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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

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

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

法。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

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第四章案例分析题(P131)参考答案

教材案例题1的答案:

(1)该发函是要约。因为该发函的内容明确具体,符合要约的法定条件。(参见指定教材第108页第11—19行)

(2)该回函不是承诺。因为该回函附加了新的条件,对甲厂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变

更,属于新要约,而不是承诺。(参见指定教材第109页第13—23行)

(3)乙大学的拒收行为不违约。因为甲厂与乙大学之间并没有合同存在,而违约必须

以生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

教材案例题2的答案:.

(1)该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因为所附事项属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客观事实。(参见

指定教材第111页倒数第8行—第112页第1—9行)

(2)甲公司与乙电子器材厂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而其

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在条件成就的时候该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本章补充材料:历年真题中仍然有价值的典型案例分析题及其参考答案

2006年01月第38题:

2004年6月6日,某电视机厂给某商场发一份传真,内容为:本厂现有自产29英寸电视机1000台,每台800元,送货上门,票据结算,如购买请在7日内答复。商场收到传真后,在6月9日回传真称愿意购买600台电视机,价格为每台700元。电视机厂在接到传真后当天即发出传真表示接受商场提出的价格和订货数量,但要求商场自己到电视机厂提货,并请商场在10日内回复。商场接到回复后,于6月20日回复电视机厂同意提货.并于当日组织车辆到电视机厂提货。但电视机厂以自己与商场之间根本没有成立合同为由,不让商场提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1) 6月6日,电视机厂发给商场的传真是否构成要约?

(2) 6月9日,商场给电视机厂发回传真是否构成承诺?

(3) 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是否已经成立了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

答:(1)6月6日,电视机厂发给商场的传真构成要约,因为该传真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

(2) 6月9日,商场给电视机厂发回传真不构成承诺,该传真内容改变了要约的实质

内容,是新要约(反要约),在法律性质上仍然是要约,而不是承诺。

(3) 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没有成立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因为电视机厂要求商场自

己到电视机厂提货的回复期限是6月19日(6月9日在接到传真后当天即发出传真表示接受商场提出的价格和订货数量,但要求商场自己到电视机厂提货,并请商场在10日内回复)之前,而商场于6月20日回复,该回复已经过了有效承诺的期限,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所以电视机厂和商场之间没有成立60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2008年01月第42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的到期货款,经索要一直未还。经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运费;乙公司对丁公司享有10万元的货物债权,己过交付期限;乙公司在戊公司中享有10万元价值的股份。乙公司对丙公司未提起诉讼,乙公司对丁公司的货物一直处于催交之中。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能否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对丁公司和戍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

(3)如果甲公司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谁的名义进行?为什么.

(4)若甲公可代位权诉讼胜诉,次债务人应向谁履行债务?

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116页)

答: (1)甲公司不能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因为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公司的债权,不一定损害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而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只有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公司的债权,损害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时甲公司才能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2)甲公司不能对丁公司也不能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对丁公司,债务人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丁公司的债权不是金钱之债;对戊公司,债务人乙公司是戊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对戊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而不是债权,也就是说,戊公司根本就不是乙公司的债务人。

(3)如果甲公司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甲公司自己的名义进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

(4)若甲公司代位权诉讼胜诉,次债务人应直接向甲公司履行债务。

2008年10月第42题:

甲中学与乙服装厂签订了学生校服定做合同。约定;合同标的额5万元;开学前一周内乙厂先交付校服,开学后两周内甲中学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在交货前乙厂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中学中止交货,并要求甲中学先付货款。甲中学拒绝并要求乙厂按约定时间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付校服。经协商未果,甲中学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货,否则解除合同。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厂中止交货应否承担法律责任?若应承担,则承担什么责任?

