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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
失业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已在我处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同意接收该单位新

进职工

(身份证:)

在省本级参保。待接到你处开出的转迁证明后,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篇二: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

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失业员工。

二、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金额:缴纳社保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失业金,

个人终身领取时间上限为24个月,每月领取失业金的金额按照个人基数折算,

上限为当地最低工资。(2014年11月1日起为1680元)。

三、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卡、身份证;

2、单位开具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地户口提供《劳动手册》或《就业登记证》;

(若没有,需要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张2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

理,办好后拿到公司盖章)

4、外地户口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参加过园区以外社会养老保险的会员需提供,如果没有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社保机

构开具社保缴纳明细单)

6、协商解除的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此项必须提供,用以证明员工是失业,而不是自己辞职的。)

7、若曾在苏州市区(即园区以外)参加过失业保险并未申领失业金,需先至园区公积金

中心本部(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开具失业保险接收函,再去当地社保机构开具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再到园区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转入手续。

四、办理失业金申请的地点:

娄葑娄葑街道东振路59号(娄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唯亭西唯亭街道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

务所)

唯亭东唯亭街道迎宾路11号(唯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胜浦胜浦街道兴浦路15号(胜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

独墅湖园区林泉街368号(独墅湖创新区科教人才市场1楼)

斜塘园区普惠路456号(星湖街与普惠路交界口,街道办事处一站式大厅内)湖

西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3楼东大厅

中心本部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公积金管理中心篇三: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设计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设计——以合肥市为例

景荣杰 12211030205

劳动与社会保障②班

一、相关业务政策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

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含三县)的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

及其雇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

第三条失业保险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缴费费率。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

第四条合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经

市经贸委、工商、地税、财政、审计、银行、人事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

好失

业保险工

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承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失业后,符

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

第七条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按全省上年

社会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凡在保险范围内的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

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第八条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

门申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税务部门按规定征缴。单位

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税前列支;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全年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失业保

险经

办机构应

第九条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照

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提取调剂金,于次月前10日内上解省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省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调剂后仍不足的,地方财政予以补

贴。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

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财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政部、劳动保障

(转载于:失业保险接收函)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

抚恤

(六)国务院规定或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征收失业保险

费总额的12%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市、县失业保险机构在编制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时,

同时编制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年度收支预算和季度使用计划,经同级劳动

(一)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

义务满1 年的;

(二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

(一)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

3

(二)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开始计算,

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

18

(三)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

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

24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又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

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合并计算。合并

计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第十八条1999年1月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

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按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市、县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65%,但应

高于本市、县城镇居民最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领取15元定额医疗补助金,患病在失

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规定发放医疗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医疗补助金为住院治疗费用的50%,一个失业

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县

24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医疗补助金是住院治疗费用的60%,一个失业

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县

36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医疗补助金是住院治疗费用的70%,一个失业期内最

高不超过本市、县

48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由本人申请,

经街道、区(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报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费;发给

直系亲属8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没有直系亲属的

第二十二条单位招收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年限,每满

1年,发给l个月生活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保

险金标准的70%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失业保

险经办机构认定后,从次月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管理,纳入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

第二十五条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编制失业人员花名册连同档案材料在七

职工个人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自终止之日起60日内,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职工登记证》,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未

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

金。

第二十六条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确认,自次月起领取失业保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

失业

保险金的

第二十七条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

险关系的转迁办法按省政府第

126 职工、失业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八条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

由本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

第二十九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而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1倍以上

3

第三十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

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

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损失的失业

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三十三条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4月1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26号发布的、1998年9月1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修正的《合肥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

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失业保险经办环节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

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二、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

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三、所需材料 1.解聘人员档案;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具体情况页)或户籍证明;篇四: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

定须知1.27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江苏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用人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

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包括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或公

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领取失业

保险金期间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转入地

区失业保险机构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其中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

账户信息);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档案中能反映个人历次就业信息的资料主要包括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

用、复原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不具备上述资料的

以历次就业期间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保险缴费明细清单等为准。

2、自2012年1月1日起,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且办理失业保险

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保险核定领取期限生效;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

费年限重新计算。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重新就业后,再次失

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本人(含异地在宁享受的)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

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篇

五:九龙坡区失业保险审档及办理流程

九龙坡区失业保险审档及办理流程

一、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

1、缴费满一年以上的;

2、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3、有求职意愿的。

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户口性质送档及发放标准(送档有效期为解除劳动合同之

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1、城镇户口,档案送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九龙坡区城镇户口

失业金发放标准570元/月)

2、农村户口,档案送单位投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农村户口享受标准

为285元/月)

