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现公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4月18日

一、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计算表、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

二、

期货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报表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监管报表。风险监管报表的数据应当与财务报表和业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构成严格勾稽关系。

三、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净资本计算表所列项目的含义填列期初、期末金额,各项金融资产期末金额应当与财务报表附表明细数据一致,资产调整项目调整前金额之和应当与财务报表的资产总计相等。

四、

期货公司在“其他股票”“其他公募基金”“其他金融资产投资”三项填列数额的,应当在净资本计算表最后一行备注说明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五、

剩余到期期限在5年、3年、2年、1年以上的长期次级债务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剩余到期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次级债务不得计入净资本。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次级债务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 30%。

六、

期货公司提前偿还长期次级债务后1年之内再次借入新的长期次级债务的,新借入的次级债务应先按照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剩余到期期限对应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在提前偿还的次级债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再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新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超出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的,超出部分的次级债务可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七、

次级债务附带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期货公司应当以投资者可执行选择权的时间视为次级债务到期期限确定计入净资本的比例。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对应的次级债务金额,期货公司可继续按照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八、

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和结算准备金。客户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之前已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可在报表附注中说明,但不得对报表日净资本和结算准备金的金额进行调增。未足额追加的客户保证金应当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计

九、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期权经纪业务的,应当按客户权益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基准比例为4%;其中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按其客户权益总额与其代理结算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十、

期货公司及子公司按照规定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按照业务收入一定比例计算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并按照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非结构化资产管理业务及结构化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特定风险资本准备,两者相加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包括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管理费及提取的业绩报酬,收入金额以近三个年度平均值为基础计算,业务开展不足三年的以开展

至报告期年度平均值为基础计算,业务开展不足一年的以截至报告期累计收入为基础计算。资产管理产品规模按照受托资金余额与净值孰高计算。

十一、

资产管理子公司净资本可以抵扣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但抵扣金额不得超过以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数据为基础计算的风险资本准备。期货公司以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净资本抵扣风险资本准备的,应当向期货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提交资产管理子公司财务报表及净资本计算表(参照期货公司)。

十二、

不同类别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最近一期分类评价结果对应的分类计算系数乘以基准比例计算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系数为:连续三年A 类0.7,最近一期分类评价结果为A、B、C、D类分别为0.8、0.9、1、2。最近一期分类评价结果在我会或行业协会网站公布的当月启用新评价结果计算。

十三、

期货公司应当于月度终了后的7个工作日内、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通过期货公司监管综合信息系统(FISS)报送月度风险监管报表及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风险监管报表。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有哪些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有哪些 我国将适时推出金融期货,期货公司面临的风险又将变得更加复杂,统一期货公司的风险分类标准变得日益重要。 目前国内外对期货公司风险分类的标准: 对目前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标准的学习,有助于我们发现这些分类方法的不足之处,从而帮助我们进行更好的归纳和总结,提出我国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标准的框架。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1.风险的本质 关于风险的定义有很多,究其本质,就是一项资产或负债未来收益的波动性。从风险的本质上讲,风险不一定就是指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相反,广义的风险还应该包括未来不确定的收益。为了方便我们在这里探讨,我们仅考虑狭义上的风险:即多种不确定因素对盈利性造成的负面影响。抽象地讲,风险产生于多种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导致风险的根源。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2.国内的分类标准 风险的分类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目前业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实际上,对于期货公司风险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只是角度不同而已,上面的分类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期货公司一般的做法是根据开户、交易、结算的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如姜昌武在其《股指期货投资攻略》一书中将期货公司面临的风险概括为:管理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包括穿仓风险)、保证金安全存管风险、客户群体变化带来的风险、技术风险、品种风险、法律风险等等,由于在概念上和上述分类标准几乎重合,这里不再给出详细的定义。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3.美国通货监理署的分类标准 美国通货监理署颁布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风险管理手册》将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风险分为9种,分别为信用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

