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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为强化煤矿安全培训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从事安全培训必须依法履行责任,增强守法意识,建立真实、有效、完整的培训信息,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对于培训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以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各项教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培训档案管理的意义,夯实培训机构基础管理。要设立档案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按新规范的目录和样表进行整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新改观、新起色,切实把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做好。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目录和样表,包括机构档案、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档案和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培训过程影像资料)三大部分,把能够有效促进制度落实,促进安全培训教学管理和提高培训质量的项目作为重点,共35个样表。

附件:《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管理目录和样表》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目录(××项)

一、机构档案(54项)

(一)基础档案目录(22项)

(二)管理人员档案目录(8项)

(三)教师档案目录(9项)

(四)主要制度档案目录(15项)

二、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档案目录(6项)

三、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38项)(一期一档)

(一)教学档案目录(22项)

(二)学员档案目录(8项)

(三)培训过程影像资料档案( 8项)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目录(详细)

一、安全培训机构档案目录(一年一更新)

一、培训机构基础档案目录(20项)

1、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2、培训机构年度基本情况表;

3、《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原件);

4、培训机构批文(批准文号);

5、培训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6、《法人证书》(企业培训机构略);

7、《营业执照》(企业培训机构略);

8、授权委托书;

9、培训机构资金证明;

11、培训机构章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12、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文件(机构设置图);

13、师资状况简介;

14、培训机构有关产权证明资料;

15、培训机构租用或使用设施、设备协议(办学场所证明);

16、培训机构收费许可证(企业培训机构略);

17、培训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

18、消防实施配置及验收合格证明;

19、基础设施设备登记表(办学资产一览表);

20、安全培训图书登记台账

21、安全培训实验仪器台账

22、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安全展示室、阅览室、实操基地等照片;

23、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一年一表)

24、年度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

年度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一期一统计)(表一)

统计表内容:序号、培训班编号、培训班名称、培训类别、办班形式(脱产、业余)、培训时间、参加培训人数、培训学时、按56学时计算折合1标准人的人数、备注。

说明:1、要求一期一登记,认真填写;

2、按56学时计算折合1标准人的人数计算公式:培训学时×培训人数/56学时=标准人数;

3、按培训班名称整理相应的培训档案。

(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档案目录(8项)(一年一更新)

封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二)

2、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表三)

3、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履历表;

4、任职文件;

5、文化程度证明(文化程度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6、职称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7、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8、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三)安全培训机构教师档案目录(9项)

(一年一更新)

封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教师档案

教师姓名:

教师类别:专(兼)职

1、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四)

2、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表五)

4、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文化程度证明(文化程度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6、职称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7、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8、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9、教师授课(学时)情况登记表;(表六)

(四)主要制度档案目录(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定)

1、需求分析制度(包括针对培训对象制定需求方案,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达到培训目的等内容);

2、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备课、听课、教案评比等内容);

3、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内容,以及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的措施);

4、学员管理制度(包括报到、考勤、班级管理等内容);

5、考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等内容);

6、教学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教学检查、日常考核、培训质量控制等内容);

7、培训评估制度(包括学员对教师的评估、学员对机构的满意度测评等内容);

8、档案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后勤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二、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档案目录(6项)

1、教师现场调研登记表(表七)及调研报告;

2、年度理论(实验)教案登记表(表八)及教案内容;

3、教师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或专利证书等荣誉记录;

4、年度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评估表(表九);

5、培训机构教研活动登记表(表十)(附教师调研报告);

6、年度教案、课件评比标准与实施的记录。

三、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

(一)教学档案目录(22项)(一期一档)

培训班教学档案目录

培训班名称:

培训班编号:

培训班时间:

卷内档案目录:列明细

1、办班依据

2、培训机构办班计划审批表(表十一);

3、教学大纲及执行说明表;

4、教学实施计划(时间安排、培训内容、授课教师、参加培训人员等);

5、教学计划执行表(培训机构课程表)(表十二);

6、教案审批表(包括教师授课教案〈电子版〉、教材(资料)、光盘使用情况);(表十三)

