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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

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

2016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 4 - 第二条期限.......................................................................................................................... - 6 - 第三条声明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商业运营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运营维护手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暂停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水质和污泥处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条水样采集和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条水质超标的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条水量、水价和污水处理服务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条开票和付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条一般补偿....................................................................................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条违约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条违约赔偿....................................................................................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条协议的终止................................................................................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

甲方: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住所地:

负责人:

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甲方依法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并在特许经营期间由乙方经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除本协议或《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PPP合同”)中另有定义的词语外,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地址为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南部,位于沙河六路以北,竹园四路以东,竹园五路以西。

“项目设施”指乙方经营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处理业务所占有、使用的

一切必要设备、设施、建筑物等。

“项目协议”指与项目有关的甲方与乙方或社会资本方签署的所有协

议,包括PPP合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和它们的附件。“备用水样”指按照本协议规定的采集并保存的水样。

“出水”指经污水厂处理、经出水点排放的污水。

“出水点”指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的交付点。

“出水取样点”指经双方认可的乙方为检查污水厂污水出水水质而提取

出水水样之处。

“出水水质超标”具有本协议相关条款所规定的含义。

“出水水质标准”指本协议相关条款所规定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

“保底水量”保底水量系指在某一运营年所适用的用以计算该运营年

某一运营月的基本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设定水量数值。“监督员”是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第6.1条款的规定派出的监督污水

处理厂运营和维护的人员。

“进水”是指乙方从进水点接收的污水。

“进水点”指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的接收点。

“进水取样点”是指经双方认可的乙方为检查污水厂污水进水水质而提

取污水进水水样之处。

“进水水质标准”是指本协议第9.1条款规定的污水进水水质标准。

“日实际处理水量”是指按照本协议第12.1(4)条款所计量确定的污水厂在

一个运营日内实际处理的水量。

“商业运营日”是指本协议第四条所表述的日期。

“设计处理能力”是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3 万吨/日。

“月实际处理水量”是指按照本协议第12.1(6)条款所计量确定的污水厂在一

个运营月内实际处理的水量。

“违约”是指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

务,并且此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

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

“违约利率”是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基准贷

款利率。

“污水处理服务费”是指因乙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而依据本协议第12.4条款

约定的由甲方定期向乙方支付的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单

价,按人民币元计算。

“运营年”是指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在商业

运营日开始。

“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

间。

“运营日”是指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当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

四小时。

“运营维护手册”是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7.1条款的规定编制的污水处理

厂运营维护手册。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

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

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政府部门”指

(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

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

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

的规范性文件。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为乙方或为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管

理、维护、和移交等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

同意、授权或批准。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中国的熟练和有经验的污水处理企业在运营类似于

本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

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补偿事件”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

1.2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

(1)“一方”、“双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双方”或“各

方”,且均包括其各自的承继者和受让人;

(2)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季度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

季度和年;

(3)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支付;

(4)“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5)“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6)标题仅为方便使用,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条期限

本协议下乙方享有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与PPP合同约定的期限一致。

20.7 签署

(1)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文首所列代表于注明的日期签署。

20.8 本协议与PPP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PPP合同约定为准。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模板

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为提高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受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本着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事项,拟订 了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委托于乙方,主要负责为: 1.处理设施设备的合格操作; 2.提供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及保养; 3.提供废水处理设施所需要使用的药剂; 4.该设施产生的污泥外运处置的相关费用; 5.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 二、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排放许可证排污限值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三、甲方责任 1.甲方生产线增加或变动时超过废水处理设施设计量,甲方需书 面通知乙方;若新增生产线对废水处理成本影响较大时,废水处理单 价需重新议定;若甲方告知不及时所造成的环保局取样不达标或其它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达标部分的排污费、环保监测费、废水处理设施场所的大型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更换费等。 3.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存放化学药剂的场地和现场办公场地。 4.甲方应保证水电供应,除紧急停水、停电外,停水、停电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停水、停电时间要和生产车间保持同步。 5.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车间废水分类收集,特别是含镍、含铬废水必须分类处理,经废水站处理至达标排放。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处理后废水是否达标。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要严格操作员按操作规范操作,保证排放水质达到环保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要缴交超标排污费及罚款或相关法律责任时,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设备、仪表、设施,保证其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须报知甲方。