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风险、法规风险、商誉风险和策 略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债务方或发行人未能履行责任的可能性,且此种不履行责任的情况会对证券商的风险额或财务状况造成损失。信用风险包括价格风险和交割前风险。 市场风险:指金融资产价值在某段期间因市场价格不确定变动,导致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项目可能发生亏损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失序,以致处理或抵消所持部位时,面临市场显著变动的风险;或是指无法将资产变现或取得足 够资金,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责任的风险。 系统及事件风险:是指当某一突发而严重的特殊事件或是市场共同因素发生时,导致整个市场大幅波动,进而造成持有部位发生重 大亏损的风险。 法律风险:指未能遵循当地法规,以及契约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越权行为、条款疏漏、规范不周等致使契约无效,而造成损失的可 能性。 作业风险:由于内部作业、人员及系统不当或失误,或因外部事件所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模型风险:是指使用错误模型来评价或规避风险的风险。 上述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方法虽然全面但不具有概括性,也不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分析、计量期货公司面对的风险。

XXXX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初稿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2、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3、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第82号令】《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并对本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前款所称责任主体,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核心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 第五条开展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银证、

银期、银基转账和结算业务,基金托管和销售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相关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为证券期货业提供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符合国家及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支持、协助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与国家有关专业安全机构和标准化组织建立信息安全合作机制。 第九条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 第十条核心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市场相关主体关联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具有合格的基础设施。机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2007]55号) 各期货公司: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 第六条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第九条期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账龄及其核算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比例对应收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可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等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负债项目加回。 除“期货风险准备金”外,期货公司认为某项负债需要在计算净资本时予以调整的,应当增加附注,详细说明该项负债反映的具体内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决定是否同意对该项负债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预计负债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准确确认预计负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四条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客户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之前已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可以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资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不得侵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按照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客户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七)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第八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个人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且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第九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期货公司排名

v1.0 可编辑可修改期货公司总表(总表) 期货公司简称期货公司全称成立时间1迈科期货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 开户电话5 2中航期货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3安粮期货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4安信期货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 5宝城期货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 6北京首创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7渤海期货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8财达期货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9财富期货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10成都倍特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1创元期货创元期货有限公司 12大地期货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13大连良运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4大通期货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 15大有期货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16大越期货大越期货有限公司

v1.0 可编辑可修改17道通期货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8德盛期货德盛期货有限公司 19第一创业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东方汇金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21东海期货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2东航期货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3东吴期货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4东兴期货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5方正中期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6格林大华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27冠通期货冠通期货有限公司 28光大期货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29广发期货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30广永期货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31广州期货广州期货有限公司 32国都期货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33国富期货国富期货有限公司 34国海良时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35国金期货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6国联期货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7国贸期货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8国泰君安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39国投中谷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 40国信期货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控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 控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期货公司风险防控与管理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翌。荣维特曾说:“从事期货交易如同用电一样,错误的方法导致巨大危害,而正确利用则会扬长避短,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经过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大都建立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风控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不承认,随着创新业务的相继开展,期货公司开始逐步向“财富管理平台”及“风险管理平台”的身份转变,市场对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期货交易因为杠杆交易方式导致客户的交易风险一直被视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在前期监管未放开期货公司其他业务及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权限时,这种风控管理传统一直持续至今。但是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期货公司“自主创新、自担风险”的格调确立,风控管理传统结构必然被打破,单一的风控管理模式远远不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加强风控管理的全面性及联动性,全面有效识别期货公司风险成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最终方向,怎样建设更为科学及合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成为了现阶段期货公司面临的深刻问题。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相较于其他一般金融企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组织架构 期货公司风险架构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骨架,其组织始终需要遵循一般企业风控管理“一个基础,三个防线”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三级防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应当为风控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一级防线为各职能部门充当风险责任单元,贴近一线业务操作,履行风险发现的首要义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及预警,并承担上传下达职能,履行二级防线义

