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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制造工的职业标准

模具制造工的职业标准
模具制造工的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模具制造工

一、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模具制造工

1. 2 职业定义

从事模具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安装及调试整修的工艺技术人员。

1. 3 职业等级

四个等级:

职业资格四级:模具制造中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三级:模具制造高级工

职业资格二级:模具制造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模具制造高级技师

1. 4职业工作环境

室内、常温或恒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

智力、表达能力、手指灵活性、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较强。

1.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 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职业资格四级:3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三级:40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二级:4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一级:500标准课时

(注:某些特殊实训环节例外)

1.7.2 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且具有比培训目标至少高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施教能力。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四间(配有多媒体电脑及高分辨率实物投影仪);

操作技能训练室;

CAD/CAM/CAE机房一间、配有相应的模具CAD/CAM/CAE的各种应用软件。

1. 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模具制造中级工(四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冷加工类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机械冷加工类四级职业资格的人员。

已获得模具制造工某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连续从事本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者,可以申报高一级的模具制造工职业资格。

申报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者,应具有高职、大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1.8.3 鉴定方式

四级采用知识、技能分别鉴定的方式,知识鉴定采用笔试,技能鉴定采用全真的实例操作(或部分计算机仿真操作)考核方式。二种考核均为60分以上者(含60分,满分为100分),则鉴定合格。

三级、二级、一级采用模块化(以技能为重心、知识与技能一体化)鉴定方式,每级各设置若干个模块,每个模块配分100分,60分为合格。相应级别的各模块考试均合格者,为鉴定合格。模块鉴定形式:全真的实例操作考核(或部分计算机仿真操作)考核、口试、笔试。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笔试2:20;口试3:1;全真实例的技能操作考核或计算机仿真考核2:8。

1.8.5 鉴定时间

四级笔试90分钟;三级、二级、一级每个模块全真实例的操作考核或计算机仿真操作考核为120分钟,口试15分钟。

1.8.6 鉴定场地设备

同1.7.3培训场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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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要求

2. 1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政治观念、法律意识、诚信品质、社会公德及模具制造规范的要求。

2.1.2 职业守则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勤于思考、精益求精

一专多能、勇于创新

团结互助、严守规程

爱岗敬业、诚信为本

2. 2基础知识

随着职业等级提升,培训内容适应现代模具制造业需求,不断更新和拓宽。

三、工作要求

3.1 工作要求表(四级)

3.2工作要求表(三级)

3.3 工作要求表(二级)

3.4 工作要求表(一级)

四、比重表

4. 1 四级、三级

4.1.1 理论知识

4.1.2 技能

4. 2 二级

4. 3 一级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铸造行业标准

铸造行业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数控英才网 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初中级加工中心操作工考试大纲 https://www.sodocs.net/doc/7c17186203.html,/news/2006年9月13日来源:szbendibao 加工中心操作工 一、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连续从事相关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核大纲 (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 (5)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主动配合; (6)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做到文明生产。 2基础知识 2.1数控应用技术基础 (1)数控机床工作原理(组成结构、插补原理、控制原理、伺服系统) (2)编程方法(常用指令代码、程序格式、子程序、固定循环)

2.2安全卫生、文明生产 (1)安全操作规程 (2)事故防范、应变措施及记录 (3)环境保护(车间粉尘、噪音、强光、有害气体的防范) (二)各等级要求 本标准对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1中级

中级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试行) —国家职业标准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试行)—中级国家职业标准 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相关工具、工装、仪器,对数控机床进行装配、调试和维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理解、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听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形体动作协调性好。 1.6. 职业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 1.7. 2. 培训教师 培训中级、高级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完成本职业相关数控机床及相关零部件总成(包括配电柜)、工具、量具等。实际操作培训可在车间装配现场进行。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1.8. 2. 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装配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磨工、铣工、镗工等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装配钳工、机修钳工。车工、磨工、铣工、镗工等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技能才做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

模具工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模具制造工(简称模具工) 1. 2 职业定义 从事模具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安装及调试整修的工艺技术人员和加工制造人员。 1.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分五个等级: 职业资格五级:模具制造初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四级:模具制造中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三级:模具制造高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二级:模具制造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模具制造高级技师 1. 4职业工作环境 室内、常温或恒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 智力、表达能力、手指灵活性、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较强。 1. 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 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职业资格五级:500标准课时;职业资格四级:450标准课时;职业资格三级:40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二级:350标准课时;职业资格一级:300标准课时(注:某些特殊实训环节例外) 1.7.2 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且具有比培训目标至少高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施教能力。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配有多媒体电脑及高分辨率实物投影仪); 操作技能训练室; 机加工技能训练室(包括普通机床和数控机床及特种加工设备),模具钳工技能训练室,CAD/CAM/CAE机房、配有相应的模具CAD/CAM/CAE的各种应用软件。 1. 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模具制造初级工(五级): (1)学徒期满或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进行正规的初级培训,获得毕(结)业证书的学生; (3)职业技术院校的毕(结)业生。 ——模具制造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的 中级工的培训获得毕(结)业证书的学员;

