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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税费学习资料(最新版).doc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税费学习资料(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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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税费学习资料(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多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如果拍卖、变卖刘某商铺,刘某应当缴纳( )。A.契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印花税 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2008年3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A.3% B.4% C.5% D.10%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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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选择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为()。A.按年计征,分期缴纳

B.按月计征,分期缴纳

C.按年计征,统一缴纳

D.按月计征,统一缴纳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多项选择题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有()。

A.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B.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C.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免征契税

E.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具备房屋功能的自用的地下建筑,作为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作为应税房产原值。A.40%~50%

B.40%~60%

C.50%~60%

D.50%~70%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多项选择题

根据课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全部税种可分为()。A.财产税

B.流转税

C.收益税

D.资源税

E.风险税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单项选择题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销售房地产税率为()。A.3%

B.4%

C.5%

D.6%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多项选择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性免税的项目有()。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B.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C.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D.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E.直接或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单项选择题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耕地占用税的税额作出了规定,下列关于其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A.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10~50元

B.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7~40元

C.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D.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单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下列关于刘某抵押房屋的表述中,错误的为()。A.刘某将该商铺抵押后又在屋顶搭建一阁楼,该阁楼也应当属抵押财产

B.刘某应当将房屋抵押情况告之吴某

C.经估价机构评估,刘某商铺价值70万元,该商铺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其余额还可以再次抵押

D.刘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拍卖、变卖商铺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单项选择题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A.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

B.减按每平方米4元的税额

C.减按每平方米5元的税额

D.减按每平方米8元的税额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单项选择题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性免税的内容,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交土地使用税()年。A.2

B.7

C.12

D.15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单项选择题

税收所具有的特征是()。A.强制性、无偿性、特殊性

B.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C.强制性、固定性、特殊性

D.固定性、无偿性、特殊性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单项选择题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A.3%

B.5%

C.7%

D.8%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单项选择题

王某自营地下工业仓库,应税房产原值为50万元,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额最多为()元。A.4200

B.5400

C.2700

D.3600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本题中应纳房产税额最多为50万元×90%×1.2%=5400元。

16、单项选择题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标准()。A.住房交易价1%

B.住房评估价1%

C.免征

D.住房交易价1.5%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7、多项选择题

以下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A.国家机关占用耕地

B.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C.学校占用耕地

D.房地产开发商占用耕地

E.医院占用耕地

本题答案:B, C, E

本题解析: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但是纳税人改变原占有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使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国家机关及房地产开发商占用耕地,均需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8、单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拍卖、变卖后,该房屋租赁合同()。A.应当解除

B.对购买人仍然有约束力

C.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有效

D.由购买人决定是否继续有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单项选择题

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A.1%

B.1.5%

C.2%

D.3%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20、多项选择题

以下房产免征房产税()。A.海军军队自用的房产

B.个人的普通住宅

C.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

D.个人出租的房产

E.开发商建设中的房产

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免征房产税的有: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其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免税范围。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其附设的营业用房及出租的房产,不属免税范围。④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⑤鉴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⑥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21、多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下列关于刘某房屋租赁的表述中,正确的为()A.刘某出租商铺的租金,由刘某与吴某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议定

B.经刘某同意,吴某可以将该商铺转租,并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C.在租赁期限内,无须刘某同意,吴某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用途

D.在租赁期限内,无须刘某同意,吴某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拆改房屋结构

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多项选择题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来源包括()。A.销售货物收入

B.不征税收入

C.提供劳务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转让财产收入

本题答案:A, C,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单项选择题

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于(),税率为20%。A.临时税率

B.比例税率

C.定额税率

D.累进税率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4、多项选择题

有关住房税收的优惠政策()。A.个人自建自用住房时免征营业税

B.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C.个人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D.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征收

E.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按照10%的税率征收。

25、单项选择题

关于自用的地下建筑计税公式正确的是()。A.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B.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C.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D.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6、单项选择题

销售房地产的营业税税率为()。A.5%

B.5.5%

C.3%

D.1.5%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销售房地产税率为5%。

27、多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刘某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为()。A.营业税

B.房产税

C.契税

D.印花税

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8、多项选择题

印花税的税率分别为()。A.0.5

B.1

C.0.05

D.0.1

E.0.03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9、单项选择题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的,()。A.税额减少四分之一

B.税额减少三分之一

C.税额减半

D.税额全免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0、单项选择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按城市大小分四个档次,其中表述错误的是()。A.大城市1.5~30元