7、学员花名册(表十四)及考勤表;(表十五)

8、学习用品(教材、资料、笔记本、笔)购置计划和发放记录(附样表)(表十六)

9、班主任日志(表十七);

10、听课记录评估表(表十八);

11、学员座谈会记录表(表十九);

12、理论、实操样卷及答案;(略)

13、理论考试记录表(包括机考);

14、补考记录表(包括机考、笔试、实操考核成绩);

15、阅卷记录表;(表二十)

16、阅卷成绩登记表;(见表十四)

17、学员满意度综合测评表(表二一);

18、教师教学质量反馈表(评价表);(表二二)

19、效果评估调查统计表/效果评估调查表;(见表二一)

20、实验室、计算机室、安全展览室使用登记表(表二三、二四、二五);

21、证书发放登记表;(表二六)

22、培训班总结(班主任签字)。(表二七)

(二)学员档案目录(8项)(一期一档)

1、参加培训学员情况汇总表(见表十四);

2、参加培训学员登记表;(表二八)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学员体检证明(指特殊工种);

6、笔试试卷;

7、实际操作考核登记表及考核记录;(表二九)

8、学员培训考核档案卡。

9、学员补考记录表(表三十)

以上资料形成后应统一用铅笔编号(以便于修改),按顺序整理,方便查阅。要求学员

档案、理论考试试卷和教学档案分类(作业类别)存放,一人一份,一期一档。

必须做到汇总人员名单的培训人员姓名①、《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鉴定表》上

的姓名②、实际操作考核试卷上的签名③、考卷上的签名④、考勤表上的签名⑤、体检表

上的姓名⑥、文化程度证明上的姓名⑦、《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复训)学员

登记表》上的姓名⑧和身份证姓名⑨“九统一”。

(三)培训班影像资料档案(项)(一期一档)

包括有关培训实施过程的影像资料,例如:参加培训学员合影、教学场景、教学设备、教师授课情景(每名教师)、学员学习情景(全景、侧景、重点部位)、教师授课情景、学员考试情景、实际操作考核(自救器等仪器的使用、所培训作业类别的岗位现场示范)情景等。

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四点建议

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四点建议 国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和社会和谐发展对安全的要求,使我们面临来自生产和安全两方面的压力。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到生产者既是产量和效益的来源,又是安全和事故隐患的来源,认识到人的因素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抓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 1、增强安全培训的责任和意识 要紧紧围绕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煤矿整体规模提升对全员素质的迫切需求,认真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管理责任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培训监管责任。结合当前我市煤炭行业实际状况,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煤矿培训教育体系。要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督促其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培训的关系;要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意识,满足其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最终实现强制培训与自觉学习相结合,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践相结合的目标。 2、强化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把煤矿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培训专业户”、“代培代考”现象或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培训体系的管理机制,对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质量进行监管,

同时结合全市煤矿职工队伍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此外,要充分利用我省煤炭教育资源,针对煤矿在职管理人员开展采煤、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等五个专业的职业教育,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弥补煤炭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历史欠账,解决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3、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努力做到安全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学以致用”和“学而有用”,以全面提高受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为目的,切实提高安全培训效果。改革培训方式,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主导,单纯讲解的授课方式,适当增加讨论课,实践课,运用案例教学,要参训人员针对某事故案例进行深入探讨,真正做到以事故为鉴,汲取血的教训。同时还可以运用电化媒体教学,放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录像,进一步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摒弃单纯的说教照本宣科式的呆板方式,结合学员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学员到煤矿亲自操作有关设备,并将体验式培训引入到矿工的安全培训当中,强化受训者的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4、完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和制度。 加快建立和健全煤矿安全培训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培训机构,正规化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培训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才库,在全市范围内储备煤炭行业

2018年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试题及答案

2018年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试题 2018.3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施行日期: 。 ( ) A 、2018年3月1日 B 、2017年12月11日 C 、2018年1月11日 D 、2018年1月1日 2、 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含所属在京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 )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B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C 、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 A 、六 B 、七 C 、五 D 、四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 》后,方可上岗作业。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B 、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C 、安全员资格证 D 、煤矿自卸车操作证

