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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交接班管理规定

运行交接班管理规定
运行交接班管理规定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物质电厂生产岗位交、接班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对运行一线交、接班的管理工作。

3 定义

交接班管理制度是交班与接班人员之间交流情况,明确交、接班双方在运行上的职责,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全体运行人员及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避免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设备异常运行或事故的发生。

4 职责

4.1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检查运行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4.2 发电维护部:

a) 负责制定交、接班的具体实施细则。

b) 负责各岗位运行人员交接班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5 程序

5.1 交接班的管理

5.1.1交接班地点:值长、机、炉、电专业在运行车间集控室内,其他专业在相关岗位。

5.1.2 各运行值班人员均应按发电维护部下发的轮值班次及时间进行交接班。

5.1.3 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连班值班,必须连班的须发电维护部部长批准。

5.1.4 交、接班双方应本着对安全运行负责的原则,相互创造条件,主动多做工作,为建立良好的交接班秩序而努力。

5.1.5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班次值班,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不得无故提前或拖延。

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待接班人员前来接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并得到接班值长同意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5.1.6 接班人员按接班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值班地点,进行交、接班检查,接班人员在接班后方可进行工作,交班人员未办理交班手续不得离开岗位。

5.1.7 各岗位应对口交接,交班人员必须履行向接班人员口头交班的义务,详细交代清楚本班内运行情况,所发生的异常及初步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及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有权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交班人员到现场交接。

5.1.8 在事故处理或进行重要的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时如发生事故或需要进行操作,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主动协助处理操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才可签名交、接班。

5.1.9 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不办理工作票和进行重大操作,特殊情况按值长命令执行。

5.1.10 设备如有重大缺陷或异常情况时,交、接班双方同到现场,待情况了解清楚后经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1.11 交、接班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接班者同意接班应先签字,然后交班者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5.1.12岗位交、接班发生矛盾时,应汇报双方值长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汇报发电维护部长解决。

5.1.13 因交班人员未将必须交待的事项做好必要的记录并向下班进行交待,或记录不清甚至错误而引起的事故、障碍、异常者,由交班人员负责。

5.1.14 对于设备缺陷或异常运行现象,如交班人员未交待,接班人员也没有发现而引起的事故、障碍、异常由接班人员负责。

5.2 接班程序

5.2.1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30分钟到达生产现场,对本岗位所属范围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查看运行记录、缺陷记录、消防设施以及上级命令指示等有关记录,了解上几班的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需要交接的工具、资料等进行清点。

5.2.2 接班前10分钟,召开班前会。值长听取各岗位人员汇报检查情况,值长根据当值生产情况,发布操作计划、重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5.2.3 值长在确认各机组、各岗位人员无异议后,下达各岗位接班命令,并各自运行记录簿上签名接班。

5.2.4 交、接班签字应先接班签字,后交班签字。

5.2.5 值班人员在接班4小时前不准喝酒,若发现接班者有饮酒现象,值长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发电维护部协调人员替班。

5.2.6 接班后30分钟内,各岗位应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5.3 交班程序

5.3.1 交班30分钟前停止办理工作票手续做好交班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5.3.2 整理好各种记录报告。

5.3.3 全面做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例入卫生交接区域的场所及设备的清洁。

5.3.4 清理好各专业工具,仪表材料,钥匙和图纸资料。

5.3.5 交班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向接班人员交代以下情况:

5.3.5.1 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发生的异常,缺陷,所采取的措施,及应注意的操作事项。

5.3.5.2 已检修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安全措施。

5.3.5.3 设备的备用情况。

5.3.5.4 上级命令、指示及有关安全经济注意事项。

5.3.5.5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有争议,不能顺利交班时,双方值班应提前向值长说明情况,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

5.3.5.6 待接班者开完班前会至工作岗位,正点交、接班,交接双方签字后(接班者先签,交班者后签),交班者方可离去。

5.3.5.7 在值长未交班签字前任何人员不得离开自己的岗位。

5.3.6 交班后,交班人员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班后会,内容如下:

5.3.

6.1 各值班员应向值长汇报各岗位值班情况。

5.3.

6.2 值长清点人数总结当班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并做好班后会记录。

5.4 特殊情况

遇到以下情况,可以暂不办理交、接班手续:

5.4.1 事故状态,处理过程中。

5.4.2 重要操作(并机、并汽、给水系统切换运行方式)。

5.4.3 有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重大异常现象时。

5.5 考核

本办法按电厂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对交接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者,值长负主要责任。

6 相关文件

6.1《运行规程》

7 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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