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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和对策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和对策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和对策

学年论文

题目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系部公共管理

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行管1421

学号141412009

学生姓名李金潞

指导教师龙璞

职称副教授

2017 年 3 月9 日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心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当今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政府去依法行政,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而且是因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因为政府有这种愿望,而且是因为人民的呼声更高。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组织的县(区)政府,其依法行政的现状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对策有那些?对此,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依法行政;问题;对策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任何社会个体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行为都应该受法律的约束,推进依法行政,能够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国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于该纲要的要求地方政府在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得到了较大的突破,但是当前地方依法行政方面仍旧存在一定的困境,相关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上都存在着一定问题制约着依法行政体制的推进,因而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相关的问题,以提高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社会公信力。

一、我国地方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县(区)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总的来看,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一个增强、一个提高、一个完善、一个改进。

(一)一个增强,就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现在,绝大多数县(区)的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在决定重大事项时,都能注意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制发规范性文件,都进行法律审核,

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后,县(区)除领导同志带头组织学习外,还普遍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都进行了上岗前的轮训,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决策合法、执法守法、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一个提高,就是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县(区)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法律分析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决策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依法决策制度和程序规范。一些县(区)还把法制机构或有关专家做出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在出台重要措施前,通过调查问卷、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别是自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各县(区)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少县(区)还通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演示等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杜绝和纠正了过去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三)一个完善,就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有了明显完善。各县(区)普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奖优罚劣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错案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执法到位率;部分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调整了执法的利益机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改变了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主体混乱,乱执法、执法乱的状况,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四)一个改进,就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有了明显改进。县(区)普遍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审批、管理、检查、收费、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结果和理由、救济途径和渠道等向当事人和社会公示,对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建立公开、公正的监督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有些县(区)还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邀请驻地企业给政府各执法部门“打分”等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和执法服务活

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改善了执法服务环境。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县(区)行政复议案件几乎占到全部复议案件的25%。

二、我国地方政府推动依法行政的困境分析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县(区)政府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双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工作中经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不适应性。

(一)行政管理的效率性要求与依法行政的时效性规定存在不适应。

行政效率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和度量,既是行政管理的起点和归宿又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层次、环节和程序之中。由于县(区)政府经常处于行政工作的一线和前沿,必然将行政效率置于优先位置,在行政管理中试图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行政效果。而基于对行政权的行使和扩张有可能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之考虑,立法者往往更侧重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从而赋予行政相对人较长的时间以寻求司法救济。如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更将其扩大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由此可见,政府机关追求的行政效率与法律法规确定的时效和期限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性。比如每年的夏、秋两季税费征收、计划生育检查、卫生模范城创建等等突击活动,县

(区)政府从效率性考虑,总是期望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其他工作。一旦少数有履行能力的群众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县(区)政府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放任乡、村干部违法行政,以致上门砍树牵猪扒粮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影响社会稳定。虽然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群众,可以下达处理决定限期履行,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个月,即义务人既可以在3个月届满的最后一天履行义务,亦可以在此之间提起行政诉讼,启动司法监督程序。这样,政府一方面要投入人力、物力、精力参加诉讼,另一方面对这些群众的工作“搁浅”,不但影响工作进度,而且导致其他群众攀比观望,增加工作难度。所以县(区)政府总感觉到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约束羁绊太多,不越法律的“雷池”难以达到工作的目的。

(二)承担任务的繁重性与法律赋予其手段的匮乏性存在不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赋予县(区)政府10项职权,但县(区)政府事实上管理的内容和范围要比上述规定大的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职权行使“虚化”和“悬空”。现代法治以弘扬人的主体自由和理性力量为价值取向,它体现的是理性原则下的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和谐一致,对法律设定权利义务的权威性的认同和服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由于少数群众对法律的片面理解,往往强调自身权利而缺乏积极的守法精神,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县(区)政府想规范而有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对有些社会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处于不管则失职、欲管又无权、管了即侵权的尴尬境地。例如对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农民娴熟于心,县(区)政府稍有“越位”,就有可能被推上被告席。而对于计划生育、兴修水利等应尽义务,少数群众则千方百计以种种理由能躲则躲、能滑则滑、能赖则赖。但由于一些法律配套措施的不完善,致使县(区)政府在执行法律赋予的职权时造成处置上的失范。与此同时,由于县(区)政府承担的大量工作任务没有法定的手段和权利相

