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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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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

QHSE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项目变更管理程序

文件编码:GJXB/QHSE/CX20/2011

修改码:0

2012-04-28发布2012-05-10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Pipeline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1 目的及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项目变更管理各部门职责界面、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工作。

2 术语

2.1 变更:是指对合同约定事项的调整。与批复可研和初设不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合同。

2.2 变更评估:是指对变更的原因、责任及对项目工期、投资、质量和HSE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判断,明确变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3 工程相关第三方:是指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包括地方政府、沿线群众、公路、铁路、电力、军队等中石油外部单位和石化、销售、管道、油气调控中心等中石油内部单位。

3 职责

3.1计划处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变更评估,审查初设变更投资,综合平衡分析变更投资和工期,接收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提出的变更以及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的资源、市场和工程界面方面的变更,上报变更和接收变更批复。

3.2 造价与法律事务处负责根据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审核费用变更。

3.3 财务处负责审批工程保险变更。

3.4 工程管理处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工期变更,审批建设组织模式变更,组织开展无损检测变更、监理延期服务及监理派遣计划变更等工作。

3.5 工程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制、审查设计变更方案,组织开展补充评价工作。

3.6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核变更引起的HSE风险及应对措施,组织开展物资监造变更及环评、安评、职评和水土保持方案补充评价报批工作。

3.7物资采办处负责审核设备材料变更的可满足性,审批甲乙供材料界面变更,组织物资采购变更。

3.8 公共关系处负责审核建设用地变更的可满足性,组织林业、矿压和文物等工作变更。

3.9 项目联络办公室负责集中建设项目变更事项与项目业主的协调、跟踪工作。

3.10 项目部负责接收服务商提出变更,组织监理或PMC对费用、方案和工期变更等进行全方位审查,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变更,向服务商下达变更执行通知,监控服务商执行变更。

4 程序内容

4.1 变更管理原则和审批权限

4.1.1 项目变更管理遵循控制变更、尊重设计、保持合同严肃性三大原则。

4.1.2 项目变更审批主要包括费用变更审批、方案变更审批、工期变更审批三个方面内容。

4.1.3 费用变更

4.1.3.1费用变更包括变更事项自身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相关工作变更所产生的费用。

4.1.3.2 费用变更承担主体:判断费用变更承担主体(项目经理部或服务商)的依据是合同变更条款中关于费用界定的约定。

4.1.3.3费用变更计算规则:对于合同约定由项目经理部承担的变更费用,其计算依据是合同变更条款中费用调价原则;根据调价原则,结合投标文件和合同报价表,计算变更费用。

4.1.3.4 费用变更审查程序:对于服务商提出的变更,由服务商结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报价表计算变更费用,编制变更报价书,项目部对费用变更进行初审,造价与法律事务处对费用变更进行终审。对于上级部门和项目业主提出的变更,由可研或初设服务商编制变更估算或概算,计划处对费用变更进行审查。

4.1.3.5 费用变更报批程序:对于合同约定由业主承担的变更费用,由计划处按《投资管理办法》报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需要报专业公司审批的,由计划处报专业公司。

a)非变更类签证或合同范围外需按现场实际发生签认工程量进行结算的,填报“变更(签证)工程量确认表”进行审批。

b)所有变更、签证申请审批必须附有费用估算,审批的估算额为结算的最高限价。变更审批时具备费用包干条件的尽量实行费用包干,最终费用审定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依据,且审定金额不能超过申请审批阶段的审批金额。变更签证申请时无费用估算的视同无费用增加。

4.1.4 方案变更

4.1.4.1 方案变更包括变更原因、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变更对相关工作的影响等内容。

4.1.4.2 服务商提出的方案变更报项目经理部审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论变更费用是由项目经理部承担,还是价值工程(工程优化),均应报监理、PMC和项目部审查。4.1.4.3 服务商提出的方案变更报责任处室审批:根据变更对相关工作的影响结果来判断;如果变更影响其他服务商工作变化,则应按照职责分工,报相应的主管处室审批;涉及多个处室的,应全部取得这些处室的审批意见。如果不影响其他服务商工作变化,由项目部直接审批。

4.1.4.4 方案变更报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审批:按照可研和初设批复以及股份公司和专业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建设规模、市场方案、支线和站场数量、与上下游企业工程界面、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由计划处报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审批。

4.1.5工期变更

4.1.

