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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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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施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公司开发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拟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结合公司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依照“集中统一,合理采购,降低成本”的原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所需建筑材料、整机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

二、职责:招标采购部作为组织材料设备采购的主体,负责物资供应计划、采购实施和相关控制管理工作,负责采购招标的组织和协助采购合同的审查、审定,负责供货服务商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

1、招标采购部经理的职责:

1) 负责招标采购部的日常行政工作。

2) 负责组织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3) 负责审批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4) 负责对供货服务商的审核、评审、考察,参加对供货商的定期评价。

5) 负责审核《工程材料采购计划》。

6) 负责审核相关采购项目的报价表。

7) 负责及相应供货商进行竞价性谈判。

8) 负责审核相关采购合同。

9) 审核材料付款申请书,并报上级主管审核、审定。

10) 负责材料入、出库的审批。

11) 负责定期组织对全库进行盘点,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不合格品。

2、材料设备采购专干的职责:

1)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日常行政工作。

2) 负责编制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 负责编制《工程材料采购计划》。

4)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制定《供货服务商信息表》。

5) 控制报表及采购实施,并对采购的材料服务质量进行验证,形成书面材料供主管领导审核。

6)负责组织并参加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价和考察。

7) 协助参及及相应供货服务商的竞价性谈判。

8) 负责监督供货服务商合同执行程度,协同处理合同执行事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9) 确认材料付款申请书并上报审核、审批。

10) 负责信息库管理工组并定期更新材料追溯性记录。

11) 负责对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市场调查。

12) 协助进行材料出、入库工作的开展。

13) 协助进行全库盘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不合格品。

3、材料设备采购实行公司直接采购(甲供)及我司定价、定规格而承建商自行采购(甲定乙供)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依照及承建方签订的《建工合同》,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由承建方自行采购,我司定价、定规格的物资,招标采购部负责承建方自动材料的供方指定、价格认可和资金控制。

2) 依照及承建方签订的《建工合同》,除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由承建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原则上由招标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其中含大型设备(给排水设备材料等)和其他材料(钢筋、电线电缆、铺装材料等)。

4、甲供物资明细:在及承建商签订的《建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供和甲定乙供物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甲供的材料,招标采购部依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甲供,并提前通知项目部、监理方和承建商。

三、采购计划:

1、招标采购部应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采购供应计划。

1) 工程开工前5天,由招标预算组人员提出工程材料清单,送交招标采购部。

2) 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后一周内,提出本单位承建工程所需材料的整体计划,经监理方和项目部主管人员审核后,报招标采购部。

3) 招标采购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整体计划,依照预算人员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审核后,并汇总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报季、月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包括:采购物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需用数量、用途和要求进场的时间等内容,特殊材料要附上图纸或样品及质量要求文件。所提交计划须经项目部及监理方主管审定签字。

3、招标采购部根据各施工单位提交的季、月度物资采购计划,结合公司的开发、经营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季、月度的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列入预算。

4、由于公司开发项目计划的调整或设计变更的原因,需调整物资采购计划时,由规划设计组提出意见,公司领导审批同意,交招标采购部会同相关部门一并进行调整。

四、物资采购

1、依照招标采购部编制的《供货服务商登记表》、《供货服务商询价明细表》,查询《供货服务商信息库》遴选合格供货服务商进行前期市场调。

2、招标采购部依照《供货服务商信息库》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合格供货服务商提供的质量、品种齐全的样品物资建立样品库,以备选用。

3、在参考《采购物资计划》和《供货服务信息库》基础上,依照“适时、适价、适质、适地、适量”的原则,结合相关市场调查,遴选出合同供货服务商并形成能够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4、采购物资时,符合招标条件的,按公司相关招标管理制度进行。

5、不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可采取询价采购和直接市场采购:

1) 询价采购:

a) 招标采购部经理指定询价人、询价采购的物资规格、数量。

b) 询价人向从《供货服务商信息库》内遴选出的三家以上合格供货服务商询价,并要求供货服务商以书面形式并盖公章确认最终报价。

c) 确定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合理的供货服务商,形成书面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形成记录,进入采购实施阶段。

2) 直接市场采购零星物资经批准后,可遵循“适时、适价、适

质、适地、适量”的原则,直接市场采购或要求供货服务商送货。

6、依照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入围供货服务商后,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对入围供货商进行考察、评审。其中评审分为如后相关方面:公司基本资质;公司生产能力;运输能力;储货能力;产品服务质量;维保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明确优惠比例的可实现能力;本土市场占有率:业绩实地考核;市场美誉度。

7、物资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编制按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应包括以下适宜的采购信息:

1) 产品质量要求、严守要求,可引用标准或提供规范图样等;

2) 价格、数量、交付方式等;

3) 可对供方产品、程序、过程、设备和人员资格提出批准和资格鉴定的要求;

4) 可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提出要求。

8、由承建方采购的甲定乙供物资在物资采购合同或订单签订前,须经监理方、招标采购部、项目部进行供方和价格、质量认可后方可签约。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结算。

9、属非系统性的采购物资应确定三家以上的供货服务商;系统性较强的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可固定一、两家长期供货服务商。

五、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校验和合同执行

1、招标采购部根据采购合同或订单的规定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月度材料计划和进场时间要求,及供方协商进度及时间,组织物资进场。

2、所有进场物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

2) 质量检验报告;

3) 及产品相关的技术资料。

3、物资进场后,凡涉及工程外观、功能的物资,由招标采购部组织项目部、监理方配合并通知施工方共同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其他物资,由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方、监理方进行质量、数量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开具收料单(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供方。对整机设备等重要物资,由招标采购部根据需要组织设计方、项目部、监理方、施工方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进场验收,如需在供方验证,则需在合同中规定时间和方式。

4、所有物资由监理方质量主管在项目部监督下进行抽样检验或封样送具备资质的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严禁使用。

5、所有进场物资,有关人员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作为材料设备结算的依据之一,相关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应手续。

6、供方供货过程中,招标采购部依照合同条款中的明确规定对供

货服务商的合同执行力度进行监督,编制《供货服务商合同信息单元》注明合同执行、结算情况作为供货服务商评定依据。

7、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供货服务商违约或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招标采购部根据合同约定参照实际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说明上报主管领导并对违约供方进行评定。

8、合同履行完毕后,招标采购部依照《供货服务商合同信息单元》结合供货服务商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存档备案作为《供货服务商信息库》的有效补充。

六、物资保管、分发及结算

1、进场物资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相关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存放。

2、甲供物资验收合格后根据承建商申请的品种、规格、数量直接分发承建商或先行分发再分别验收。建筑材料应分类或建库存放,码放齐整并有相应标识。设备使用前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保养和维护。

3、根据月度计划及供货服务合同执行情况,招标采购部按月将甲供材料、采购、分发、结算等有效证明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后,及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结算、付款手续。

4、招标采购部对物资供应服务情况随时进行协调、控制,并按期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

5、招标采购部健全供货服务商供应服务情况、质量情况、使用效果、

价格变动情况,以及新材料、新设备的信息资料,完善《供货服务商信息库》,作为选择、评价及补充新供货服务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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