伴随,在履职过程中,超越职权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是县(区)政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败诉率高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传统的管理模式与现代政府职能的定位存在不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执法和管理,而不是搞形象工程和干预经济,作为基层政权的县(区)政府尤其如此。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县(区)政府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角色没有准确的定位和把握,越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少数县(区)领导干部往往抱着快速发展地方经济的“良苦用心”,片面追求规模效应,强迫农民种什么,不准农民种什么。由于市场信息与农民的产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因而以市场为导向便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可捉摸性,一旦判断失灵,便导致农民产得出、卖不掉的情况,这种侵犯农民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一旦被农民起诉,就必然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再比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职权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实际上县(区)政府往往把自己的权力向下延伸,过度干预村民选举、村级重大问题的决策、村级事务的管理等活动,分割了本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削弱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四)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少数干部法律素质不高存在不适应。

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行政干部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得心应手,而对依法行政则感到无所适从,对依法行政认识基本上仍停留在将法律作为一种行政管理的手段,尚未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不仅是要依法去管理社会,而且管理者自身也应守法,特别对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行政处理决定在下达前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要求更是知之甚少,结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往往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例如:一些地方在下达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时没有向当事人送达,或送达后没有依法填写送达回执,导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也有一些地方在下达处理决定时,凭印象、经验办事,没有充分的书面证据,当了被告后才忙着调查取证,严重违反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期间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的规

定;还有一些地方在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时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使得相对人在2年内均可向法院诉讼,造成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的效力长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等等。

(五)行政的“越位”或“缺位”与依法治国的要求存在不适应。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可以发布决定和命令。这些规范性文件如果不与法律相抵触,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现实社会中,却常常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违法或违规行为。比如:有的地方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与有关法律相违背,地方政府用强力使之在本地区执行,其效力甚至超过了法律,实际上取代了国家的法律而成为本地的“土法律”。再比如:有的地方误认为一些法律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就自行突破法律的规定而行政,以至于喊出“闯不合时宜的法律禁区”的口号,个别地方甚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视法律的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罚随口出”,把法律看作是可有可无的陪衬。个别地方存在执法定任务,罚款定指标的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执法定额行为,已成为严重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的一大“顽症”和“瘟疫”。目前看,它并非出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而是当前我国执法中存在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看来,信“法”不如信“访”,群众跑断腿也讨不来说法的,领导一句话就解决了。如此等等,法的位置在哪里,法律的权威又如何树立起来呢?

三、我国地方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对策

针对目前县(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现状,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区)政府必须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以“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关键、完善三项制度、实现四个转变”为工作重点和任务,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保障发展这个执政兴国为第一要务,以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依据,以强化政府责任为切入点,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把握两个关键:即普法和执法,它们是依法行政的关键。一方面要从社会面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熟悉和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崇法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规避法律和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避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同时,要相对稳定行政执法队伍,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既掌握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要求,又熟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分析、论证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其委托的专家顾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运用现代传媒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行政处罚外,还要向社会公开诸如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主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审核备案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

(四)实现四个转变:即实现政府权力从无限向有限的转变,走出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也不应管的怪圈,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好社会秩序整顿、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素质教育提高等投资环境的营造上来;实现政府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走出“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

化、利益法制化”的怪圈,努力做到政府责任与公民权利的双重回归;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走出行政权力居高临下、行政机关“官”、“管”浓重的怪圈,把主要精力放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实现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的转变,走出行政责任弱化或“空白”的怪圈,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放到规范政府行为上来。

总之,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依法治国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厉敏萍,熊璋琳.试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地方政府创新的路径选择[J].改革与战略,2011年,03期

[2]孔国庆.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湖北省H市为例[J].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02期

[3]侯继虎,周万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问题探析[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年,07期

[4]刘鸿斌,邓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04期

[5]孔国庆.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湖北省H市为例[J].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02期