期货监管部期货公司监管工作内部指引第2号——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2011年1月8日未公布 期货公司监管工作指引第2号— 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是指期货公司自身拥有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客户保证金及代理结算保证金。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在确保经营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期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应确保其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自有资金使用途径 第五条期货公司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自有资金,需随时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 第六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以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方式存放。 第七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不得设置质权。

第八条期货公司可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不得超过净资本的70%。 第九条期货公司申购新股或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在冻结期间应通过“存出保证金—认购新股占用款”核算。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5%的比例计算资产调整值,调减净资本。 第十条期货公司在满足规定限额的最低结算准备金要求和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购买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期货公司除购买本条所列金融资产外,不得擅自购买其他金融资产。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购买第十条所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70%。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购买国债、投资级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需为公募契约型基金,购买基金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购买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购买单支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的存款、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须以自身名义开户储存或购买,否则,在计算净资本时全额扣除。期货公司在股东或关联方开户购买金融资产或将存款存入集团财务公司的,也须以自身名义并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公司风险控制的总办法,各业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专项的风险控制办法,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和专项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业务风险防范细则。 一、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1.建立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应建立一个包括管理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非专业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人员有效参与的风险管控组织体系,包括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等。根据公司所处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析主要风险产生的原因、现状和影响,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制度明确责、权、利,使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成为一个有效的有机整体。各业务部门应制定专项风险管控的体系,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风险管控的体系。 2.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避免或规避风险给企业管理带来负面影响。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即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评估,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提醒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实施风险反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的办法应对各单位的具体细则具有指导意义。 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前提就是对其风险进行识别,风险识别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 b. 制度化和经常化原则。 4.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评控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风险评估流程: a. 认真分析企业管理现状; b. 明确企业战略目标; c. 了解、掌握行业情况和企业竞争态势、发展状况; d. 公司领导层对风险的分析和判断; e. 向不同部门和不同管理层次的员工了解和收集对企业风险的认识和态度; f. 设定风险调查评估的主要项目和风险点; g. 调查和评估; h. 收集和整理资料; i. 评估风险结果。 5.风险反应 风险反应是对风险评估所采取的对应措施。主要包括: a. 规避风险: 企业对一些风险过大的方案加以回避。 b. 减少风险:对无法避免的风险,设法减少风险。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全国十大期货公司排名2019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期货公司之一。经过16年的成长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金融为核心、地产为基础”的金融集团—格林集团。集团业务主要涉及期货、现货贸易、房地产开发、保险中介及传媒产业等五大类。公司总部位于北京金融街,现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8亿元。公司拥有国内全部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席位,并历任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营业网点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大连、深圳、郑州、洛阳、银川等11个城市。公司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设立期货公司,并于2007年5月挂牌营业。 公司介绍: 格林期货通过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先进的IT技术和及时的研发信息及成果支持,为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十五年来诚信规范经营,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2005年和2007年被和讯网评为全国十大最受欢迎的期货公司之一。交易量从1999年起连续六年,在全国期货行业排名保持前五位 格林期货坚持“诚信经营、客户第一、业务创新”的经营方针,有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公司研发团队融合了国际、国内业界及学术界的精英,在数个重大项目上与中国科学院密切合作,成功研发出中科-格林商品期货指数。 营业网点介绍: 格林期货北京营业部格林期货上海营业部格林期货天津营业部

格林期货大连营业部格林期货深圳营业部格林期货郑州营业部格林期货洛阳营业部格林期货银川营业部格林期货福州营业部格林期货青岛营业部格林期货杭州营业部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地处于北京市金融中心---金融街,拥有近10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其中有近一半的面积是供客户进行交易的场所。我营业部的整体设施完善,宽敞舒适的户室设计,先进的世华/文华/澎博等行情接收及分析系统,及现货的资讯和期货的行情分析报告,为客户提供最优良的资询服务和条件,让客户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北京营业部下设市场部,研发部,交易部,工程技术部及客户服务中心。有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员工90%以上拥有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具备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战经验。为客户制定中长期的分析报告和期货品种的分析报告,并专门为机构投资者制定具体的投资方案。 北京营业部拥有一套先进的交易设备和一支团结奋进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因此,让每一个客户的投资增值是我们的能力和愿望。我们相信,格林期货北京营业部将是您投资期货,投资成功的得力助手和朋友。 投资格林,投资未来!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控

