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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

(——加盖公章——)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生产车间正常运行,防止各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班组管理和建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监督和考核

3.2生产部负责制度的实施、记录

4. 制度内容

4.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进入工作岗位,穿戴防尘服、防尘靴、口罩、手套等各种劳保护品,对本岗位进行简单巡查后,到生产车间班前会会议室准备召开班前会。接班前30分钟召开班前会。

4.2班前会由值班长负责点名考前,点名声与答到声要清晰洪亮。交班班长全面介绍本班运行情况;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和强调生产安全。

4.3开班前会时,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班长对上个班的生产、设备运行、品质事故等情况的介绍;认真听取本班班长的工作安排。

4.4进入现场交接时要认真核对各项交接内容,做到讲清、问清、看清、查清、点清。

4.5交接班人员要将以下内容交接清楚,不准有漏项。

(1)生产运行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

(3)技术工艺、质量指标控制

(4)安全环保

(5)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原始记录

(7)工器具

(8)公司及车间临时性文件、通知等

(9)其他需要交待的异常情况

4.6接班人员若有疑问,交班人员一定要讲解清楚;若存在分歧,上报车间,服从同意安排。交接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未到,接班人员应继续进行生产,并上报班长,不得耽误生产车间正常运行。

4.7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认可,交接班工作结束。

4.8交接班时,若有生产安全隐患未能排除,交接班后,交班人员有义务协助接班人员尽快排除隐患,恢复正常生产。

5. 考核

5.1班前会不准迟到,迟到一次进行警告,若继续迟到进行处罚。

5.2交班班长一定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由接班班长签字确认。

5.3交班人员必须等交接班长在交接记录签字后方能离岗。

5.4交接班中若发生重大分歧,上报领导接受统一安排。交接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继续生产,知道接班人员到达,耽误生产由交班班长负责,进行警告与处罚。

5.5交接班中,交班人员不得隐瞒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安全隐。

6.监督与管理

6.1车间主管负责对交接班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将其纳入优胜班组的评选考核。

6.2生产科负责对交接班制度的实施进行理性巡查和抽查,并作出相应的奖惩。

6.3车间各班组的交接班记录,班前会记录等相关资料由车间自行保存。

6.4交接班和班前会执行的考核资料由本部门保存。

6.5本部门资料保存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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