B.中等城市1.2~24元

C.小城市0.9~18元

D.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0.5~14元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1、多项选择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A.房产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

E.契税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多项选择题

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城镇用地是否免税的项目有()。A.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B.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

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D.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E.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的用地

本题答案:A, C,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3、多项选择题

以下减免契税的有()。A.城镇居民首次购买公有住房

B.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购买住房的

C.张某继承父母的房产

D.王某赠予李某房产

E.外交部予以批准的外国驻华使馆

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赠予行为根据规定征收契税。

34、多项选择题

耕地占用税税额全免的情形有()。A.学校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宗教寺庙占用耕地

D.医院占用耕地

E.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本题答案:A, B,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5、多项选择题

关于契税的减免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税

B.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税

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税

D.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税

E.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免税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6、单项选择题

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具体规定纳税人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

A.1%

B.3%

C.5%

D.7%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房产税减免制度

房产税减免制度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除本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三、除《条例》第五条(本编第一条)规定的以外,下列房产也免纳房产税: 1.单位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3.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停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地方税收政策优惠 四、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五、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

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七、由人防部门出资建设并维护管理的地下人防设施,免征房产税。 八、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建设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严税。 九、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我省对集贸市场用房已恢复征收房产税。 十一、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用房及其占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十二、军需工厂的房产,生产军品的免税;生产经营民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税费考试答案模拟考试练习.doc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税费考试答案模拟考试练习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多项选择题 印花税的税率分别为( )。A.0.5 B.1 C.0.05 D.0.1 E.0.03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多项选择题 耕地占用税税额全免的情形有( )。A.学校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宗教寺庙占用耕地 D.医院占用耕地 E.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本题答案:A, B,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销售房地产的营业税税率为( )。A.5% B.5.5%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C.3% D.1.5%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销售房地产税率为5%。 4、单项选择题 税收所具有的特征是()。A.强制性、无偿性、特殊性 B.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C.强制性、固定性、特殊性 D.固定性、无偿性、特殊性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具体规定纳税人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 A.1% B.3% C.5% D.7%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多项选择题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如果拍卖、变卖刘某商铺,刘某应当缴纳()。A.契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印花税 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多项选择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A.房产税

房地产法律制度教学大纲,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房地产法律制度教学大纲,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房地产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10级高职《房地产法律制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3011326总学分:4学分 RealestatelawSystem 课程性质:学习本课程,要使学生学掌握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 能据此分析解决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促使房地产健康发展。 适用专业:适应各种不同需要的优秀人才。 学时分配:课程总学时64学时;总学分:4学分。 教材:王世涛主编《房地产法律制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XX 年版。 参考书目: 1.赵红梅,房地产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董藩,房地产经济概说,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一、课程的目的与任务:该课程以讲授房地产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体现房地产法法学本

身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又密切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来阐明房地产法的一系列问题。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房地产法的基本原理、具体的各项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房地产法实务问题。 三、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 了解.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基本知识;掌握对房地产关系实行法律调整的必要性;掌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体系和基本原则;认识房地产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房地产管理体制 了解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沿革;掌握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 第三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了解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土地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的渊源和效力以及土地管理法基本内容;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掌握土地所有权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有关内容,掌握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和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内容要点。 第四章城市房地产权属及其管理法律制度 掌握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房部分产权和房地产相邻权等有关概念和内容;掌握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概念、功能、效力,房产权属登记和地产权属登记的内容;了解城市公有房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征收细则