5.1 工期变更:是指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

4.1.

5.2 工期变更审批:按照《综合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4.2 可研变更

4.2.1 可研变更:是指可研批复后,项目规模、范围、工艺技术、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可研报告需要重新编制的变更。

理部提出变更建议,计划处上报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经上级部门明确后,集中建设项目按照代建合同约定,由项目业主组织修改可研报告、办理补充评价等前期工作。

4.2.3 集中建设项目

a)项目联络办公室跟踪可研报告修改和补充评价办理的进展情况。

b)计划处组织接收变更后可研和专项评价成果,转发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4.2.4 非集中建设项目

a)计划处接收上级部门的可研变更通知,向工程技术处下达可研变更任务书,业务处室组织开展需要的相应补充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

b)工程技术处组织安排可研服务商编制可研变更报告,并对可研变更报告进行审查,计划处对变更投资进行审查。

c)计划处将可研变更报告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接收批复文件,转发业务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d)根据合同约定,可研变更或补充评价需增加费用的,由服务商提出费用报价,工程技术处审查后,报造价与法律事务处、计划处审查,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由于服务商责任造成的变更,工程技术处根据《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办法》启动索赔。

4.3 初设变更

4.3.1 初设变更:是指项目资源、市场、功能、范围、方案、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初设的变更。分两种情况:一是可研批复后,初设批复前,对初设修改和升版;二是初设批复后,对初设修改和补充。

(包括设计服务商)提出或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经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明确后开展。

4.3.3 计划处接收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的初设变更通知,向工程技术处下达初设变更任务书。

4.3.4需要开展相应补充专项评价的,非集中建设项目由工程技术处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环保处督促补充评价进度及环评、安评、职评和水土保持方案补充评价报批;对于集中建设项目,项目联络办公室协调跟踪项目业主组织补充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

4.3.5工程技术处组织设计服务商编制初设变更报告,并对初设变更报告进行审查,计划处对投资进行审查。

4.3.6 根据合同约定,初设变更或补充评价需要增加费用的,服务商提出费用报价,工程技术处审查后,报造价与法律事务处、计划处审查,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由于服务商责任造成的变更,工程技术处根据《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办法》启动索赔。

4.3.7 计划处将初设变更报告报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审批,接收批复文件,转发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变更后的方案开展后续工作。

4.4 实施阶段变更

4.4.1 实施阶段变更是指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

4.4.2 项目实施阶段服务商提出的变更

4.4.2.1 服务商提出变更时,应填写“变更申请单”,对照合同约定详细说明变更费用、变更方案、变更工期等情况,报监理(或PMC)审查。

4.4.2.2 监理(或PMC)对照合同文件,根据4.1条款规定,对变更费用的责任主体、变更费用的准确性、变更方案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变更工期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项目部。

4.4.2.3 项目部对照合同文件,根据4.1 条款规定,对变更费用、方案、工期等进一步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各有关单位进行踏勘或召开专题会议)。

a)如果变更费用由服务商承担,且变更不影响投产工期、也不影响其他服务商工作变化,项目部直接审批;

b)如果变更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承担、变更影响投产工期或影响其他服务商工作,项目部报责任处室审核(主送计划处,抄送造价与法律事务处、工程管理处、工程技术处及其他受影响的处室)。