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

最新最全污水处理站托管协议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拥有环保部颁发甲级运营资质,甲方信任乙方的污水处理运营技术和管理能力,为了能全力以赴地投入企业本身业务的经营开发,决定将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发包给乙方托管运营。 乙方认为甲方是良好的合作伙伴,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此次就处理站的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正常运行,污水达到第1.2条款要求排放、给水水质达到第1.3条款要求。 污水处理水量: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进水量5000吨/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过进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吨/月。 二:污水处理要求: 进水水质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释倍数)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释倍数)≤40mg/L、SS≤60mg/L、PH6~9 河水净化水量:根据给水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河水处理量4200吨/天。

出水水质:浊度(NTU)≤5 基础数据: 电价:0.80元/kW?h 三: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运营管理费用:给、排水按1.80元/吨计费(不含税); 运营费用包括:药剂费、人工费、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 考虑到通货膨胀、国家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对运营成本造成的影响,双方商定在运营期内,每年调整一次运营管理费用,即每年年底确定第二年的运营管理费。 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运营管理费。 四:乙方的责权利 乙方保证密切配合甲方生产,及时处理污水和净化河水; 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在运营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因设备维修不及时造成不达标排放,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污水处理和河水净化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负责。 乙方拥有污水处理站和河水进化站技术管理、人员安排、药品材料和易损件采购的自主权;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模板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托管 合 同 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拥有环保部颁发甲级运营资质,甲方信任乙方的污水处理运营技术和管理能力,为了能全力以赴地投入企业本身业务的经营开发,决定将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发包给乙方托管运营。 乙方认为甲方是良好的合作伙伴,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此次就处理站的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 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正常运行,污水达到第1.2条款要求排放、给水水质达到第1.3条款要求。 1.2污水处理水量: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进 水量5000吨/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过进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吨/月。 污水处理要求: 进水水质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释倍数)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 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释倍数)≤40mg/L、SS≤60mg/L、PH6~9 1.3河水净化水量:根据给水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河水处 理量 4200吨/天。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协议书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托管 合 同 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拥有环保部颁发甲级运营资质,甲方信任乙方的污水处理运营技术和管理能力,为了能全力以赴地投入企业本身业务的经营开发,决定将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发包给乙方托管运营。 乙方认为甲方是良好的合作伙伴,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此次就处理站的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 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正常运行,污水达到第条款要求排放、给水水质达到第条款要求。

1.2污水处理水量: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 况,确定最大进水量5000吨/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过进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吨/月。 污水处理要求: 进水水质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释倍数)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 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释倍数)≤40mg/L、SS≤60mg/L、PH6~9 1.3河水净化水量:根据给水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 定最大河水处理量 4200吨/天。 出水水质:浊度(NTU)≤5 1.4基础数据: 电价:元/kWh 二、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书(范本)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为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经沟通商谈,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成为了污水处理厂(近期万吨/日)托管运营项目成交供应商。 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互信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和解释第一条定义 (1)甲方: (2)乙方: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3)签署日:指本协议签署之日 (4)污水:指污水处理厂按本协议自管网收集系统所采集的工业生活污水。 (5)进水水质标准 表1 进水水质标准 6)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表2污水排放标准 备注:括号内,水温≤12℃,括号外,水温>12℃ . (7)保底水量:指甲方承诺的托管运行期内任一运营日的最低污水处理量,如果任一运营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低于该水量,甲方仍须按该水量计付乙方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万吨/日,因管网收集完善原因,对污水处理厂近期按设计水量%计算,即本协议保底水量为万吨/日。 (8)实际日污水处理量:指每一运营日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或出水水量。 (9)实际月处理水量:每月的月初至月底双方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或出水水量。(10)月处理水量:如果实际月处理水量的日均值大于保底水量,则月处理水量即为实际月处理水量;如果实际月处理水量的日均值小于保底水量,则月处理水量应为保底水量与本月

