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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优.选)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优.选)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优.选)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1.分类

1.1实验室废弃物分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三类。

1.1.1固体废弃物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有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有毒、有害固体废试剂;无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无害的固体实验室垃圾及空试剂瓶等。

1.1.2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有机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溶剂、废试剂;无机液体废试剂主要有无机重金属溶液、无机酸、碱溶液。

1.1.3气体废弃物指的是,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有害气体,特别是对人体有强烈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

2.管理规定

检测室必须将上述废弃物严格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2.1无害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垃圾不得丢弃于地面,必须用垃圾袋或桶存放于各个功能室内。

2.2有害固体废弃物:集中统一存放于理化检测室内,达到一定量时由检测室专人处理。

2.3有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有机废溶剂、废试剂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须按照“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专门的有机废液桶中。

2.4无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含无机重金属的无机废液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而须存放于专门的废液桶中。

2.5气体废弃物:所有有气体产生的实验都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对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采取必要的吸收处理或防护措施。

3.处理要求

3.1废气

3.1.1检测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3.1.2 汞蒸气及其溅落的汞的处理和排放

<1> 对贮存的液态汞,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应在汞液面上覆盖

化学液体,如甘油、50 g/L硫化钠(Na2S·9H2O)溶液,无条件时可选择用水覆盖。

<2> 对于溅落的汞(如打碎水银温度计、水银压力计等),应立即用吸气球、滴管、毛笔或以真空泵抽吸的拣汞器拣拾起来。拣过汞的地方应撒上硫磺粉或200 g/L的三氯化铁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 mL~500 mL),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

3.1.3 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主要有盐酸蒸气、硝酸蒸气、硫酸酸雾、有机物蒸气、溴蒸气、氨蒸气等)应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

3.2废液

3.2.1检测室废液可分为:① 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② 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3.2.2在检测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2.3废液的具体分类及处理方法

<1> 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

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2>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3> 含N、S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等)。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但对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 含酚类物质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苯酚、甲酚、萘酚等。

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5> 含有酸、碱、氧化剂、还原剂及无机盐类的有机类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过氧化物等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

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6> 含有机磷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

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

<7> 含有天然及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聚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二醇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以及蛋白质、木质素、纤维素、淀粉、橡胶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对其含有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用焚烧法处理。而对难以焚烧的物质及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经浓缩后,将其焚烧。但对蛋白质、淀粉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可不经处理即可排放。

废甲醇可以当酒精燃料使用,用酒精灯或者酒精炉。

<8>实验室产生的废酸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酸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①将酸性废液与碱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纯碱、烧碱、氨水、碳酸钙。

<9>实验室产生的废碱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碱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

①将碱性废液与酸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硫酸,盐酸或硝酸。

3.3废渣、废固不能随意掩埋或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4.处理方法

4.1注意事项

4.1.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4.1.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4.1.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1.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4.1.5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有毒气体以

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必须边观察边操作。

4.1.6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的物质,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一部分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排出。

4.1.7对于为了分解氰根而加入的次氯酸钠,以致产生游离余氯,以及用硫化物沉淀处理废液而产生水溶性硫化物的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进行再处理。

4.1.8对于用量较大的有机溶剂,原则上要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4.2处理方法的分类

4.2.1焚烧法

①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并且,必须监视至烧完为止。

②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多氯联苯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③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此时,必须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

④对固体物质,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然后使之燃烧。

4.2.2溶剂萃取法

①对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用与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类挥发性溶剂进行萃取,分离出溶剂层后,把它进行焚烧。再用吹入空气的方法,将水层中的溶剂吹出。

②对形成乳浊液之类的废液,不能用此法处理。要用焚烧法处理。

4.2.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矾土、层片状织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锯末之类能良好吸附溶剂的物质,使其充分吸附后,与吸附剂一起焚烧。

4.2.4氧化分解法(参照含重金属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浓度有机类废液中,对其易氧化分解的废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HNO3、HNO3+HClO4、H2SO4+HClO4、废铬酸混合液等物质,将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无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加以处理。

