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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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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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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常被直接称为NGOs)近年来已成为全球社会和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在各种场合越来越多地提及非政府组织(NGO)与(),把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看作在领域其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NGO)一般用在的文件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官方文件中,是指那些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建立起来的、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的的,多用于第三世界国家。是一个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政府。非政府组织是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

上组织起来的非赢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非政府组织面向任务、由兴趣相同人们推动,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人道主义作用,向政府反映公民关心的问题、监督政策和鼓励在社区水平上的政治参与。

非政府组织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向政府反映公众需求,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它具有组织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合法性、非政党性等特征以及社会服务、、监督管理等基本功能。它又被称作“第三部门”、“非营利部门”、“利他部门”。

非政府组织提供分析和专门知识,充当早期预警机制,帮助监督和执行国际协议。有些非政府组织是围绕诸如人权、环境或健康等具体问题,起来的。它们与联合国系统各办事处和机构的关系会因其目标、地点和任务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有所提高,各种非政府组织纷纷涌现。它作为一种特定的形态,本来是以克服“”和弥补自由缺陷为使命而产生的,但在现代社会中,却以克服“”和修补国家的社会服务职能为契机而获得了巨大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发展很快,不论是在全球社会经济发展中, 还是对全球事务的,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在一些场合,非政府组织已被列为与企业-市场体系和政府-国家体系并列的第三体系,即非政府组织体系。正如全球非政府组织研究的权威学者教授所说:“我们是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历史将证明这场革命对20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世纪后期的世界的重要性。”

据一份1995年联合国关于全球管理的报告统计,有接近29000个国际NGO。国家级的更多,美国统计过有两百万个NGO,大部分是过去30年成立的,其中有

65000个在俄罗斯。每天都有数十个NGO成立。光肯尼亚每年就有240个NGO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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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概念界定

一般认为,非政府组织一词最初是在1945年6月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71 款正式使用的。该条款授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为同那些与该理事会所管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作出适当安排”。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

在这之后的十多年里,非政府组织本身的活动以及它们同联合国的关系都处在较低的水平,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发展。一直到1968年,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 1296号决议中,规定了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关系的法律框架。该决议肯定了非政府组织的范畴,同时允许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以及联合国体系中的其他机构中获得咨询地位。自此以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被有意识地、越来越广泛地引入了联合国体系的运作。

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中,专门设有一个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负责审核批准接纳非政府组织,认可它们在联合国的咨询地位和观察员身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有权要求在经社理事会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提交书面陈述。获得经社理事会中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有权以咨询者和观察者的身份出席经社理事会议并参加联合

国的各种会议,并有权在会上作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它们还可以应经社理事会的请求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

联合国1296号决议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经社理事会中得到咨询地位,首先应致力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所关注的问题,如国际经济、社会、环境、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科学、技术、人道主义和人权,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宗旨与使命,不得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宗旨以及原则相抵触。它们应支持联合国的工作,传播有关联合国所遵行原则的知识。在经社理事会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国际性,应具有代表其成员发言的权威。这个决议还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联合国注册,其组织成员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参与组织活动,应有民主决策机制,应具有责任机制的安排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这些非政府组织必须向联合国提交其预算和资金来源的资料,资金来源应公开,任何来自政府的资助都必须向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报告。该决议还鼓励各国同性质的组织组成国际性联盟,以便能更好地在联合国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发挥一种纽带传送作用。除经社理事会外,联合国的部也制定了一套与非政府组织保持关系的规定,允许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信息部享有咨询地位,侧重于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传播信息方面的作用。

199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1996/31号决议对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咨询关系再次作了规定。1968年决议只承认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而 1996年决议则进一步承认了在各国和各地区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允许各国和各地区的非政府组织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在经社理事会发表意见,而不必像以往那样必须通过在经社理事会里有咨询地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去间接地表达自己的主张。该决议要求非政府组织支持联合国的工作,加强了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的作

用,并为非政府组织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正式国际会议及会议准备阶段制定了规则。经社理事会在其1996年的297号决议中,决定提请联合国大会审议非政府组织全面参与联合国工作的问题。

则把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它的目的是援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都称为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围绕着联合国体系的各次国际会议所建立起来的联系机制,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在联合国召开国际会议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同样议题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联合国决策的一种重要方式。与联合国的国际会议平行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第一次是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期间召开的,以后成为惯例。如1992年里约热内卢的环境与发展大会,1994年开罗的人口与发展会议,1995年的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会议,1995年北京的世界妇女大会,1996年伊斯坦布尔的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体系内的各政府间国际组织也在进行组织和方面的调整,努力发展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在联合国体系内,有20 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各类发展事业,如、、、、、、、、、、另外还有一些较小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是各国政府,其活动受官方决策的支配。联合国体系内的这些组织,有的设有专门的部门处理与非政府组织有关的事务,如下设有非政府组织会议,世界银行设有非政府组织—银行委员会。还有一些联合国机构与特定的非政府组织有着经常性的密切联系。如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与志愿机构国际委员会之间,在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与住区国际联盟之间,与环境联盟

中心之间。和也通过各种方式同非政府组织合作,联合国志愿者署在亚非拉的许多国家积极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的组织建设。

可见,近二三十年来,非政府组织一词在国际活动的各领域里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对非政府组织一词的理解还是不太一致,在这里作一些必要的澄清。

首先,非政府组织的本意只是指不是政府的组织,其实质意思在中文里面与之最相应的是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不仅是指联合国体系所认定和接纳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其他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国际场所活动以及有较多国际联系的民间组织。目前,有2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正式的咨询地位,有 1500多个非政府组织同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建立了正式的工作联系。在2002年联合国在南非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全球会议上,有3500多个非政府组织获得了与会的资格。除此之外,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国际领域,还有数目众多的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单是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目前就有约40000余个。但是,这些被纳入统计的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具有合法地位的、有公开的组织章程以及透明的的民间组织。诸如非法的恐怖主义组织或者地下的黑社会组织等都不属于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政党通常也不被看作是非政府组织。