5 核一次。() A、七 B、五 C、三 D、一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工作适用《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A、安全培训 B、考核 C、发证 D、监督管理 2、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B、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 C、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 D、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 A、煤矿其他负责人 B、其他管理人员 C、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 D、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4、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 案的内容包括:。() A、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 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 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 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 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 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 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 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 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 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30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 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 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 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使职工的培训有据可查,增强培训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安全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培训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安全培训档案室,配备熟悉业务的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维护、使用、保管等工作。 2.档案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档案盒等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盗等器材,防止档案丢失、坏损。 3.档案资料必须做到规格、式样统一,选择档案盒或档案夹的装订的方式进行存放。安全培训档案资料原则上采用A4(试卷可用A3)规格纸张制作。 (三)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内容 1.上级有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5.其他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四)安全培训档案的归档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进行编码管理。编码方法应一致,力求简单,便于查找。应归档资料: 1.档案目录,列出相应档案资料的目录清单。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贴照片和有姓名的页)、培训记录、再培训记录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在安全培训档案室内专柜存放。 4.外派培训人员清单及资质、初训、复训等相关资料信息。 5.矿内自主培训的相关资料: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签到、培训测试等。 6.其他应归档的培训资料。 (五)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 1.安全培训档案室设备、设施配备,制度建设,卫生管理等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2.各部门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每月底)报送有关的入档资料。 3.新增安全培训资料必须在收到应归档资料10日内归档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相应记录。 4.安全培训档案不得复制、复印、抄录,确需复制、复印、抄录的,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复制、复印、抄录件上标注“与

2018年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 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第七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 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 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煤矿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员工培训记录 一、教学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法,矿纪矿规,煤矿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了解煤矿班组“三违”行为及其危害;掌握容易出现“三违”的人物、时间和地点。 二、课时安排培训时间: 8月5日 培训地点:炭山煤矿职工会议室培训人: 曹国金、胡召祥、王德华备注: 三、授课内容 一、煤矿安全管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三违”及其危害 2、安全责任制 ①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②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 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4、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知应会常识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主讲人:陶清怀(安全副矿长) 第二课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①.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②.安全生产监督权; ③.安全生产知情权; ④.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⑤.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⑦.拒绝违章指挥权; ⑧.紧急避险权; ⑨.批评、检举、控告权; ⑩.投诉上告权; ?.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2、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②.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③.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⑤.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⑥.纠错改正的义务。 ⑦.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2、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就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时的安全、健康。 2).劳动保护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呼吸护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二、常见违章行为及警示案例 一、“三违” ①“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的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的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②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之为“三违”人员。 ③“三违”处罚。 三、煤矿“三违”有哪些危害 1、支护质量不好,造成漏顶、掉顶、冒顶; 2、违章放炮造成事故; 3 、煤壁片帮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危害;4、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5、支架架设质量不好倾倒伤人事故;6、小运输提升管理有章不循造成的事故;7、不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随意停送电;8、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不严格。9、随意停开局部扇风机,造成掘进迎头瓦斯积聚;10、不爱护通防设施随意开启风门,造成风流紊乱、短路。11、风筒中距迎送距离超过规定,造成迎送风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22种) ①电工作业(8种):

安监总局令[2017]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

煤矿安全培训内容(成)知识交流

安全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安全意识,业务能力,所制定安全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2 煤矿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4.4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

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材(DOC 69页)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材(DOC 69页)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培训教材 神华集团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七日

目录 第一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概述------------------1 第二章:煤矿本质安全风险管理----------------------8 第三章:本质安全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的制定----------44 第四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68 第五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95 第六章:煤矿本质安全文化--------------------------115

第七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评价--------------139 第八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166 第九章: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183