[6]高徐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1年

[7]吕慧.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1年

[8]袁福珍.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J].今日南国(中旬刊),2010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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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制度、社会事务游戏规划逐渐与国际接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民主法制国家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宪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政府及政府部门依照或依据《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力,科学决策实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行为。 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可避免的要产生误区,误区的原因,是各方面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法制建设的健全,人民的法律的意识得以提高,但是也存在着不理解依法行政概念和特性的人们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就定格在对一些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或负责人的具体行为理解上。而造成对依法行政认识误区的原因,主要有习惯性、思想性、政绩观、素质性等方面的原因。对此,我们必须在思想基础、理论基础、法制基础和道德基础等方面加以保障。 [关键词]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识误区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制度、社会事务的游戏规则逐渐与国际的接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民主法制国家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所以,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该《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执政”的要求。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相继制定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不同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都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相配套,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换句话说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因为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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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24 15:07 8062ubky|分类:时事政治|浏览3550次 分享到: 2014-11-24 15:27 知识大富翁,挑战赢iPhone! 提问者采纳 热心网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 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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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只有依法法行政,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要求。因此,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据有关资料透露,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约400个,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1000个。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法律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实际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一)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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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才能使得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相应的行为,从根本上做到依法行政。 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一是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楚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广泛利用网络、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兴传媒,形成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普通民众对普法内容进行解读、评论,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去,在形式中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我要学法”,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以加强执法监督,健全依法行政的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①必要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 依据宪法和法律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②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2、有利于加强廉政 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3、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4、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具体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 守信、权责统一。 2、基本要求: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 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3、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还需要在民主和法律的监督之下。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坚持这一原则的要求: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第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为什么会是便民利民的政府?为什么服务于人民? 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的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意旨在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是: 第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第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议的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第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包括市场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口、生态环境等。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政治参与区别是:31页

国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

国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 ***同志,男,1958年12月出生,汉族,山东**人,大学文化程度,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从事土地管理工作,现任**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规划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该同志1990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1、1995年获得**市政府嘉奖,XX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1996年主持完成的**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研究项目被评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近年来,该同志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抓队伍建设入手,狠抓严格执法和文明服务,使分管工作一年一大步,年年上台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先后被评为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今年5月,又被省国土资源厅推荐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基地。该同志的主要典型事迹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该同志针对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向局党组提出了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专门聘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利用6天时间,分期分批的对全市规划国土干部职工进行了轮训,同时,还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盛XX市组织的执法人员、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专项培训。为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该同志还主持制订了《寿光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政治业务学习大纲》,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学习课时和授课人员,坚持每周二、四晚上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在干部职工存在的“假学”、“厌学”的不良风气,端正了学习态度,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极大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抓制度创新,积极倡导建立规范化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秩序。去年以来,该同志从抓制度创新入手,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做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针对以前机关工作散、乱、差的实际,该同志提出了“制度管人”理念,倡导推行以“凝聚人、发展人、激励人、服务人”为内容的人本管理,先后主持制定了依法决策、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行政责任考核追究、权力行使监督等制度,涉及到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内容易于操作和执行。为实行“开放式”办公,该同志向局党组提出建设业务服务大厅的设想并获得实施,业务服务大厅建成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证件颁发等实行全程管理,实现了窗口办公,实行申办事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变无形市场为有形市常为巩固开放式办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1、依法治国 (1)含义: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 (2)意义:①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③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核心和主体、依据:①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②主体是人民。 ③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指立法)依法治国的前提。 (2)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4)违法必究要求对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3、、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2)政府能否自觉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 (3)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能否实现。 4、我国在实施依法治国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不健全;(2)行政执法效力有待提高;(3)司法公正有待提高; (4)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5、:如何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1)国家:①要坚持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政府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政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③实施依法治国,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公民:①要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 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③掌握法律武器,同违反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④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怎样来写

