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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

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关于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京煤安监〔2005〕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隐患是指重大安全隐患、较大事故隐患、一般

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进行认定;较大事故隐患按照公司《关于印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矿较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4号文件中确定的12项内容,认定为较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实行公司、矿、科段管理制度。

各生产矿井科段正职组织本科段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

查治理结果报告本矿安监部门;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矿井的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

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各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

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研发部、采购供应部、运销部及相关部室负

责人组成;各矿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科段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科

段正职、副职、技术人员和班队长组成。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整

理隐患排查情况,每旬通报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监督各矿井进

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产技术研发部负责隐患认定标准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指导协助各矿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召开公司隐患排查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采购、运销等部室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高管参加,组织研讨确定公司级隐患,研定隐患的治理措施。

第七条煤矿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矿安监站站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落实负责;各主管副矿长对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段正职负责本科、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必须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可能发生事故情况、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员工的培训工作要针对矿井具体条件和人员素质情况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操作技能、规范操作水平,提高识别危险因素和正确处理危险因素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条隐患排查遵循“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隐患认定标准进行排查,范围要涵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所有地区、所有设备设施和所有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际”。煤矿“三违”行为要纳入隐患排查工作范围进行管理,对“三违”行为要认真排查治理并建档管理和上报。隐患治理必须做到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专项技能培训、强制执行措施和资金保障五到位。

第十一条各科段正职负责每天组织本科段副职、技术员、队长、班长对本单位的所有工作面(岗点)存在的一般科段级隐患,达不到隐患级别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安排治理工作。科段盯岗人员负责对单人岗位和流动作业人员的管理,每班要不少于一次进行巡视,每班对其安全可靠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留有文字记录;班组长负责每班对工作面(岗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派班单的安全提示进行排查和监督治理工作。

各专业副矿长负责在主要负责人或委托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的全面隐患排查会前,组织本专业科段正职及相关科室参加,进行较大事故

隐患、本专业认定一般矿级安全隐患、科段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进

行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或委托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副总以上的领导,每月两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内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各专业副矿长组织的专业隐患排查出的较大事

故隐患及一般矿级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包

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

施和治理结果等。公司安全监察部把各矿情况汇总后向上级煤矿安

全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较大隐患排查和重

大隐患排查,排查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纸版经矿长签字后留存备查,上报公司安监部电子版。下半月的全

面隐患排查、较大隐患排查和重大隐患排查合并召开,最迟于28日

前上报公司安监部。

各矿隐患排查分三级,一般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达不

到隐患级别的问题,确定为安全工作提示。其中一般隐患分矿级和

科段级,所有上报材料中的隐患应包括矿级隐患、较大事故隐患,

以及未消解的科段级隐患。矿级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必须由副矿

长以上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各矿要在月底把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

制定隐患治理计划。在每月最后一次全面排查后,将排查情况、本

月隐患排查总结及隐患治理计划于28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隐患问题按照专业(采煤、煤巷掘进、岩石掘进、机电、运输、一通

三防、地测防治水和矿压)分类填写隐患治理统计表,每一项隐患问

题要制定出治理措施、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治理责任人和完

成治理的时间期限,并且由主管矿长签字认可。纸版经主管矿长签

字后留存备查,上报公司安监部电子版。

总结报告和治理统计、计划格式,由安全监察部另发电子版。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如果当月没有完成治理的,下月仍然上报并注明,直到隐患彻底解决为止。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也要填写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表,注明没有隐患,并由主管矿领导签字。

第十六条煤矿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工作面(岗点)排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必须先停产,后治理,影响较大事故隐患治理范围内的工作面(岗点)也必须停产。

发现存在一般隐患能立即解决的要按规定进行治理,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按照“五定”的原则,定项目、定措施(包括隐患治理措施和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治理。

科段地面排查出的一般科段级隐患,要将排查结果一方面向矿安监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要在派班指令单中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验收人,进行治理。

科段井下现场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将治理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验收人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隐患治理。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责成立即解决或