期货公司风险防控与管理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翌。荣维特曾说:“从事期货交易如同用电一样,错误的方法导致巨大危害,而正确利用则会扬长避短,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经过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大都建立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风控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不承认,随着创新业务的相继开展,期货公司开始逐步向“财富管理平台”及“风险管理平台”的身份转变,市场对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期货交易因为杠杆交易方式导致客户的交易风险一直被视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在前期监管未放开期货公司其他业务及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权限时,这种风控管理传统一直持续至今。但是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期货公司“自主创新、自担风险”的格调确立,风控管理传统结构必然被打破,单一的风控管理模式远远不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加强风控管理的全面性及联动性,全面有效识别期货公司风险成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最终方向,怎样建设更为科学及合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成为了现阶段期货公司面临的深刻问题。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相较于其他一般金融企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组织架构 期货公司风险架构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骨架,其组织始终需要遵循一般企业风控管理“一个基础,三个防线”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三级防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应当为风控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一级防线为

各职能部门充当风险责任单元,贴近一线业务操作,履行风险发现的首要义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及预警,并承担上传下达职能,履行二级防线义务。对于三级防线设置,如果公司业务规模允许,可以设立独立的审计部对公司整体风控工作进行事后审查,考虑合规部本身也具有事后检查义务,职能相当,因此也可并入合规部。区别于一般企业,期货公司独特的首席风险官设置,更是给风险防控增加了一层防护网,鉴于现今期货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单一,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多的情况,在经营层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日常风险的管理与指导相较于在董事会层面设立显的更为合理,因此,以金信期货为例,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合规部——各风险责任单元”。决策由上至下贯彻实施,意见由下至上反馈汇报。 二、风险类型及防范对策 (一)传统经纪业务 自期货公司进入金融市场以来,经历了长达十多年的漫漫发展之路,随着行业保证金的规范管理,开户实名制的推出,分类监管的运行,使得仅仅开放通道业务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风险管理手段更为丰富和明确,因此,对于传统经纪业务而言,期货公司的风险类型主要集中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1、市场风险 期货公司市场风险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自有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购买相关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因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还未全部放开,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深化中介职能定位,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期货行业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三)公司治理。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四)内部控制。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六)信息公示。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体现其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文件类别: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YTZ-BF-FK 撰写单位:投资公司 版本:A-00 发行日期:2015年5月 等级:□■一般 编制: 审核: 审批: 核准:

文件修订单文件名称: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 (4)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5)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 (7)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

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防能力,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稳健持续运行,提高投资效益与效率以及投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投资目标的影响。 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投资理念和投资标准,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全员风险意识,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1、有效防、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2、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 3、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和效益,树立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投前、投中、投后控制的相统一,并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 2、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是一个由投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落实到投资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成为全员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员工不能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同时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目标、投资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益的相统一。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金融期货业务的投资工作,健全公司金融期货业务投资机制,特制定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供开立金融期货交易账户使用,为此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金融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位成员组成,其中*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其余*名成员为***(身份证:***),该*名成员具备投资金融期货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能够胜任金融期货的投资决策任务。对于公司在金融期货的投资决策,法定代表人具有1票否决权。 第二章部门职责 * 第三条公司设置了从事金融期货业务投资的岗位,包括交易岗、风险控制岗和资金调拨岗等。 交易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决策指令,确保公司投资金融期货交易指令准确、无误的下达。 风险控制岗人员负责公司金融期货投资决策、投资过程中所有的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工作。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公司的交易决策进行

