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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最新)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最新)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最新)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

(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

(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

(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第三章项目遴选

第十条“双高计划”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专科高职学校),分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在高职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要求且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对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明显、“双高计划”政策资金保障力度大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第十一条学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

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5项: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

第十二条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二)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三)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第十三条项目遴选包括学校申报、省级推荐、遴选确定等3个环节。

(一)学校申报。满足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级教育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学校总体建设方案、不超过2个专业群的建设方案、真实性声明、承诺书等)。

(二)省级推荐。省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基本条件择优遴选,学校申报材料及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函(包括推荐院校顺序名单、真实性声明等),与推荐学校申报材料一并报两部。

(三)遴选确定。两部委托专委会依次开展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遴选。专委会根据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遴选标准,分别对学校和专业群评价赋分。依据学校和2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确定高水平学校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10所、B档20所、C档20所左右;依据学校和1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考虑产业布局和专业群布点,确定高水平专业群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30所、B档60所、C档60所左右。两部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结果。根据年度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引导支持建设一批,地方和学校自筹资金建设一批。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项目学校根据建设任务和预算安排,确定绩效目标,编制项目任务书。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报两部审定。

第十五条项目学校根据审定意见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两部备案并启动建设。

第十六条项目学校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须经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并报两部备案。

第十七条每个支持周期结束,项目学校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经省级验收后报两部复核。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

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学校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中止项目等处理:(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三)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

(四)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两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学校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是教育部为鼓励高校通过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具有鲜明特征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其目的在于促进学校在教学创新、科研研究、成果转化、学校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每个高校每年限报一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为所在学科的带头人,属于国家重点学科者优先推荐申报。 (2)聘请对象: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至少为副教授或者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个项目需聘1名以上的专家。可为现职或者退休。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 (3)工作时间:每位专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请参考《“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参见附件4),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书》(参见附件5); (2)申报材料经学校评审择优后报送教育部,教育部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未入选项目可以列为“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 3、经费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往返中国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食宿交通费用及工作津贴等。 4、项目期限:项目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 (2015年度) 第一条为推动高校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工作中实施差异化战略,特设立“学校特色项目”。 第二条学校特色项目是指高校通过具有鲜明特征或者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项目,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 学校特色项目旨在促进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实现不断改进和持续进步。 第三条学校特色项目的主要特色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一)有助于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如培育优势学科专业,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和改革专业课程,注重和加强实验实践教学,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等。 (二)有助于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如,加强原创性研究,引导和促进多学科交叉,建立师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突破重大科技瓶颈问题,提升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扩大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影响,满足科技前沿重大需求,支持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等。 (三)有助于高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为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四)有助于高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形成办学理念的战略管理意识,准确定位办学目标及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规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

湖南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农业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本建设管理,确保立项审批、预算控制、招投标组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结算审核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基建处代表学校行使管理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学校总体校园建设规划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对学校批准立项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和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第二章基本建设日常管理 第三条学校所有建设项目由基建处统一管理,各单位计划自筹资金修建的教学、科研、实验及生产、生活等用房一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其房屋选址、方案设计、道路、管线的布置等必须报基建处审批,有关资料报基建处存档。 第四条报经学校同意,由学校自筹资金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经费筹措由计财处负责。基建资金落实后,由基建处组织施工。 第五条每年年底,基建处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和工程进度情况编制下一年度基建投资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作为计财处筹措资金的依据。