限期治理,治理完成后由治理责任人负责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

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较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治理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

业范围,并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完成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按照

标准验收。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较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督察。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或生产地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全

面治理,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治理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

实施,隐患治理完成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按照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验收,各矿安监站

负责对一般安全隐患治理的验收。

第十八条隐患治理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处理隐患的安全技术

措施,并经专项培训后,具备合格的专项操作技能。带班领导人员

还应掌握强制执行措施内容,并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期间,该区域

人员都必须了解安全保证措施内容并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每月针对各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内容包括:矿、科段是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上报是否全面、是否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和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对

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对完成的隐患

治理项目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有未排查出的隐患,要先查领导下井

记录,再查责任范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生产技术研发部对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

督促和检查,内容包括:排查的隐患问题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

施和整改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对

隐患治理进行督促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矿安监站负责本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认定;检查安全

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专项安全培训工作;监督

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及时汇总和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总结分析在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

不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制度,煤矿各专业负责

人(各专业主管副矿长)每月要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形成安全状况评价报告,经主管副矿长

签字后后留存备查,在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安监部电子版。矿安监

部门要对没有按计划完成治理的以及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专业分析评价报告和治理计划格式,由安全监察部另发电子版。

第二十三条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验收受理制度,受理人对完成治

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受理,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追究并组织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立科段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发现一次存在未治理

安全隐患或处理不当的,责令立即整改,提出警告,由科段正职写

出整改意见报矿。发现两次上述情况的科段,将该科段定为安全重

点管理科段,定为安全重点管理的科段是矿安全检查的重点。发现

三次未治理隐患,或处理不当,或同种现象再三发生的,给予科段

正职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员由矿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由科段长或值班人员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留有文字记录。

第二十六条没有告知员工工作现场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防范措施的,或在隐患治理中对参加治理的员工没有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的,给予科段正职罚款500元至1000元。

第二十七条煤矿没有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没有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处罚煤矿主要负责人2000元/次,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二十八条煤矿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或排查出来没有向公司报告而被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对矿责任人罚款1000元至2000元,重大隐患罚款2000元至5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按照要求进行治理的,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每次罚款3000元。

第三十条排查出来的隐患不认真进行治理又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给予相关负责人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治理的,给予隐患治理负责人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煤矿不按规定时间上报隐患排查结果和隐患治理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的、或者矿安全隐患排查资料不全的,给予矿安监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三十三条各矿安监站、公司安监部要建立事故隐患举报记录,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积极进行核查,并于10日之内给予举报人答复。对举报事实核实后,按举报的事实和情节给第一举报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奖励金额为100-1000元。

第三十四条各生产矿要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昊华能源公司。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原《北京昊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京昊华经生发[2010]175号)、《关于修改、补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225号同时废止。

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正式版

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和防范类各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河南省、两级公司关于安

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治本攻坚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实施,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副职 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排查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体实施与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根据本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5542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办法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办法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隐患是指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非标准作业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09〕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

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旗煤炭局、市煤炭局。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 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滑坡、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A类: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

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组织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每个煤矿工人都要做好“自保、连保”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经常观察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迹象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领导汇报。 二、机械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为确保煤矿各类机械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预防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XX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XX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会<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2010]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大方县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XX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为重点,依据《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试行)》,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有关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姚喜军任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登记、整改、督查、销号等管理工作,总结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公司、地方安监部门所需的各类报表及信息。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专业分工 (一)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应急救援、生活等各系统)。 (二)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设七个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①一通三防、防突工作组: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防突、防尘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通防科、通防工区及相关技术人员 ②地测防治水工作组:负责全矿井防治水治理整改及技术、措施、图纸、资料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地测科及相关技术人员 ③采煤工作组:负责采煤专业排查整改工作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十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

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领导与工作分工: 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有关科室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办公室下设6个隐患排查治理组: 地测技术组:负责全矿技术、措施、图纸、资料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科及相关技术人员