4.2.5水解法

对有机酸或无机酸的酯类,以及一部份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把它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质时,用吸附等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

4.2.6生物化学处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类东西并吹入空气进行处理。例如,对含有乙醇、乙酸、动植物性油脂、蛋白质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进行处理。

4.3 废液的排放

4.3.1 含有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包括总汞、总镉、总

铬、六价铬、砷、总铅、总银、总镍等)的废液和含锌、铜、锰等第二类污染物

的废液,应建立废液桶,集中分别处理后排放。

4.3.2 单纯含高浓度的酸碱废液应建立统一的酸碱废液桶,进行中和处理后稀释排放。

4.3.3 含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液(主要是各种有机溶液如溶解了乙炔的丙酮溶液、废丁醛、废甲醇、废酒精、废醋酸、废VAC、废油等)应建立贮液桶,集中贮存,桶满后焚烧处理。

4.3.4 没有被污染的分析剩余液体产品如HAc、液碱、H2SO4、HCl、甲醇等回送生产厂。

4.3.5 其它一般废液排放时用大量水稀释。

4.4 废渣的处理

4.4.1 注意事项

<1>分析检验产生的一般废渣(如纸屑、木片、碎玻璃、废塑料等)直接排往工业垃圾桶。

<2>过期变质的有毒有害固体试剂应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3>废液通过集中处理后得到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处置或统一妥善保管。

4.4.2 含铬废液的处理

<1> 处理方法原理

将含铬废液pH值调至3以下,加入亚硫酸钠,使其中的Cr(Ⅵ)还原成Cr(Ⅲ),调节废液pH值在7.5~8.5之间,使Cr(Ⅲ)形成Cr(OH)3沉淀析出(如果废液中还含有汞、银等金属离子,用Ca(OH)2制成石灰乳,调节废液pH值在8~9之间,使Cr(Ⅲ)形成Cr(OH)3沉淀,再加入Na2S,使汞、银生成硫化物析出)。

<2>操作步骤

a. 于废液桶中加入浓硫酸,充分搅拌,调整溶液pH值在3以下(采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如果溶液已是酸性物质,不必调整pH值。

b. 分次少量、边搅拌边加入固体亚硫酸钠,至溶液由黄色变为绿色为止。

c.如果溶液只含铬离子时,加入50 g/L的氢氧化钠溶液,调节溶液pH值7.5~8.5使Cr(Ⅲ)形成沉淀(注意:pH值过高沉淀会再溶解)。废液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烘干并妥善保管。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总铬和六价铬,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直接排放下水道。

d. 如果溶液中还含有汞、银等金属离子(如测定COD的废液),在用亚硫酸钠还原六价铬后加入制成石灰乳的氢氧化钙,充分搅拌使溶液的pH值为8~9,溶液澄清后加入适量硫氢化钠(以摩尔数表示的加入量相当于其中含有的可沉淀的金属离子的摩尔数),充分搅拌,保持溶液的pH值8~9废液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烘干并妥善保管。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总铬、六价铬、总银、总汞,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检验滤液中是否含有硫离子(取少量滤液加入几滴1mol/L醋酸锌溶液无沉淀

生成即不含硫离子,否则含有硫离子),如果含有硫离子可用双氧水将其氧化,中和后直接排放下水道。

4.4.3 含砷废液的处理

<1> 处理方法原理

先在废液中加入氢氧化钙溶液,沉淀大部分砷,然后加入三氯化铁,使砷与铁一起共沉淀,从而分离砷。

<2> 操作步骤

废液中含有大量砷时,加入饱和氢氧化钙溶液,调节废液pH值为9.5左右,充分搅拌,放置澄清后过滤。在滤液中加入三氯化铁固体,使其砷铁比达到50(质量比),用氢氧化钠调节滤液pH值为7~10,放置一夜,然后过滤,将两次过滤的滤渣烘干妥善保管好。最后的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总砷,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中和至中性直接排放下水道。

