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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8年XX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为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有效落实。(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安全生产追责清单,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三)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依托安委会办公室,通过指导协调、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手段督促行业部门履职尽责。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凡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要立案调

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示。(五)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其他企业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明确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全员参保,且每位员工参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提高执法水平

(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工作规范,日常安全检查执法做到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加大事前立案处罚,推动依法治安。年内,重点行业领域事前立案处罚数不低于年度监管检查计划数的20%(不含委托执法)。

(七)加强监管执法方式创新。建立和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痕迹化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并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监管执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和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

(八)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行政执法序列,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强化镇(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安全监管相关专业培训,年内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75%。

(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举报奖励、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凡发生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镇党委、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风险管控

(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强化交通安全整治。关闭影响生态环境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推进尾矿库、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等重大隐患综合治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责任,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化工行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和罐区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继续深化学校、旅游、市政、水利、民爆、电信、物流以及输油管线、城市燃气等其他行业专项整治。

(十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依法进行安全评价。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二)全力抓好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严格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等级“四色”管理,建立动态科学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清单和管控责任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三卡”(岗位职责卡、岗位风险辨识卡、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和辨识,确定风险类型,划分风险等级。推行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治理重大隐患。

(十三)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岗位、车间隐患排查清单,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机制,加大对企业执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制度监督检查,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挂牌督办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的重大安全隐患。

(十四)严格安全失信惩戒“四个一律”。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发生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在媒体公开曝光;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律实施行业禁入。

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示范标杆企业,巩固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果,提升规模以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达标率,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质扩面增量。年内,规模以下80%的企业完成达标任务。(十六)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卫生与生产安全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扎实组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十七)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督促企业加强预案修订,强化政企预案衔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性和专业性演练,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提高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十八)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推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险化学品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快淘汰安全落后工艺装备,推动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18年,非煤矿山企业100%淘汰落后开采技术,危化企业“两重点一重大”改造100%。

(十九)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与省市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对接工作,提高企业信息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18年,启动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安监执法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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