(3)甲中学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 (1)乙厂中止交货不合法。因为乙厂仅仅是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并无确切证据证明甲中学的信誉如何。(参见指定教材第115页“不安抗辩权”)

(2)乙厂中止交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乙厂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的违

约责任表现为违约金,乙厂承担违约金责任。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参见指定教材第123页)

(3)甲中学有权解除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

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当事人一方乙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对方当事人甲中学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履行合同,而且乙厂迟延履行合同将导致甲中学定做校服以备开学发给学生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甲中学有权解除合同。(参见指定教材第118页)

《合同法》小结

1.本章知识点特别多,各知识点相对分散,而且基本上没有不是重点的。

2.本章学习和考试的重点,是案例中对合同法的具体应用。考前自己最少做5道合同

法的案例题,一定要动手写,先写自己思考出来的答案,再把标准答案抄写一遍,找出差距,然后按标准答案的思路再写一遍答案.

第五章案例分析题(P149)参考答案

案例题1的答案:

(1)红达公司的行为不导致该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丧失。因为在蓝开公司提出专利串请

之日前六个月内,红达公司未经申请人蓝开公司同意而泄露了蓝开公司实用新型的内容。

(参见指定教材第135页第3—6行)

(2)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的裁定。因为蓝开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是合法

有效的。(参见指定教材第138页第9—16行)

案例题2的答案:

(1)乙商行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乙商行未经商标权人甲服装公司同意而擅自在服装

上面使用甲服装公司的注册商标。(参见指定教材第148—149页)

(2)某公司不构成侵权,因为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在完全不同的商品上面,是不构

成侵权的。(参见指定教材第149页第4—7行)

(3)在这种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参见指定教材第148页第6—11行)

第六章案例分析题(P173—174)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B企业采取的措施不合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混同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5页倒数第1行—第166页)

第二种是虚假宣传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7页倒数第6行—第168页)

第三种是商业贿赂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8页倒数第10行—第169页)

(2)政府对B企业的支持性做法不合法,属于行政垄断行为(参见指定教材第162—163

页)。

(3)若B企业的做法不合法,应向被侵害的A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企业的损失难

以计算的,赔偿额为B企业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B企业并应当承担A企业因调查B企业侵害A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参见指定教材第173页)

第七章案例分析题(P186)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其中第三小问的答案不在教材中,因此第三小问不作要求}:

(1)该果汁饮料产品属于缺陷产品,原因有二:第一,用最小号字体标注警示内容,

属于因警示方法不当导致的警示缺陷;笫二,没有明确指出可预见的使用危险,属于警示内容不当导致的警示缺陷;(参见指定教材第184页第10—13行)

(2)黄某可要求该商场赔偿其花去的医药费5DO余元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参见指定

教材第185页)

(3)本小题答案仅供参考,不作要求:该市工商局应责令该饮料的生产者停止生产,该商场停止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觌定。

第八章案例分析题(p197)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本案消费者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商场的商业秘密。理由有三:第一,张某是消费者,不是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是仅仅发生在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消费者张某所抄写的商品价格,对进入超市的人是公开的,并不是秘密;第三,消费者张某有知悉商品价格的权利,超市有明码标价的义务,消费者张某是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

(2)商场在入口处张贴店规,在法律上属于店堂告示,店堂告示的效力要视其具体内容而定:若其内容公平、合理,则有效;若其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则其内容无效; (3)商场的一系列行为侵犯了张某的消费者权益。张某的两项权利被侵犯:第一,被要求停止抄录价格并被要求交出抄了价格的纸条,被侵犯的是知悉真情权;第二,被强行搜身,还被保安员动手打了,被侵犯的是获得尊重权。

第九章案例分析题(P227)参考答案

第1题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207页“债券发行”和“证券的承销”)

(2)符合条件。因为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所要求的最低净资产额为3000万元人民

甲股份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符合条件这一条件。

(2)甲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数量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甲公司的净资产额为5000 万元人民币,其发行的债券余额累计不得超过40%,即2000万元,而甲公司有1000万元债券未到期,本次若发行1500万元,债券余额累计达到2500万元,超过了2000万元余额的上限;

(3)不合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依法应当由债券经销机构承销。

第2题参考答案:

(1)属复保险合同。甲、乙保险公司平均分担赔偿责任,各赔偿王某2.5万元。因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本案中,各保险人应按其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甲、乙公司各占50%,所以平均分担;(参见指定教材第218页第10—15行)