其次,非政府组织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民意,但它们在民意代表方面有很多局限性。非政府组织是民间社会的组织,其公开宣称的使命和价值观,可以是公益性的,或者是服务于特定的人群。但在现实生活中,非政府组织能否真正代表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序上能成为民意的代表,是很不确定的。如果一个非政府组织是由其成员实行民主管理的,那么充其量,该组织只具有代表其组织成

员的利益和愿望的授权。由于很多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健全的民主管理,个别领导人往往能对其起支配作用,况且政府、资本等各种力量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和维持的主要推动力,所以,尽管非政府组织的确可以反映某种来自民间的呼声,但对其是否反映某种真实的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反映民意,却是要作具体分析和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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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与影响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日益广泛地参与国际事务,它们在联合国体系内外的作用和影响不断增大,在各个领域里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承认。1997 年9月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第52届联合国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列举和阐述了影响当前全球发展的八大因素,其中的第五大因素即是:跨国性的民间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其之前的四大因素依次是:冷战结束后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重组;世界经济的;信息技术革命;生态环境的保护。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主要有:

1. 从事咨询和信息活动,提供和宣传非政府组织的观点与思想。联合国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其活动并建立起制度性的联系机制时,首先考虑的是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咨询和信息处理方面的作用。像经社理事会和公共信息部对非政府组织参与所作的安排,也是着眼于既能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咨询与信息处理的作用,又能限制它们在其他方面的影响。在联合国的会议场所、特别是会议的准备过程中,各国政府可以从非政府组织那里,得到有关特定专业领域的、技术的、法律的以及政治等方面的专门知识。

2. 对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非政府组织可以对政府间的条约、承诺、计划和项目的落实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各政府间国际组织所通过的决议和条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促使各国政府遵守其在国际上作出的承诺。

3. 参与执行国际组织的项目,协助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特定的产品与服务。近十多年来,联合国各机构一直在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各发展项目的实施。联合国体系通过分包合同等方式,将操作性的责任转移到非政府组织身上,非政府组织通过缔结协议和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担提供特定产品和服务的工作。

4. 影响政府间的决策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在全球发展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直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体系内的各组织。以往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体系中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决议和条约的实施,而近十多年来,非政府组织不再仅满足于在联合国体系中提供信息和服务,而是试图对决策过程施加影响。它们积极争取参与决策的制定,对国际决策过程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联合国体系在确立议程、制定政策以及执行政策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

5. 在不同的利益冲突角色之间促成协调和妥协。在许多国际事务中,当事各国政府往往会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而争执不下,互不相让,有时甚至兵戎相见。在这种场合,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其民间的身份,在当事国政府之间进行斡旋,缓和紧张气氛,促进相互沟通与理解,打破僵局,推动问题的解决。

总起来说,联合国体系与非政府组织两方面相互吸引、相互支持,目前已形成了较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联合国方面看,它试图通过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去实

现其在各个领域里的目标。非政府组织则通过联合国体系争取有较多的发言权,力求对国际上的重大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谋求从联合国体系中获得尽可能多的资助。但是,非政府组织同政府间国际组织有时也会出现甚至很严重的冲突,有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并不总是欢迎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的。例如,1999年,非政府组织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的民间抗议活动导致西雅图世界贸易组织会议的失败。2001年在意大利热那亚召开的“八国首脑会议”所遭遇到的大规模街头示威,非政府组织也是重要参与者。非政府组织已成为全球治理体制演变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不过,尽管非政府组织已进入了现存的全球治理体制,已经能够对一些重大的决策过程施加影响,但是总起来看,非政府组织仍处于现存国际体制的边缘,对决策的影响是有限的。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政府仍然是全球治理体制的主要角色。尽管如此,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打破了长期以来一直由政府独占国际治理领域的局面。为了使全球发展和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演变,有必要重视对非政府组织及其在全球治理体制中所引发的各种关系的研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从事管理与发展的非政府组织相当活跃,据估计,发展中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所服务的人数,在20世纪80年代初约有1亿人,其中6000万在亚洲,2500万在拉丁美洲,1200万在非洲。而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3年《人文发展报告》中估计,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非政府机构服务的对象达到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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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1.非政府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非营利性部门,它不是政府部门或其附属机构,而是非政府性的组织。非政府组织的这一特性,使得它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自主为社会服务,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提供与公共服务,同政府平行存在与市场进行公开、公平、平等的竞争。从而克服因政府垄断经营和管理公共产品的体制所带来的公共产品的高成本现象,这也是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理由之一。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属性,使它的发展还能进一步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为建立社会民主与法制提供动力因素。

2.组织性

非政府组织活动是一种团体性的活动,它不是分散的个人行为。因此,非政府组织消除了个人行为的单打独斗的缺陷,为其组织的发展和为社会公众作一些有益的活动奠定了基础。同时,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为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行为提供了客观依据。因为是组织性的活动,其活动目标与活动范围都是引人注目的,这就客观上形成了社会、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有效监督。

3.公益性

非政府组织一个显着的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活动的公益性。这种公益性不仅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是一个补充,而且,它们能够为社会尽最大的可能提供一些社会所有公众都可以使用的公共产品。

4.自治性

非政府组织还是一个自治性组织,它的行为是在法律和公共制度约束规范基础上产生的,因而,其自治性程度非常高。由于它们所做的公益事业是在志愿基

础上产生的,所以它们不像其他的社会私人组织和那样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这种自主、自愿、自律的主观意愿使非政府组织自身有了很高的自治性。

5.非政治性

非政府组织不参与政治活动,它属于一种中介性组织。因此,非政治性是非政府组织的一个基本特点。非政府组织的非政治性,使得它们有了非常宽松的环境创造性地为社会提供和公共产品。

6.非宗教性

非政府组织既是非政治性的,同时也是非宗教性的。它与那些宗教活动不同,宗教活动是一种信仰,但不一定为社会来志愿提供有益的公共产品,而非政府组织没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却专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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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的类型

