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须设有值班医护人员,由业务副院长统一安排执行,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用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涉及他科疾病,应随时观察,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
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因公确需暂时离开时,必须
向值班
护士说明去向和联络方式
7.每日上午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报
告,并
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8.值班医师原则上按排班后休息,如因抢救病员工作需要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适当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