(2)有权追偿。属依法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参见指定教材第221页倒数第18行第—222页)

第十章案例分析题(P246)参考答案

在解答第1题之前,要全面掌握P231 “税率和征收率”以及“增值税的计算及公式”基本知识点: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率税的计算公式及其中各项的内容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①基本税率 17% (参看 P231第12-17行)

②低税率 13% (参看 P231 第18-21行)

③零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 3% (参看P231第23行)

(3)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率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是各项销项税额之和,当期进项税额是当期各进项税额之和),其中:

①销项税额=销售额(或应税劳务)×税率

注意:一般的所讲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之销项税额。也就是说,你出售的货物价格中不含税。

如果你售出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价格已含有税,则说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那么交增值税计算实际销售额时,要除掉含税所得的。这时计算要交增值税的实际销售额公式是:

(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实际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可以看出,实际要交的增值税的销售额要比含税的销售额(销售收入)低。

②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获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

要注意:哪那些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哪些进项税额是总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当期进项税额”。它们的税率有那些特殊规定?

(注意掌握P232 第4行-9行的内容)!

同时注意: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不能算作总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注意掌握P232 第10行-14行的内容)!

掌握了以上知识点,我们来解答第246页第1题的问题

第一步:先分析题中各要点的内容是销项还是进项之后,计算其税额:

(1)是销项。该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参看P230倒数第7行)

该销项税额为:(销售额)30万×(税率|)17%=5.1万

(2)是销项。因为销售收入含税,故实际销售额要扣除含税部分。因此该销项的销售额和税额为:

A、该销项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

=351万÷(1+17%)

=300万

B、该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00万×17%

=51万

(3)是进项。其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进项税额=进项额×税率

=15万×13%

=1.95万

(这里进项税率是用13%,请同学们参看P232第5-7行)

(4)①其中销售所得30万元是销项,该销项税额为:

销售额30万×税率17%=5.1万

②销售货物运费是进项,该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该进项税额为:

进项额(运费)1.98万×税率7%=0.1386万元

(税率取7% ,参看P232第7-9行)

(5)小规模纳人销售的,未取得增值税去用发票,不得作为进项计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步:计算当期各销项税额总和,根据前面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总和为:

5.1万+51万+5.1万=61.2万

第三步:计算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当期进项税额,其总和为:

1.95万+0.1386万=

2.0886万元

第四步:计算最后结果

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当月销项税项61.2万—当月进项税额2.0886万=59.1114万元根据计算结果:美嘉纺织厂2009年11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为:59.1114万元

第2题参考答案:

(1)赵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

A、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全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相应级数的定月税率

-相应级数的运算扣除数)(参看P238表1)

=(4000-2000)×10%-25

=175元

B、全年12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175元×12(月)=2100元

(2)10000元是稿酬。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纳税额成征30%(见P239中间段:“3。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纳税计算公式:①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定用税率

②实际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减征30%)(参见P239第14-19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按此计得的余额为公式①中的应纳税所得额。(参看P239-240页第1-2行)

因此,①赵某该项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以上扣除20%)

10000元×(1 -20%)=8000元

②赵某该项应纳税额为(按20%税率)

8000元×20%=1600元

③赵某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要减征30%)

1600×(1-30%)=1120元

(3)劳务所得,计算方式同(2),但劳务所得不减征30%

①赵某该项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以上扣除20%)

5000元×(1-20%)=4000元

②赵某实际应纳税额为(按20%税率)

4000元×20%=800元

(4)(5)项免征所得税。(参看P240-241)

因此,赵某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工资税2100元+稿酬税1120元+劳务所得税800元=4020元

第十一章案例分析题(p260)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周某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周某提前一周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定;(参见指定教材第253页第7行—8行)

(2)吴某提出辞职,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已经一年没有支付工作报酬给吴某,吴某有权提出辞职;(参见指定教材第253页第9行—13行)

(3)甲公司解除与郑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结束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虽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曰通知劳动者。本案中,甲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郑某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当即解除。(参见指定教材第253页倒数第10行—4行)

第十二章案例分析题(p273)参考答案

教材案例题的答案:

