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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

(1)值班制度

①医院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及经医务科备案已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三线值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②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值班,如不完全参加上述技术安排值班,或低职称值高一线时应上报医务科备案。

③一线、二线班均须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

④一线、二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交好班,并安排好经管病员的医疗工作后下班。

⑤三线班接班后应巡视病房一次,并听取二线班医师汇报,做到对重危抢救人心中有数。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他处,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⑥值班医师在每天17:00时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了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⑦夜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⑧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并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⑨各科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

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留下联系方法(如手机、BP机等),听到呼叫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如遇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轮流进餐,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期手术,情况特殊而参加者,必须由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并通知当班护士。

⑩各科室值班医师上岗后,应对科室各种抢救器械进行检查,以免应用时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11凡配有手机的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试机,确保手机无故障。因工作暂时离岗,除标明去向上,需重复确认手机无故障。如发现有故障应及时报告院办(夜间行政总值班),及时检修。离岗呼叫不到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追查手机人员责任,并承担后果。

(2)交接班制度

①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②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做好床头交接班外,还应重点书面交班。

③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它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写好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④上班时间,病区每个医疗组均应有医师在岗,整个病区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留在病区。其他医师离岗时,均应

在去向牌上明示去向,若不标明去向,或未到所示去向处,均按脱岗处理。

⑤上班时间,各科必须有一位科主任在岗;若有事联系,无科主任在岗,科主任又未标明去向,则按脱岗处理。

⑥上班时,各级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或科内自行安排从事非医院指派的兼职工作。如属横向联系,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在完成本科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内统一计划安排,并在排班表上体现,方能实施。

⑦病区各级医师如由于擅自离岗而影响病人抢救及治疗者,应及时报医务科,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⑧医师的休息要在科室登记,要与假期和值休相符合,未登记的按脱岗处理,并承担后果和责任。

2、医技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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