三、失业职工个人档案资料为:

用工单位招工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登记卡(参

保地为九龙坡区以外区县的,需投保地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户口及身份证复

印件等资料,档案需装订成册附目录并密封。(注:未按规定装订或密封的档案恕不接收)。

农村户口失业职工不需建失业保险登记卡,需单位开具参保证明,注明参保时间及终止时间。

四、办理所需资料:

1、城镇户口:失业职工本人凭解除合同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

照片三张、失业职工介绍信、失业职工本人在中国银行开户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

2、农村户口:失业职工本人凭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单位出具的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失

业职工介绍信、一寸照片壹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壹张、户口簿原件。

3、办理时间:每月21日至27日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4、办理期限:为60天内(以接收企业交档时间起开始计算)。

五、户口重庆市外:转移之前需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科出具接收函,凭函转移(提供失

业职工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出的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以及该机构的联系电话),然后由我区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将失业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基金划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职工带上本人档案到该经办机构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批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批制度 一、审批责任部门: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 二、审批责任人 街道社保专干 三、审批依据: 长政发【2007】37号 四、审批范围 辖区范围内社区居民 五、审批权限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审批 六、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所有居民 七、审批需要的有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八、办理程序和时限 周一至周五 九、监督检查 1、办公室主任组织定期进行内部工作检查。 2、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 3、街道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十、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二)、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承担全部责任。 3、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办公室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办公室主任和街道有关领导责令改正,进行诫免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办公室主任违反规定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街道有关领导责令改正,进行诫免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3、行政领导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上述人员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审批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提交资料

西安市社保详情以及转移须知【【现行政策

西安市社保现行政策以及转移须知 每个人上班都缴纳社保,但很多人缴纳了很多年连五险一金是什么都不知道,在转移的时候更不知道改怎么转移,下面就简单的写一下西安市社保的一些政策,方便大家。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一个总称,总称!!注意是总称!!!包含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住房公积金 说到这里,我要插一句,很多人问到自己缴的社保,说什么“我的社保啊医疗什么的都在你这里缴纳的。”说这话就和小学生句子改错一样,好像说了“我今天去文具店买了文具、铅笔和橡皮”一样!!病句么!!!所以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再这么说!!!不然必定会被人偷笑的!!! 西安市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四险是合在一起缴纳的,所以只要缴纳医疗剩下都是有的,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三险或者三险一金之说,如果缴纳肯定是五险或五险一金。因为工伤和生育保险只需公司缴纳,个人不用缴纳费用,所以很多人认为没有才称之为三险!! 社保转移须知(现行政策): 西安市的现行政策中,五险一金需要进行转移的只有养老和公积金两项!剩下四险只要之前单位停缴,你将你的医保编号报给现要转入单位,单位就可以进行正常缴纳,无需做转移!!! 1、养老:①市内养老转移:先在现在要转入的单位领取一张《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 移申请表》(新单位要加盖公章)至原参保单位,表格上请填写好您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原参保单位将此表格拿去当地社保局打印一张养老台账(全名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您,您再将这张养老台账交于现在转入的单位(请注意核对个人帐户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公司如果没有养老转移单模板的,在本人的百度文库里有,需要的同志们可以找一下。 ②陕西省内(不包括西安市)及陕西省外养老转移:直接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打印出个人 养老缴费凭证(养老台账),将原件交至现在要转入的单位。 备注:养老在陕西省内有开户缴纳记录者必须做转移,否则无法缴纳。 2、公积金:持先公司开据的公积金接收函并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至原参保单位转移,上面写清楚:公司的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并且加盖公司公章。

重庆市失业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重庆江北区失业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宣传资料) 注解: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宣传资料。 2、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劳动能力,现用人单位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而未就业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3、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并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职工个人档案需装订成册附目录并密封,未按规定装订或未密封恕不接收。 5、全市统一模板《失业职工介绍信》、《失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在单位参保所在地失业经办机构领取。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政策规定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 (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等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三)依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依法宣告破产的单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再就业的职工; (五)濒临破产的单位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 (六)依法关闭和停产整顿单位被精简的职工;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职工。 二、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大学生档案接收函

大学生档案接收函 篇一:档案同意接收函: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篇四: 大学毕业生实习接收函________________学院: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同意接收你院______级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等___名同学,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进行专业(教育)实习,主要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该同学档案一并转入我单位。(实习单位签章)年月日…………………… 篇五:档案接收函 __________: ___________等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我公司,请协助办理。我公司存档编号: 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