4.4.2.4 各处室对所主管的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分工如下:

a)工程技术处组织审核变更的设计方案;

b)工程管理处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变更,施工工期变更,无损检测变更,监理延期服务及监理派遣计划变更,审批建设组织模式变更等工作;

c)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核变更引起的HSE风险及应对措施;

d)如果涉及甲供物资,物资采办处分析评估变更对物资采购的影响;

e)如果涉及永久征地,公共关系处分析评估变更对建设用地的影响;

f)造价与法律事务处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审核变更费用。

4.4.2.5 计划处汇总各处室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各处室召开会议,共同对变更讨论分析),对投资和工期进行综合平衡分析。

a)如果需要服务商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计划处返回给项目部,项目部组织PMC 和监理督促服务商按意见修改变更材料。服务商完善后,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b)根据4.1条款规定,如果不需要报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审批,计划处下达变更执行通知(涉及项目经理部承担变更费用的,计划处应先报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各部门按变更执行通知开展后续工作。

c)根据4.1条款规定,如果需要报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审批,计划处向工程技术处下达变更设计通知,按4.3条款的流程执行。

4.4.2.6 变更执行

a)如果需要调整综合计划和投资控制计划,计划处按照《综合计划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b)如果变更引起其他服务商工作相应变更,各部门应按变更后的方案调整相关工作。由于服务商责任造成的变更,各部门根据《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办法》启动索赔c)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变更(签证)工程量确认表”和“变更管理台账”。

4.4.3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提出的变更

4.4.3.1 计划处负责接收变更文件,向相关处室下达变更评估通知。

4.4.3.2 各处室根据职责开展变更评估工作

a)工程技术处组织设计服务商编制变更设计方案(含投资),分析评估变更对工程方案的影响,将变更设计方案提交相关处室;

b)物资采办处分析评估变更对物资采购的影响;

c)工程管理处分析评估变更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工期的影响;

d)质量安全环保处分析评估变更引起的HSE风险及影响;

e)计划处分析评估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4.4.3.3 计划处汇总各处室意见,对变更工期和投资进行综合平衡分析(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会议,共同对变更讨论分析)。

a)如果变更影响项目投产工期或投资,向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行文报告;

b)如果变更不影响项目投产工期和投资,向各部门下达变更执行通知。

4.4.3.4 各部门按变更执行通知开展后续工作,按4.4.2.6条款执行变更;需要开展补充评价工作的,按4.3.7条款执行。

4.4.4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提出的变更

4.4.4.1 变更提出部门首先应对变更方案、变更费用和变更工期进行分析。

4.4.4.2 如果变更不影响投资和综合计划,也不涉及其他部门工作,变更提出部门下达变更执行通知。

4.4.4.3 如果变更影响投资,报造价与法律事务处审核通过后,由计划处按4.1.3.5条款执行。投资管理委员会、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批复后,计划处将批复结果反馈给变更提出部门,变更提出部门据此开展工作。

4.4.4.4 如果变更影响综合计划,按《综合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4.4.4.5 如果变更涉及其他部门工作(如物资代用方案),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4.4.6 变更提出部门下达变更执行通知后,应建立“变更(签证)工程量确认表”和“变更管理台账”。

4.4.5 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的变更

4.4.

5.1 计划处接收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的资源、市场或工程界面方面的变更,报项目业主或上级部门审批。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同意后,按照4.4.3条款执行。

4.4.

5.2 服务商接收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的非资源市场方面的变更,按照4.4.2 条款执行。

4.5 变更时限要求

4.5.1 各部门接到上级部门、项目业主、服务商、工程相关第三方及内部部门提出的变更通知、变更申请、变更评估等文件后,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原则上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4.5.2 服务商原则上7内编制完成变更设计方案,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5天。

4.6 变更文件归档

变更文件归档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4.7 变更问责

4.7.1 项目变更应对照合同约定进行分析,否则接收部门有权退回。

4.7.2各类变更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全不清者,应补报或重报,否则视为作废的变更。

4.7.3项目变更方案和费用应同步上报,否则视为资料不全,接收部门有权退回。

4.7.4 由于勘察设计服务商原因造成的变更,勘察设计服务商应无偿进行设计变更,并按照设计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7.5 由于EPC等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变更,由承包商承担变更工程及相关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部门按照《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办法》启动索赔。