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怎样来写 依法行政首先要求政府机关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意味着行政机关行使任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利的行政权力时,都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老百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老百姓负担的行政行为。这一要求将极大改变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习惯思维,对那些习惯于听从上级领导命令行政,或者拍脑袋任意行政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来说,合法行政的要求对于摒弃他们的人治思维和习惯,树立法律的权威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机关合理行政。由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过大,仅仅要求行政活动合法是不够的,还必须从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角度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为了将合理性原则具体化,理论界提出过很多关于合理行政的标准,其核心内容是行政活动必须公平正义,不偏不倚,符合比例。具体而言,就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理性。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依法行政的第三个要求是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提高程序意识,严格按照行政活动必须遵守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等规则进行。特别要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即使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程序正当的原则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程序正当的最基本要求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即行政决定的作出者应当是中立、公正、不偏不倚的,不能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私下接触;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允许受决定影响的公民提供证据,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有权要求参加行政决定的过程,有权参与和监督行政决定。程序正当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难点和重点,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程序规则,确立程序正当的观念,对于发展民主政治,保护公民权利,遏制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尤其要看到,落实程序正当要求,对于防治腐败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利具有重要作用。腐败的产生与缺乏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各国行政程序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设置了公开、时限、顺序、说明理由告知等制度,使得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置于公民及司法机关的监督之下,从程序上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滋长。只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程序制度,赋予公民和社会切实可行的监督手段,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趋势,促进我国廉政建设。 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第四个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法的核心价值有两个,一是公正,二是效率。无论是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的国家,都把效率问题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因为没有效率的公正是虚假的公正,暂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该同志在承担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的几年里,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勤学好问,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 一、政治坚定、服务大局 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工作大局,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能深入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学习、务实作风 兼职依法行政工作以来,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当作第一要务去抓,克服身兼数职、工作杂乱繁忙的困难,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刻苦学习,提升了自己的行政执法素质和能力,树立了扎实奋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工作严谨,踏实认真 工作过硬、素质较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作为一名办公室人员,她深知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如发生漏缺或错误势必导致整个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被动并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她年初认真研究制定法制工作计划、交通行政执法考评办法,同时与所属有执法主体的二级单位签订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责任书,将交通法制各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贯彻落实情况采取互检、抽检方式进行监督指导,将检查及评比情况下发通报,较好地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抽检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为了推动系统法制宣传工作上台阶,她起草并争取通过印发《新宁县交通运输局法制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奖惩工作,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全年在潇湘晨报网、《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崀山》、红网新宁站、崀山在线等报刊网络上发表法制类宣传报道近60篇,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法制形象。 四、廉洁自律,吃苦耐劳 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发扬“任人难任之劳,承人难承之重,挑人难挑之担”的精神,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为私心杂念所动,不为名利所扰,甘于清苦,安于清贫,乐于奉献,比工作不比待遇,比贡献不比索取,以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和出色的业绩实现自身的价值。依法行政是一个付出多、回报少的工作,是一个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工作,是一个默默耕耘才能赢得大家理解和信赖的工作,责任重、难度大,她始终忠于这份“平凡”的工作,保持平和心态,甘于平淡的生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事,勤勤恳恳工作,在一份“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 - 1 -

浅论城市管理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行与推广,越来越突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它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设,搞好行政执法廉政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它体现了现代法治,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乃至腐败这一精髓思想。同时也是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思想的贯彻和落实,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遵循和实践。如果说合法行政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合理行政主要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言,是体现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个手段。 【关键词】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自由裁量合理

