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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

程竣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

改、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

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

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

作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

方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

相关方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

施、分级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

原则进行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四、申请提出、审核/测算、审批流程

(一)申请提出:

1、工程变更、签证意见的申请提出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

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签证理由、范围情况说明和金额估算。

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提出要素:

1).工程变更原因、现场签证理由及范围;

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拟实施方案及附图;

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造价变化情况;

(二)审核/测算:

1、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审核单位是监理单位,造价测算单位是造价咨询单位;

2、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审核意见要素:

1).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理由是否属实;

2).拟实施的方案是否经优化;

3、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测算的成果要素:

1).是否涉及不平衡报价;

2).是否涉及新增需核价材料及新增材料情况;

3).截止本变更发生前工程造价变化累计情况;

4).相关造价测算附属资料等;

(三)审批

1、完善流程审批的牵头责任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门。

2、分级审批:各类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实行分级审批。

1)、I级变更由总经理审批:

2)、II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规划与设计部、审计部

的分管领导共同审批;

3)、I级签证由工程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4)、II级签证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具体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提出、审核/测算、审批的管

理流程详附件1、附件2。

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一)、工程变更实施管理

1、工程变更提出后,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设计、勘察、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商,形成初步设计变更方案和费用估算。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附件3或附件4)并参照本管理流程第四条完成意见审批后,由规划设计部提供《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至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出具正式变更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修改图》、《技术核定单》),由规划设计部审核其与《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的一致性后,分发至工程管理部门、审计部。

2、审计部根据正式变更资料安排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测算,造价咨询单位按要求提交完善的《测算报告》及附件资料,审计部牵头填报《工程变更签证和工程量增加审批申请表》(附件8),报高新区重点办备案/审批,并负责存档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按经备案/审批的工程变更内容组织现场实施,对需填报《建设工程量确认单》(附件9)的进行完善,并由工程管理部门在计量支付时复核。

4、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在会签竣工结算资料时、审计部在复核结算书时负责审查现场实施与备案/审批内容的一致性。

(二)、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

1、现场签证提出后,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设计、勘察、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会商,形成初步签证方案和费用估算。

提出单位填写《现场签证意见审批表》(附件5或附件6)并参照本管理流程第四条完成审批后,填写建设工程现场签证。

2、审计部根据正式签证资料安排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测算,造价咨询单位按要求提交完善的《测算报告》及附件资料,审计部牵头填报《工程变更签证和工程量增加审批申请表》(附件8),报高新区重点办备案/审批,并负责存档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确保具体实施的签证范围、内容等与备案/审批的一致,对需填报《建设工程量确认单》(附件9)的进行完善,并由工程管理部门在计量支付时复核。

4、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在会签竣工结算资料时、审计部在复核结算书时负责审查现场实施与备案/审批内容的一致性。

六、本管理流程解释权归由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

七、本管理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工程变更意见审批流程

2、现场签证意见审批流程

3、《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I级变更)》

4、《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II级变更)》

5、《现场签证意见审批表(I级签证)》

6、《现场签证意见审批表(II级签证)》

7、《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

8、《工程变更签证和工程量增加审批申请表》

9、《建设工程清单工程量记录单》

附件3

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编号:

1、本表适用于I级变更(变更变化造价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

2、本表一式六份,各单位/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4

工程变更意见审批表编号:

1、本表适用于II级变更(变更变化造价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本表一式六份,各单位/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5

现场签证审批意见表编号:

注:1、本表适用于I级签证(签证涉及费用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

2、本表一式四份,各单位/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6

现场签证意见审批表编号:

注:1、本表适用于II级签证(签证涉及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

2、本表一式四份,各单位/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7

工程增项费用估算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由造价咨询单位填写,相似价、新组价项目须附单价分析表。

附件8

注:1、本表系按《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符合由项目建设业主申请,由重点办组织相关部门审批的工程变更签证和工程量增加用表。

2、建设单位报送本表时,应附涉及造价更改的相关材料。

3、本表一式六份,重点办、财政局、审计局各留存一份、建设单位两份、施工单位一份。

附件9

建设工程量确认单

1、编号:按三位数编号(例:001),编号要连续;

2、工程量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3、附图应由各方签字盖章;

4、本表一式五份,建设、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各执一份、施工两份。

5、本表适用于需填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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