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院教字[2006]5号

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突显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层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基础学科,扶持特色学科,突出建设培植优势学科,完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与功能”的学科专业建设方针,以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专业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优、学术水平高,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在学校起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重点专业评定与建设原则

重点专业的评定与建设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以学校的办学发展定位为出发点,评选出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反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主动适应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重点专业,以引导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突出专业特色与建设效能。

(二)科学性:依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反映本科教学工作改革与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客观、公正、可靠、准确的原则。

(三)建设性:评建工作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本科专业之间教学工作的交流与竞争,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改革,增强专业的社会竞争力。

(四)示范性:评建工作要坚持“宁缺勿滥、动态发展”原则,评出先进,建成典型。重点专业对全校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三、重点专业评定申报基本条件

凡申请参加校重点专业评定的专业,必须是已有两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或为省内的优势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报。

(一)有符合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专业建设规划,建设目标明确,分年度执行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培养需求。通过专业建设,使其成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能够在省

内外同类专业中有一定影响。

(二)拥有优化的师资队伍,先进的教学方法,规范的教学管理,以及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内容。多媒体和双语教学情况达到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合格标准。

(三)具有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较高;专业带头人应是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或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一定影响的教授、副教授。

(四)具有稳定的实验、实践、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能为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提供保证。

(五)毕业生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0%,毕业生专业能力强且成功率较高。

四、重点专业的评定标准及办法

(一)评定标准

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方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制定《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本评定标准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共5项,二级指标28项。每一指标赋予相应的分值,满分值为100分。

(二)评定办法

评定工作由专业自评、二级学院考评和学校评定三部分组成。

(1)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组织自评,总结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2)学院考评: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对所属各专业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择优上报学校。

(3)学校评定:对各学院择优推荐的专业,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审议,根据规定的指标数额,按各专业所获分数高低,确定校重点专业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重点专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与要求

被确定为学校重点专业的,应在四年内分阶段达到以下主要目标与要求:(一)二年内,专业建设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专业建设考核指标的优秀标准。

(二)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良好的育人和学术氛围,有2~3个省内领先或有一定影响的科学研究方向;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明确的学科带头人。

(三)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培养模式特色开始形成,并为社会、同行专家和本专业绝大部分学生认同。

(四)在四年内本专业获得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并有科研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平均每位教师以第一、二作者名义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出版论文(专著)≥2篇,并且有本专业论文被EI、SCI、ISTP索引 (理工类),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人文社会科学类)。

(五)四年内承担有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获得省级奖励≥2项,或国家级≥1项。

(六)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教授人数≥3人; 45岁以下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70%(其中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正副教授均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必修课程。

(七)教材配备率100%,其中采用国家获奖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比例在专业必修课方面达到95%以上,主编与参编教材≥5部(含多媒体音像教材),校级获奖教材≥2项,省部级获奖教材≥1项,至少参编一本全国有影响的教材。

(八)启动后四年内本专业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专业主干课程通过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建立了试题库或试卷库,实行了教考分离改革。

(九)有50%以上教师采用了现代化教学手段,15%的课程资源上网共享,并富有成效。有一定数量自行开发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奖励≥1项。

(十)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大,生均实验仪器设备价值:理工≥6000元,文科≥3000元;仪器设备先进,完好率≥95%,年更新率≥10%。

(十一)具有至少3个以学校名义挂牌的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专业课程实验开出率100%,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有50%以上的实验室能够开放,开放时间应保证每周32学时以上。生均图书100册以上,专业学术期刊种类齐全,图书资料室向学生开放时间最低达到20学时/周。

(十二)教学管理规范、科学。各类专业教学档案资料包括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表、教学管理制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改材料、每学期用教材样本、各类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应材料完整、齐全、整理规范,有专用教学档案柜,分类存档,管理手段先进,查阅方便,管理严格。

(十三)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评估与检查的监控体系完整,运行良好;教师考核,教学检查制度化,学生评教、评学参与率≥80%;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学状态校级评估优秀率≥40%。

(十四)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品多。有不少于1%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

(十五)近三届学生的四级、六级英语累计通过率分别达到≥60%、≥15%,学士学位获得率≥95%。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通过率≥90%,硕士研究生考取率≥15%;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高。