新浪房产讯根据上海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显示,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出台,细则全文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房地产交易税费及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交易税费及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转让未满5年的住房,按转让金额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 房本在五年外的契税1.5%,印花税0.1%,五年内的还有5.5%的营业税,1%的营业税。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契税3%,还有个土地增值税1%。中介费用不太一样,一般是成交价的2.5-3% ,其余还有过户费和贷款费加起来大概6000,还有银行评估费600,其它好像就没有了。 二手房交易,主要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中介费。如通过中介寻找房源或办理交易,要支付中介费。在北京,一般是房价的2.5%,有的中介是买卖双方同时收取,更多的是只收买方。 2、评估费。买方如要办理银行贷款,则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作为银行审贷的依据。一般在1500-2000元之间。买方负担。 3、契税:办理过户前需交纳契税,税率为房价的3%,但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北京标准是:140平以下)。买方负担。 4、印花税:与契税一并征收,税率为房价的千分之一,按规定买卖双方分担,但由于数额较低,一般都是买方负担。 5、营业税:如卖方购买此房屋未满两年(以房产证颁发日期为准!!),交易时需交纳营业税。此项税款的分担,由中介协调双方商定各自负担比例。 二手房交易,需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但不一定需要公证。个人认为,也根本没有必要办理公证手续。因为二手房交易可以通过合同协议、中介担保、房管登记变更等方式确保交易安全,公证没有什么作用。 各个城市标准略有不同。 以下是北京的收费: 1、契税: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2、印花税:双方各缴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 3、如果是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北京的土地出让金比例是“当年成本价(1560元)×建筑面积×1%”,简单说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 4、如果房产证或者契税税票的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含城建附加税和教育费附加); 5、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需要按照原价上市交易过户,如果是居住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交易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10%的综合地价款 1、契税: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2%,超过140平米3% ,非普通住宅3%。 2、印花税:万分之五。 3、营业税:房产证不足5年的,按成交价格5.5%;满5年后免交。 4、个人所得税:房产证不足5年的,交纳交易差价的20%(或者总价1%);满5年后免交。 5、过户费:具体见所委托中介机构收费标准。 6、土地增值税:140平米以上,交纳交易差价的30%(或者总价1%);140平米以下免交。 7、中介佣金:北京2.5%-3% 上海2% 广州3% 深圳3%。 一般是这样``一般税费都是业主选择净收``基本都是由买家出``

浅论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

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 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的。十多年的发展表明,这项制度对培育我国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200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8月19日,最早在是否取消预售制度方面存在争议的深圳市马上表态,目前不会取消房地产的预售制度。8月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又明确指出,国家近期内不会取消商品房的预售制度。中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 与废一时成为实务界和学术界所热烈讨论的焦点话题。 我们认为,实现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调整在客观上需要三个条件:首先,现行法律文本与社会秩序有难以克服的缺位和缺陷;其次,为制度的调整找到足以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再次,在现实社会资源中能够寻找到足以替代该制度发挥作用的新的调整手段。而这三者的现实基础是否具备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考察:文本与实践 房产预售制度起源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当时香港住房严重不足,需求庞大。霍英东成立的立信置业有限公司,一改当时的现楼销售政策,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随后其他地产商纷纷效尤,成为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经营特色。从1955年到1965年十年间,香港地产业蓬勃发展。炒楼花也因此被国外部分媒体称为“中国人的第五大发明”,并波及东南亚地区。而我国大陆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复兴从1979年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 奥斯丁认为,法律最重要的目的是研究有关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positive law)。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从此,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得以建立。同年全国人大通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此

完善我国房产税制度

一、绪论 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唐朝时期就对房屋征收“间架税”,清末和民国时期改称为“房捐”,民国时期对城市土地征收“地价税”。现行的房产税始于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主要对经营性房产进行征税,立法级次低,房产税改革较少触动。但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房产在个人财富中的比重不断攀升。而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负水平、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等方面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亟待改革。2010年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确立了2010年十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第四条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意见》还要求发委改带头,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这些举措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已经超越了理论研究环节,开始进入了实施阶段。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较大,主要表现在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少,未能充实地方财政。而且我国在房产保有环节涉及税种相对较少,重流通、轻执有,导致房产执有者无法按其所占有的资源数量缴纳数量不等的税款,有失税收的公平、公正性。税基小、征税范围狭窄、税率偏低使得纳税人税负较轻,降低了房产保有者的持有成本,提高了对房地产的投机需求。未来我国房地产调控大方向将会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逐步替换限购令等行政手段,房产税改革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能逐步推进。鉴于我国房产税制改革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破解,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房产税税制较完善国家的经验,尽管各国国情不同,税收所依附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不同,但仍然有可借鉴的共性。 本文借鉴国外房产税较完善国家的丰富经验,比较各国在课税体系、税制要素设计上的异同,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从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征收管理等方面提出适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税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1351117270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一)房产测绘费: 1、幢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含面积计算、共用面积分摊):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0.6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0.9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50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80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0.80元/平方米; 2、配图资料费: 不需要现场测绘,直接绘制图纸的,按20元/户收取; (二)产权登记费(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抵押办按各自的业务分别收取): 1、住房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80元/套 2、住房以外房屋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 (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 (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 (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 3、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民自建、翻建自住房产权证工本费:10元/证; 4、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事情补办证书且权属状况未发生变化的:10元/证; (三)交易手续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收取): 1、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3元/平方米); 商品房:3元/平方米; 经济房:1.5元/平方米; 拆迁房:新建住房按1.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按3元/平方米;住房以外:新建房屋按0.25%收取,存量房屋按0.4%收取; 2、非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0.8%; 商品房:0.5%;