(1)甲乙丙请求化工厂承担赔偿责任,应举证证明两个方面的事实:第一,损失数额;第二,是化工厂排放的污水造成的损失。若化工厂否认第二个事实,则由化工厂举证证明不是化工厂排放的污水造成的损失。因为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本案中,甲乙丙主张有损失而且损失是化工厂造成的,甲乙丙应举证证明损失情况而且损失是由化工厂排出的污水造成的。但是,本案中涉及的是环境民事责任,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民事责任的举证,实行有条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如果污染者否认其污染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就由污染者举证证明其污染行为未造成损害事实或者证明该损害事实不是其污染行为所造成的;

(2)甲乙丙无权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丁是化学工厂的工人,丁到化学工厂放水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职务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由单位承担,而不由其个人承担。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追究丁的责任。

(本大题的答案在教材中没有讲,仅供参考,不作要求)

企业法案例分析:

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无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国经营环境恶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尝。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相应的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俚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还清后,甲、乙、丙、丁内部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我来帮他解答

2010-11-30 09:45

满意回答

解析: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分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以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之间按内部约定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第四章绩效管理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第四章绩效管理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李某是某公司生产部门主管,该部门有20多名员工,其中既有生产人员又有管理人员。该部门采用的考评方法是排队法,每年对员工考评一次。具体做法是: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给其打分,每个员工最高分为100分,上级打分占30%,同事打分占70%。在考评时,20多人互相打分,以此确定员工的位置。李某平时很少与员工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交流,只是到了年度奖金分配时,才对所属员工进行打分排序。 请分析(1)该部门在考评中存在哪些问题?(2)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1.该部门在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有: (1)考评方法不合理,缺乏客观标准。对于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评,应首先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客观标准相比较,而不能仅仅采用排队法这一员工之间主观比较的方法。(2)考评方式不合理。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过程和结果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应采用不同的标准分别进行考评,而不能混在一起互相打分。 (3)对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时,都应以上级考评为主,而不能以同级考评为主,这样会影响考评的客观公正性。 (4)主管平时缺少与员工的沟通,很少对员工进行指导,这影响了考评结果的客观性。(5)绩效考评应按步骤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绩效考评的作用。 (6)考评周期不合理。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评周期不应都为一年,生产人员应相对短一些。 2.产生问题的原因是: (1)主管李某缺乏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不能科学有效地在本部门实施绩效管理。(2)绩效管理目的不明确。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了发放奖金。 二、某汽车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效益,树立公司形象,形成文明礼仪风气,准备对公司的售票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评:(1)能有效地保证票款的收取;(2)微笑服务,礼貌用语;(3)注意仪表,形象良好;(4)熟悉相关线路的中转情况;(5)熟悉沿途重要设施的分布情况。 请根据以上内容为售票员设计一张行为观察量表,以评选出公司优秀的员工。设计方案时需考虑各因素权重的不同。 答: 1.表格设计中考虑行为发生频率。