____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六:档案接收函1 接收函 xxxx分中心: 经双方协商,我单位同意接收单位(档案所在人才机构/单位)的同志(身份证号:,特殊工种:□有、□无)到我单位工作,请协助办理人事档案调动相关手续。(此表仅限内部使用)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七:用人单位档案接收函 档案接收函 ___________: ___________同志是我公司用工人员,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

我公司,请协助办理。 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档案接收函 ___________: ___________同志已聘用为我公司职工,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公司,请协助办理。 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档案接收函 莱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___________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我公司,请协助办理。我公司存档编号: 其原存档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养老保险接收函模板

养老保险接收函模板 篇一:个人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精选5篇 个人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精选5篇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 2010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xx个人代码 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xxx xxx银行xx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年月日 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正式录用。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信息表应包含以下内容:历年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单位划转个人帐户比例、金额、利息,个人缴费比例、金额、利息,个人账户比例、金额、利息)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个人

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

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 2009年,金华市政府连续出台了《金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等文件,对原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了较大改进,提高了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将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信息汇总如下: 一、享受条件: 1、初次参保:缴费次月享受; 2、中断后参保: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在续保六个月后,第七个月开始享受; 3、退休享受:退休人员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缴满三十年,女性缴满二十五年),方能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当年缴费基数与比例,按每年递增8%的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医疗保险费用,则退休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缴费年限均为连续缴费年限,若中间有中断,则缴费年限自中断后续交算起。 二、享受待遇及结算 1、普通门诊:由个人自行承担。 2、住院:先由个人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称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来确定,市中心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市中医院、人民医院、第二医院、广福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0000元(含)以内部分支付85%;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部分,支付9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部分,支付95%;50000元至150000元(含)部分,支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0000元(含)以内部分支付85%;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部分,支付9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部分,支付95%;50000元至150000元(含)部分,支付90%; 结算:住院时,凭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凭医保卡办理费用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自行与医保处结算,个人出院时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无须另行结算或报销。 3、特殊病种:患有医保处规定的特殊病种需门诊治疗的,经医保处审核批准后,确定1-2家一级以上定点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在定点医院因治疗特殊病种发生的门诊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住院标准支付。特殊病种起付标准按市中心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执行。特殊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 结算:本人先行垫付,在每个季度规定时间持病历,医疗清单,发票等规定资料至医保处办理报销。 4、慢性病种: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患有医保处规定的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特殊慢性病种门诊费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 慢性病种范围:高血压病二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有下肢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心功能三级以上(含三级);心肌梗塞后(并发心功能不全、心绞痛、心律失常之一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顽固性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椎管内占位性病变;颅内占位性病变;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心、肾、肝、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精神病;肺结核(活动期);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前列腺增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结算:患者持规定材料在每季度首月的5日至20日向市医保处申报,经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享受慢性病种门诊补助。 慢性病患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患者可选定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门诊持慢性病门诊病历处方本和医保IC卡就诊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与患者结清。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5、异地急诊。因公出差,准假探亲期间,因病急诊的,可到当地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治。 结算:个人先进垫付,回金华后,持规定材料至医保处申请报销,经医保处审核同意后,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自负10%,再按上年市区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费用限额结算;也可由个人自负3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处理。 三、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医保接收函

医保接收函 篇一: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2014-06-20篇二:医保接收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 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经办人(签章):新 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 期:2013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 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篇三:社保接 收函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 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转入地社保机构:2010 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 保险基金无锡个人代码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887010198500016438

江苏银行梁溪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年月日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 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正式录用。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

四险收缴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四险收缴业务常见问题问答 1、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新参保手续 首先,用人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网址然后查阅“社会保险登记”相关流程和时限。 然后,用人单位到朝阳社保中心医疗保险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办理参保人员“四险”增加、减少办理时限是什么? 每月5日-25日 3、办理参加“四险”人员增加所需填报的表格? 未在本市缴纳过社会保险的新增人员和转移单上缴费截止日期是2004年10月以前的新增人员,需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中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性别、增加原因、缴费人员类别、职工身份、上年月均工资,参加工作日期和参加险种等项目为必填项,必须填写。 2004年10月以后在本市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转入人员),需要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必须填写缴费工资或缴费基数。 4、上年月均工资栏如何填写?