(完整word版)房产税、契税课堂练习及答案

房产税、契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说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一般不征收房产税 B.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C.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D.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免交房产税 2.甲企业以房产进行投资联营,共担风险,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则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 A.取得的分红 B.房产市值 C.房产原值 D.房产余值 3.胡某在市区拥有三套住房,一套自住,房产原值100万;一套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房产原值60万元,每月租金5 000元;还有一套出租给甲公司办公使用,房产原值150万元,每月租金15 000元;上述租赁房产的期限均为2017年全年。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则胡某201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17 640 B.26 040 C.9 600 D.28 800 4.某企业2018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 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2 000×(1-30%)×1.2%=100.8(万元) B.12 000×(1-30%)×1.2%+80×12%=110.4(万元) C.(12 000+400)×(1-30%)×1.2%+80×12%=113.76(万元) D.(12 000+400+600)×(1-30%)×1.2%=109.2(万元) 5.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缴纳房产税的是()。 A.行政机关所属的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某森林公园用于公共游览参观的建筑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 6.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支付购买价款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有关政策

房产税有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

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

我国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_赵心刚

Public Administration | 公共管理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64 我国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 赵心刚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财经学院 辽宁沈阳 110003 摘要:房产税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体系与泡沫重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适应,房产税制度是现阶段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房产税制度仍存在征税范围不全面,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和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的问题。本研究有助于学者们对房产税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提供有益的帮助。 关键词:房产税制度;房地产;现状分析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价不断攀高,“房子问题”已经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加点。为了有效遏制房价的猛涨态势,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但是并未真正的改变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近期,伴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房产税再次成为了民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体系与泡沫重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适应,国务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观念和方式更加理性合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来调节个人房产的收益,使房子回归其居住的本性。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为后续深入研究房产税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为政府部门制度房产税政策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在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所征收的。该条例规定,仅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税,对个人自住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个人购买住房的数量不断增长,房价也从各一线城市到二二线城市不断上涨。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使原有房产税税制设置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房产税税制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原有的房产税制度不但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且也发挥税收调节的有效作用,甚至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入的能力。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房产税内外有别的税制结构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一致的税收环境已很不适应。为统一内外税制,国务院于2008年12月31号公布了第546号令,规定自2009年1月1号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2011年1月27号晚间,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台。上海市政府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对在上海居住的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基础上,从新购买第二套(包括第二套)以上住房和不是上海本地的居民家庭从新购住房都要征纳房产税,房价高的住房适用税率为0. 6%,房价低的住房适用税率为0. 4%。”上海市房产税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免征优惠政策,上海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的房产中人均6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给子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重庆房产税实施细则从1月28号对外公布并开始执行。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了二档征收税率,分别是0.5%,1%和1.2%。重庆市个人住房的适用税率的标准如下:独栋价值较高的房产和高档住房每平方米交易价格比前两年同城区新盖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交易价格3倍以下的房产,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0. 5%;超过3倍(含3倍)到4倍的,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1%;超过4倍(包括4倍)以上的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1. 2%;在重庆市“二无”居民新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房,可适用房产税税率为0.5%。 三、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全面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征税范围不全面,导致了税负不公平现象发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日益向城市方向发展,特别是江浙沪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承担了部分城市的职能。如果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不覆盖到广大农村,对于国家的税源将是很大的一部分缺失,也会导致税负不公平。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有两类税率分别1.2%和12%。第一种是根据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来计算的,第二种是根据房产的租金收入来计算的。实际而言,按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的税率远远高于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的税率,这种情况会导致遏制租赁业的发展,甚至可能产生偷税漏税的现象,也违背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二)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 目前由于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仅对生产经营用房地产征税,而对个人所有的居住或者拥有的房地产不征税,这使得我国房产税在流通环节征税重、持有环节征税轻的问题。土地征税不仅有利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同时能够起抑止土地投机的作用。但是由于房产税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并不能有效的发挥抑止房地产投机作用。我国取得土地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有偿出让取得土地,开发商通过政府或者说一级土地市场取得土地,并支付一定的费用;第二种是通过有偿转让形式取得土地,开发商需要支付40到70年的土地使用费或者称为地租给转让者。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开发商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但以上的各种税费都通过商品房的价格直接或间接地转嫁给了购房者。购房者买到商品房之后,只需要缴纳契约税和印花税,相对于商品房流通环节的税负是比较轻的。(三)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 由于我国执行的分税制模式,所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拥有自己的立法权限和行政权限。现阶段我国房产税的立法权限大部分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拥有很少的立法权限。在《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就规定:“中央政府颁布的税法和地方政府实施的全国统一的地方税,两者的税法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这可以说明,我国大部分的税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条例等都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然后转有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仅对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等方面有很少的一部分权力。我国这种分税制立法中的相对分权模式中,容易忽视地方区域性的特性,造成资源不能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低下的现象发生。 四、结论 房产税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如何制定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是现阶段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主要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房产税制度仍存在征税范围不全面,流通环节征税严重、持有环节征税较轻和分税制立法模式效率低下的问题。 作者简介: 赵心刚(1971-),男,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房产交易细则及税费