4.7.6 项目部和各责任处室没有对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查,被退回的,考核予以扣分。总分100分,每退回一次扣10分,直至扣完为止。

5 记录和表单

变更申请单

变更审批单

变更(签证)工程量确认表

变更管理台账

本程序文件编制处室:计划处审核人:马纳新

批准人:白玉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1目的 规定对公司已定案的各类职能、过程、关键人员、关键设施/设备、供方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的程序,以保证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 2 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各类管理、过程方面的变更。 3职责 3.1 各个部门或个人可根据工作职责提出变更申请。 3.2 受变更影响的各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列出相关的实施计划。并对经批准的变更申请和行动计划负责实施,负责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变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工作,界定变更分类,组织变更评估和审核,制订变更实施计划,跟踪变更的实施,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变更信息。 3.4总经理对重大的变更申请和实施计划进行批准以及对变更进行批准。 4 管理程序 4.1 变更类型 4.1.1 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 4.1.2 制造场所的变更 4.1.3 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变更 4.1.4 重要人员的变更 4.1.5 关键设备、设施的变更 4.1.6 关键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

4.1.7 应急计划的变更 4.1.8 产品相关的标准/规变更引起的变更 4.1.9 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 4.1.10 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非计划性重要变更(如来自于客户要求) 4.2变更流程 4.2.1 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由提出部门申请,经高层领导交换统一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2.2 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制造场所的变更,如果涉及第三方认证,则需重新进行质量策划,变更后应通知认证机构对新的制造场所进行审核。 4.2.3 重要人员的变更: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综合办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聘/换岗和培训,确保变更的人员满足能力要求。 4.2.4关键设备、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变更:按《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4.2.5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由采购部提出申请,并按《采购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对供方和外包方进行调查和评价合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6 应急计划的变更: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应急计划的变更或修订进行评估,确认变更能够满足应急要求,方可进行变更。 4.2.7产品相关的标准/规变更引起的变更。由技术部组织评审规,涉及到相关要求的变更,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工艺技术文件及时修订,并重新发放。 4.2.8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质保部应对新的检测方法和程序进行适用性和有效性验证,确认不会对产品的符合性评价造成影响后,方可进行变更。 4.2.9 非计划性变更: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生产工艺、指令、记录、设备参数、方法等的书面规定与实际操作不符需要变更时,应执行《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变更控制管理程序65467

变更控制管理程序 目的 规定对本厂已批准的各类文件、设备、设施、物料供应商及包装材料发 生变更时控制的程序, 以保证产品的生产过程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 适用范围 范围适用于全厂所有产品的上述变更。 职责 各个部门或个人可根据工作职责提出变更申请。 受变更影响的各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列出相关的实施计划。 并对经批准的变更申请和行动计划负责实施,负责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4.2.3质量管理部部负责变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工作,界定变更分类,组织变更评估和审核,制订变更实施计划,跟踪变更的实施, 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变更信息。?? ?? 企业负责人对所有变更申请和实施计划进行批准以及对变更进行批准。 4 程序 变更类型 4.1.1所有已批准的SOP文件及各种记录的变更 4.1.2技术文件的变更技术文件包括: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分析方法。 4.1.3关键设备仪器、设施的变更: 4.131关键设备仪器:直接用于生产和QC测试,对产品质量直接造成影 响的各类设备仪器。 4.1.3.2QC 关键设施:对洁净室环境直接造成影响,对产品质量直接造成影响的各 类公用设施。

