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交接工作整齐有序,树立物业管理服务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秩序部岗位交接班工作。
三、要求:确保值勤物品完整无缺,遗留问题跨进清楚。
四、基本内容:
1、按时交接班,接班中人员应提前十五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或未交接清楚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
A、上一班情况明;
B、本班接办的事情明;
C、物品、器械清点明;
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
A、本班情况清;
B、交班的问题及需跟进处理清;
C、物品、器械交接清;
4、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位处理完毕,接班人协助完成。
5、交班人员需下班前做好当值区域卫生工作,接班人员检查岗位卫生,操持岗位整洁。
6、值班室、执勤点十米之内无纸屑,烟头、地面干净。
7、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挂乱放。
8、交接班必须由领班列队带队进行每个岗位交接工作。
9、每个岗位的交接必须在领班现场督导下交接。
10、物品清点不清,或有损坏,交完班后才发现,所承担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领班负督导不严责任。
11、交接班时必须先相互敬礼以示问候,包括互换岗位。
12、领班必须在交接班前后主持工作安排及各项讲评工作。
13、在交接班过程及到达集合地点不得吵闹、喧哗。应自行列队站端正。
14、交接班时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双方签名。
15、全部交接完毕后,由领班列队进行当班的工作讲评,最后下达“解放”口令后,队员方可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