运行天数的乘积。 (11)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就乙方所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按本协议规定处理污水所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2)污水处理厂:指乙方依据甲方委托所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乙方拥有协议期内的生产运行权,该污水处理厂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3)项目设施:指污水处理厂围墙内(含围墙)的全部实物资产。(14)项目或本项目: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授予乙方在托管运营期限内运行项目设施的独家权利,由乙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在托管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全部完全、无偿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正常运行。(对于因生产需要,双方协调处理添置的设备仪器,按折旧法移交甲方,合理收取一定费用) (15)法律变更:指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16)污泥: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泥类物质。 (17)日常检测指标:指项目设施运行期间日常必须检测的理化指标,包括:进出水的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氨氮NH3-N、PH值等。(具体按双方约定执行监测) (18)不可抗力:指本协议25.1款所规定的不能合理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事件。(19)常规运营惯例: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者进行类似本项目的运营时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该等作法包括但不限于: (a)项目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b)正常运营条件下及合理预测非正常条件下拥有所需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c)由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适当设备、工具和程序实施正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保项目设施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行;各类技术管理人员应保持适当的比例;(d)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项目设施各项有关设备的操作手册和规范运营,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e)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f)经常进行恰当的监测和测试,以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g)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安全平稳运行项目设施,并保证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并遵守有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各项限制性要求;(h)符合城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包括厂容厂貌、室内外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等。 (20)本协议:指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协议所签订的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第二条解释 对本协议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协议之条款和附件。(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及其正当的继任者或受让人。(3)本协议中使用的“协议中”、“协议内”、“协议下”等语句及类似用语,其所指应为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应被视作为对本协议任何其它相关条款的全部包括。(4)本协议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协议的当然解释,本协议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5)在本协议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6)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使用的“天”、“日”均指公历日。(7)提及本协议时应包括以任何方式修改、补充和替代的本协议及其附件。 (8)中小型维修、大型维修:单设备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模板(1)

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托管 合 同 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书 甲方:开平市**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拥有环保部颁发甲级运营资质,甲方信任乙方的污水处理运营技术和管理能力,为了能全力以赴地投入企业本身业务的经营开发,决定将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发包给乙方托管运营。 乙方认为甲方是良好的合作伙伴,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此次就处理站的委托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 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和河水净化站的正常运行,污水达到第1.2条款要求排放、给水水质达到第1.3条款要求。 1.2污水处理水量: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进水量 5000吨/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过进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吨/月。 污水处理要求: 进水水质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释倍数)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 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释倍数)≤40mg/L、SS≤60mg/L、PH6~9 1.3河水净化水量:根据给水站的运行状况和生产的情况,确定最大河水处理量 4200吨/天。 出水水质:浊度(NTU)≤5 1.4基础数据: 电价:0.80元/kW?h 二、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协议书-正式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家环保局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甲方将污水站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愿意承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团结协作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乙方保证已获取《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且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 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 3、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设计进水水质

污水经污水设备处理后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GB8978-1996) 如果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污水有新的标准或规定,双方要执行新标准或规定。 4、处理工艺:物化法 二.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法: 1、运营管理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年。包括药剂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 2、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采取乙方垫付运营,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运营管理一个季度后,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运营费,以后每季度后的五日内付清上季度的运营费用。 三.双方约定: 1、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生产污水的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不能超出设计规模),生活污水必须经水泵提升后排放到总排污口。如污水处理不达标,或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相关部门罚款,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排污费及相关罚款。如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最新工业污水厂运营合同修改

工业污水厂运营合同 修改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浙江环保有限公司 为提高污水处理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互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所及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设计标准: 项目所在地: 项目内容: 二、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委托运营期限届满,双方可续签合同。 三、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的进水水质不超过以下标准。 表1 进水水质标准

2. 双方约定出水排放标准(处理后水质)。 表2 双方约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注:排放标准以甲方排放口的在线监测仪处取水水样检测数据为准。 3.因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超标时,乙方需要采取其他处理方法来达到约定排放标准的,应调高污水处理单价,在此期间,如果系统冲击负荷较严重或生化活性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系统调整时间,并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4.甲方保证进水水质和进水量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若因进水水质或水量超标造成出水水质不符合约定标准,则由甲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并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因乙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超标,由乙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甲方仍需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 5.甲方保证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引起乙方处理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将另行商定污水处理单价;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项目改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 1. 污水处理费单价:元/吨。 2. 污水处理费包含:。

