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计生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应急物资的正常使用及应急需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卫生监督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平急结合、常备不懈、严格管理、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总要求,对徽章标志、取证通讯设备、个人携行基本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

二、应急物资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根据配备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储备。

三、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出库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制,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回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和台账记录,并建立档案。

五、保证物资品种、数量、质量、按计划对物资进行轮换、更新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六、物资入库时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对物资进行标签编码,做到“名称、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参数、批号”相符,做到“实物、标签、台账”相符。

七、应急物资储备室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潮、防鼠、防污染、防火、防盗等措施。

八、应急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物品上交单位入库。

九、应急物资超过有效期、或非人为因素损坏以及国家公布淘汰或禁用的,由应急部门提出申请,报领导批准后做销账处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