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要约 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求或建议对方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企业的开办 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指违反环境法和环境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商标 商标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标志。 6.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哪几种? 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以下三种: (1)不申报,属过失不告知,指投保人应当了解的事项实际上却不了解,或者虽然了解某事项却因过失而未告知保险人; (2)隐瞒,属故意不告知,指投保人既了解某事项又清楚其重要性而故意不告知保险人; (3)错误申报,指告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哪几种? 《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4)发生法定事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3.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常用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案例一 参考答案或提示: 开始组织较小,采用的方法很使用这种较小的组织,随着组织的变大,管理者没有能力像以前一样的继续完成以前成功的方法,管理方法不适应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从组织变革的步骤着手分析。 案例二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由职权之争引发冲突,又因信息沟通障碍产生矛盾。 2、威恩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可行的。他采用了转移目标的策略,如给他们设置一个共同的冲突者马德,并促进明娟和阿苏之间沟通信息,协调认知。 3、改善人际关系一定要体现平等的原则、互利原则和相容的原则。让明娟和阿苏和平共处、互相谅解,且告知他们未升迁的利益更大,并使他们相信威恩的话。这一过程启发我们应该依据人际交往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案例三 参考答案或提示: 1、王义堂现象说明领导者个人的实际管理水平与素质,即真才实学很重要。 同时还说明,王义堂采用的专制管理方式,在技术相对简单和成熟、而管理又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效力。 2、在当前研究王义堂现象,有以下现实意义: A、改革应首先从企业领导人入手; B、改革的关键是管理创新。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并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领导人的管理方式。 C、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要在经营机制上把领导人的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相结合。 案例四 参考答案或提示: 1、我们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便能发现,陆振华的蚊香厂采用的是一种职能制(或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2、根据钱德勒的组织结构理论和权变思想,鲍发建议的产品型结构其实质是一种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案例五 参考答案或提示: 1、因为唐文为了便于自己对公司进行集中领导,有利于他实施控制和管理,所以要对以前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改革后的组织结构是典型的直线职能结构:它包含了直线关系、参谋和委员会,管理层次分明。且具有集中领导,便于调配人力、财力和物力;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秩序井然,使整个组织有较高稳定性的优点。 原先的组织结构具有多头领导、责权不明、管理层次混乱、管理跨度不合理等缺点。 2、唐文改革组织结构可能遇到以下问题: ①来自公司上下员工观念上的阻力; ②因地位变化的产生阻力; ③来自人们的生活习惯方面的阻力; ④来自社会环境方面的阻力,如人们的指责或批评等。 他应该分以下步骤予以实施: ①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②要利用群体动力,发动群众讨论和参与组织结构改革;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橇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⑴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按犯罪行为能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按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犯罪既遂状态为标准,属于不能犯未遂中的工具不能犯未遂。 ⑵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应对保安员的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属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的行为和伤害行为是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健康权,从客观方面李某实施了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主观方面李某有伤害他