第三章基本建设工作程序 第六条立项管理: (一)管理范围。依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及需求,报经校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年度计划项目以及临时追加或自筹经费项目。 (二)管理目标。工程项目按审定的总预算控制造价,确保工程终审造价不超总预算控制的立项金额。 (三)立项程序。基本建设与专项维修立项管理包括立项申报与立项审批两个环节。 1.立项申报: (1)年度计划项目: ①先年项目清理:每年3月份,基建处对先年立项及实 施的项目进行清理,筛选出已完工、在建及未动工的项目,为安排年度建设项目做好准备。 ②接受用户项目申报:在清理上年基建、维修工程完成 情况的同时,基建处应做好下年度新立项的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工作。 ③提出年度项目计划:基建处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工 期、投资规模以及实际需要等情况,提出年度基建与维修计划,经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认可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临时追加项目: ①项目性质:指未纳入年度基建维修预算而又必须进行 的项目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 2012 年11 月7 日) 为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制定此办法: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心理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教育技能为着力点,以促进中小学生形成完善的人格和健全的心理为目标,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原则 1、人本性原则。落实以人为本,注重理念引导、文化熏陶、情感体验、心灵启迪、精神激励。 2、实践性原则。贴近学生的生活,适应学生的成长特点和心理接受能力,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实效性原则。坚持贴近形势,贴近学校工作实际,贴近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力求目标“小”一点,重心“低”一点,活动“实”一点,切实收到实效。 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的涵义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涵盖了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使用、心理健康教育课的精心设 心理健康计、辅导的创新性、心理健康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心理健康教育学科

渗透的开放性、 心理咨询室的人文化建设与设计、 对个别学生进 行心理干预与调试、 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业务培训与素质提升等 项内容。 每一项内容通过精心研究与实践形成特色成果, 从而构 建全新的富有人文性、科学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项目。 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达到的目标 预学生心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活动扎实,富有创新性, 效果显著,有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五、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项目的确定及申报 一)心理健康特色品牌项目确定的背景和依据:目前,我 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积极心理教育健康报为载 体, 南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协会为阵地, 以心理健康教师理论 素质培训为支撑点, 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普及中规范、 科学。 但心理健康教育尚未形成特色化、 品牌化, 需在提高心理健康教 育的特色品牌化方面做文章, 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 学性和实效性。通过调研、问卷、走访,与学校师生交流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惑, 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项目 管理的实施提供第一手材料。 二)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品牌项目的内容及体系构建: 以心 1、 学生具备一定的心理认知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 2、 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科学的心理调适能力。 3、 教师有科学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能力。 4、 学校心理实践活动围绕学生身心发展,调控、疏导、干 以丰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厅基建管理办法以及高校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并在工作中深化基本建设管理改革,加强基建队伍建设。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为基建工程)是指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以及电力、通信、网络、有线电视、道路和绿化等)等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符合我院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基本建设应坚持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泰山医学

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基本建设应遵循计划管理、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档案管理的程序以及学校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四条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是学校基本建设的决策机构;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的辅助决策机构;总务处是负责校内基建工程从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交付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基建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内对外行使相应基建工作职责。 第五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产生,小组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审计室、纪委(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基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 (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 (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 (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 (七)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遵循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稿)特色学校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发挥优势、开拓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学校得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品位与办学水平,切实做好创建特色学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代表”及十七大精神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走内涵发展之路,关注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力争从特色学校建设中求突破,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具有长期性、独特性、稳定性、先进性的特点,开展符合学校实际的教育科研,总结一套特色办学的经验,建设一支有教育特色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学生,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社会声誉。做到学校有特色,学生有特长,活动有成效,素质有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有特长的“四有”人才。 三、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统一思想。要提高对建设特色学校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建设特色学校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由校长杨天波担任组长的特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集体智慧和作用,扎实开展建设特色学校活动。 3、突出特色,细化方案。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特色项目,制订特色学校建设规划和较为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关键,要发掘本校内在教师资源,加大培养有独特风格的特长教师的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苦练内功,培养有一定专业特长且满足特色学校建设需要的一大批教师。同时,从社会上聘请兼职教师,确保特色学校建设的顺利实施。 5、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以满足开展特色项目活动的需要。学校必须拨出特色项目建设的专项经费,确保特色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特色项目建设按计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确保特色项目建设工作长期有序高效地开展。 2、建立检查指导机制。要建立特色项目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色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和丰富活动内容,使特色项目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xx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的通知》(x教职办〔2020〕x号)、《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重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财〔2016〕x号)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主要支持31所基础条件较好、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发展潜力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开展建设。项目学校要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核心,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切实突出学校特色,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项目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项目建设坚持“省上引导、以市(县、区)为主、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实施”的原则,采取省、市、县(区)、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市(县、区)管理为主体。同时,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项目建设。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项目建设须以学校为主导,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合作开展服务。 第四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照“学校争取、市县支持、省级奖补、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财政、企业、社会等方面投入,拓宽建设资金筹资渠道,增强自我建设能力。市(县、区)要落实办学责任,加大支持力度,教育投入统筹用于项目建设;省级统筹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项目采取奖补方式予以引导支持。 第五条省教育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规范要求和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统筹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二)组织专家复核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三)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验收挂牌、成果推广等; (四)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审核项目学校拟定的绩效