4.1.4 物料供应商变更: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的变更。 4.1.5 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变更:包括标签、说明书、单盒、中盒和 外箱上印刷的文字、颜色、图案和尺寸、材质等的变化。 生产用物料的贮存条件和(或)有效期的变更,包括原辅料、包装材 料、中间体和成品。 4.1.10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计划性变更 变更程序 421在需要变更时,由需要发生变更的岗位责任人员向 QA 口头提出申请, QA 下发已编号的变更申请表,并在变更登记表中登记。 4.2.2 提出变更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填写 “变更申请表”, 交本部门负责人 评估、签署意见: ( 修改后版本号 ) ,文件应写完整编号。 4.2.2.4 申请人、申请日期及所属部门。 4.2.3 申请变更部门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对变更进行评估: 4.2.3.1 变更是否违背了政策法规、法定标准。 4.2.3.2 变更是否属于需验证的范围。 判断标准参见:验证主计划、 子系统 验证 主计划及验证计划;设施、设备和仪器的确认;工艺验证;清洁验证; 4.1.6 委托生产商要求的变更。 4.1.7 政府部门要求的变更。 4.1.8 人员组织机构图及其他变更。 4.1.9 4.2.2.1 变更名称: 明确变更的主题及变更类型。 4.2.2.2 变更理由: 描写该变更提出的原因。 4.2.2.3 变更内容: 说明 “原来内容” ( 原来版本号 )、 “ 修改后内容 ”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IATF16949QMS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程序

QMS变更管理程序

1目的 规定对公司已定案的各类职能、过程、关键人员、关键设施/设备、供方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的程序,以保证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各类管理、过程方面的变更。 3职责 3.1 各个部门或个人可根据工作职责提出变更申请。 3.2 受变更影响的各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列出相关的实施计划。并对经批准的变更申请和行动计划负责实施,负责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变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工作,界定变更分类,组织变更评估和审核,制订变更实施计划,跟踪变更的实施,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变更信息。 3.4总经理对重大的变更申请和实施计划进行批准以及对变更进行批准。 4 管理程序 4.1 变更类型 4.1.1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 4.1.2制造场所的变更 4.1.3 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变更 4.1.4重要人员的变更 4.1.5关键设备、设施的变更 4.1.6关键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 4.1.7应急计划的变更 4.1.8产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变更引起的变更 4.1.9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 4.1.10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非计划性重要变更(如来自于客户要求) 4.2变更流程 4.2.1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由提出部门申请,经高层领导交换统一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2.2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制造场所的变更,如果涉及第三方认证,则需重新进行质量策划,变更后应通知认证机构对新的制造场所进行审核。

4.2.3重要人员的变更: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综合办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聘/换岗和培训,确保变更的人员满足能力要求。 4.2.4关键设备、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变更:按《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4.2.5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由采购部提出申请,并按《采购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对供方和外包方进行调查和评价合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6应急计划的变更: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应急计划的变更或修订进行评估,确认变更能够满足应急要求,方可进行变更。 4.2.7产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变更引起的变更。由技术部组织评审规范,涉及到相关要求的变更,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工艺技术文件及时修订,并重新发放。4.2.8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质保部应对新的检测方法和程序进行适用性和有效性验证,确认不会对产品的符合性评价造成影响后,方可进行变更。 4.2.9 非计划性变更: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生产工艺、指令、记录、设备参数、方法等的书面规定与实际操作不符需要变更时,应执行《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4.3 变更的流程 4.3.1除相关程序文件有规定的变更用表单外,其他的变更应由提出变更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填写“管理变更审批表”,交本部门负责人评估、签署意见: a) 变更名称:明确变更的主题及变更类型; b) 变更理由:描写该变更提出的原因; c) 变更内容; d) 申请人、申请日期及所属部门。 4.3.2 申请变更部门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对变更进行评估: a) 变更风险是否可控; b) 变更是否违背了政策法规、法定标准、产品规范; c) 变更是否会涉及其他过程的变更; d) 变更是否属于需验证的范围; e) 如果变更需要培训,变更执行前必须完成培训。 4.3.3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列出本部门变更的工作计划和受变更影响的部门, 4.3.4变更申请部门将《管理变更审批表》分送到各相关部门。 4.3.5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变更申请后,需对变更申请部门的申请及变更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在相关部门评估意见栏注明部门、意见并签名。若同意变更申请,需提出变更涉及的本部门文件及完成变更工作计划。若不同意变更申请,需书面说明理由。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含表格)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本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生产活动中发生变更时的操作程序/方法,使相关部门彻底了解变更的内容,并切实有效的实施。同时,防止因变更而发生品质问题,确保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活动相关的设计、材料、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治工具、生产方法/生产条件、检查试验方法/条件的变更以及客户要求的变更。产品试做阶段的变更不在此范围。 3.0定义 变更:是指变更现有的状态 4M:Machine(指生产工厂、工程、设备、治具等) Material(指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及供应商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Method(指生产方法、条件、规格等) Man(指相关的人员) 4.0变更管理的原则 所有变更在检讨内容未得到承认之前严禁实施。 5.0变更管理范围 变更管理范围如下: 5.1设计变更