◥◣◥◣◥◣◥◣二手房税费制度过户二手房买卖贷款收费详细

二手房税费制度 1.商品房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等)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3.非普通住宅(面积超144平方含144) 契税:4% 注:房产证附记栏中如有“另有面积ⅹ”或“赠送面积ⅹ”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予征税。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核定征税”税率1%或者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两种方式;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是指:夫妻双方同时只拥有一套生活用房)。 (2)一年内“先买后卖”、“先卖后买”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夫妻共有名义重新购房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可按规定给予部分或全部

减免个人所得税。 (3)产权为单位,房屋出售时无个人所得税,但须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20%。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契税:4% 交易手续费:1% 登记费:550元/套 印花税:0.1%+5元 税费政策: 1. (1)144㎡以上的住房满两年按差额的5.5%征收营业税,个税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个税20%征收。 (2).144㎡以下的普通住宅未满两年的在基准价以内营业税按原购房价减去现核定价差额部分的5.5%征收,全额1%个税征收。满两年免营业税,征收1%个税。满五年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个税。 144平方米以下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差额征收5.5%营业税,全额1%个税,未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 2. 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6.5%(营业税、个税),满两年超出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未超基准价免营业税。 3.夫妻之间继承上市交易的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核定价的50%的20%征收。父母双亡的子女继承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5.5%征收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 4、商业用房税额征收如下: (一)未满两年,营业税=核定价格×5.5%,个税=差额×20%。 (二)满两年,营业税=差额×5.5%,个税=差额×20%。 (三)办公楼、门面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差额×30%,其他房屋不收土地增值税。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主要涉及14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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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主要涉及14个税种,目前实际征收的有12种。按照征税发生的环节区分,可以分为房地产的取得、保有和流转三个环节的税收。发生在房地产取得环节的税收有两种,即耕地占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后者已暂停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针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有三种,分别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在房地产流转环节,我国目前设置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此环节两种房产税均按照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方式类似的教育费附加也可以视同税收。 我国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收费项目繁多,且各地方的情况差异较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收费项目在数十种之多,收费的性质有的属于地租,有的属于服务成本代偿。收费一般进入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 一、税费种类繁多,税租费概念混淆不清 目前我国与房地产直接有关的税种多达14种,其中实际征收的有12种,占我国实际征收税种数量(24种)的一半。收费项目就更加繁杂,一般都在几十种,多的地方甚至超过百种。