小学创建武术特色学校实施方案

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 武术操特色创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品味,打造办学品牌,引导学校走个性化、特色化的内涵发展之路,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校发展态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武术特长,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学习品质”为特色办学理念,以阳光武术为载体,坚持以武育德、以武益智、以武养性、以武强志、以武展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办学品位,不断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培养武术特长,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学习品质”为特色办学理念,以武术操为突破口,以大课间体育活动为抓手,通过“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的推进,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校成为全县武术操特色学校,全面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打造精品学校奠定坚实基础。 2.年度与学期目标: 第一阶段:创建特色项目阶段(2012年9月——2013年7月)年度目标: 进一步规范武术操教学行为,根据学校实际选准创建的特色项目—武术操,制定规划,初步构建特色项目的内容体系、实施途径和评价机制,以大课间和其他课外体育活动为特色建设活动载体,建立师生精英团队,集中全力,狠抓特色训练,

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武术操大课间特色活动模式,即形成特色项目。 学期目标: 第一学期(2012.9—2013.2) A.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师生及社会有关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聘请相关专家对我校创建目标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科学性和准确性。 B.全面制定发展规划,初步构建优势项目的内容体系、实施途径和评价机制。 C.从中高年级学生中精选40名,低年级20名,组建学校精英团队,由教练组织进行特别训练。 D.全体教师和中高年级学生全部完成武术操训练任务,并达到动作规范。 第二学期:(2013.3—2013.7) A.规范武术操教学行为,围绕特色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B.开发校本武术,初步探索符合本校实际的大课间武术活动模式。 C.开展校级特色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特色项目建设。 D.加快精英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E.进一步提高中高年级武术操训练水平,要求不仅动作规范,而且富有神韵。 第二阶段:形成学校特色阶段(2013年9月——2014年7月) 年度目标: 在完善武术操项目的内容、实施途径、评价方式等的基础上,成立多个体育兴趣活动小组,并使大课间活动更科学、规

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版

**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是校团委对各团学组织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量化考核的具体措施。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各团学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园文化的深化和创新,充分体现“经费在基层、活动在基层、成果在基层”的原则,营造科学、开放、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平台。 一、项目化管理的原则及要素 1、项目化管理,就是力求立项活动目的明确,公平竞争,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一旦立项,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2、实效性落实,就是要求立项活动要有内容、有形式、针对性强、讲求实效。要围绕学校、院系工作重心、专业特色确立项目,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过程化监督,就是在立项活动中,要实施得力,有始有终,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查、总结评优等激励机制,进行全程化监督,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申报内容、方式、管理 1、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文化艺术活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及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等。 2、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分两类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提出项目,各单位进行申报;由各团学组织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优势,自定项目进行申报。 3、项目申请单位包括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等)。 4、项目申报方式为规定时间段内集中申报,每学期12-16周申报下学期项目,一学期一次,逾期不接受申报。校团委可对部分时效性较强、专业类别较强的项目采取委托的方式,直接指定项目承办单位。 5、校团委负责立项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对获准立项的学生活动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所立的项目主办单位均以校团委名义开展,承办单位为立项单位,项目活动负责人需对校团委负责。 三、立项流程

