、武侯、成 华及高新区) 141.00 149.00 141.00 180.00 141.00 141.00 11 13 11 15 11 11 近郊区(龙泉、 新都、双流、 郫县、温江) 133.00 141.00 133.00 169.00 133.00 133.00 11 13 11 14 11 11 成都市的其 他区(市、县) 127.00 134.00 127.00 162.00 127.00 127.00 10 12 10 13 10 10 2 德 阳 市 德阳市91.88 88.40 91.88 88.00 91.88 91.88 21.88 20.40 21.88 21.50 21.88 21.88 不含广汉市旌阳区89.96 86.52 89.96 86.12 89.96 89.96 19.96 18.52 19.96 19.62 19.96 19.96 绵竹市87.08 83.69 87.08 83.30 87.08 87.08 17.08 15.69 17.08 16.80 17.08 17.08 什邡市87.08 83.69 87.08 83.30 87.08 87.08 17.08 15.69 17.08 16.80 17.08 17.08 中江县82.29 78.98 82.29 78.60 82.29 82.29 12.29 10.98 12.29 12.10 12.29 12.29 罗江县81.33 78.04 81.33 77.66 81.33 81.33 11.33 10.04 11.33 11.16 11.33 11.33

2010-2011年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

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20 11:32:13 来源:本站 穗建造价[2011] 1 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第四季度与2010年第三季度相比,我市建设工程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没有变化,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有所上升。 为了方便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经过调查测算和征求多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5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7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6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5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 (一)2010年第四季度我市钢材、水泥、混凝土、干混砂浆、砂石、燃料和电线电缆的价格有所上升,沥青混凝土的价格有所下降。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四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三、关于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

2015年7月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5〕18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对广汉市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 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 1

批准广汉市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5年7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5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广汉市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29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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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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