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预案备案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3.1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11)

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 2010-01-01印发封面2010-01-01实施

本制度信息 2010-01-01印发制度信息2010-01-01实施

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设备检查和修复,提高公司应急处理能力和速度,保障广东地区和公司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1.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4《广东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1.2.5《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 处置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电网运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指挥,快速行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协调。 1.4.3协同配合,保证重点。各部门在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在设备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站的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2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与南方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关系 衔接南方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与公司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称《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总体预案》或其他相关专项预案一起使用。 当公司其他应急预案启动、同时发生设备事故并达到启动本预案的条件时,启动本预案。 与下级预案的关系 2.3.1公司系统发生Ⅲ级及以上设备事故后,由本预案和事发单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联合处置,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 2.3.2当公司系统发生Ⅳ级设备事故时,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必要时本预案负责协调。 2.3.3作为属下单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指导。 3危险与资源分析 危险分析 3.1.1广东是我国沿海大省,沿海地区电力设施遭受台风破坏、雷电破坏较频繁,可能造成电网设备事故。 3.1.2广东电网是目前全国最大也是技术上最复杂的省级电网,电网设备数量多,形式多样,部分城市输变电设备长期重载运行,容易引发设备事故。 资源分析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电厂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三条过程: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第五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2第七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保证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使用应急管理费用。 来年的应急管理费用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于本年下半年提出,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周期一般为1-3年。 第四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

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第十四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 第十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涉及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1 专项应急预案的种类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电网和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详见附录A和附录B。 3.1.1 自然灾害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 3.1.2 事故灾难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

3.1.3 公共卫生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1.4 社会安全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2 编制要求 (1)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应以防范、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影响为主,对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或衍生事件应急处置内容应根据事件性质由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2)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中,电网企业在编制电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根据电网结构特点编制电网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此外,被列为电网黑启动电源点的发电厂在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单独编制发电厂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事件类别分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编成一个综合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在综合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分别明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明确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

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

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及周边环境等,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件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预案体系、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为应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岗位操作规程以及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郊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有关部门和甲方代表。 2)工程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用电话或电传报告所属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业主)建设单位; 3)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三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 4)对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5)对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协议制度 在进场施工前,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通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与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3、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安全目标实现金额返回。 发生安全问题,部分或全额扣除风险抵押金,并处罚款。 完成本单位“百日安全无事故”及“安全年”目标,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建立工程联络制度 与业主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其他承包单位建立工程联络制度,上报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进度,互通工程信息,合理调整工期安排,避免各专业及各承包方之间的相互干扰和交叉施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工程的期、安全和质量。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在工程进展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责任人,其他所有作业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在工程实施中,做到分工清晰、责任明确、监督有力、执行严格、奖罚分明。 6、实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度 发生重大、大事故,除进行经济、行政处罚外,实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度。责任人将被撤消其进场作业资格。责任人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将不得担任任何项目的相同职务。 7、坚持安全生产碰头会制度 每晚的工程例会后,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安质部门负责人会同各作业工班第、安全员、防护员,召开安全碰头会,认真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根据次日的施工任务,制定具体的安全整改、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和作必要的准备。 8、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接受建设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工程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建议,作出积极反应,针对出现的问题,拿出具体的办法。项目部要完善自检制度,建立务实、高效的安全生产检查

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编号:SM-ZD-86907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 1 / 3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

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 制导则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试行)

目次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4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安全管理委员会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二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批准人:审核人:拟制人: 日期:日期:日期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3、安全管理委员会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将现场人员 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部门安全员(部门经理)--公司后勤安全主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确 保严格执行。 3、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设施,确保游艺 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要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制度, 有专人专职负责。 5、加强安全检查,除日检、月检、节假日前和旺季前 例行检查外,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全面检修一次,获取检验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营。 6、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档案,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 档案,检查的原始记录由负责人员签字存档。 7、公共区域、室内项目要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场内通风良好,室内有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紧急疏散游客的通道,确保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8、园内售票处应设在显著位置,周围环境良好,旺季 及节假日有专人维护售票处治安秩序。 9、园内准备紧急救护材料,为游客进行一般性突发病 痛的处理和救护。 10、重大节假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突发应急预案。 11、遇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时,在采取及时救助的

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2、保卫人员的职责范围:负责维护活动保证治安秩序、负责疏导游人、保持通道畅通安全、负责打击制止流氓、盗窃等犯罪活动及不法分子的破坏捣乱、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通知派出所,保护好现场,由民警同志处理。 13、急情况或突发性事件要做好游人的疏散工作。打开 所有通道、安全门,室内项目要及时将游人疏散到室外。 14、各部门要保护通讯设施如:对讲机、手机、电话、广播等处于良好状态,随时保持通讯联络,有问题要及时通报公司和安全保卫办公室,以便及时解决。 总经理办公室电话: 安全保卫办公室电话: 派出所电话: 15、建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应急预案 1、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 2、发生重大火灾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并及时切断电源,疏散游客。以游客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迅速将游客疏散到安全地带,积极参与灭火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3、突然发生停电时,工作人员要及时用广播向游客进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93014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

消防管理制度流程及应急预案

精心整理消防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目录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备: .......................错误!未指定书签。 2.5、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步骤: ...................................错误!未指定书签。 2.6、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2.7、救灾、救护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错误!未指定书签。 2.8、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火灾扑救方法及消防设备使用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火灾分类及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方法:...............................错误!未指定书签。 3.3、消防栓使用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 1 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3 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2 应急预案 2 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危险源 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 风险 是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5 预警 是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3.6 突发事件分级 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https://www.sodocs.net/doc/6d2611204.html, 蓬勃范文网: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事件等级。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