(十六)人才培养质量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好,本专业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80%以上,用人单位评价好,毕业生满意率高。

(十七)有较为鲜明的专业办学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

六、重点专业的倾斜政策与管理

(一)经费投入及相关待遇

1.学校对重点专业,除正常的教学投入外,将给予每年5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具体使用办法另行规定)。

2.承担建设任务的相关学院须给予不少于1:0.5的配套经费。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称号的专业,即为校重点专业,学校除按省重点专业拨付配套经费外,仍拨付校重点专业经费,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重点专业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在职称评聘、教学科研立项等方面在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前提下优先。

4.对于重点专业,学校将优先安排本科招生计划。

5.学校对重点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优先考虑。

(二)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管理、评估与检查

1.重点专业建设实行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学校与学院及专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业建设的任务和责任。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成绩作为评价各二级学院的重要依据,作为专业建设相关人员考核、评优、评职、晋职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必须确定重点专业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经费管理工作。

2.经费管理采用专业负责人负责制。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使用。

3.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四年,采取滚动制管理,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对中期检查达不到相应建设目标要求的专业,取消重点专业建设资格。对未列入重点专业建设的专业,在中期检查阶段可申请重点专业评定,成效显著的,经履行评

定程序后,可进入重点专业行列。

4.重点专业建设在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专业所在学院不得申报下一次重点专业评选。

5.因专业建设负责人工作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须由所在学院提出变更意见后,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

6.重点专业称号有效期为四年。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哈尔滨学院重点专业评定指标体系

备注:表中标“※”号的评价指标内涵为评价的核心项目。

关于公布“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 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3?56号 关于公布“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 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分省(区、市)名额,经研究,现批准北京工业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550个专业点为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名单见附件)。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 1

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等建设工作。我司将在项目执行中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批滚动实施的依据。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承担学校应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 附件: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3年6月3日

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条例

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条例 院教字[2005]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制度,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基本制度保障。为了对我校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主要功能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四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目标系统、决策指挥系统、运行管理系统、信息收集处理系统、调控反馈系统构成组成。其职能是根据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对学校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地监督检查,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收集教师、学生及用人单位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将有关内容反馈给各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为其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1.目标系统。由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构成,是整个监控体系的起点和目标。 2.决策指挥系统。由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组成。学院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学常规管理。 系统职能是明确质量目标,确定监控内容,设定监控环节,制定或调整政策措施和主要监控环节的质量标准。对全校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对教学

哈尔滨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报告

哈尔滨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哈尔滨学院分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筹备委员会组建以来的工作情况 中办9 号文件下发以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市老科协等部门召开了贯彻9 号文件文件精神的联席会。接着市委又召开了贯彻落实9 号文件的工作会。会上,市委要求各区、县 (市)、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抓紧成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我们哈尔滨学院党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责成离退休工作处提出予案,并着手组建了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准备各项审批手续。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是一个群众性社团组织。群众性社团组织的成立,需要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我们筹备委员会组成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各项审批手续,在市老科协的指导下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哈尔滨学院老科协的报批手续以及《管理办法》、公章等已经得到了正式批复,取得了合法手续。 (二)拟订协会的管理办法草案。为了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在市老科协的指导下,我们草拟了协会的管理办法。在草案中对协会的性质、定位、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资产管理等事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位代表 可以对《草案》提出意见,讨论修改。

(三)确定协会的各级组成人员候选人。按照中办9 号文件的 要求,从工作需要出发,在2003 年临时老科协组成人员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协商,本人同意,筹备委员会提出了协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顾问及常务理事的候选人名单,也一并提交给大会,供代表审定。常务理事会主要由身体健康、热心老科协工作的离退休老领导、老教授组成。在常务理事会成员的确定上,我们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具有广泛代表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原则,确定了常务理事名单。这些同志都曾经是各学科的带头人和骨干,离、退休以后仍然笔耕不辍,著述丰富,他们热情高,能力强,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协会的名誉会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孙列兵同志担任,副会长、副秘书长由离退休工作处刘鸿达、刘晓军同志担任,这些现职同志在协会任职,本身就提高了我们协会的规格、影响和人气指数。同时,我们还邀请了4 位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老教授担任协会顾问。我深信,有这样一个资深望重、热情敬业的班子做我们的领导人,一定会给我们的协会带来丰厚的业绩、可观的效益和旺盛的人气。 (四)落实了办公地点和开办经费。经学校党委批准,确定协会办公地点设在南岗区学府四道街9 号,与校关工委合署办公。在学校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特批经费作为协会开办费和会务费。充分说明了学校党委对老科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对离退休老同志的特殊关爱。 (五)认真筹备召开老科协哈尔滨学院分会成立大会。在学校党委的