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交易决策的执行进行全程监控,如实际风险超出预期风险时,需及时向交易决策委员会报告。 资金调拨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下达的资金调拨指令,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的划转。 第四条具体操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员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并通过讨论决定最终的投资策略后,将投资策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交易岗人员,并将投资策略报风险控制岗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控制岗人员对投资策略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在整个投资策略施行期间,风险监控人员应对其进行风险监控。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向公司资金调拨岗人员下达书面资金调拨指令。公司资金调拨人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资金调拨指令,通过期货公司允许的方式进行资金划转,并将资金调拨成功情况书面告知投资决策委员和交易岗人员。 # 4.公司交易岗人员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投资策略,下达交易指令,并将交易指令的成交状况书面回报给投资决策委员会。 5.每一个投资策略实施完成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其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讨论制定下一个投资策略。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期货投资运营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期货投资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期货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期货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管理办法》、《XXX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合规风控部起草,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并由执行董事批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期货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期货金投资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期货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决策、执行、运营保障、监督、反馈、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三)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五)执行有效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六)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第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十二条当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一)提高保证金;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 (四)暂时停止交易; (五)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前款所称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或者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消失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年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情况

年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情况 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概况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推出已有三年,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期货业也欲通过该项业务由场内市场向场外市场扩容。据记者获悉,目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也参与了该项业务的发展,可以预期,子公司业务未来将成为期货业最具潜力的创新空间。 【队伍壮大收益明显增加】 据中期协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22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登记注册的企业已经达到了51家,备案的试点业务除了最初的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基差交易四项基础业务之外,还包括做市业务、第三方风险管理等。 中期协10日公示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及开户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今年以来,不少风险管理公司都增加了注册资本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风险管理公司还在准备增资。 在中期协公示的51家风险管理公司中,平安期货的风险管理公司——平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商贸)高达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格外“显眼”,这已超过了许多期货公司,随后是永安资本、华泰长城资本的5亿元和3.5亿元。 和讯期货通过对各期货公司高管的采访了解到,今年风险管理队伍正在进一步壮大。目前南华期货、中信期货、东证期货、银河期货、广发期货、浙商期货等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达2亿元,鲁证期货、金瑞期货、光大期货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分别达1.5亿元、1.3亿元和1.2亿元。

” 据了解,永安资本的注册资本金曾经只有 1.5 亿元,今年 10 月增资了 3.5 亿元。 “如今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了,公司要发展壮大必然要增加资本金。”永安资本 总经理刘胜喜对记者表示。永安资本在成立初期主要以仓单服务为主,去年该公司增 加了基差交易业务,今年则把合作套保和定价服务都做了起来。今年风险管理子公司 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发展业绩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和讯期货在对新湖期货李北新进行采访时了解到,新湖瑞丰在发展的两三年里基 本处于盈利状态,今年的盈利额大概两三百万,权利金收入超过一千万元,业务模式 也在从传统业务往以场外期权业务为重心的转变。李北新表示,这两年主要往场外期 权方向发力,今年场外期权盈利本金成交额大约为五亿多,由于今年大宗商品和现货 贸易情况不是很好,公司发展也从传统的现货贸易慢慢退出,主要集中在场外期权上。 “新湖瑞丰去年获得了上海金融创新奖二等奖,今年在我们的努力下应该也能取 得不错的成绩。”李北新说。 同新湖期货一样,和讯期货在 对南华期货与永安期货进行采访时了解到,这两家公司今年也 取得了不错的盈利。 永安资本刘胜喜对记者说,“我们公司从 2013 年最初的仓单服务业务和基差交易 逐渐到今年四项业务全部做起来,四项业务均实现盈利,到十一月底税后利润达到 5500 万以上,而去年全年销售额为 9.6 亿元,税后利润 2020 万元。今年衍生品交易总 额大概在两个多亿,50 多家客户,目前正在尝试这一方向的纵深发展。 与永安资本不同,鲁证经贸则选择在基差贸易和定价服务(场外期权)领域深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