【前言】 1.什么是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5。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2.我国现在城市管理现状分析 (1)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将使城市管理面临严峻考验,比如: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应对外资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如何调整行政执法人才结构、引进精通外语翻译兼执法人员以及配备中外文对照的城市管理法律文本和警示标语牌;如何面对外资企业和外国公民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投资与经营管理等。 (2)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都市圈的大幅扩容,市区人口将越来越多。因此,城市管理必须考虑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规划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快速高效的交通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成分、物质利益、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势必带来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由此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城市管理氛围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执法队伍在执法中遇到的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困扰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目前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群众性、流动性较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情况复杂。我国在城市管理中也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 (1)执法环境差。城市管理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但目前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以及理解、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的格局。首先是少数市民缺乏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的检查采取逃避态度甚至抵制举动。其次是部分市民文明意识较差,经常出现违规闯红灯、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再次是说情风盛行,严重影响公正公平执法。 (2)管理对象复杂。一是部分经营户法制意识较差,善于与执法队员“捉迷藏”,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二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和进城农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他们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一)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一) 摘要: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最为直接,又是独立的部门法,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民主国家意义重大。 关键词:行政法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有了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慢慢有了相关的行政法。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行政法就是解决有关行政问题的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罗豪才.行政法之语义与意义分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4).),在现代国家中,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具体表现为依法行政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探讨 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相对于刑法和民法等部分法,行政法、宪法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 首先,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法关系、保障、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构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范,主要通过行政法律具体实施。其次,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关系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作为调整高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国家和社会生活,为各个方面实施着宪法规范这行宪法规范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寂,而民法、刑法是一般只是宪法确定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国家政策。事实上,宪法典中就包含着许多行政法规范,而属于行政法范畴的许多规范同时又是宪法规范。时至今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被称为统一的学科、很多学者均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双向研究,而且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还存在着和宪法学体系含混不清的问题。 概括地讲:行政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只是得到了形式上的承认,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在很多问题上没有理清,行政法相对于宪法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所忽视。很少有人会否认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位于宪法之下、一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由于其紧紧的围绕着行政权力展开,也就意味着行政法有着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完全不同的视野和内涵,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复杂性、易变性更是其它部门法所难以比拟的。“在每一种行政法理论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国家的理论”(CarolHarlowandRichardRawlings:“LAWandADMINISTRATION”(GeorgeWeidenfedand Nicolsonltd.,1988),p.1.,)行政法所与生俱来的政治性决定了其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法被认为是具体化的宪法、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来源和基础。日本学者室井力也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基本法,是政治价值的体系法;而行政法随以宪法为前提,但却是行政技术的体系法。”(《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⑸)但另一方面,确认行政法独立的法学价值却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一个独立部门法,它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法,同时一般不包含其他部门法。辩证来看来,宪法与行政法虽然渊源相连,但彼此并不存在什么“隶属”关系,根本大法只是从宏观上给行政法以指导。“宪法调整的对象是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包括平等的及不平等的两个方面,而行政法却调整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叶必丰着:《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公认的观点是,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行政法是作为宪法的具体法来运用的、是宪法的实施法。 实际上,任何部门法都可以称为宪法的实施法,只不过行政法在政治性和价值取向上同宪法精神保持相当程度的一致罢了。我们可以认为,宪法与行政法存在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和价值体系、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源于宪法的实体价值、完善的宪政精神将充分的指导行政法的发展。但如果宪政传统的缺乏、宪法价值的式微,决定了现有的宪法发展程度根本不足以为行政法提供理论依据,那么再称行政法为“动态的宪法”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行政法抛开宪法的

《公共服务、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能力》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法治府建设要解决的核心是()。(3.0分) A.政府的服务范围如何来划分 B.政府的职能如何来设定 C.政府的服务形式如何来设定 D.政府的执法范围如何来确定 我的答案:B答对 2.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 3.0分) A.依法行政 B.有法可依 C.依法管理 D.违法必究 我的答案:A答对 3.《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规定。(3.0分) A.国家法律 B.地方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位规章 我的答案:A答对

4.法治的第二要素是指()。(3.0分) A.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强制性 B.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唯一性 C.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高度权威性 D.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多样性 我的答案:C答对 5.公务员联系群众的能力表现为()。(3.0分) A.一切从国家的利益出发 B.一切从党的利益出发 C.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 D.一切从集体的利益出发 我的答案:C答对 6.法治的核心是要求()。(3.0分) A.政府执法 B.政府守法 C.政府颁布法律 D.政府制定法律 我的答案:B答对 7.目前,在中国行政体制管理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是()。(3.0分) A.市场管制和政府参与

B.宏观调控和政府参与 C.微观调控和政府职能 D.市场管制和政府职能 我的答案:D答对 8.法治的根本在(),落实在()。(3.0分) A.治官治权 B.治官治商 C.治权治官 D.治民治官 我的答案:C答对 9.()以合作为基础,主要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和公民的权利。(3.0分) A.公共经济 B.公共服务 C.公共行政 D.公共政策 我的答案:B答对 10.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从管制型政府转向()的政府。(3.0分) A.管理型 B.民主型 C.集权型

强化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

普法工作总结 强化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 ——安福县国土资源局“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市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吉安市土地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吉市土发[2001]41号)、吉安市地矿局制定的《吉安市地矿行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和2001年普治工作安排意见》(吉市矿发[2001]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安发[2001]17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安福县“十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通知(安发[2001]18号)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及“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35个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顺利完成了各阶段的全部工作。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党政领导对国土资源管