(一)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1、美国的分类

在美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划分中,以约翰-霍布金斯大学非营利机构比较研究中心的划分较有代表性。该研究中心遵循着以下原则设计了一个分类体系:一是尽量与各国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是尽量靠近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该分类体系把非政府组织划分为12个大类、24个小类,包括:(1)文化与休闲:文化与艺术;休闲;服务性俱乐部。(2)教育与科学研究: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教育;研究。(3)卫生:医院与康复;诊断;

精神卫生与危机防范;其他保健服务。(4)社会服务:社会服务;紧急情况救助;。(5)环境:环境保护;动物保护。(6)发展与住房:经济、社会、社区发展;住房;就业与职业培训。(7)法律、推进与政治:民权与推进组织;治安与法律服务;政治组织。(8)慈善中介与志愿行为鼓动。(9)国际性活动。(10)宗教活动和组织。(11)商会、专业协会、工会。(12)其他。

2、日本的分类

日本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有着自己的特色。首先,如同美国对三大部门的划分一样,日本也将所有的社会组织划分为三大类别:;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对于非营利组织,又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划分。按组织目的,将分为三类:①社会性非营利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社型组织;福利型组织;教育、研究、文化组织;②居民志趣一致的非营利组织。包括住民型组织(街道委员会、老人俱乐部等);志趣一致型组织(同窗会、文化沙龙等)。③产业后援性非营利组织。包括经济团体型组织;产业后援外围团体型组织;官民混合产业组织。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1、

事业单位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类社会组织,是一种有别于党政群机关及企业,受国家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多以服务的方式进行专业性生产劳动,创造出精神和物质产品服务于社会,在追求的同时也谋求合法的,所需经费靠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或自行解决的实体单位。

2、社区管理型组织

社区管理型组织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的转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非政府组织。社区管理型组织坚持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在职能上承担了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福利性和保障性的特征.

3、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人们为着一定的目的,通过结社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的总称。社会团体是社会进步尤其是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产物,在社会系统中的诸多社团组织中,因阶级属性、阶层利益、行为倾向、社会职能、成员成分以及职业分工和年龄构成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社团类型的多样性。从其履行社会职能的角度,可将我国目前的社会团体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①政治性团体。②经济性团体。

③文化性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民间主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机构。这种机构由于是由民间主办的,少有或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了维持自身的运转,它们在开展活动时必需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其收入余额不能在组织成员与理事会之间进行分配,这种有偿服务与企业所追求的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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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一、完善非政府组织立法,提高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根据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应加强对其立法的研究,加快立法进程。通过制定非政府组织组织法,规范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分类、作用、权利与义务,规范它的组织形式、经营形式和名称,规范它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等;通过制定非政府组织行为法,规范它的行为,防止不正当行为出现,以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

(1)政府应制定出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其适度。(2)把好登记注册关,切实保证非政府组织的高质量。(3)做好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促使其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4)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协调管理。

三、建立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自律管理

的发展迫使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部门完全分离,这样,非政府组织必须加强自律管理。建立自治性的行业协会,是非政府组织自律管理的重要形式。行业协会是摆脱了政府的直接干预、经民主推选方式产生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非政府组织种类繁多,各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就要在行业监管上下功夫。行业协会的任务是制定“行规”或公约,协商协调本行业事务,实行同行业职业的自律,定期监督检查行业、职业自律性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对违规者有权建议政府予以处罚;负责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政府搞好资格认证和业务考试;调解本行业内部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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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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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着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环保产业学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大学生绿色营和绿色大学生论坛、清华大学绿色协会、北京大学绿色生命协会、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上海市青少年环境爱好者协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等等。

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企业所难以提供的许多,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 环境意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活动。许多非政府组织都在积极地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其内容包括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倡议活动和实践活动,举办包括电视讲座在内的各种讲座、培训、演讲等环境意识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

2. 推动和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活动。在全国的许多城市,特别是北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的一个重要机制正在得到积极的培育。北京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在这方面起到了先驱者的作用,他们早在1997年就开始着手研究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3. 对环境保护的资助活动。主要由一批热心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或海外的NGO 和资助机构,以及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参与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为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活动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资助或援助。

4. 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很多非政府组织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项目,包括野生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的维持和保护,植树绿化,水质净化,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处理,沙漠化防治,黄河上游水土流失问题的治理,社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等等。

5. 有关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普及活动。主要是由一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学会、研究会等非政府组织在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它们集中了一大批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权威和精英,通过开展相关学科和技术的研究及其开发、应用,积极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6. 有关环境保护产品的生产和推广以及业界联合等活动。主要是由一批活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商会、行业组织等经济团体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促进环保产品的研制、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

7. 有关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援助活动。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发展,污染受害者开始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关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对污染受害者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

8. 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活动。绝大多数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都在以各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从国际社会获得有关的信息、资金、设备、技术等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或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或座谈会、派出人员参与有关培训、接待来访和互访等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

(二)扶贫开发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和环境保护领域一样,在中国的扶贫开发领域里,也活跃着一批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着名的包括:、、、、、、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爱德基金会、香港乐施会、救助儿童会、四川农村发展组织等等。

由这些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扶贫。其中包括生存扶贫、技术扶贫、教育扶贫、救助贫困母亲、合作扶贫、文化扶贫、实物扶贫等。通过提供这类公共物品,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广大内陆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为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

1. 通过直接提供包括资金、物资等,以强制投入的方式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2.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伴随项目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大量有用的信息和传授给受益人,使他们通过参加学习和直接应用,努力掌握这些技术技能,从手段和方式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3.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包括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在投入资源的同时,启动受益人的和积极性,并引导当地建立起有约束功能的信用链及其关系制度,主要从和生产制度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4. 在长期开展项目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逐步积累经验和知识、技能,成为各个扶贫领域的专家,他们比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更熟悉业务,同时也更深入基层,能够更直接和有效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贫困层的不同问题开展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扶贫活动。

5. 协助并监督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一方面作为政府实施扶贫工程的具体执行人,发挥其专业性和深入基层的优势,更好地落实扶贫政策;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中介,协调有关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