4.4.4 含镉废液的处理

<1> 处理方法原理

用氢氧化钙将二价镉离子转化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镉,从而分离镉。

<2> 操作方法

在废液中加入制成石灰乳的氢氧化钙,调节废液pH值为10.6~11.2,充分搅拌,放置一夜。用倾泻法过滤沉淀。烘干和妥善保管好沉淀。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镉离子,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将滤液中和直接排放下水道。

4.4.5 含铅废液的处理

<1>处理方法原理

用氢氧化钙将铅转化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铅沉淀,然后使其与凝聚剂共沉淀而分离。

<2> 操作步骤

在废液中加入制成石灰乳的氢氧化钙,调整废液pH值为11以上,充分搅拌。然后加入适量的硫酸铝(凝聚剂),边搅拌边用硫酸慢慢调节废液pH值,使其降到7~8。把溶液放置到充分澄清后过滤,烘干和妥善保管好沉淀。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

编)检验铅离子,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将滤液直接排放下水道。

4.4.6含汞废液的处理

<1>原理:用硫化钠将汞转变为难溶于水的硫化汞,然后使其与硫化亚铁共沉淀而分离除去。

<2>步骤:在含汞废液中加入与汞离子浓度1:1当量的硫化钠,然后加入硫酸亚铁,使其生成硫化亚铁,将汞离子沉淀,分离沉淀,排放废液。

4.4.7氰化物废液的处理

因氰化物及其衍生物都是剧毒,因此处理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1>原理:利用漂白粉或次氯酸钠的氧化性将氰根离子转化为无害的气体。

<2>步骤:用碱溶液将溶液PH值调到大于11后,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充分搅拌,氰化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放置24h后排放。

4.4.8 含锌废液的处理

<1> 处理方法原理

废液pH值为8~9时,加入硫化钠溶液,使废液中锌离子与硫离子生成硫化锌沉淀,可除去锌离子。

<2> 操作步骤

用水将废液中锌离子的浓度稀释至1%以下。调节废液pH值为9.0~9.5,加入

适量硫化钠,充分搅拌,再加入少量三氯化铁,充分搅拌,调节废液pH值为8.

0以上,然后放置一夜。用倾泻法过滤沉淀。烘干和妥善保管好沉淀。滤液按《水

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锌离子,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再检验有无硫离子(取少量滤液加入几滴

1mol/L醋酸锌溶液无沉淀生

成即不含硫离子,否则含有硫离子)。如果有硫离子可用双氧水将其氧化,中和

后经稀释直接排放下水道。

4.4.9 含其他金属离子的废液

<1> 处理方法原理

其他金属离子包括银、锰、铜等离子。含这些离子的废液采用氢氧化物共沉淀法处理,即用氢氧化钙将这些离子转化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物沉淀,然后加入其他的共沉剂共沉淀而分离。

<2> 操作步骤

在废液中加入适量三氯化铁,并加以充分搅拌。然后将制成石灰乳的氢氧化钙加入其中,调节溶液pH值9~11,废液放置过夜,然后过滤沉淀,烘干并妥善保管好沉淀。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各金属离子,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将滤液中和后直接排放下水道。

4.5各分析室集中处理废液、废渣时应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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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 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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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鉴于重铬酸钾毒性较强,通常采取先用废弃的硫酸酸化,再用淤泥还原的方法处理。 三:废气 对于无毒害气体,我们采取直接通过通风设施排放。对于有毒害气体,我们针对不同的性质进行处理。例如:对于碱性气体(如NH3)用回收的废酸进行吸收,对于酸性气体(如SO2、NO2、H2S等)用回收的废碱进行吸收处理。 另外,在水或其它溶剂中溶解度特别大或比较大的气体,只要找到合适的溶剂,就可以把它们完全或大部分溶解掉。对于部分有害的可燃性气体,在排放口点火燃烧消除污染。四:有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由于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

