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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指导员职责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职责

一、帮助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和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三、发挥“结对共建”联系人的作用,做好结对单位与被结对单位的联络工作,加强协调,上下沟通,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四、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帮助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监督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以适当的方式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1、党建指导员要制订工作计划,每月开展工作时间不少

于10天,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向非公企业工委、工商

局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非公企业工委、工商局党组,要对党建指导员工作实

行“月评季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建指导员,作为评先

树优的对象优先考虑。要积极为党建指导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非公企业工委、工商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党建指导员的工作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实践探索,及时总结、提炼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运用到指导和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4、党建指导员积极参加非公企业工委、工商局党组,召开的工作例会,汇报上季度工作,提出下季度工作的打算;在参会前必须准备提纲性的汇报材料,会后交非公企业工委一份备查。

5、各党建指导员要高度重视参会工作,县委组织部和县企业工委将把各党建指导员的汇报和参会的情况作为党建指

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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