污水处理厂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污水处理厂运营承包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项目,制定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自愿将已建好的项目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进行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二条:委托经营期应为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授予乙方独有的经营权。 2.根据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及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 费。 3.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 和保持批准有效,乙方应积极协助。 4.对乙方污水处理经营过程中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

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向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依法对甲方进行临时接管,但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经营管理权交给乙方。 7.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8.甲方应提供和本项目有关的专有技术、图书资料、相关文件等,以便于乙方运行经营。 9.因为使用期或性能下降不再满足工艺要求等问题造成设备更换,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特许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对本项目内的设施积极运行维护(包括构筑物),保证出水达到相关标准。 3.对于设计及建设不合理的部分包括设备、工艺、构筑物等,乙方有权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做相应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协议

+目录 特许经营协议 (1)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3) 1.1定义 (3) 1.2解释 (8)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10) 2.1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0) 2.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1) 2.3对虚假声明和保证的赔偿责任 (12)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13) 3.1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13) 3.2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13) 3.3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费用 (14) 3.4特许经营期 (14) 3.5本项目的资产权益 (14) 3.6抵押 (15) 3.7项目特许经营权下公用设施的使用 (15)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 (16) 第五章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17) 5.1建设内容 (17) 5.2建设进度计划 (17) 5.3开工通知 (19) 5.4建设 (19) 5.5施工注意事项 (21) 5.6监理 (23) 5.7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3) 5.8不免责 (24) 第六章测试和完工 (25) 6.1初步性能测试 (25) 6.2调试和商业试运行 (26) 6.3项目竣工验收和最终完工证书 (27) 6.4商业运行 (28) 6.5不免责 (28) 6.6甲方导致的延误 (29) 6.7乙方导致的延误 (29) 6.8项目的终止 (29) 第七章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31) 7.1运营与维护 (31) 7.2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33) 7.3计划内减量服务 (34) 7.4计划外暂停服务 (35) 7.5预定违约金 (36)

7.6甲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 (36) 7.7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调整 (36) 7.8逾期付款 (36) 7.9争议款项 (37) 7.10项目运营协调委员会 (37) 7.11融资 (38) 第八章项目移交 (39) 一、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39) 8.1移交范围 (39) 8.2移交委员会 (40) 8.3移交前大修 (41) 8.4移交验收标准 (41) 8.5移交前的检测 (42) 8.6备品备件 (43) 8.7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43) 8.8技术的移交 (43) 8.9人员和人员培训 (44) 8.10合同的转移 (44) 8.11移走乙方所有的物品 (45) 8.12风险转移 (45) 8.13移交费用 (45) 8.14缺陷责任保证 (46) 8.15移交效力 (46) 二、一期TOT项目首次移交 (46) 第九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48) 9.1甲方的一般义务 (48) 9.2乙方的一般义务 (49) 第十章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 (52) 10.1法律变更 (52) 10.2保密 (53) 10.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通知 (53) 第十一章临时接管 (55)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56) 12.1不可抗力 (56) 12.2免于履行 (56) 12.3不可抗力的通知 (57) 12.4费用及进度日期的修改 (57) 12.5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57) 12.6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58) 12.7不可抗力期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58) 12.8灾害和污水处理厂的修理 (59) 第十三章履约保函 (60) 13.1金额 (60) 13.2有效期和替换 (60)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