数控车床操作工岗位要求

数控车床操作工(中级)岗位要求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数控车床操作工 1.2职业定义:操作数控车床,进行工件车削加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8.1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软件应用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三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软件应用考试采用上机操作方式,根据考题的要求,完成零件的几何造型、加工参数设置、刀具路径与加工轨迹的生成、代码生成与后置处理和数控加工仿真。技能操作考核在配置数控车床的现场采用实际操作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1.8.2考评员和考生的配备:理论知识考核每标准考场配备两名监考员;技能考试每台设备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每次鉴定组成3~5人的考评小组。 1.8.3成绩评定:由考评小组负责,三项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与软件应用由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评分标准,依据考评员的现场纪录,由考评小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1.8.4鉴定时间: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和软件应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等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中级不少于240分钟;高级不少于300分钟;技师不少于360分钟;高级技师不少于240分钟。 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软件应用考试在标准机房进行,使用正版国产或进口软件和数控加工仿真软件;技能操作考核在生产或实训场所进行,应配备数控车床、工件、夹具、量具、刀具、机床附件及计算机等必备仪器设备。 2.知识、素质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 (5)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做到文明生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铸造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铸造工(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 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 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 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室或多媒体教室,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要点

模具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09-11-14 1.1 职业名称 模具工 1.2 职业定义 是指使用钻床、划规等常用钳工工具以及压力机或注塑机等成形设备,按技术要求对模具进行加工、装配、调试和维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或恒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配备有计算机、教学投影仪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相应设备、工具、工装,照明、通风条件良好、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在校生(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具有钳工类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数控机床工职业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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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数控机床工 1.2 职业定义 按照被加工零件的技术要求编制程序,调整夹具和刀具,操作数控机床,对工件进行切削加工,并能参与数控机床的使用管理。 1.3 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五个等级: 初级数控机床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数控机床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数控机床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数控机床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数控机床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视力良好,四肢灵活,计算能力和立体感较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五级:初中毕业 四级:持有车工、铣工、镗工、磨工、刨擦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数控机床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级:持有数控机床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后从事本职业满二年 二级:持有数控机床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后从事本职业满二年 一级:持有数控机床工(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后从事本职业满二年

(备注:鉴定不合格者需满六个月后方能再申报补考) 1.7.3 鉴定方式 实行技能与知识理论一体化的模块式考核。 1.7.4 鉴定场地设备 技能操作鉴定: 加工工艺、数控程序编制、CAD/CAM编程、计算机仿真在计算机房,需要计算机、数控加工仿真软件,CAD/CAM软件。每个考生一个考位。 数控机床实际加工零件考核、机床和零件的精度测量,需要数控机床、激光测量仪、三坐标测量仪等测量设备和仪器。 二、工作要求 2.2各等级工作要求

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

10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4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这104 个职业(工种)的编码和名称如下: 序号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 6-03-01-15 防腐蚀工 4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5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7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8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9 6-21-08-01 装饰美工 10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11 4-07-04-01 美容师 12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3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4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5 4-07-04-02 美发师 16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17 6-04-01-01 车工 18 6-04-01-02 铣工 19 6-04-01-04 磨工 20 6-04-01-05 镗工 21 6-04-02-01 铸造工 22 6-04-02-02 锻造工 23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24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25 6-04-05-02 涂装工 26 6-05-02-01 装配钳工 27 6-05-02-02 工具钳工 28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9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0 6-03-01-15 防腐蚀工 31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32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33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34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5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36 6-21-08-01 装饰美工

模具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模具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模具制造工 1. 2 职业定义 从事模具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安装及调试整修的工艺技术人员。 1. 3 职业等级 四个等级: 职业资格四级:模具制造中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三级:模具制造高级工 职业资格二级:模具制造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模具制造高级技师 1. 4职业工作环境 室内、常温或恒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 智力、表达能力、手指灵活性、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较强。 1.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 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职业资格四级:3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三级:40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二级:4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一级:500标准课时 (注:某些特殊实训环节例外) 1.7.2 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且具有比培训目标至少高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施教能力。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四间(配有多媒体电脑及高分辨率实物投影仪); 操作技能训练室; CAD/CAM/CAE机房一间、配有相应的模具CAD/CAM/CAE的各种应用软件。 1. 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模具制造中级工(四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冷加工类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机械冷加工类四级职业资格的人员。 已获得模具制造工某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连续从事本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者,可以申报高一级的模具制造工职业资格。 申报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者,应具有高职、大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1.8.3 鉴定方式 四级采用知识、技能分别鉴定的方式,知识鉴定采用笔试,技能鉴定采用全真的实例操作(或部分计算机仿真操作)考核方式。二种考核均为60分以上者(含60分,满分为100分),则鉴定合格。

数控机床维修工职业标准

《数控机床维修工》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数控机床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数控机床维修的人员,能够根据数控机床的技术资料,对数控机床进行保养、安装和调试;使用必要的维修工具,对数控机床的故障现象进行检查、分析,确认故障的原因,完成对数控机床的维护和维修。 1.3 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设二个等级: 数控机床维修工(四级) 数控机床维修工(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环境。 1.5 职业能力特征 视觉正常、四肢灵活,有一定的空间的想象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和分析、推理、判断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一)《数控机床维修工(四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数控机床维修工(四级)》: (1)中等职业学校在读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维修电工(五级)》和《数控机床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的人员; (2)从事数控机床维修工作及相关职业经历累计三年及以上(须提供用工单位劳资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 (3)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数控专业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4)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数控专业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二)《数控机床维修工(三级)》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相关专业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