由技术部?工程提出的变更主要涉及材料变更、产品式样变更、SOP变更、检查规格变更 5.2材料变更或材料供应商/加工厂家变更(包含成型、加工模具的变更) 由材料供应商提出变更申请,采购部作为对应联络窗口 5.3生产部门、生产场所变更 由生产部提出变更申请 5.4生产活动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治具变更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5生产条件/方法/工序变更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6检查/实验方法及条件变更 由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工程提出变更申请 5.7客户要求的变更 销售部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变更申请 6.0变更管理流程 6.1变更的起草 为达到提高品质、提高生产性、降低成本等目的而发生变更时,提出部门要提前检讨效果和可能的副作用。 提出部门认为变更为需要时,将变更目的、理由、变更内容、日程计划等内容填写到《4M变更事前联络书》中。 另外,当发生品质问题,需要紧急变更时,可先采取措施,事后务必按程序要求做成书面文件。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HK/QP-514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 令狐采学 2.目的 为了控制和减少变更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程序。 3.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关键供方、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 设计和开发更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更改执行《HKQP-50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HKQP-505生产控制程序》,不适用本程序。 4.职责 3.1.经营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行政部负责组织机构的变更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和重要人员的变更管理。 3.4.采购组负责关键供应商的变更管理。 3.5.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5.工作流程 6.工作程序 5.1.变更的产生 5.1.1产生变更的因素有:

a)组织结构上的变更; b)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 c)关键供应商的变更; d)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 更; e)其它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5.1.2对变更的管理,各责任部门应在计划和实施变更前对变更进行策划,包括: a)明确变更目的; b)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c)识别变更的潜在风险与机遇 d)所需的相关资源; e)职责和权限的分配或再分配; f)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 g)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等。 5.2.变更的申请、审批 5.2.1当计划或实施变更前,由变更因素所属部门通过办公平台【发文办理】流程,填写《变更申请审批单》(格式见QP514-B1),启动变更审批,变更申请的信息应包括: a)变更的项目; b)变更的目的; c)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d)变更所需的资源; e)变更的依据; f)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各阶段的完成时限;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质量体系变更策划程序

1 目的 有效控制各类变更,以保持体系的完整性、充分性、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产品、过程的变更 3职责 3.1涉及到技术、工程类的变更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 3.2 涉及到体系、过程的变更由质量部负责归口管理; 3.3 其它管理变更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管理;具体分工见本规范 4.2条。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动因素 包括“人机料法环测”六要素。 人:一切过程中的员工,比如新员工上岗、员工转岗、新培训员工上岗、岗位人数变化(增加或减少)等因素会造成员工岗位技能或岗位要求变化; 机:泛指用于生产的所有机器设备、工装夹具等,比如新增、维修、保养等会改变机器状态,需点检确认; 料:用于生产的物料(原材料和辅料),比如变更供应商、供应商工程变更、储存期、本公司物料变更等引起物料状态变化; 法:生产工艺方法,比如工艺流程变更、工艺要求变更等引起工艺方法变化; 环:环境,比如由于气候变化引起环境的温度、湿度、洁净度、静电等状态变化;由于灯光、、噪音、工作时间引起员工工作状态变化等; 测:测量,即对生产的工艺、质量的检验检测状态,比如电子组装生产中的在线测试、功能测试、目视检查等工艺检验和IPQC的抽检巡检等状态改变。 4.2变更策划-- (IATF16949--6.3 变更策划) 各部门按系统化的方式及时进行策划变更,并充分考虑: a 变更的目的及其后果 b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c资源的获得 d职责权限的分配与再分配