6. 作为企业和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救助、支援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一方面更多地动员社会资金用于消除贫困的活动,特别是动员企业开展社会慈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实际操作各种项目确保各项慈善款项和慈善资金能够落实到消除贫困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切实起到扶贫开发的作用。

7. 作为国际社会各种力量救助、支援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机构和当地“草根”组织,一方面积极吸收更多的国际社会和海外资源用于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另一方面协助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海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各种扶贫开发项目,同时也作为国际社会救助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或落实有关项目。

8. 通过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的活动,一方面不断进行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扩大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及其力量,促进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形成和发展。

从国际的角度看,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应积极介入国际领域里的非政府组织活动。我们已经看到,非政府组织现已成为全球治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性日益增强的新兴角色,在联合国体系各机构的活动中,非政府组织已经有了正式的法定地位,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和影响一些重大的国际决策。在其他许多国际活动中,非政府组织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除了政府与企业之外,非政府组织也是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代表。一般来说,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健全,实力雄厚,规模大,活动能力强。非政府组织全球体系中的决策过程、权力安排、资金和信息的流向、参与国际活动的机会等,目前基本上都是由发达国家非政府的。中国作为一个日益增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的国家,势必应考虑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参与问题。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活动,为中华民族的意愿表现和利益实现可能也提供了一个具有潜在重大影响力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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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非政府组织面临的困境

我国在20世纪以前,尽管在商业和运输业很早就有自主的行业协会,但它们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而是传统意义上的帮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引人瞩目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众多的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以及长期以来受的影响,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至今仍面临很多困境,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非政府组织独立性不足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行政关系错位,合作有余,分工不足,从属有余,自立不足。首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领导而非指导。现实中,非政府组织的人事任免、目标方案的确立乃至工作的安排中有很多都是受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政府的渗透到非政府组织的各个领域;其次,非政府组织参与是执行而非决策。非政府组织本应是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反映民意,影响政策,但实际上我国非政府组织仅

限于提供公共服务,无法介入政府行政的咨询决策,以执行性参与为主;最后,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上经常出现重叠现象。

(二)对非政府组织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

虽然总的来说,我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律体系的建设已取得可喜的成就,但是法制化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这表现在,一方面,立法工作滞后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规还不完善。比如实体法、单行法、立法内容存在缺失。另一方面,我国非政府组织立法的层次和质量不高,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的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不仅与其它法规衔接性差,而且在具体问题上缺乏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完整的非政府组织监管的法律文本,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条例都称不上是完整的非政府组织法。这些情况说明,我国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的法制化程度还相当低,跟发达国家严密的非政府组织法律体系相比,差距还相当远。

(三)非政府组织的商业化经营

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课程论文 课题: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班级:行政管理 学号: 113115001132 姓名:赵丽莎 任课老师:马蕾 点评: 成绩:

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赵丽莎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 210094)摘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管理对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美 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和日本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综述 和比较研究,有利于借鉴其发展经验,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更好的管理和发展。 本文从各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概述、社会作用、管理体制及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几 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总结了近年来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发展 1.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概述 1.1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思想库”等独立研究机构。一般指独立与政府和企业(甚至是大学)之外,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非营利性学术机构。最早出现在二战时期的美国。据统计,二战爆发前,全美仅有20个左右的思想库,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该数字达到了1600个之多。其涵盖范围也从战略、军事、国际关系的研究扩展到了当代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其典型代表为: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二是基金会。美国基金会中心对“基金会”的定义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目的是支持货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的赞助。三是社会基层组织。该组织种类繁多、涵盖面相当广,一般包括社会服务组织、卫生保健组织、健康研究组织、教育研究组织、社会运动组织、艺术和文化组织、互助性组织等等。美国大概有33万个社会服务组织。他们获得政府、基金会、公司和个人的广泛支持,美国政府的资助占社会服务组织收入60%。 在英国,官方和大众媒体较少使用“非政府组织(NGO)”这个术语,使用最多的是“慈善组织(Charity Organization)”,其次是“志愿和社区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再次是非营利组织。主要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除了包括民间公益性组织以外,还包括各种形式的互益性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而慈善组织则主要强调公益性的一面。非营利组织的涵盖面广,只要“不是家庭,不是企业,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都可以纳入其中”。“志愿和社区组织”一词是近些年,特别是1994年以来官方文件中通用的提法,其范围略小于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是指从事公益活动且在慈善委员会登记的组织,它是英国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慈善组织是慈善组织的核心。 德国的非政府组织简单来说可以社团和财团两大类型。其中社团在德国的非政府组织中数量最多。严格的意义上,依据非政府组织的产生、资金来源和成员结构三项标准有不同的划分。非政府组织依其非政府程度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真正的非政府组织,他们是非政府组织的最初形态。其产生源于公民社会的倡议,没有政府的推动,成员仅是个人。资金来源只有个人捐助和成员会费,不依赖公共资金,一些组织甚至根本拒绝公共资金;另一种是所谓的非政府组织的偏离组织,他们依赖于政府,资金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于公共资金。 法国根据法律规定,社团基本可分为三个体系:一是注册社团和不注册社团。1901年的法律没有规定社团必须到市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但是只有注册的社团,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法人的身份从事活动,购买、持有和管理财产(例如社团的场馆或者银行户头)。二

