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车间生产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秩序,确保车间生产正常运作,提
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证出货产品符合客户要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包括检验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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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力引起的批量不良大于10%后果负责。
7、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首检和培训内容对产品进行100%检查,如产品质量发生变化或机器设备出现异常等情况,操作人员无法自行解决的,必须及时向主管反映。生产中产品出现瑕疵情况时(包括黑点、顶白、料花、飞边、缩水、缺料等),对照品管部确认的机台“样件”,超过标准的,应做好分检隔离。严禁将不良品混装于合格品内。因隐瞒或拖延导致的损失(包括造成返工、客户投诉、赔款等),
将依据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赔偿。
8、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对产品进行改变包装。如有发现,每次罚款20元。严禁野蛮操作,违规操作。(如改变必须经过生技部门重新制定及质量部门认可)。
9、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生产规定,操作工不准擅自调试注塑机更改工艺参数,违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设备∕模具损坏和产品质量问题,按照损失赔偿。
10、一个包装箱或者物料架上不能同时出现两张不同产品不同日期的标识,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