相关职业包括:数控机床操作工、数控程序员、维修电工等。 1.7.3 鉴定方式 《数控机床维修工 (四级)》和《数控机床维修工(三级)》均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分模块进行鉴定。以操作和笔试的方式进行鉴定,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鉴定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 操作和口试的鉴定在各操作鉴定室进行。 场所:600m2面积,方便人员进出,照明良好,通风良好。 设备:操作鉴定一般分模块进行,各模块均有相应的设备。 第一操作鉴定室(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系统的调试与维修模块)配有如下设备: 1 FANUC Oi-TC系统实训装置 3套 2 FANUC Oi-MC系统实训装置 3套 3 SINUMERIK 802D车床系统实训装置2套 4 SINUMERIK 802D铣床系统实训装置2套 第二操作鉴定室(数控机床功能部件的调整与维修模块)配有如下设备: 1 主轴部件 6套 2 一字数控工作台 6套 3 十字数控工作台4套 4 数控分度台实训鉴定装置2套 5 40T链式刀库实训鉴定台 2套 6 斗笠式刀库实训鉴定台 1套 7 数控伺服刀架实训鉴定台2套 8 数控回转刀架实训鉴定台4套 9 伺服系统实训鉴定台3套 第三操作鉴定室(数控机床整机调试与维修模块)配有如下设备: 1 FA-CK6816 数控车床 2台 2 FA-32M数控铣床 2套 3 FA-32MC-4B立式加工中心1套 二、工作要求 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货多媒体教师,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

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塑料注塑工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塑料注朔工 1.2.职业定义:操作注塑成型生产设备,运用注射模塑的 方法将高分子材料加工成各类塑料制品、制件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暂设两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 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 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6.报考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执行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时间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1.8.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

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2、基本要求: 2.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职业守则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模具和其它相关设施。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3 相关法律与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安全生产法及化工安全生产法规相关知识。 (3)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4)职业病防治法及化工职业卫生法规相关知识。 2.2、基础理论知识 (1)物理化学基础知识。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金属热处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金属热处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1、概述 1.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从略)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 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 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 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

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1.4.0基础知识 1.4.1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知识。 (2)金属材料基础知识。 (3)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4)热传递基础知识。 1.4.2金属热处理工基础知识 (1)常用热处理设备知识(用途及基本结构)。 (2)金属的一般热处理工艺、表面改性热处理工艺。 (3)典型零件(主轴、齿轮等)的热处理工艺。 (4)热处理工艺管理知识。

数控车床操作工职业标准

数控车床操作工职业标准 1、1职业名称: 1、2职业定义:操作数控车床,进行工件车削加工得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得计算能力与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基础理论课教师应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得教学经验;培训中、高级人员得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得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得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得标准教室;数控车床及完成加工所需得工件、刀具、夹具、量具与机床辅助设备;计算机、正版国产或进口CAD/CAM自动编程软件与数控加工仿真软件等。 1、8鉴定要求 1、8、l适用对象:从事与准备从事本职业得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l)取得相关职业(指车、铣、镗工,以下同)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得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相关职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得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数控加工技术专业或大专以上(含大专)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规范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数控车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并操作数控车床进行零件车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2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计算机机房及配套的软件、数控车床及必要的刀具、夹具、量具和辅助设备等。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锻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 国家职业标准 航空材料工程Array 学院

锻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锻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锻造机械设备及辅助工具,进行金属工件毛坯的下料、加热、制坯、成形等锻造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声、粉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推理能力;具有较敏锐的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锻造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设备及工、量具的实习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模具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课件资料终审稿)

模具制造工国家职业标 准课件资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模具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一、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模具制造工 1. 2?职业定义 从事模具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安装及调试整修的工艺技术人员。 1. 3?职业等级 四个等级: 职业资格四级:模具制造中级工(分冷冲模、塑料模) 职业资格三级:模具制造高级工 职业资格二级:模具制造技师 职业资格一级:模具制造高级技师 1. 4职业工作环境 室内、常温或恒温 1. 5?职业能力特征 智力、表达能力、手指灵活性、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较强。 1.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 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职业资格四级:3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三级:40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二级:450标准课时 职业资格一级:500标准课时 (注:某些特殊实训环节例外) 1.7.2 培训教师 具有本职业三级以上、且具有比培训目标至少高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具有本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施教能力。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四间(配有多媒体电脑及高分辨率实物投影仪); 操作技能训练室; CAD/CAM/CAE机房一间、配有相应的模具CAD/CAM/CAE的各种应用软件。 1. 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模具制造中级工(四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冷加工类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机械冷加工类四级职业资格的人员。 已获得模具制造工某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连续从事本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者,可以申报高一级的模具制造工职业资格。 申报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者,应具有高职、大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1.8.3 鉴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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