人的故意,李某属于一般主体。 ⑶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预备 ⑷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及故意杀人罪(预备)、数罪并罚。 2、对张某是否可以不予处罚? 张某,十九周岁,无业。一九九0年七月的一天,张某在某中学门口拦住该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以借钱为名向李某勒索钱物。李某迫于无奈,将身上所带的十元钱及一支钢笔交给张某。事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并向李某赔礼道歉。当地的公安机关鉴于张某违法行为轻微并能主动纠正,对张某不予处罚。 问:对张某不予处罚是否合适。请说明理由 答:对张某不予处罚合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张某索要财物数额较小,事后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及

第四章案例分析及答案

第四章绩效管理案例及答案 案例1:A公司,成立于五十年代初。经过近五十年的努力,在业内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公司有员工一千人左右。总公司本身没有业务部门,只设一些职能部门;总公司下设有若干子公司,分别从事不同的业务。在同行业内的国有企业中,该公司无论在对管理的重视程度上还是在业绩上,都是比较不错的。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该公司面临着众多中小企业的挑战。为此公司从前几年开始,一方面参加全国百家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另一方面着手从管理上进行突破。 绩效考核工作是公司重点投入的一项工作。公司的高层领导非常重视,人事部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人事部是在原有的考核制度基础上制定出了《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在每年年底正式进行考核之前,人事部又出台当年的具体考核方案,以使考核达到可操作化程度。 A公司的做法通常是由公司的高层领导与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的方式和程序通常包括被考核者填写述职报告、在自己单位内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述职、民意测评(范围涵盖全体职工)、向科级干部甚至全体职工征求意见(访谈)、考核小组进行汇总写出评价意见并征求主管副总的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被考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该单位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管理目标的实现等方面: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及管理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重点努力的方向。具体的考核细目侧重于经营指标的完成、政治思想品德,对于能力的定义则比较抽象。各业务部门(子公司)都在年初与总公司对于自己部门的任务指标都行了讨价还价的过程。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完成后,公司领导在年终总结会上进行说明,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个人。尽管考核的方案中明确说考核与人事的升迁、工资的升降等方面挂钩,但最后的结果总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下文。对于一般的员工的考核则由各部门的领导自己掌握。子公司的领导对于下属业务人员的考核通常是从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该公司中所有子公司的业务员均有经营指标的任务)来进行的;对于非业务人员的考核,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子公司均由各部门的领导自由进行。通常的做法,都是到了年底要分奖金了,部门领导才会对自己的下属做一个笼统的排序。 这种考核方法,使得员工的介入程度较高,颇有点儿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感觉。公司在第一年进行操作时,获得了比较大的成功。由于被征求了意见,一般员工觉得受到了重视,感到非常满意。领导则觉得该方案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也觉得满意。但是,被考核者觉得自己的部门与其它部门相比,由于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不同,年初所定的指标不同,觉得相互之间无法平衡,心里还是不服。考核者尽管需访谈三百人次左右,忙得团团转,但由于大权在握,体会到考核者的权威,还是乐此不疲。 进行到第二年时,大家已经丧失了第一次时的热情。第三年、第四年进行考核时,员工考虑前两年考核的结果出来后,业绩差或好的领导并没有任何区别,自己还得在他手下干活,领导来找他谈话,他也只能敷衍了事。被考核者认为年年都是那一套考核方式,没有新意,失去积极性,只不过是领导布置的事情,不得不应付。 请问:1、该企业绩效考核存在什么问题?请详细说明。 2、结合以上问题与原因,试述应如何进行有效的绩效考核。 答案要点: (一)该企业绩效考核存在问题如下: 1、绩效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 2、考核周期的设置不尽合理 3、考核关系不够合理 4、绩效考核与其前后的其它工作环节衔接不好 (三)主要解决策略 1、重新建立考核系统 2、明确绩效考核系统包含的主要流程。 3、设计各种绩效考核表,将考核内 容具体化4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晋升、工资相挂钩5、目标设定动态反馈指导定期考核绩效面谈 案例2: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No.1 --------------------------------------------------------------------------------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4)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二、案例分析: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不成立。2、分析提要。 公司乙的还盘已是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甲发盘的实质条件,应视为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是新要约。而原要约(即公司甲发盘)因此而失效,导致本合同不成立。这是本案合同不成立的焦点,也是分析本合同不成立的关键。 3、理由:本案合同不成立,是因为公司乙的承 诺与公司甲发出的要约不一致,导致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致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家供货商联合17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双方的谈判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不欢而散。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进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形成对比的是,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而且6场费”沃尔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供应链制胜的关键—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请回答下列问题: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因为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企业与企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标。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 用户的需求拉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创建集成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重要指标。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同努力。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 21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应链管理模式。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10分题)2.(第二次,二选一,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在上午10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1个月前来预定。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灵活 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近来,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服务的柔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但是他们感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请你分析下列问题: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

案例分析试题与答案4h

2004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20分)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l.1中所列标准补偿; 表1.1 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 000元,工期延误l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l8 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部分) 第一章 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