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提高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受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本着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事项,拟订了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委托于乙方,主要负责为: 1.处理设施设备的合格操作; 2.提供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及保养; 3.提供废水处理设施所需要使用的药剂; 4.该设施产生的污泥外运处置的相关费用; 5.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 二、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排放许可证排污限值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三、甲方责任 l.甲方生产线增加或变动时超过废水处理设施设计量,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若新增生产线对废水处理成本影响较大时,废水处理单价需重新议定;若甲方告知不及时所造成的环保局取样不达标或其它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达标部分的排污费、环保监测费、废水处理设施场所的大型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更换费等。 3.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存放化学药剂的场地和现场办公场地。 4.甲方应保证水电供应,除紧急停水、停电外,停水、停电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停水、停电时间要和生产车间保持同步。 5.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车间废水分类收集,特别是含镍、含铬废水必须分类处理,经废水站处理至达标排放。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处理后废水是否达标。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要严格操作员按操作规范操作,保证排放水质达到环保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要缴交超标排污费及罚款或相关法律责任时,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设备、仪表、设施,保证其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须报知甲方。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1013 乙方: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工业园 按照国家环保局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甲方将污水站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愿意承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团结协作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乙方保证已获取《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且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 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 3、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如果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污水有新的标准或规定,双方要执行新标准或规定。 4、处理工艺:物化法 二、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法: 1、运营管理费用,共计20万元人民币/年。包括药剂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 2、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采取乙方垫付运营,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运营管理一个季度后,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运营费,以后每季度后的五日内付清上季度的运营费用。 三、双方约定: 1、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生产污水的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不能超出设计规模),生活污水必须经水泵提升后排放到总排污口。如污水处理不达标,或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相关部门罚款,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排污费及相关罚款。如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体系文件要求操作,如因污水处理站出现不合格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无条件随甲方生产安排情况及时处理污水,并确保达标。 5、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乙方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在运营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6、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园区的证件由甲方解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并且要保护好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违者按甲方规定处罚。 7、污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甲方负责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8、如果乙方因故与甲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因故与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及责任: 1、乙方运营期间,保证甲方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如造成损坏,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费用由乙方出具。 2、甲方每日对乙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检测,如发现乙方处理污水不达标,每单项超标一次,甲方将在乙方当季的运营管理费用中扣除1%作为乙方违约金。如一个月中出现5次单项超标,或出现3次溢流现象,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的运营管理费用并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甲方付款或水、电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一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给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如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合同有效期: 自 2005 年 2 月 16 日起至 2006 年 2 月 15 日止有效。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发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单独签字或盖章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书(范本)(20210203131017)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为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经沟通商谈,XXX有限公成为了 污水处理厂(近期万吨/日)托管运营项目成交供应商。 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互信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和解释第一条定 义 (1)甲方: (2)乙方:XXX有限公司 (3)签署日:指本协议签署之日 (4)污水:指污水处理厂按本协议自管网收集系统所采集的工业生活污水。 (5)进水水质标准 表1进水水质标准 注:企业纳管水质应満足<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S2-1的9 ?的规定。 6)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表2污水排放标准 备注:括号内,水温W 12C ,括号外,水温〉12C . (7)保底水量:指甲方承诺的托管运行期内任一运营日的最低污水 处理量,如果任一运营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低于该水量,甲方仍须按该水量计付乙方污水处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 污水处理厂近期设 计规模—万吨/日,因管网收集完善原因,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污水处理厂近期按设计水量—汇计算,即本协议保底水量为万吨/日。(8)实际日污水处理量:指每一运营日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或出水水量。(9)实际月处理水量:每月的月初至月底双方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或出水水量。 (10)月处理水量:如果实际月处理水量的日均值大于保底水量,则月处理水量即为实际月处理水量;如果实际月处理水量的日均值小于保底水量,则月处理水量应为保底水量与本月运行天数的乘积。 (11)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就乙方所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按本协议规定处理污水所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2)污水处理厂:指乙方依据甲方委托所运行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污水处理厂,乙方拥有协议期内的生产运行权,该污水处理厂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