b)格式(如语言、软件版本、图示)和媒介(如:纸质、电子)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具体填写《文件制/修/废申请通知单》执行。 4.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变更 (IATF16949-8.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变更) 无论售前还是售后,若产品和服务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更改的要求。 产品和服务要求变更时,应确保相关文件(如合同、产品标准、技术和工艺规范、采购规范、检验规范等)得到修改,确保与变更相关的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产品要求变更时的处理要注意: a)顾客提出更改时,组织宜请顾客出具书面凭证,并评审。 b)组织提出更改时,应根据需要及时评审并通知顾客,得到顾客确认(如签字确认)后执行。对已实现的部分产品,应与顾客协商,妥善处理。 所有的更改,由相关部门负责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通知单》进行办理更改手续。 4.5 设计和开发变更(IATF16949-8.3.6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应识别评审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期间或后续过程中的更改进行必要的控制,以确保对符合要求没有负面影响;按《工程规范及变更控制规范》进行控制,并保持以下方面的文件信息: a)设计开发的变更-《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通知单》 b)评审的结果-(设计和开发评审单》 c)变更的授权-《工程变更通知单》 d)所采取的预防负面影响的措施-《纠正(预防)措施表》 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具体按《产品设计开发规范》执行。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更改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注:设计和开发更改包括产品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技术性更改。 4.6 产品实现变更(IATF169498. 5.6 更改控制) 按《产品实现更改控制规范》对以下产品实现管理过程的更改进行控制:

变更管理程序(完整)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岗位负责人、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物料、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控制方法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制造全过程发生变更时使用。 2 引用标准 SFD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2009年征求意见稿) SFDA《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2004年) S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2007年) 参照澳大利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02年) 参照SFDA《中药、天然药物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6年版) 参照SFDA《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不涉及术语和定义 4 变更管理的基本要求 4.1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4.1.1 公司所设置的职能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药品生产管理和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有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实践经验、一年以上药品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培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五年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定性、定量分析检验、药品质量保证相关检查、一年质量管理实践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当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主管质量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时,在符合选聘条件的要求,按GMP要求,按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上报备案。在变更前,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公司批准,实施变更。 4.1.2公司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人员,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限检验操作相关实践培训和通过培训考核;选聘中药材鉴别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管理流程

文档控制文档分类 版本控制 批准

目录 1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2变更流程 .. (3) 2.1摘要 (3) 2.2提交变更申请 (4) 2.3审核变更申请 (5) 2.4识别变更可行性 (5) 2.5批准变更申请 (5) 2.6实施变更申请 (5) 3变更任务 (6) 3.1变更申请人 (6) 3.2变更经理 (6) 3.3变更可研小组 (6) 3.4变更审批小组 (6) 3.5变更实施小组 (6) 4变更登记 (7) 5变更模板 (7)

1 概述 描述变更管理的目的。就项目中变更管理的总体流程提供一份概述,如: 变更管理流程是成功交付项目的基础。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对在项目环境中的每个变更在实施以前都得以恰当的定义、评估和审批。 对项目的变更管理是通过对以下五个关键步骤的实施引入的。,: ?提交和接收变更申请 ?审核和记录变更申请 ?确定变更申请的可行性 ?批准变更申请 ?实施和结束变更申请 2 变更流程 对将要执行的流程和程序做一个图表概述,以启动、实施项目中的变更并审核其效果。例如:Provide a diagrammatic representation of the processes and procedures to be undertaken in order to initiate, implement and review the effects of changes within the project. An example follows: 2.1 概要 下图对将要执行的变更流程和程序做了一个概述,以有效地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变更。同时也明确的变更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工程变更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文件编号: HC/JS0140903 版本: 1.0 生效日期:页码: 6 页之 1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 注:未盖有“受控副本”印章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请以受控文件为准。 修订页 版本修改摘要修改人修改时间批准人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产品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得到有效的控制,以达到公司的质量方针及经营理念的目标,特制订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