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加强校园规划与建设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落实建设项目学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维修校舍,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学校布局、审定校园规划,审查设计方案,监督招投标,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参与竣工验收,进行项目竣工审计的审核,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舍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培训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等工作。 (二)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湘西经济开发区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代表,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工地代表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从投资计划审批、设计、报建、招投标、施工到竣工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投资核准制、工程决算审计制及工程备案制。 第二章项目申报及前期工作 第五条坚持先规划,再建设的原则。学校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符合城乡规划,满足教育教学功能与学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总体规划,报相关部门审定,规划一经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违背总体规划进行建设。 第六条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建设。 第七条根据项目的立项批复,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后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勘察,本着“安全、必需、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要避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标准建设。 第八条标底编制工作由项目管理小组比选或是委托的有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领导小组、计财、监审、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审定,编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定远县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定远县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构建我县特色教育品牌,不断增强我县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就推进我县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树立“标准建校、规范办校、特色强校”理念,遵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大力推进中小学特色化建设,彰显学校的多样性和个性化,形成全县中小学“ 学生有特长、教师有发展、学校有特色”和“校校有品牌,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成立定远县教体局特色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韩春峰 副组长:韩宪国江鸿姜虎马守东刘章奎许孝峰忽树霞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元平、李昌明、杨忠浩、丁世文、刘丰、隋一喜为办公室成员 三、目标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造就一批理念先进、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优秀校长群体,形成不同层次可以推广运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培养一批特长教师和特长学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个性和风格的特色学校。 (二)阶段目标 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按照“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在创建前期初步形成一个(至少一个)单项特色项目; 第二阶段,在已有特色项目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鲜明的学校特色; 第三阶段,再经过一定时间创建,使学校基本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 的特色。此时,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基本完成。 到2017 年,力争创建省级特色学校1-2 所,市级特色学校5— 10 所,县级特色学校覆盖率达40 %以上。 四、申报与评估 (一)特色项目类别 1.校园文化类:传统文化(校史、校训、校风、校歌),制度文化,班级寝室文化,社团文化,健化,民间文化 等。 2.文体活动类:田径、球类、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跳兴 趣小组活动等 3.科技活动类:小制作、小发明、小科技开展等活动。 康文化,节庆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政府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政府、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政府管理为主。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 5、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6、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7、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学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预防廉洁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建筑物、构造物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二章组织构架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资金安排、重大工程立项、施工过程重大变更等工程建设的重要事项必须纳入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确保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条发展规划处负责制定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学校建设发展重要项目立项、论证和报审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处负责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预算、计划、核拨、财务决算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实施工程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学

校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学校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监管和维保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审计处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视项目需要可参与项目决策、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的咨询与监督。 第三章立项管理 第九条工程立项应依据校园总体规划、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学院办学发展的实际需求,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节能环保、节约用地、量力而行、勤俭办学等方针。 第十条每年上半年各院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发展规划处提出建设需求,发展规划处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根据办学需要和学校的财力,于每年秋季提出下年度工程项目立项建设计划,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经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 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前应进行充分论证,原则上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对于突发的抢险救灾工程,学校党政应立即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抢险方案和方式,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经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除勒令停工外,学校将追究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特色亮点工作实施方案

特色亮点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学校特色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需要, 它能有效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和力量,助推学校实现新跨越。因此,我校始终秉持“学生的利益高于一切,促学生发展永无止境”的办学理念;以“培养核心素养,实现立德树人”为办学宗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党建引领,安全为重,德育为先,教学为主”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八大特色工作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从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家校沟通、党建创新、课程建设、创新教育等几个点进行突破。从而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助推学校实现新跨越。 一、特色目标 1、总体目标 以点带面,星火燎原。通过八大特色工作项目,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素质,促进家校沟通,落实发展学生综合素养,进而全面提升学校内涵,促进学校跨越发展。 2、阶段目标 准备阶段(2017年1月) 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组织问题研究人员培训,增强对本问题研究意义的认识。 实施阶段(2017年2月——2018年7月) (1)请专家指导,学习理论,进行问卷调查,严谨开展