第一章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1.1 适用范围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中国所有在建和生产煤矿安全管理。 1.2 引用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7)《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8)《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0)《劳动法》 (11)《煤矿救护规程》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 (1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7)《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18)《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 (19)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设计和设施配置要求 (20)《人因工程学》中受限作业空间尺寸、通道空间尺寸、限定维修空间尺寸要求 (21)中有关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规定 (22)井工矿井的十三种矿图 (23)国家有关放射装置的定期检验规定 (24)中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要求 (25)中地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6)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规定 (27)国家有关事故调查中对员工的处罚规定 (28)中危险废物处置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1

附件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培训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应优先录用职业学校煤矿相关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保障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在工作日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支付培训期间工资和必要费用。 第八条煤矿企业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安全培训责任仍由本企业负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历、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情况; (二)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情况; (三)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情况; (四)其它事项。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应长期保存。 第十条煤矿企业自主培训的,还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内容包括: (一)培训方案; (二)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三)培训内容、课时及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培训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期一档应保存3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一期一档应保存6年以上,其他从业人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7修订稿)

2017年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煤矿安全规程》贯彻落实,增强学规程、用规程意识和能力,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应优先录用职业学校煤矿相关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组织及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保障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支付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和必要费用。 第八条煤矿企业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历、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情况; (二)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情况; (三)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情况; (四)其它事项。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应长期保存。 第十条煤矿企业自主培训的,还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内容包括: (一)培训方案; (二)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三)培训内容、课时及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培训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期一档应保存3年以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编号:SY-AQ-049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 和内容 Object and content of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 容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

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 1.基本要求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安全意识,业务能力,所制定安全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与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与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与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与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4、2 煤矿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与任务;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与安全职责; 4、4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与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培训站站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培训站的工作。 二、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煤矿输送有专业知识、有责任心的好同志。 四、制定培训站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案。 五、建立培训站的管理运作体制,团结依靠教职工。 六、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齐科目、开足课时,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升办学水平。 七、负责年度经费的申请及合理使用,保证培训教学的需要。督促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及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 八、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安排好每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食宿问题。 九、组织教师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本县煤矿生产动态,搜集资料,做好学员回访工作。

培训站教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教学工作。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的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管理好日常教学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三、认真编写年度培训计划,并及时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五、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六、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七、组织好学员的考试工作,配合监考部门,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八、负责学员的学籍、报名、编班、考勤、发证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 九、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站长。 十、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 十一、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师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说明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实施说明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有关取消和下放行 政审批项目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 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 矿安监局组织修订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规定》)。 、为什么要进行修订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决定 的需要。近 年来,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发〔2015〕11号),先后取消了“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两项行政许可,现行《规定》已不能适应国家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是适应煤矿安全培训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传统的培训 模式下,政府部门的指令性培训比较多,煤矿企业自主培训偏少,安全培训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通过修订《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修订的主要思路

是突出依法行政。《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 工作的具体职责、内容和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事项,确保了监督检查于法有据。 是突出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 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通过强化和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安全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到位。 三是突出完整性和适用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3个部门规章中适用于煤矿的内容进 行整合优化,纳入《规定》中。明确了煤矿不同层级从业人 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要求,形成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 “一本通”,更加有针对性地指导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规定》由原七章四十六条调整为八章五十条,重点对 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是理顺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目前部分省份煤矿 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给煤矿企业造成了负担,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理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规定》中明确:省、自

XXX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0版)培训学习方案

附件: XXXX公司 XXX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0版) 培训学习方案 2020年5月11日,煤矿安全xxx发布了新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包含8个要素17个专业组,涵盖了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等主体内容,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为促进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在XXX矿迅速落地,让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掌握新标准的各项条款,有效运行新版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XXX 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最终实现年底标准化一级达标,特制订本学习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面推进XXX矿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12月末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检查。

(二)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XXX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三)建立动态达标机制,实现煤矿标准化达标,指导煤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转变、由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转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为顺利、有序开展此项活动,特成立XXX矿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矿长 副组长:XXXX 安全副矿长 XXXX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XXX 机电副矿长 XXXX 总工程师 XXXX 生产副矿长 XXXXX 地测副总工程师 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各标准化小组成员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

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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