3.0 名词定义 3.1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系指在设计开发阶段或在生产中因产品更改结构、性能、有害 物质管理等,以达到客户要求或满足生产、行业规范的一系列活动。 4.0 职责 4.1 业务部 4.1.1 接收客户变更信息和向客户传递变更信息。 4.1.2 参与有关的变更评审、变更确认。 4.1.3 对变更的进度进行跟踪,并把已变更的样品和资料提供给客户确认。 4.2 工程部 4.2.1 承担工程变更的设计工作。 4.2.2 负责工程变更过程中的样品试制工作,主导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 4.2.3 编制工程变更产品技术资料及发出《工程变更申请/通知单》。 4.2.4 负责工程变更模具图面设计制作。 4.2.5 负责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产能评估分析,制程能力分析。 4.2.6 负责工程变更的确认。

4.2.7 制作工程变更后的产品模具、样品,交由业务部传递给客户确认。 4.2.8 负责验证变更或添加物料是否符合ROSH标准。 4.2.9 负责在例会上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 4.3 冲压/组装部 4.3.1 安排工程变更产品开发所需的试产,并组织实施。 4.3.2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验证的评审工作。 4.4 品保部 4.4.1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质量标准的评定工作。 4.4.2 掌握工程变更产品技术性能,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 4.4.3 对变更后量产的产品进行测量及控制。 4.4.4 负责对产品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 4.5 货仓 4.5.1 负责对变更前后的变更产品进行标示及分隔。 5.0 程序 5.1工程变更的需求及信息来源 5.1.1 新产品在量产中的变更:新产品量产后,为符合产品的性能、产能或因设计缺陷,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 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变更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项目、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0 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项目变更的批准,管理事业部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生产事业部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生产设施的变更。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变更类型: 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项目变更 a.公司、分公司规模扩展项目的变更。 b.计划、在建的工程项目的变更。 c.公司重大科技、创新、课题项目的变更。 d.公司重大新产品、技术创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变更。 e.新建、改建、扩建公司现有基础设施的变更。 变更审批程序: 变更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变更申请计划的起草和提交、变更的风险情况分析、申请计划的审批、变更所需对比试验(试验、验证)的申请及实施、试验结果评价及审批、通知相关方、新编及修改文件、变更前培训、变更实施、变更实施后再评价等。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修订620)

五、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变更管理审批程序,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2006]78号文)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包括设计方案性的变更(技术指标的改变、设计方案的改变和新增工程等)和非设计方案性的变更(如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法和工艺改变)两种。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丽攀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科研、试验检测、业主及沿线地方政府等有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造价,保证工期,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同时遵守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立项未经同意的变更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设计变更管理权限 一般设计变更中0-1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签批成立,10-3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人签批成立,30-5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50-100万的设计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较大以上变更(含10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相关表格见附表。

第五条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不仅限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 1、因承包人施工前未及时发现设计错、漏等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2、因承包人未按照规范、设计要求、监理指令、业主指令等实施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 3、因施工方法不正确、施工组织不合理或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4、缺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缺少相应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 5、利用清单细目不平衡报价,为牟利而变更施工方案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 6、虚假数量、串谋增加数量或改变填料、结构物型式等的; 7、对施工图的理解不够或错误,或对地质、地形、气候条件不熟悉导致方案改变、工程返工、数量增加; 8、承包人未经同意在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外实施的工作量; 9、合同中虽未明确但按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实施的辅助工作内容; 10、对能够预见的特殊事件未采取措施,或不可预见的特殊事件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或采取措施不力的; 11、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包含在保险中的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 12、在进场复测时,对路基土石方数量及土石成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a)、路基土石成分比例不予变更; (b)、以每个合同段为一核查单元,如果实际土石方超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范围,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共同核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作 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 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相 关方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 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 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施、分级 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原则进行 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 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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