根据京劳社养发[2007]29号文件中规定,“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 5、办理参加“四险”人员减少如何办理? 职工减少需要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其中本市城镇职工减少原因是“失业转街道”的,需要提供个人户籍所在街道的具体名称;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本人意愿可以转移也可以清算。如果农民工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清算,需要提供农民工本人的清算说明等个人材料。 参保职工要求转出本市的,需要提供《北京市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确认表》(盖章原件一式四份)或者外埠社会保险接收函(盖章原件一式三份)。《北京市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确认表》要求转出单位盖章,寄回外埠由外埠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确认(盖章原件一式四份)。转往外埠的城镇职工其失业保险可以转移也可以领取,领取的条件:在本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并且,在原籍无正式工作的,需要提交个人申请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办理步骤:1、到四险收缴岗打印缴费情况表,2、在支付部进行失业保险金支付,3、待失业金金额到达原单位账上,携带《北京市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确认表》(原件)或者外埠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打转移明细。4、持《北京市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确认表》(原件)或者外埠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到财务部办理基金转出。

人才市场档案接收函模板

人事档案委托接收函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其档案现在**********存放。其配偶*** 在北京*********单位工作。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向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申请正在办理***同志调京事宜。我单位同意接收***同志并负责安排工作,由于我 单位无人事权,无法接收该同志档案,特委托贵单位在其进京手续办妥后,为其办理存档事 宜。 特此申请,准予为盼。 单位名称(北京接收单位)盖章 年月日篇二:档案接收函 ___________: ___________等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我公司,请协助办 理。我公司存档编号: 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 _____有限公司 年月日 档案接收函 时间:2012-11-14 08:00来源: 好词好句网作者:西海 4 该内容对我有帮助 更多3 篇一:档案接收函范文 莱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____ _ ______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调入 我公司,请协助办理。我公司存档编号:其原存档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年月日 篇二: 林省人才交流中心: 吉林医药学院 07 级药学专业毕业生同学,现已在我公司 工作,并在近期转为正式员工,请把该同学档案调转到我公司. 特此证明单位地址:吉 林省 xx 市文化东路 17-20 号单位电话: 联系人: 单位盖章: 2011 年 9 月 10 日 篇三:接收函 福建农林大学____________学院: 由各学院分别填写本院名称,打印) ( 贵院 2009 届 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 生 ____________________被我单位录用接收. 档案随同转入,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 (盖章) :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篇四: 大学毕业生实习接收函 ________________学院: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同意接收你院 ______级_______________专业 ____________等___名同学,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 年___月___日,进行专业(教育)实习,主要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该同学档案一并转入我单位。(实习单位签章)年月日…………………… 篇五:档案接收函 __________:

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doc

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 2010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无锡个人代码 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887010198500016438 江苏银行梁溪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年月日 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正式录用。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 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信息表应包含以下内容:历年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单位划转个人帐户比例、金额、利息,个人缴费比例、金额、利息,个人账户比例、金额、利息)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婚宴邀请函范文活动邀请函范文征求意见函范文催款函范文6篇 催款函范文一 催款函 □□□公司: 于□年□月□日为止,我公司已为贵公司安装了□□□,货款金额计□□□万元,发票编号为□□□。可能由于贵方业务过于繁忙,以致忽略承付。故特致函提醒,请即进行结算。如有特殊情况,请即与我公司□□□联系,手机:□□□邮编:□□□地址:□□□。 特此函达 我公司帐户名称:□□□□□□□□□□□

医保接收函模板

医保接收函模板 篇一:唐山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 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20XX-06-20 篇二:医保接收函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编号::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经办人(签章):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期:20XX年月日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 篇三:医疗保险接收函 接收函兹有;已被我公司聘用,同意将其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司,请协助办理。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

章) 20XX-06-20篇二:医保接收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 若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经办人(签章):新 就业地经办机构(章): 电话:日 期:20XX年月日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发函经办机构留存。篇三:社保接 收函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 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转入地社保机构: 20XX 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

关于社保调档函

关于社保调档函 篇一:异地社保、档案转移流程 异地社保、档案转移流程 zz由于工作变动的关系,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事档案真是让人又烦又累,同时也深深地为政府人员办事的淡漠和低效而叹息!今天写这篇文章主要想把异地转保转档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注意点列示出来与大家共享,以便后来者少走冤枉路,少费冤枉的时间和金钱。 一、人事档案转移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 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

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 1、到接收地社保局,养老保险窗口开具《企业职工异地转入联系函》(含开户银行和帐号),医疗保险窗口开具《职工跨地区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一式两份; 2、原就职单位填写社保增减表,中止原单位对你的社保金缴纳义务; 3、到调出地社保局综合服务窗口,凭《联系函》、《转移情况表》、《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办理,办理结果为取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情况》一式三联、《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异地转移表》一份,分别要仔细核对开户银行和帐号;之后将第一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情况》交给财务窗口,其余两联带回接受地,同时医保卡收回作废; 4、半个月后由个人或接受地工作单位凭《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帐户转移情况》两联、《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3篇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3篇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取“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以下: 1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消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干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尔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往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活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活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以后到新城市就业,便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断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末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其实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兼顾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兼顾地区活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兼顾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1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末他就能够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干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0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105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1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2010年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一、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手续及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备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二、资金如何转移 《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三、是否能够退保 在新的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怎么办,会不会其缴纳的养老金就烂在账户里取不出来了?不用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广东省