理法律法规了解更深,依法决策意识更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探矿、采矿的自觉性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规划的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 1、健全机构,强化监督。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进行了调整;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作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其工作人员为法制宣传员;二是公布了法规股和执法大队的电话,及时热情对外提供法律咨询,五年来,共提供咨询近千人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促进我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根据市、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安福县土地管理局“四五”普法规划》、《安福县土地管理局“四五”依法治理规划》和《安福县地矿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和2010普法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四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象与要求、步骤与方法、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确立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确保了我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二是建立健全了《普法

浅谈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和措施

浅谈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和措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特色。法治本身的含义是指“法的统治”,即法居于国家与社会的统治地位。只有在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的情况下,才意味着法治的真正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人数最众的部门。因此,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 下面我谈政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和措施。 国务院于1999年11月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国务院国发[1999]23号文指出,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目前,改革进入攻

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国发[1999]23号文决定:一、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二、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 三、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地运行,推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

论招商引资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论招商引资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招商一部 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晌,招商引资工作历来是地方行政机关的头等大事之一,“全民招商”成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热词。因而招商引资与依法行政便产生了密切的联系。招商引资能否顺利进行和卓有成效,关键在于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对招商引资的要求 行政机关是依法代表国家实施行政权的组织,因而它首先与国家构成了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并享受行政优益条件,行政相对人有服从和协调行政机关实施监管的义务,同时,行政相对人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救济的权利,行政机关有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之责。 在招商引资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引进外资前,行政机关直接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引资优惠政策及许可外资进入的权力,主要有行政规范权和行政许可权。 第二阶段是:引进外资后行政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监管的权力,主要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裁决权。 行政规范权系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公布行政规范的权力,主要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而制定的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规范性政策,为了加快引资步伐而制定的一系列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行政机关组织招商引资活动需要落实经费和人员的决定等等。 例如,国务院制定《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等。行

政规范权表现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至于这些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极少有人提出疑问。 行政许可权系指行政机关准许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与不作为,最典型的就是审批机关对投资者拟投资设立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行政处罚权系指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权力。例如,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逃税而进行处罚。 行政裁决权系指行政机关以中间人的身份决断民事纠纷的权力。有些县级人民政府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之间的纠纷有权加以行政裁决,以使中外方之间的矛盾仅限于内部解决,不至于因对簿公堂而耗时费力。 二、招商引资违背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其危害 行政权设定的主体是国家立法机关,不是由行政机关自己设定。然而,我们的某些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时随意设置权力,却没有相应的义务与责任,结果是依法行政是一句空话,招商引资毫无成效。 首先表现在滥用财政资金方面。行政机关为了自身正常工作运转的需要,有权使用国家财政资金。且近年来,各地财政还专项拨款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主要用于出国招商会、国内招商洽谈会、投资环境说明会等活动。年复一年重复着如此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耗费大量财政资金,而实际引进外资数额却微乎其微。多年的招商实践证明了这样的招商方式是不可取的,但遗憾的是这种方式目前在各地愈演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文章标题: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 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 (1)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2)程序概念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行政程序法,可操作性差。以至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法律虚置。 ——有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依法行政不仅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公民的要求。由于行政程序的不健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公民的实体权利,但难以实现。而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没有很好履行。然而程序规范的不完善使得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行政机关答复时间没明确规定,使公民不知何时实现其权利;对办理条件不作界定,使公民不知怎样实现其权利。由此可见,公民只有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权利才是全面的,才能更好依法行政。 ——影响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法律正义。依法行政是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表现,由于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是管理者,相对一方是被管理者,行政机关这种法定地位具有我命令你服从的特权性质。在这种强弱不平衡的情况下,保护的重点只能是公民个人,这是正义观念的起码要求。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现代行政程序(其作用就是控制和约束强大的行政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控,因此对行政行为还算不上真正有效监督,各种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法律正义的实现。例如,对各种“三乱”现象,从中央到地方虽然一再进行专项治理,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其原因之一是程序监督不够力度,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是我国较为完善的行政程序法,但它多只注重保持行政管理的效率,而对权力制约、防止行政权滥用和保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有所忽视。如为保持处罚裁决和处罚执行的效率,规定了一系列有关的程序,包括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等,然而另一方面该法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使调查权、取证权、裁决权、强制执权等都没有规定相应完善的制约程序,如调查权与裁决权分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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