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与实验室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①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②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③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④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⑤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 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④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②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③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④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按医疗废物处理。 10、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推荐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消毒剂进行消毒。一般新配制的次氯酸盐溶液有效率含量应为lg/L,但用于消毒溢出的血液,有效氯含量应为 5g/L。戊二醛可用于表面消毒。 11、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12、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 加漂白粉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焚烧。 13、疫、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 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1.分类 1.1实验室废弃物分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三类。 1.1.1固体废弃物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有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有毒、有害固体废试剂;无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无害的固体实验室垃圾及空试剂瓶等。 1.1.2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有机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溶剂、废试剂;无机液体废试剂主要有无机重金属溶液、无机酸、碱溶液。 1.1.3气体废弃物指的是,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有害气体,特别是对人体有强烈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 2.管理规定 检测室必须将上述废弃物严格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2.1无害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垃圾不得丢弃于地面,必须用垃圾袋或桶存放于各个功能室内。 2.2有害固体废弃物:集中统一存放于理化检测室内,达到一定量时由检测室专人处理。 2.3有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有机废溶剂、废试剂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须按照“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专门的有机废液桶中。 2.4无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含无机重金属的无机废液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而须存放于专门的废液桶中。 2.5气体废弃物:所有有气体产生的实验都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对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采取必要的吸收处理或防护措施。 3.处理要求 3.1废气 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3.1.2??汞蒸气及其溅落的汞的处理和排放

<1>?对贮存的液态汞,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应在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体,如甘油、50g/L硫化钠(Na2S·9H2O)溶液,无条件时可选择用水覆盖。 <2>?对于溅落的汞(如打碎水银温度计、水银压力计等),应立即用吸气球、滴管、毛笔或以真空泵抽吸的拣汞器拣拾起来。拣过汞的地方应撒上硫磺粉或200g/L的三氯化铁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mL~500mL),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 3.1.3?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主要有盐酸蒸气、硝酸蒸气、硫酸酸雾、有机物蒸气、溴蒸气、氨蒸气等)应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 3.2废液 室废液可分为: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1>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 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2>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及异常 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危险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00-16:00,各部门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 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內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 、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 、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废弃物的存放及处置规范化,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废弃物的管理。 3. 定义 4 管理组织 综合事务部负责生活垃圾站的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垃圾站的管理及金属固废、废包装材料及其它类废弃物的处置。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包装(原料、产品﹑其它)材料的储存管理。 相关单位负责其它类废弃物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废弃物的处置在资金、帐目上的管理工作。 5. 工作内容 废弃物存放点 5.1.1 生活垃圾、含油废弃物、废滤布、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存放点(以下简称生活垃圾站),生活垃圾站为占地 30㎡的固定建筑物。 5.1.2 金属固废存放点(以下简称生产垃圾站),生产垃圾站为占地300㎡的固定场所。 5.1.3废弃电池存放点。 5.1.4各单位废包装材料(包括原料包材、产品包材和其它包材)存放点。 5.1.5各单位废弃油品存放点。 5.1.6各单位废弃化学危险品存放点。 5.1.7 废弃物存放点要做到地面硬化、防雨、防晒、防火、防泄漏。 生活垃圾站管理 5.2.1 各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废弃物、废滤布、废电池、 废荧光灯管随时送往生活垃圾站。综合事务部每天早晨、下午两次对公司院内环境进行清扫,将垃圾集中于生活垃圾站。 5.2.2 安全环保部设专人负责垃圾的分拣工作,分拣出的金属集中交生产垃圾站。分拣出含油废弃物集中存放,集中送往 区垃圾转运站处置,荧光灯管设固定桶放置,定期交生产垃圾站定置点暂存。 5.2.3综合事务部在公司大门口及生活垃圾站设立环保废电池存放点(收集桶),并负责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20200515193514).doc