社保接收函模板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 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 (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 2010 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 保险基金无锡个人代码 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887010198500016438 江苏银行梁溪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 年月日 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 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 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 ______),已正式录用。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xxxxxx社会保险局(中心):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身份证 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信息表应包 含以下内容:历年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单位划转个人帐户比例、金额、利息,个人缴 费比例、金额、利息,个人账户比例、金额、利息)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篇二: 社保接收函格式 社会保险接收函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我单位已于2013年05月16日为同志(身份证 号:)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请贵中心为该同志办理停缴社保手续, 由我单位为其续接其社会保险。

公务员调动工资介绍信八篇

公务员调动工资介绍信八篇 ??存根 (存根表) 介绍信存根 ()中上煤介字号 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调动(转移)介绍信()中上煤介字号兹介绍 (等)同志名到工作,请接洽分配。年月日附名单:篇五:职工调动介绍信职工调动介绍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兹介绍等名同志,前往您处报到,重新分配工作,请接洽。 篇四: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共4篇) 篇一: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工资关系介绍信是由非应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不同单位性质,介绍信格式不同,但基本内容大致一样。没有工作的非应届考生的工资关系介绍信由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具。 篇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县内调动用) 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说明:1、人员类别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行政工人、事业工人;2、财政供养人员办理工资转移手续时应提供:调动文件、增人卡、编制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此介绍信一式四份,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资中心和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

各存一份。 篇三: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制表:河南省劳动人事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篇四: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范文 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范文 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范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有制 参加工作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学术称号 调出单位及职务(工种) 调入单位 工资已发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你单位发给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调出单位签章 年月日 人事主管 单位签章 年月日

说明:如果考生是中小学的老师,请盖局的公章。 篇五:公务员工作调动程序 公务员工作调动转移关系 1、档案关系:持现工作单位(或人事局)开具的(调档函)到原单位转移档案关系。 2、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持现工作单位(或人事局)开具的(工作商调函)到原工作单位办理开具工资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最好每月15号前办理,可发全月工资,15号后发半个月的工资。) 3、户口迁移:先到现居住地开具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和原来的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品迁移证,然后再返回现居住地落户。 4、党组织关系:先问清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关系抬头,待对方发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逐步转移,一般经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基层党工委。 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先到现工作地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再持接收函到原工作所在地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然后持相关单据到现工作地办理转移即可。(可代办) 6、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先到现工作地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再持接收函到原工作所在地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然后持相关单据到现工作地办理转移即可。(可代办) 7、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般不转移。 8、住房公积金转移:本人直接提取,当个人离开原所在工作城

档案接收函格式要求

档案接收函格式要求 档案接收函格式 兹有我单位______(同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是我公司用工人员,同意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公司,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档案接收函格式要求

______分中心: 经双方协商,我单位同意接收______单位(档案所在人才机构/单位)的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 ,特殊工种:□有、□无) 到我单位工作,请协助办理人事档案调动相关手续。 (此表仅限内部使用)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 日

档案接收函格式是什么 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______等_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我公司同意管理其人事档案关系,并将其档案关系存入我公司单位户内,请协助办理其档案关系转入。我公司存档编号:______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档案接收函格式 _____学院:

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______届_______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同学到我单位工作,同意接收其人事档案及户口,请协助办理以下有关事宜: 1.报到证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档案转寄单位: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3.户口请迁移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党组织关系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xxx市社会保险所: 兹有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单位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所接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单位:(盖章) 转入地社保机构: (盖章)年月日 篇二: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 人力资源流动牵涉到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只有有效的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才能够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

仅供参考。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一: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二: xxxxxx社会保险局: 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表》。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三: xx省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调xx单位xx同志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XX年XX月XX日 篇三:办理保险转移接收函样本 接收函 黑龙江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兹有(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年月被我公司录用,公司自年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月日

医保异地转移最新政策规定3篇(最新)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

2019年长沙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2019年长沙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详细为您分析。 长沙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长沙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2、社保转入长沙 (1)携带转入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所需资料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湖南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长沙市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长沙市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邮政编码:410011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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