哈尔滨学院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哈尔滨学院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和谐发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主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强化各单位、各部门防火责任主体意识,继续加强各单位、各部门“自管、自查、自改”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校消防安全,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有效改善我校的安全防火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我校人员聚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 三、工作重点 冬防期间,以人员聚集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以及冬季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部位为重点,针对违规用电、用火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从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30日,为传达、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本方案,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冬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为防火工作落实、检查、整改阶段: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防火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对各单位冬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3月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冬防总结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是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职能处室以及各个安全责任区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负责落实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保卫处按照方案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协调,确保学校无火灾事故发生。

新媒体时代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新媒体时代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作者:张海秀 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 2020年第1期 文/哈尔滨学院人事处张海秀 【摘要】本文以国内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普遍现状为基础,通过分析当前高校档 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高校;档案信息资源 高校档案是高校发展历史轨迹的原始材料,记录着高校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 发展和变革,在高校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传统方式的档案管理,如资料的收集、保管、编目等工作都以手工操作为主,效率低,档案信息资源也得不到充分利用。随着数 字传媒、手机APP等新媒体广泛应用,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也逐渐步入了数字化的发展阶段。利 用网络等新媒体来开展档案信息服务,已成为当前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种发展趋势。 一、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高校档案主要包括教学档案、学生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及科技档案等。从信息资源 利用的服务对象角度来看,高校档案的利用主要是以服务校内师生为主,这是由高校的管理体 制决定的,即高校内设部门主要应面向本校师生服务。尽管目前许多高校的档案信息资源已经 对社会进行服务,但主要是以学籍学业档案信息为主,只占高校档案资源很少的比例,大量的 档案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高校档案信息资源还有很大的对外开放空间。 从信息资源利用的内容角度来看,高校档案中被利用最多的是教学档案和学生档案中的学 业成绩和学籍资料,主要用于学生就业后用人单位需要审阅的成绩单、高考录取花名册,以及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高校档案利用率其次为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主要是高校本校的管理部门、教职工及各级审计部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财会审计等工作中进行查阅和审核。科 技档案、外事档案及设备档案等档案的利用率普遍较低,说明当前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在服务于 学术研究、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深度不足,尤其是在社会服务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在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处理加工及信息化方面,高校除了对计算机的使用率较高之外,基本 都配有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基本存储设备,为高校档案信息化的实现创造了基本条件。但如果 要充分实现信息化管理,高校档案馆还应该具备先进的档案管理软硬件设备和系统等设施。 二、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媒体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与服务方式已经落后于信 息社会的步伐,已不能满足师生及社会对档案信息日益提高的需求。与信息社会对管理和服务 领域所提出的要求相比,高校档案部门在服务的功能、效率、开发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功能单一。高校档案除了为本校日常管理和领导决策、师生服务外,还可在相当广泛的领域内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然而,与图书和其他开放的信息资源相比,目前大部分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基本上还停留在本校管理和师生服务这一层面上,没有为社会提

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黑教高[2012]38号)要求,服务于创新型省份建设,面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结合《哈尔滨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哈尔滨学院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方案》,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导向、学校创新、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住我校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人才高校的有利契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氛围,全面开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二、计划目标依托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以我校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物理实验中心和艺术教学实验中心)、土木工程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中心、艺术设计专业创意设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管学院实训中心等一批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的实验条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对大学生实践能力、