中西方非政府组织比较

中西方非政府组织比较 摘要:面临我国强大的公民社会领域的崛起和公民自治意识的觉醒,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阻碍了民主化发展的进程。迫切需要科学的非政府组织理论指导,通过比较中西方的发展差异,积极借鉴西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经验教训,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政府组织理论体系,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民主化进程。 关键词:中西方非政府组织比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市民的自治意识逐渐觉醒,民主化建设受到极大的重视,各种非政府组织应运而生,并广泛参与社会各领域的活动,试图通过政治参与影响公共决策过程,日益成为一支重要的公众参与力量,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制约,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民主作用难以发挥,不利于我国的民主建设。通过比较中西方非政府组织的差异中看到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不足,我们应积极吸收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验教训,指导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建设。 1、比较中西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的必要性 随着国际上社会组织参与联合国活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已经申请到了联合国理事会的咨商地位,它们不仅对联合国决议产生更加直接的影响,而且对全球事物的各个方面都在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扮演着政府部门和企业都无法替代的拾遗补缺和社会监督的双重职能。当前,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它追求和平发展的每一个进步都无法摆脱世界的整体的和平和发展,而全球所有新生事物的演变发展无不会在开放的中国有所反映。社会组织问题也不例外。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无疑是对中国传统的集权政治体系提出重大的挑战。通过比较中西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的差异,可以看到我国当前社会组织发展的不足之处,积极借鉴国外有关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逐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理论体系,指导社会组织的建设,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建设进程。 2、中西方非政府组织的差异 2.1中西方非政府组织政治文化背景的差异 西方国家的公民自治思想由来已久,早期韦伯、洛克、托克维尔、黑格尔等关于国家与社会理论研究的杰出贡献都奠定了公民社会发展和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理论基础,基督教提倡的人文关怀和献身精神深刻的影响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更多的参与到公益事业中,在理论思想的指引,基层能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股第三方力量,代表广泛的基层民众的利益,影响政府的决策行为,西方的公民社会不断成熟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现代福利国家危机,凸显政府对公共需求的软弱无力,政府失灵的影响不断扩大,迫切需要除市场力量外的社会力量的帮助,弥补不足,公民社会有了更大空间的发展,资产阶级造就了颇具规模的

国内非政府组织研究综述

国内非政府组织研究综述 行管0901 张蓬勃1091390108 摘要:现代社会文明应该是公民社会、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三大社会层面共同发展的结果。随着市场经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学者通过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性质、价值及存在的意义、目前在我国的发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见解,并对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公共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的界定 和其他领域一样,对非政府组织定义的研究很难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观点,而且非政府组织作为方兴未艾的事物,国内外各个阶层主体都有自己的看法,客观上也加大了定义的难度。 有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一般是指“非政府、非营利,为了民间公益事业,在开发、人权、环境、难民救济等领域活动的组织”(1)。 徐崇温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即市场部门)之外的,以非营利为目的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涵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术、扶贫、环保、弱势群体保护等许多方面…..非政府

组织最初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发展中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发展中国家中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也被包括进去。” (2)陈晓春教授则将非政府组织界定为“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提供准公共产品的独立部门” (3)金家厚则给出了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定位取向:作为社会主体,功能上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发展时序上代表着社会领域的改革;作为社会管理过程,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发挥组织沟通协调参与决策等作用;作为社会管理监督系统,为民众监督提供有效渠道。 (4)还有的学者按照内涵和外延将非政府组织界定为广义、狭义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三种定义(5)。归纳而言,国内比较流行直接界定法,主要是从法律维度上、“结构—运作”上、从形成发展的目的与功能上、与资金来源上界定。 二、非政府组织的性质 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学界的观点比较一致,主要体现在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盈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自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等方面。 姚福喜总结了非政府组织的七大特征:1 .组织性(formal organization),指合法注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 2 .民间性(nongovernmental),又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科) 2011-2012年度春季学期期末(2011.8) 《非政府组织管理》 主讲教师:郭道久 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当前,政府正在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把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分离出来,交由非政府组织来承担,这就为非政府组织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以前相比,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较大改善。本文理论结合实际,详细阐述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早见于联合国文件。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需与有关非政府组织磋商[1]。”该条款明确提出了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所提的非政府组织是指“任何不是根据政府直接协议成立的一般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社会福利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1条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但是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涵义和称谓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比较普遍的称谓是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英文分别简为NPO和NG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与之相类似的称谓还有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CSO)、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V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慈善组织(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及免税组织(Tax-exemption organization)等。 二、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在很大程度上,非政府组织研究的热潮是伴随着国外政府改革运动而发展起来的,因而关于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改革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

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伴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规范化问题,已经提到政府管理的议程上来。迫切要求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大力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并同政府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的非政府组织,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更加有利发展机制。本文从非政府组织存在的数量、规模、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特点以及国际化程度等方面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政府在法律环境、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非政府组织的自律机制等方面提出应对的措施,使之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发展政府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地方政府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由于地方政府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能力有限,地方政府不得不考虑如何面对繁重的社会性事务来加强管理。总结世界各国经验,成功的途径就是输出政府职能,为地方政府寻求合适的职责伙伴,在政府的监控下,由社会为政府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来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以提高政府本身的治理能力和竞争力。为此,发展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所谓非政府组织,“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1]我国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互益性社会中介组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实体社会中介组织)。 一、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发展现存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迅速得到发展,据民政部2004年统计,截止到2003年年底,中国民政部门共登记各类非政府组织26.66万个,年均增长34%;其中社会团体与基金会合计14.2万个,基金会1300多家;民办非企12.4万个,年均增长23%。[2]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的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但与社会发展相比,还远未能满足社会各种群体、和各种利益集团的需要;而且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总量、质量、作用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且发展不平衡,速度较慢,国际化程度不高。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主要和突出问题如下: (一)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数量和规模不平衡 从绝对数量和组织规模上看,我国地方非政府组织不仅远少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也较大。如中国每万人拥有非政府组织数量仅2.1个,这些年虽然一些地方开始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培育工作。但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非政府组织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结构上,都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我国目前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大多分布在东部沿海一带和大中城市中,而广人的内地和乡镇仍是社会组织的稀疏地带,非政府组织力量比较弱小。发展呈现出严重的不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2019尔雅答案

1.1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 1 非典期间,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公共治理措施?()B ?A、发放口罩 ?B、禁止人员流动、到北京人员进行隔离等 ?C、公布疫情 ?D、招募医师 2 非典期间,公共治理的主体有哪些?()ABC ?A、政府 ?B、企业 ?C、非政府组织 ?D、公益机构 3