编码: 题目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 1 页共 3 页 制定审核批准 制定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生效日期年月日 。一、目的:为了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减少废弃物污染,特制定本操作程序二、适 用范围:本操作流程适用于公司药品检验活动的所有环节。三、责任人:质量管理部经 理、 QC负责人、 QC。四、内容: 1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分类 按废弃物的污染性质分类 化学污染类包括有机物污染和无机物污染。有机物污染主要是有机试剂污染和有机样品 污染。无机物污染有强酸、强碱的污染,重金属污染,氰化物、汞、砷、铅、镉、铬污染 等; 生物性污染类包括生物废弃物污染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生物废弃物有细菌培养基和细 菌阳性标本等。 按废弃物的形态分类。

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包括多余的样品溶液、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 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 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 准气和载气等; 固体废物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多余样品、分析产物、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如 玻璃器皿、纱布)、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等。 2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化学类废弃物处理 一般少量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 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 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 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编码: HX— MS0105101 题目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2页共3页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对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物,减少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理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安环部是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标准,并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 3.1.2负责查找厂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1.3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4 管理流程与要求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污泥。 4.1.2一般固体废物: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的固体废物。4.1.2.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2.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

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单位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固废场。临时的存放场所,应有明确标识并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3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及存放 4.2.3.1各车间产生的危废按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4.2.3.2各车间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向安环部申请危废转移。 4.2.3.3安环部根据危废类型指定转移地点,在生产区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需按安环部要求存放在危废房。 4.2.3.4未经审批,各部门位不得私自将危废进行转移。 4.2.3.5接收单位未见转移单应拒绝转移作业,在未经批准准而执行转移作业后,将对转移单位进行考核。 4.2.3.6建立固废转移档案,对转移数量、类型、时间进行统计。4.2.4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4.2.4.1公司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4.2.4.2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入库后由仓库统一处理。 4.2.4.3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物的处理 4.3.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 4.3.1.1危废暂存点达到一定量后由单位安环部上报公司副总申请固废转移,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单、过榜单等备档。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

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

篇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 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 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 设施; 4、餐 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 不得泄漏、撒落; 5、禁 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 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 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 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 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篇二:废弃物管理制度 弃物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 确保公司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得到有效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 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活、施工生产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置。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生活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和日常的监督 检查; 3.2 各部门管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废墨盒统一由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 4.管理范围

4.1 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包装物、废物、废金属。 4.2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物的处 置: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3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化学危险品,废药 品、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等。 5.管理办法(按不同类型处理) 油料,将废油分类桶装,隔离后作明显标识后堆放,堆放期间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联系回收商 回收; 5.3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物的处理。 5.3. 1生活垃圾: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各自的生活垃圾桶内,每天将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 圾堆放处; 5.3. 2建筑垃圾:由各部门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清运; 5.4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 5.4. 1办公、生活废弃物(含油抹布、废油桶、废药品、化学品等)放入 定堆放处,联系有资质单位处置; 5.4. 2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废胶水、清洁剂罐等,各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办理接收手续;废墨盒交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做好相应记录。 5.5 在废弃物集中堆放处要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废油品、化学品,危险品的堆放应有场地和消 防安全通道,并定期检查。 5.6 各类废弃物堆放处要有防扬散设施,地面须经防渗漏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5.75 .8对不可回收的有 a; b;c d、对其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了解,必要时对其进行跟踪。 篇三: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为加 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公 司与实验室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危害性废弃物 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 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 物: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 (四)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 第九条任何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 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按学校剧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废弃化学品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化学废液通常分为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有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 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 (一)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二)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

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 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 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

棉球、棉签、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按医疗废物处理。 10、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推荐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消毒剂进行消毒。一般新配制的次氯酸盐溶液有效率含量应为lg,L~但用于消毒溢出的血液~有效氯含量应为5g/L。戊二醛可用于表面消毒。 11、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12、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焚烧。 13、疫、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 14、高压灭菌过的废物可以在其他地方焚烧后处理~或在指定垃圾场掩埋处理。剩余标本~如组织器官、动物尸体、检验后的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如塑料袋、纸袋~应尽量焚烧处理。 15、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

置等工作;公司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固态漆渣、抹布、砂纸等处理废物、hw49等固状包装物。 第十二条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和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测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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