研究。 (2)做好研究原始资料的档案整理及归类工作。 (3)经常特色项目工作达成度的阶段性评价与分析会。 (4)不断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论文、论证等。 (5)收集阶段性研究成果,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举行阶段性研究论证会和成果报告会。 总结阶段(2018年8月——2018年9月) (1)收集整理各项研究资料及数据,进行分析与总结,撰写课题研究报告。 (2)推广成功经验。 二、特色工作介绍 1、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构建并实施“3+X”HE课程体系。 结合学校实际,确立了“有爱心、有责任、尚健康、尚审美、会学习、会生活、能实践、能创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八个基本要点,明确了课程培养目标和方向。在此基础上,确立了“3+X”HE课程。“3”指知识课程、生活课程、经验课程三大板块课程,是基础性课程。“X”指若干拓展性课程,是三大板块课程的适当补充、拓展。“3+X”为整合大课程,如,语文大课程,即包括“3”中学科教育课程中的语文课程,还包括阅读、写字、经典诵读、传统文化等课程,即“X”。“HE”有多方面的含义。意为适合、合作、整合、和谐、和善、和美等。还意为课程如小河般滋润学生,为提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特色学校建设考核制度

特色学校建设考核制度 基于“以挖掘早梨历史内涵,有效开发与实施早梨历史内涵,营造早梨和乡土文化|”之理念,我校确定以早梨和乡土教育为主题,以课堂为主渠道,以活动为载体,以校园早梨和乡土文化为依托,全面推进特色教育,普及和发展学校特色教育。为促进特色学校建设稳定、持续、整体及先进性发展。更好实现以早梨和乡土文化育德,以此启智之效特制订考核制度如下。 一、特色学校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蒋诗强副组长:张香德詹富东 成员:陈寿福林平剑黄宗善罗小芳 二、考核对象 1、教师全员参与特色学校建设,全员参与考核; 2、全校各班级 三、考核内容 1、各班级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2、各班级行动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 3、特色课程的落实情况; 4、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参加各项竞赛获奖情况; 6、学期总结。 四、考核方式 1、上交材料(含文字、图片材料)的登记; 2、现场查看; 3、不定时的检查; 4、获奖情况登记; 5、学期末评估。

五、计分办法 1、计划10分; 2、课程50分; a.缺课1节扣3分;(教师未到指定场地进行教学) b.低效课堂1节扣1分;(教师未组织教学,学生自行练习) c.无效课堂1节扣2分;(教师未组织教学,学生未进行特色训练) 3、活动30分; A.根据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未开展组内活动的,扣10分; b.开展活动效果不佳扣2分; c.材料收集上交不齐(活动方案、过程材料、文字材料、图片材料)缺一项扣1分; d.根据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安排,需展示的未能及时展示的扣10分; e.展示效果不佳扣2分; f.无故缺席各项竞赛活动的每次扣10分。 5、总结10分。 6、竞赛加分 a.辅导学生获镇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b.辅导学生获县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c.辅导学生获市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 未尽事宜,由特色学校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经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学校基建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建管理,保证学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高等学校、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基建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基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基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并在工作中深化基建管理改革,加强基建队伍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5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燃气以及电力、通讯、网络、有线电视、道路和绿化等);包括财政资金项目、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学校与社会合作资金项目、学校接受捐款项目、银行贷款项目,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投资5-30万元(含)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招标方案、施工合同,由基建监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招标方案、施

工合同,必须按规定上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通过后实施,具体分界为:30-100万元项目上报校长办公会;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上报党委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基建的决策机构;基建监管领导小组是学校基建的辅助决策机构,研究审议基建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其组长由分管基建后勤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法律顾问室)、纪委监察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会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并由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是负责校内基建工程项目从规划、立项到竣工、保修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行使相应职责。 第七条基建工作实行监察员制度,监察人员由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和工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监察员对基建监管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负责;以独立的身份对基建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要维护监察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第八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及校园规划实施,并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工程项目的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九条各学院、各职能部(处)及有关单位是校内基建工程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实施方案