税、租、费本来各自性质不同。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固定地占有的一部分国民收入,是补偿政府提供普遍服务所需的代价;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土地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索取的使用土地的报酬,体现的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费则是政府有选择地补偿为特定公民群体提供特定服务所需费用,解决的是享受特殊服务的公民与非享受特殊服务公民之间的公平负担问题,体现的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与土地使用者间的等价交换关系。 我国目前房地产税费体系中租、税、费混杂现象严重,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税代费、以费代租的现象都有存在。由于三者之间界限混淆,降低了税收的严肃性、规范性,滋长了乱收费的不良风气,也使得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受到了限制和削弱。 二、税制结构不合理,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负畸轻而流转环节税负畸重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政策基本上是不卖不税,不租不税,一旦租售,则数税并课,造成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负畸轻而流转环节税负畸重。如对土地而言,取得环节的耕地占用税和使用环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均较低,起不到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促进高效、集约用地的作用;对房产而言,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对所有非营业用房一律免税,起不到作为财产税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作用。 而在房地产的流转环节,除了税费种类繁多以外,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高达30%-60%,若再加上5%的营业税和33%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实际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 1472 一、交易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一手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经济适用住房减半。 2、二手房:6元/平方米(双方各半)。 3、房改房:1.5元/每平方米(转让方)。 (二)印花税 1、属于居住用房,个人免征,单位0.05%(计税价格);属于非居住用房:0.1%(计税价格、双方各半) 二、登记费用 (一)增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近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 (二)存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房屋坐落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房屋变更登记,减半征收。 三、调房总站代征费用 (一)非居住用房 1、土地增值税 (1)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以发票日期每年加收计5%)-有关税金]X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转让收入X90%)X30% 2、营业税及附加 (1)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X5.5%;B免征条件:无余额。 (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 3、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7.5%X20% (二)居住用房普通住房 1、营业税及附加 (1)购买未满五年转让,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B免征条件:购买超过5年的(含5年)。 (2)购买未满五年转让,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上手发票)X5.5% 2、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B免征条件: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唯一住房。 (2)核定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X20%; B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唯一住房。 (三)居住用房非普通住房 1、营业税及附加 (1)购买未满五年转让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X5.5%; (2)购买超过五年(含5年)转让的: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水-上手发票)X5.5%;B免征条件:无余额。 (3)自建自用住宅超用地标准部分:A计算公式及税率:超标准部分房价X5.5%;B免征条件:用地面积城区50平方米,郊区60平方米以内部分。 2、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A计算公式及税率:(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X20%;B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_房产税法律制度涉及考题(2)含答案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_房产税法律制度涉及考题(2)含答案 第1题单选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A.城区房产使用人 B.城区房产代管人 C.城区房屋所有人 D.城区房屋出典人 答案:D 解析:房屋出典人不属于房产税纳税人。 第2题单选

根据房产税的有关规定,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是()。 A.集体单位的房产 B.国家所有的房产 C.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当地的 D.出典的房产 答案:C 解析: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当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作为纳税人。 第3题单选 出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目的,由承租人自合同()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A.约定开始日的次月签订的次月 B.约定开始日签订之日 C.约定开始日的次月签订之日 D.约定开始日签订的次月 答案:A 解析:出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第4题单选 某企业2017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000万元;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该企业自有住房原值400万元,年租金30万元;对外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2000×(1——30%)×1.2%=100.8万元 B.12000×(1——30%)×1.2%+80×12%=110.4万元 C.12000×(1——30%)×1.2%+(80+30)×12%=113.76万元 D.(12000+400+600)×(1——30%)×1.2%=109.2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与减免。根据规定,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出租人的房屋应该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不再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 第5题单选 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 A.9360

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改革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收入分配以及提升地方财力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下文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工矿区内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第五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没有房产原值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房产确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的计税依据。 第六条房产税的税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第七条纳税人自建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建成或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的房屋,从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第八条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十一月两次缴纳。纳税数额较小的,可于当年五月一次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 第九条下列房产免予缴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武装部队自用的公务用房和生活用房;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公务用房和生活用房;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非生产经营性房产; (四)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十条对严重毁损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或批准,从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实,在大修停用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第十一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征或免征的,由省税务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论文摘要:对房地产的开发、保有、使用和转让等活动课税构成了房地产税制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相关税种达12个,但一方面显得纷繁复杂,有重复征税之嫌;另一方面又存在与房地产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国际惯例不接轨,弱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将成为我国下一轮税制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因此本人认为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耍,亟待改革。本文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制的设想,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税收配套制度和政策等主张。 关键词:房地产制度改革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及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稳定,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经暂时沿用原国民党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不同名目的房产税、土地税和房地产有关的一些税收,如契税、印花税、所得税。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确定全国范围适用的税收为14种,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和遗产税。上述内容截入了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此外,各地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始终没有立法开征。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丁?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30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党的i■?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房地产税收制度也逐步衽了改革,20世纪80 年代初恢复了征收契税;80年代后期开征了耕地占用税;90年代前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 (三)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形成一套专门的房地产税制,现行税制中,涉及到房地产的税收主要有12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有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我们把这些税种单列出来,按照征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类:即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出租环节征收的税收。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相税费多,“费挤税”问题较突出。 “费挤税”问题的存在是房地产税收制度安排欠合理和投资环境不稳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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