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05040201013 乙方: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工业园 按照国家环保局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甲方将污水站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愿意承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团结协作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乙方保证已获取《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且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 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 3、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如果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污水有新的标准或规定,双方要执行新标准或规定。 4、处理工艺:物化法 二、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法: 1、运营管理费用,共计20万元人民币/年。包括药剂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 2、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采取乙方垫付运营,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运营管理一个季度后,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运营费,以后每季度后的五日内付清上季度的运营费用。 三、双方约定: 1、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生产污水的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不能超出设计规模),生活污水必须经水泵提升后排放到总排污口。如污水处理不达标,或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相关部门罚款,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排污费及相关罚款。如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体系文件要求操作,如因污水处理站出现不合格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3、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无条件随甲方生产安排情况及时处理污水,并确保达标。 5、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乙方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在运营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6、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园区的证件由甲方解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并且要保护好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违者按甲方规定处罚。 7、污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甲方负责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8、如果乙方因故与甲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因故与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及责任: 1、乙方运营期间,保证甲方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如造成损坏,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费用由乙方出具。 2、甲方每日对乙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检测,如发现乙方处理污水不达标,每单项超标一次,甲方将在乙方当季的运营管理费用中扣除1%作为乙方违约金。如一个月中出现5次单项超标,或出现3次溢流现象,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的运营管理费用并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甲方付款或水、电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一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给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如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合同有效期: 自2005 年 2 月16 日起至2006 年 2 月15 日止有效。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发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单独签字或盖章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

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 2016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 4 - 第二条期限.......................................................................................................................... - 6 - 第三条声明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商业运营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运营维护手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暂停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水质和污泥处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条水样采集和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条水质超标的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条水量、水价和污水处理服务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条开票和付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条一般补偿....................................................................................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条违约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条违约赔偿....................................................................................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条协议的终止................................................................................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确保完成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承诺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守信。 一、乙方在污水处理厂负责为生化反应池、二沉池建设钢结构的保温设施、暖通设施,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注水运行。 二、乙方负责钢结构设施的工程款预算、实地勘察、方案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设备安装和调试,直到能够正常运行使用。 三、甲方责任: 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以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乙方顺利完工。 2、甲方必须先预付50%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投入正常运行,并由环保、建设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达标后,进行审计决算后付给80%工程款,余2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正常运行一年后给付。 3、甲方负责协调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污水负荷。 4、甲方对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全面工程监管。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且投入运行。 2、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并按照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用工。 3、乙方所购钢结构材料,必须严格使用国标材料,提供正式的税务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书。 4、乙方必须在2011年12月底前,保证注水启动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确保达到上级环保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审计决算完成后,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付款,逾期未付则补偿支付乙方余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如果按期完不成项目,不能正常注水运行,余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对所建项目予以修复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对甲方按工程价款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不使用国标原材料,不按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用工操作,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模板

污水处理厂运营合同模板 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受 托方(乙方): 为提高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受深圳市东晟电镀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本着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事项,拟订 了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委托于乙方,主要负责为: 1.处理设施设备的合格操作;

2.提供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及保养; 3.提供废水处理设施所需要使用的药剂; 4.该设施产生的污泥外运处置的相关费用; 5?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 二、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排放许可证排污限值的标准,具体如下表: 三、甲方责任 1.甲方生产线增加或变动时超过废水处理设施设计量,甲方需书 面通知乙方;若新增生产线对废水处理成本影响较大时,废水处理单 价需重新议定;若甲方告知不及时所造成的环保局取样不达标或其它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达标部分的排污费、环保监测费、废水处理设施场所的大型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更换费等。 3.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存放化学药剂的场地和现场办公场地。 4.甲方应保证水电供应,除紧急停水、停电外,停水、停电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停水、停电时间要和生产车间保持同步。

5.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车间废水分类收集,特别是含镍、含铬废水必须分类处理,经废水站处理至达标排放。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处理后废水是否达标。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要严格操作员按操作规范操作,保证排放水质达到环保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要缴交超标排污费及罚款或相关法律责任时,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设备、仪表、设施,保证其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须报知甲方。 3.乙方承包期间,负责设备的日常小型保养(见附件1),保养易损易耗配件乙方自购,小型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见付款方式)。 4.乙方有权对甲方车间生产排水情况进行监督。 5.废水处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维持由乙方负责,需与甲方保持一致,所需的卫生用品乙方自备。 五、运营费用的计算与说明 1.废水处理量统计:处理水量以各车间自来水表水量总和作为核算标准,当水表出现卡表或计量有误时,以正常时段的平均数来计算。 2.运营费用:废水处理单价为元/ m3(乙方每月提供相 关收据),运营费用(元)=单价(元/m3) x废水处理量(m3)。 3.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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