公共治理是指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物方式的总和。()√ 1.2 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 1 《官场病:帕金森定律》的作者是谁?()B ?A、柯南道尔 ?B、帕金森 ?C、亚当斯密 ?D、曼昆 2 非政府组织是()的需要。ABCD ?A、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B、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C、完善社会自律机制的有效手段 ?D、是增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 3 我国六十年代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包括?()ABCD ?A、农业现代化

?B、工业现代化 ?C、国防现代化 ?D、科技现代化 4 帕金森定律说明政府机构往往演变得臃肿低效,故非政府组织是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1.3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1 狭义的社会组织不包括()。C ?A、社会团体 ?B、民办非企业单位 ?C、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D、基金会 2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我们称之为()。B ?A、免税组织

?B、基金会 ?C、民间组织 ?D、社会团体 3 志愿组织有哪些类别?()ABD ?A、组织志愿性 ?B、服务志愿性 ?C、有偿服务性 ?D、活动志愿性 4 社会团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5 慈善组织与公益组织的区别在于,慈善组织解决人的基本生存,公益组织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1.4 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与分类 1

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行为的监管 姓名郭栋 所在学院行政管理 专业班级 10年秋季行政管理 学号 1014001255042 指导教师 日期2012 年 3 月 14 日

目录 论文提纲 (2) 内容摘要 (3) 正文 (4) 参考文献 (11)

论文提纲 一、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 1、国内及国际对其概念的界定 2、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概念 二、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程 1、中国古代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2、现代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 3、中国非政府组织的问题与挑战 三、解决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的措施和原则 1、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原则 2、加强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方法 3、政府的作用 4、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建设 5、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它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信用缺失、缺乏有效的评估体系、政社不分等,政府如何有效地对非政府组织行为进行监管,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世界,非政府组织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影响世界各国发展进程的重要力量,其对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也日益突出。非政府组织的两面性与工具性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和利用,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是中国当代的新生事物,如今非政府组织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本国特色,所发挥的功能是多样化的,需要重视和引导,保障其健康发展。随着世界民主化浪潮波及全球,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当代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较狭隘。在全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背景下,应针对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与挑战监管制度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自然保护区已步入游开发的行列。而保护区旅游开发也引发了一系列不同利益主体间冲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路在何方?本文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主体入手,理清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利益协调; 1.引言 独特的自然资源既是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旅游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但保护区在旅游开发时因利益分配不均衡,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利益冲突频发。同时自然资源不合理开发与破坏等事件也相继曝光,专家学者及环保非政府组织对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明晰部门职权范围,理顺各主体间利益关系,有效协调旅游开发中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坚持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及相应的扶贫政策和资源补偿机制,已成为当前保护区旅游开发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2.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分析

2. 1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采用的分级管理模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中央政府管理,但实际上我国90%以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由所在当地政府经营管理。而中央把管理的责任委托给地方政府时,却没有委以相应的权利,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管理经费。这些没有足够管理经费投入的委托责任又相继发生在各地方政府的上下级之间,导致保护区在管理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级别与管理责任的错位。由于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强大的经济满足对保护区最基本的投入,造成某些保护区管理机构员工工资低且不能按时发放,甚至还会出现拖欠资的现象。保护区迫于经济利益和生活压力而产生重经营轻保护的思想,因此,政府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利益与保护区管理机构自身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 目前,在我国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因旅游开发涉及经济利益时难免存在着对土地、森林、动植物、水、矿产等资源的争夺,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在旅游开发中因管理不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各部门之间难免会相互推卸责任、扯皮,导致问题复杂化、多元化,大多事件最终因责任主体不明确而不了了之。由于这些利益冲突大多发生在行政机关内部,因其具有某种隐蔽性,一般很难被人们所察觉。 2. 2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十分迅速,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滞后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影响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门槛过高,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法律状况 非政府组织,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中文直译,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对产生公认的概念,但为较多人所接受的概念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支援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除了“非政府组织”外,国内还通常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名称称呼此类组织。本文为了行文流畅,上述概念都有所提及,但是所指的内涵都是一致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所从事和涉及的行业也日渐广阔。但是这些社会组织在运作过程中所暴露的缺陷和政府管理上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存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上存在缺陷。其二则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内部制度的不完善。 一、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现状 众所周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NGO)是一个十分宽广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之下,非政府组织被涵盖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之下。可是目前,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相当凌乱,这些法律法规分别存在于一般性的法律和一些特别性的法规中。 (一)一般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我国《宪法》第35条是关于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的规定。 2.《民法通则》第50条提及了 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3.行政法的相关规范,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种行业的管理条例。4.在地方性法规中,各地均有对社会团体的规定。例如《广州市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办法》、《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部门法律 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中,目前仅《红十字会》和《工会法》。但是相关法律亦有所规定。例如《律师法》、《体育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的部门规章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主导,以根据各行业、各地方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辅助的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基本涉及了非政府组织从设立、变更到注销的运行过程和日常的人事、财务管理、税收管理方面的事项。应当说,尽管有些地区尚缺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但是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立法中的问题 (一)非政府组织设立的门槛过高 1.双重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对于非政府组织,我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NGO的管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行使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权。这一制度在《社会团体