学校特色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21世纪学校发展中,特色学校的创建是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品位,确保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点;是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实现创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学校的办学特色,是校长办学思想个性化的体现,办学特色的确立是校长领导下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为深入贯彻上级级有关“一校一特色,一生一艺”的创建特色校精神。为此,我校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立足本校的生情、师情和校情,把“学跳体育舞蹈,学下五子棋”作为我校创建特色校的主打品牌,全校师生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投身于创建特色学校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组长:龚大荣 副组长: 贺芹万家义吴九军 成员:方华钟守华何艳彭开雄 体育舞蹈教练:钟守华 五子棋教练: 晏辉荣张雷军张定枢万良春晏辉荣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市特色项目建设的有关精神,认识到创建特色学校的重要性及我校的体育舞蹈和五子棋项目建设工作的优势,来提升学校品位,塑造学校新形象。 2、抓好培训,提高素质。 认真做好教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技术培训工作。教师是提高此项活动的关键,针对这一问题,我校将组织一支思想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为教练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邀请专家的指导,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同时定期组织观看体育舞蹈和五子棋教学视频,加深教练们的印象,提高教练员的素质。 3、加强研究,开发好校本课程。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好适合本校体育舞蹈和五子棋教材的编写和训练工作。

一要加强体育舞蹈和五子棋教材研究。我校组织一批教师成立教材研究小组,翻阅研究有关内容,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制订每个年级教学要求,编写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舞蹈和五子棋教本教材,创编一套拉丁健身操。 二要加强教学研究。把体育舞蹈和五子棋教学纳入平时教学中,每周体育课安排一次五子棋教学课,每周校本课程上体育舞蹈。教师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订好工作计划,按照要求认真备课,认真指导,严格规范动作的教学。 三要加强拉丁健身操的训练。每天课间操进行练习,让学生在健身操的训练中,初步掌握体育舞蹈的基本舞步。 4、抓好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特色文化氛围。 要有效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如在宣传橱窗、电视、广播、黑板报中设置专栏,加强“体育舞蹈和五子棋”运动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让每个学生较多地了解两项活动的历史,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要组织开展好竞赛活动,通过比赛,评选“艺术之星”和五子棋班级、年级、校级冠军等先进个人,同时表彰一批先进班级。

国家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陕西省南郑县职业教育中心 国家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是: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数控技术应用四个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深入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重点改革和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以行业、企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形成四个特色鲜明的优势专业,显著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强化办学特色,大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服务和辐射能力,使学校成为陕西乃至西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为陕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到2013年11月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办学定位准确、教育理念先进、职教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实验实训设施齐备先进、重点专业建设成效突出、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社会认可度高、示范辐射作用强、陕南一流、国内知名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第二条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四个重点专业建设和校园文化、数字化校园两个特色项目建设。 第三条项目建设实施“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专家把关”的原则。分级管理就是把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分为学校、项目、子项目三个层次,层层负责,逐级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就是建设项目的每个子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人,每个责任人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专家把关就是组织校内外职教专家,对示范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

“田径运动”特色项目实施方案

薛渎小学 关于开展“传统体育田径运动项目”特色学 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和培养终生体育的习惯的要求。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强化办学特色,从而确立了传统体育田径运动项目为我校的特色教育内容。为使特色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凸现我校教育特色,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特长,落实学校“规范加特色,合格加特长”的教育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将我校健康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突出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规范加特色,合格加特长”的办学目标,传承、弘扬“以体促德、以体增智、以体健体、以体审美”传统,从自身特点出发,大胆探索和实践,锐意进取,深化改革,丰富内涵,着力抓好学校特色建设,突现体育精神文化,形成鲜明风格,提升办学品位,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落实学校,达到使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二、传统体育田径运动项目特色学校的基本条件 学校现有学生300名,学生对体育运动有着天然的爱好。我们认为在田径活动中,能够培养学生,增强合作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从而培养学生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学校现有塑胶操场,50米跑道,有体育室和田径训练用的设施,能满足培训需要。 学校已连续5年获得东浦镇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第一名,为镇校输送了多名体育尖子生,并在越城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以未来社会的需求来看,人才不仅要有优良的品质,掌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而且还要有强健的身体。俗话说:“体乃载知识之舟”,没有健康的身体,势必影响人一生的学习和工作。以田径运动为载体可以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兴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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