哈尔滨学院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哈尔滨学院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和谐发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主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强化各单位、各部门防火责任主体意识,继续加强各单位、各部门“自管、自查、自改”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校消防安全,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有效改善我校的安全防火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我校人员聚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 三、工作重点 冬防期间,以人员聚集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以及冬 季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部位为重点,针对违规用电、用火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从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30日,为传达、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本方案,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 强的冬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从2009年12月1 H至2010年2月20日,为防火工作落实、检查、整改阶段: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防火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 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对各单位冬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从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3月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各单位要做好木单位的冬防总结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 形成书而材料上报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是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职能处室以及各个安全责任区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负责落实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保卫处按照方案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协调,确保学校无火灾事故发生。 2、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冬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认真

哈尔滨学院程建设工作方案

哈尔滨学院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制度。科学制定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规划设计学校发展、系统推进学校改革的重要措施。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精神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工作计划的通知》(黑教法〔2014〕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促进学校完善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等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改革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制统一原则,

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规定,避免与上位法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坚持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传承优良办学传统,借鉴国内外高校成功经验,创新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体制下的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新途径。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建设始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注重吸纳广大师生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重强调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授治学”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同时,章程要明确师生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等内容,要处理好学校管理与维护教师、学生权利的关系,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和保护。 (四)立足长远发展。章程建设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突破观念束缚和现有体制机制的樊篱,不拘泥于现有制度规范的约束。要通过章程的建设,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以此引领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和修改,健全学校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学术体制、社会合作等制度,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五)坚持突出特色。章程建设要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历史和办学优势,发展战略、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特色,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体现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

哈尔滨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哈尔滨学院新建学生公寓 哈尔滨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HA ER BIN SHI DI SAN JIAN ZHU GONG CHENG GONG SI 2011年3月1日

审批栏

目录 1.工程概况 (4) 1.1工程基本情况: (4) 1.2、相关单位 (4) 1.3、工程建筑特点 (5) 2.编制依据 (8) 3.施工部署 (10) 3.1项目管理部组织机构 (10) 3.2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 (16) 4.施工方案 (18) 4.1施工准备 (18) 4.2主要施工机械的选择 (21) 4.3施工流水段划分 (22) 4.4施工总工艺流程 (23) 4.5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期计划 (23) 5.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24) 5.1工程测量放线 (24) 5.2基坑降水、排水 (26) 5.3土方工程、验槽、垫层 (26) 5.4振动沉管灌注桩工程 (27) 5.5钢筋工程 (32) 5.6模板工程 (36) 5.7混凝土施工 (40) 5.8架子工程 (44) 5.9砌筑工程 (47)

5.10楼板安装工程 (49) 5.11防水施工 (50) 5.12屋面保温层施工 (55) 5.13楼地面工程 (56) 5.14门窗工程 (57) 5.15装修装饰工程 (57) 5.16垂直运输 (63) 6.其它有关施工技术与管理措施 (64) 6.1推广新技术施工措施 (64) 6.2季节性施工措施 (65) 6.3防治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68) 6.4保证工期控制措施 (74) 6.5成品保护措施 (75) 6.6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措施 (78) 6.7降低工程成本措施 (78) 7.确保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80) 7.1质量管理目标 (80) 7.2工程产品实现过程流程 (80) 7.3所需的资源 (80) 7.4材料检验试验计划项目及验收标准 (80) 7.5工程试验项目、范围及验收标准 (81) 7.6特殊过程及过程控制 (82) 7.7关键过程(重要材料)及其质量控制 (82) 7.8工程质量验收的分部、分项及其验收规范 (83) 7.9工程竣工所需土建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清单 (84) 8.确保工程安全管理计划 (85) 8.1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85)

哈尔滨学院工资津贴和院内津贴分配方案

哈尔滨学院工资津贴和院内津贴分配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07-06-07 16:11:06.92 哈尔滨学院于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本科院校,随着近年学院规模不断扩大,教职员工与学生比例已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学院教学改革实施学分制,教职工工作任务发生新的变化。为了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完成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人[1999]16号文件)和省教委《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总结以往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学院工资津贴和院内津贴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有利于贯彻“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的原则; 2、有利于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原则; 3、有利于体现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4、有利于鼓励教学人员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原则; 5、有利于强化管理、降低管理重心,调动院系两级管理积极性的原则; 6、工资津贴与院内津贴合并使用。 二、人员分类 我院在职人员划分为四类:党政人员、教学人员、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1、党政人员 指党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的主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秘书(包括兼职资料员)。 2、教学人员