非政府组织基本问题研究综述

非政府组织 基本问题研究综述 孙静 [摘要]目前国内外学界对非政府组织的一些基本问题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如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分类问题,非政府组织兴起的原因,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来源等等。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整理与回答,有助于进一步将非政府组织的研究推向深入。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概念框架;兴起;理论来源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06)02-0071-04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英文为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缩写为NGOs。非政府组织并非某一个特定组织,而是一个介于政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的庞大的社会组织体系,又称为第三体系或第三部门(相对于第一部门的政府和第二部门的营利部门而言)。按照《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等。[1] 实际上,非政府组织这一社会体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甚至在同一国家内,有着不同的称谓,但学界在使用这一概念时,除强调其与政府的相对关系以外,又暗涵着一些特定的判断,因而使得这一概念在研究中具有了可操作性。这些判断基本是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某一方面特征而言的,因而在不同的研究者那里,“非政府组织”概念又与另一些相关概念具有连带性和替代性的关系。[2]一般来说,在研究中,学者是将这些概念不加区分地使用的。如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公共组织、非营利部门、第三部门、独立部门、民间组织、社团、非国家部门等等;有的学者甚至将这一体系称为“公民社会”[3]。科特将非政府组织分成4个主要的类别:志愿组织、承包公共服务组织、民众组织、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4]在中国,官方一般将非政府组织称为民间组织。 尽管弄清非政府组织与其他相近概念的区别是很困难的,学者们在研究中还是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NGO与NPO:有学者指出NGO属于非营利组织(Non-profitorganization),它的收入用于它所关注的公益事业,是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是一个比NPO窄的多的概念。中国的NPO可以可分为政府举办与民办两类,所以它比NGO的范围要宽泛些。[5]NGO与社会中介组织:有的时候人们也用“社会中介组织”来称呼非政府组织,不过非政府组织跟中介组织不能划等号。因为非政府组织也是中介组织,但有些中介组织如市场中介组织严格来说仍属于营利性组织的范畴。而非政府组织必须是非营利性的中介组织。所以,用“社会中介组织”来区别。[6] NGO与人民团体:在当代非政府组织的文献中,非政府组织与人民团体不同。人民团体包括地方上的社区协会和合作社,农民协会和工会,但是不包括其他职业或商业协会。人民团体通常被认为是亚类型的非政府组织。 (二)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1、国外学者的认识。根据美国莱斯特?萨拉蒙教授的观点,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性,即这些机构都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二是私有性,即这些机构都在制度上与国家分离;三是非营利性,即这些机构都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四是自治性,即这些机构都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五是志愿性,即这些机构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71 ??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内容摘要: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作用;挑战 一、现状与措施 10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为普通民众投身或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平台。这些非政府组织主要从事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性别的研究与服务,通过热线、讲座、杂志等形式进行宣传和交流。 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等。 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北京市绿化隔离带可持续经营技术及效益评价 二、项目所属领域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 1、由城市绿地到城市林业的发展 城市绿地是城市中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它是城市系统中能够执行“吐故纳新”负反馈调节机制的子系统。这个系统一方面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城市生物提供适宜的生境;另一方面能增强城市景观的自然性、促进城市居民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它是城市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绿地(green space)一词,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定义和范围有着不同的解释,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开敞空间(Open Space),我国建国以来一直延用原苏联的绿地概念,包括城市区域内的各类公园、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化、墓地、农地、林地、生产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植物覆盖较好的城市待用地等。 尽管各国关于开敞空间(或绿地)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它们都强调了开敞空间(或绿地)在城市中的自然属性,即都是为了保持、恢复或建立自然景观的地域。绿地作为城市的一种景观,是城市中保持自然景观,或使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是城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综合体现,是城市中最能体现生态性的生态空间,是构成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结构上为人工设计的植物景观、自然植物景观或半自然植物景观。绿地在城市中的功能和作用主要包括:组织城市空间的功能、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游憩休闲功能、文化(历史)功能、教育功能、社会功能、城市防护和减灾功能。 城市绿地发展和研究进程包括:城市绿地思想启蒙阶段、城市绿地规划思想形成阶段、城市绿地理论和方法的发展阶段、城市绿地生态规划和建设阶段。 吴人韦[1]、汪永华[2]、胡衡生[3]等从城市公共绿地的起源开始介绍了国外城市绿地的发展历程,认为国外的城市绿地建设经历了从公园运动(1843~1887)、公园体系(1880~1890)、重塑城市(1898~1946)、战后大发展(1945~1970)、生物圈意识(1970年以后)等一系列由简单到复杂的城市绿地发展过程,其中“重塑城市”阶段提出了“田园城市”和城市绿带概念,绿带网络提供城区间的隔离、交通通道,并为城市提供新鲜空气。“有机疏散”理论中的城市与自然的有机结合原则,对以后的城市绿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193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绿带法案(Green Belt Act)。1944年的大伦敦规划,环绕伦敦形成一道宽达5英里的绿带。1955年,又将该绿带宽度增加到6~10英里。英国“绿带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大城市无限蔓延、鼓励新城发展、阻止城市连体、改善大城市环境质量。早在1935年,莫斯科进行了第一个市政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在城市用地外围建立10公里宽的“森林公园带”;1960年调整城市边界时,“森林公园带”进一步扩大为10~15公里宽,北部最宽处达28公里;1971年,莫斯科采用环状、楔状相结合的绿地布局模式,将城市分隔为多中心结构。目前,德国城市森林建设已取得了让世人瞩目的成绩,其树种主要为乡土树种,基本上是高大的落叶乔木(栎类、栗类、悬铃木、杨树、核桃、欧洲山毛榉等)[4]。在绿化城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由民间个人、组织机构等主体发起,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采取基金会、志愿协会等形式,自主管理的一种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是民间性。从主体来看,非政府组织的发起是由民间的人员或组织发其成立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从运作来看,非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章程,按照发起目的来运作。从组织管理上,非政府组织并不从属于政府领导,或执行某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意图,而是依据自己成立时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社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成立目的,往往是以某种公益事业为其活动内容,在实践中,主要以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定事项的调研等为主要活动,是典型的社会性组织,并且不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组织的直接或间接目的。 三是志愿性。如前所述,非政府组织的并不隶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并且其活动目的是以公益事业为主。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员工大多数是志愿工作者,依靠广泛动员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参加。因此,非政府组织对员工的自主性要求较高。 二、非政府组织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秩序,这种秩序直接体现为一国的法律体系。但是,系统的法律体系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国家当然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特别是在特定的社会领域,法律体系并不能妥善的解决全部社会问题,而依赖于民间的治理体系。作为民间自发的非政府组织,其与国家的关系即在于此。 (一)国家与非政府组织是互相支撑的作用。现代国家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主权在民原则。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自从上个世纪美国凯恩斯主义的风靡,导致产生了大量的非政府主义思潮。在社会管理领域,这种思潮的影响也至今仍有地位。在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都十分明显。因此,当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认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进行合作,实现二者对社会管理的合理分工。国家行政权力的形式是强制性、自上而下的运行,而非政府组织则恰恰弥补了行政管理的不足,从社会基层出发,能够较好的支撑国家管理。 这种支撑首先表现为沟通渠道上。代议制是现代国家政权组织的最典型形式。一个国家主权的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人民。因此,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最为广泛的吸收采纳民意的基础之上,才能科学、合理、有效、稳定的治理社会。而如何实现