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1.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老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分买和卖,多了就卖,少了就买, 学生很快就记着了这两个字;这些教法有何心里依据? 答: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的作用,心里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而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2.在课堂上老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得回答是:建学校,建仓库,铺路, 学生小名的回答是:建房子,建花坛,打狗,敲钉,你更喜欢那种,为什么,请用思维原理进行分析? 答:小方得回答都是沿着建筑材料这一方向进行发散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以作为建筑材料,而且可以作为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很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3.一位热心而热爱教育工作的老师,为了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并且创造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 环境,他对教室进行精心布置一番,教室的墙内张贴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图案,窗台上还摆放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植物,使教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分析判断,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答:这位热情的老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事与愿违,反而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学生集中精力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案,室内的花草,等这些东西会刺吸引学生的注意,尤其是对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力转移到有趣的花草,图片上面,从而影响了转系听课。 4.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以为老师在教学时,让两位同学扮演书中的角色,以为 学生说:;老师,书中的原话太长,我背不下来,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高兴的抚摸一下学生的头,说:你的意见很好,你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表演。结果这个孩子表演的很出色。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答: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关系具体体现,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和伙伴。教师没有架子,尊重学生的意见,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 5.教师在版书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标准出来,目的是什么,符 合什么规律? 答: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是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1)符合知觉选择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相差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感知;(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刑场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分形近字。 6.一位青年教师在进行公开课(伊犁草原漫记)的教学中,课文第二段,第三段写秋天猎人 猎熊的果敢,但是一名学生没有按照要求归纳猎人的果敢,而是说猎人很残忍,可喜的是,这位教师并没有因为学生当着听课教师的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懊恼,而是因势利导,让学生充分的讨论,最后全班学生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推翻了课文的观点。请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进行分析? 答:当学生的观点与课本、教师有不同之处时,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否定学生的答案,而是采取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辨别,达到统一的意见或者是并不统一的意见,留着悬念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第四章 绩效管理案例分析题 及答案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第四章绩效管理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李某是某公司生产部门主管,该部门有20多名员工,其中既有生产人员又有管理人员。该部门采用的考评方法是排队法,每年对员工考评一次。具体做法是: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给其打分,每个员工最高分为100分,上级打分占30%,同事打分占70%。在考评时,20多人互相打分,以此确定员工的位置。李某平时很少与员工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交流,只是到了年度奖金分配时,才对所属员工进行打分排序。 请分析(1)该部门在考评中存在哪些问题?(2)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1.该部门在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有: (1)考评方法不合理,缺乏客观标准。对于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评,应首先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客观标准相比较,而不能仅仅采用排队法这一员工之间主观比较的方法。 (2)考评方式不合理。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过程和结果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应采用不同的标准分别进行考评,而不能混在一起互相打分。 (3)对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时,都应以上级考评为主,而不能以同级考评为主,这样会影响考评的客观公正性。 (4)主管平时缺少与员工的沟通,很少对员工进行指导,这影响了考评结果的客观性。(5)绩效考评应按步骤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绩效考评的作用。 (6)考评周期不合理。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评周期不应都为一年,生产人员应相对短一些。 2.产生问题的原因是: (1)主管李某缺乏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不能科学有效地在本部门实施绩效管理。 (2)绩效管理目的不明确。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了发放奖金。 二、某汽车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效益,树立公司形象,形成文明礼仪风气,准备对公司的售票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评:(1)能有效地保证票款的收取;(2)微笑服务,礼貌用语;(3)注意仪表,形象良好;(4)熟悉相关线路的中转情况;(5)熟悉沿途重要设施的分布情况。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专利权法律制度 案例: 胡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730005046.3. 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的茶叶包装盒推出市场后,以其外形美观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本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上升,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但2008年9月,胡某在海口市新港水产批发市场发现,该茶艺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胡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用本专利产品赢得市场之机,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亲权产品,充斥市场。本专利产品由于受到这些仿制品的冲击,销量直线下降。胡某为了维权,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代理此案。李武平律师接受代理后,认真研究案情,指导当事人收集、保全证据,经过努力,最后法院判决侵权成立,判令被告海口某茶叶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原告胡某专利号为ZL200730005046.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 案例分析 一、《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设计。具体涵义是:第一,外观设计必须和产品结合在一起;第二,外观设计师对工业产品外观的新设计,不涉及内部构造、功能和改善;第三,外观设计作为一种新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性全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中,实质上的规定条件是器具有新颖性。对本案例,茶叶包装盒已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则胡某享有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物质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限购的独占权、许可实施权和转让权。其中,许可他人实施权利,也就是对专利发明创造使用权的转让。根据双方但是人约定的不同,许可合约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普通许可合同,按照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但专利人仍保留在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权利;部分独占性许可合同,按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取得利益的独占权,但不能因此排除专利人自己使用该专利发明创造的权利;完全独占性许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7家供货商联合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 形成对比的是,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进场费”,而且6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 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供应链制胜的关键——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 (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 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因为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标。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 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用户的需求拉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创建集成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21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应链管理模式。 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2.(第二次,二选一,10分题)“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 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1个月前来预定。 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灵活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近来,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服务的柔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 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感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 请你分析下列问题: 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 2)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解释。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就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就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严某系中国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外多次秘密窃取她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中国刑法论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严某以盗窃罪定罪判刑就是正确的。中国公民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这就是本案的关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就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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