指各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学人员,或虽在教辅部门任职但只承担专职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 3、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指各教学系中的专职资料员和实验室、图书馆、卫生所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党政部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工勤人员 指全院各部门中工勤编制的人员。 三、津贴分类 合并后的津贴分为三类:出勤津贴、职务津贴、课时津贴 党政人员、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出勤津贴、职务津贴。教学人员实行出勤津贴、课时津贴。 四、各项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其一:出勤津贴 1、经费来源 此项津贴经费来源为工资中30%的部分,按同职级每一档工资津贴的最低额扣除,剩余部分保留在工资津贴项中。 2、发放范围 在职党政人员、教学人员、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承包部门除外)。 3、发放标准

土木工程学校排名

2014土木工程专业高校排名 A+等级: 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湖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河海大学 A等级: 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福州大学新疆大学贵州大学 南昌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西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广西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南京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华侨大学河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安徽理工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汕头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深圳大学长安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广州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河北工程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广西工学院苏州科技学院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长春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B+等级: 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 厦门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暨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燕山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海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黑龙江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成都理工大学济南大学江苏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中北大学湘潭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 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南京林业大学宁波大学 青海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浙江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河北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西华大学河北工业大学集美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江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四川理工学院

哈尔滨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doc

哈尔滨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6〕370号)要求,我校将进行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有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学校成立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宝忠 副组长:樊千 成员(按姓氏笔划):王继伟、田野、王海涛、于永红、孙志国、盖功琪、黄丽丽、杨贵斌、张智钧、孔令伟、李德生、孙亮、范大志、丛军、张旭东、李晓光、刘振清、宋国利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采集工作启动与信息初始化(9.7—9.16)

1.召开学校数据采集工作会议,传达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部署我校数据采集工作。 2.评估督导处初始化状态数据库。为相应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院(部)、直属系建立用户账号,设置密码,并赋予相应表格的填报和访问权限。 3.相关部门首先完成学校基本信息初始化工作。包括由党政办公室设置录入完成的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由人事处设置录入完成的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由教务处设置录入完成的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实验场所)。以上信息初始化录入完成后,开始其它表格数据采集。 4.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向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第一阶段数据采集情况。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与填报(9.17—10.9) 1.负责部门根据《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指标分解表》(附件3),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填报格式及指标解释采集数据。 2.负责部门将审核无误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部门专职数据录入员在网上进行填报。 3.负责部门按要求填写《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负责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然后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院教字[2007]16号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把实验室各项工作推向新的水平,依据《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以实验室为单位,按照《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标准》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在每年的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实验室工作进行考核。 2.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实验室自评、院系全面考评、学校抽查考评三级考核制度。学校由主管副校长领导,教务处会同财资处具体组织实施;院(系)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组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工作的年度考核。 3.每年1月底前,各院(系)将上一年度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表交教务处设备实验科。 二、考核内容 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00分;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满分为85分,考核内容分以下五个部分。 (一)实验教学管理(满分为30分) 1.实验教学大纲:满分为5分。无大纲扣5分,大纲不全或内容不规范等,酌情扣分。 2.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满分为5分。无教材或指导书扣5分。 3.实验计划安排情况:满分为5分。无安排表扣5分,少1个扣1分,直至扣完5分。 4.实验档案情况:满分为5分。无实验项目卡片、工作日志、维修记录、实验登记表、实验任务安排或统计表、实验报告等每少1种扣1分,直至扣完5分。 5.实验开出率:满分为10分。其中基础课实验按100%计算,专业基础课实验按98%计算,专业课实验按95%计算,每减少2%扣1分,直至扣完10分。百分数按“实验室开出实验个数÷应开实验个数×100%”来计算。 实验教学管理项目的检查方式为抽查记录。 (二)实验室资产管理(满分为45分) 1.仪器设备管理(满分为20分) (1)帐、物相符:满分为10分。无帐册者全扣,其余每抽到1件不符扣2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