采剥组:负责采煤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监相关技术人员 机运组:负责全矿机电、机械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机运科及相关技术人员 雨季三防组:负责全矿防洪、排水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 边坡、排土组:负责全矿边坡、排土场治理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 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财务、供应等相关领导人员。 二、工作目标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全矿(采、运、排、供电各系统)。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 (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煤矿安全科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煤矿科、

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十二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 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

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15〕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消除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消除措施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消除措施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如何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中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称为危险源即事故隐患。要消除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首先应从了解事故隐患方面入手,消除一切事故隐患,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一切事故危险源即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达到防患于未然,如何有效地消灭事故隐患呢?生产实践证明,在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复杂多变的生产过程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了解事故隐患产生的外部因素及事故隐患引发生产事故的内在动力,才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事故隐患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研究事故隐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事故隐患是如何产生的 从《黑龙江省1994年——2004年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汇编》10年来全省煤矿生产事故类型及发生事故的性质的归纳、总结、分析来看,生产事故的发生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即生产人员、机械设备、自然环境。 1、生产作业人员是生产活动的主体,由于文化程度、职业素质、安全生产观念、技术水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不同都在实际生产中影响着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从业人员各方面素质高就可能在实际生产中减少事故的发生反之增加事故的发生。而现实煤矿生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安全培训时间短,法律法规观念差等原因造成现煤矿生产企业的员工达不到安全生产“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安全生 第 2 页共 6 页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正 式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的财产和资源,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时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排查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国家及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

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制度 1、每月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由矿组织人员进行,其检查: ① 相关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②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③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④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鸿昌矿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特制桦甸市鸿昌油页岩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09〕68号文件要求,采掘

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目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4)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1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 (19)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 (2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调度、地测、通防等职能部门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汇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室,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安监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名称、地点、时间、分类、分级、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及销号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主体。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835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关于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京煤安监〔2005〕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3年度

目录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 (2) 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 4 - 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 4 - 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及处理制度........ - 27 - 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 9 -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13 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 (15) 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16)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 14 - 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2) 重点和专项督查制度............................ - 18 - 安全建设重大隐患事故举报奖惩制度............... - 9 - 安全工作例会.................................. - 24 - 煤尘隐患排查制度 (31) 顶板隐患排查制度 (33) 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34)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36) 防灭火隐患排查制度 (38)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 组长:申建胜 常务副组长:丁帅华 副组长:张金平任坚强贺永昌任恩科胡闯世 成员:冯海军刘蔡军付东鹏李宏明张王斌王波 任前进陈喜科范君杰吕亚军裴建伟蔡高科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丁帅华同志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 - 1 -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4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关于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京煤安监〔2005〕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隐患是指重大安全隐患、较大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进行认定;较大事故隐患按照公司《关于印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矿较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4号文件中确定的12项内容,认定为较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实行公司、矿、科段管理制度。 各生产矿井科段正职组织本科段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报告本矿安监部门;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各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研发部、采购供应部、运销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各矿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科段隐患排查治理机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号:SY-AQ-0530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system of coal mine water hazard hidden danger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地质测量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二、水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有各矿限期解决的隐患。如老空水、

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 四、建立水情水害定期预报制度,要有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公司。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审查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矿井,由各矿组织实施。 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20XX年3月13日,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我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各类亟待整改的问题20条,责令我矿立即停止井下掘进作业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报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经批审后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经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矿井建设。为此,我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我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对照安全隐患内容逐一分析研究,针对实际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詹雍 副组长:李洪东、曾虎泉、朱兴华、旺正东、郑仕金成员:何志强、罗国良、余汝森、周应成、陈秋兰、蔡万忠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人员到位 整改安全隐患工作由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

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299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Coal Mine Safety Hazard Examination Scheme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和防范类各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河南省、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治本攻坚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实施,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副职 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排查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体实施与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一组(“一通三防”、爆破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二组(地测防治水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三组(顶板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四组(机电、运输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五组(安全管理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六组(建设项目排查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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