浅谈中国民间环保组织

浅谈中国民间环保组织 摘要:中国民间环保组织是推动中国和全球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力量。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主要的民间环保组织及其作用,阐明了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现状,并针对其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环保组织;作用;现状;特征;问题;建议 Briefly discussing about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Abstract: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s the important power on promoting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and the world. The major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and its function is introducted in this article,and its development status is talked about ,then its development advice is put forward against its feature and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Key words: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function; status; feature; problem; advice / 、八 1 前言 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日益加深的全球生态环境危机是人类社会所面对的史无前例的挑战,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从根本上改变着人们对发展、当前与未来的关系、以及发展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态度和行为。随着环境资源的过渡利用以及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一系列环境生态问题接踵而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荒漠化、温室效应、赤潮、固体废物污染、生物物种加速灭绝、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家和民众关注的焦点[1]。 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不但妨碍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使得人类的栖息地千疮百孔。在这种情势下,全球各国各界人士积极关注环境保护事业,从人类自身的根本利益出发,想方设法弥补人们对环境的破坏,促使人与自然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状态,80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摘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非政府组织的结构、功能和发展定位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继而在理论上构建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在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政府、市场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三大行为主体合作互动、和谐共生,即政府的行政式管理、市场组织的经营式管理和非政府组织的自治式管理并存。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 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纵深推进,使我国进入了社会结构的裂变期:传统的政治、经济、社会由领域合一走向领域分离,现代社会的开放、异质、多元、分层性特征日趋明朗。这些结构性的变化,无疑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传统的以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为特征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政府一单位一个人”垂直统一单线性的管理模式必然遭遇“穷途末路”的命运。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体制的完善,非政府组织悄然崛起,以其自身的特质和优势填补了正日益扩大的由政府和市场组织(企业)让位的社会管理真空。 一、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早见于联合国文件。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需与有关非政府组织磋商。”[1]该条款明确提出了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所提的非政府组织是指“任何不是根据政府直接协议成立的一般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社会福利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1条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但是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涵义和称谓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比较普遍的称谓是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英文分别简为NPO和NG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与之相类似的称谓还有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国际非政府组织研究(70分试题)

国际非政府组织研究(70分试题) 一、单选 ( 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 1.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于()成立,主要靠美国国会和美 国政府拨款从事活动。 A.20世纪60年代初 B.20世纪70年代初 C.20世纪80年代初 D.20世纪90年代初 2. 英国成立“废除奴隶贸易协会”是在哪一年? A.1787年 B.1788年 C.1789年 D.1790年 3.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绿色和平组织是著名的世界环保组织,()进入中国大 陆。 A.2002年 B.2003年 C.2004年 D.2005年 4. 下列哪项是全球性的单一功能组织? A.大赦国际 B.国际红十字会 C.世界宣明会 D.亚洲动物基金 二、多选 ( 共 2 小题,总分: 20 分) 1.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下列各项哪些属于成员组织? A.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 B.世界劳工联合会 C.世界工会联合会 D.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 2.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非政府组织的主要特性包括以下哪些? A.正规型 B.非政治性 C.非宗教性 D.非营利性 三、判断 ( 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

1.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尽管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程被两次世界大战打断, 但总体来看,国际非政府组织无论在增长数量、分布地域、多样性、内部组织、作用范围和稳定程度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正确 错误 2.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成员来自不同国家,可以是个人,也 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 正确 错误 3.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世界自然基金会发展至今,项目领域已由大熊猫保护扩 大到物种保护、淡水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等领域。 正确 错误 4. 杨青副研究员指出,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是国际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前提。 正确 错误

浅析我国城市环保参与缺失原因(2021新版)

浅析我国城市环保参与缺失原 因(2021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1

浅析我国城市环保参与缺失原因(2021新 版) 前言: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考核到位,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本文档可以用来收藏、阅读、改编、打印(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 摘要:中国城市中,社会个人普遍具有环保意识及行为能力,可令人不解的是,现实社会中却又非常缺失环保行为。对于这样一个疑惑,不同于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之解释,通过引入协同论分析方法,从系统演化的一般规律来探讨环保参与缺失的机制,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缺失集聚民间环保力量的有效组织,并认为非政府组织(NGO)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环保参与;协同论;非政府组织 1初步分析环保参与缺失之原因 在中国城市中,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开展多年,长期的熏染使市民普遍表现出对环境问题的极大关注,以及参与环保的积极意愿,但现实实践得出的结论与条件却是矛盾的。许多市民在面对

最基本的环保行为——把自己制造的垃圾扔进垃圾桶时都不能完全参与,对环保事业仅仅只是在停留在思考与言论的层次上。 门瑟·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做出解释,假设人是自利、理性的,在其贡献公共产品之前会衡量其行为的收益与代价,收益若大于代价意味着公共产品的产生,反之则意味集体行动的失败。表面上来看,中国环保现实论证了这个结论。 不同于奥尔森的是,笔者认为人并完全不是自利、理性的。不完全自利体现在人有时会做出利他的行为,例如有不少积极的环保志愿者,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却奋斗在环保事业第一线。不完全理性,体现在信息不完全、处理信息能力以及决策行为能力的缺失之上,这三个缺陷足以使人不能完全理性地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 基于这个逻辑起点,笔者认为“收益——成本比较方法”并不能解释环保参与缺失的根本原因,而重视个人环保行为发生之时的环境影响,尤其是现代社会生活于形形色色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人,在与关系中的其他人发生各种形式交流之时,彼此之间产生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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