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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个人工作总结

仲裁院个人工作总结

仲裁院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本文为仲裁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

范文一

业务工作目标:

一、完善企业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关系,依法进行管理。二、受理案件,作好登记。

为作好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工作,我科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前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各种资料,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申诉,我科均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渠道,请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此外,为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我科分别制作了《案件登记表》与《不予受理登记表》,从中可清楚地看出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字号、案件的起因、案件受理与处理的时间、案件的承办人等基本情况。

三、依法办理劳动争议案件。

XX年一季度共收案7件,经审查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4件,已结案3件,结案的3件案件均为调解;剩余的1件

正按程序进行办理,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劳动争议仲裁档案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做好各企业改革改制中有关劳动政策方面的解释工作(此文来源)。

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我科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改革改制工作中有关劳动政策方面的问题,认真细致地对各方进行解释,切实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尽量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五、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我科积极开展我市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的努力,本季度已完成上述两个乡镇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

六、完成信息报送任务5条。

七、其他工作。

一季度除完成上述目标工作外,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完成信访件3件,接待来信来访单位与群众100多人次,解答劳动问题100多个;在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劳动合同法》培训一期,同时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积极服从局党组安排参加了灾后重建、春风行动、

人事劳动工作会等全局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力争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机制。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和条件。同时在企业聚集的红枫湖镇、站街镇建立了区域性调解组织,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良好局面,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

三、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和政策咨询服务功能。

四、实行首问导诉服务。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事项,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五、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免费提供)。一次性向当事人

送达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能及时的得到学习,工作开展上容易造成被动;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工作难度急剧加大,尤其是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动争议隐患逐步显现,处理上存在较大难度,不能较好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学习时间减少较多,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与兄弟单位,力争第一时间内拿到所需的文件等资料;二是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与局党组进行汇报,力争逐步解决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尽量不引起大的波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处理应变能力。

范文二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心,以建设全国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推行力度,努力提高办

案质量,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受理和审理有新的提高。一是案件受理的数量和标的额有较大的增幅。截止6月3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3起,完成全年任务的%;涉案标的额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9%;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同比增长%和107%。二是案件审理井然有序。审结案件239起,审结率%,案件审理平均审限37天,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和%,实现了从过去以裁决为主,到现在裁决与调解共同发挥作用的新转变。三是成立调解中心,制定《东营仲裁委员会案件调解办法》,案件调解和解率不断提升,使案件调解率保持在60%以上。

(二)案件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修改施行新的《仲裁规则》。对裁决文书格式、流程管理、办结期限等作出新调整,使案件的审理时限较往年缩短30%。二是加强卷宗文书质量管理。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全部审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评查和互查,仲裁案卷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开展积案集中清理。对已超审限和立案两个月未审结的42起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四是开发升级案件管理系统,使案件运行流程更加规范。

(三)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一是与东营市保险行业协

会合作,重新选聘42名保险类案件仲裁员,大大提升仲裁保险纠纷的专业程度。二是召开部分仲裁员代表座谈会,征集仲裁员代表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仲裁员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整理,逐条落实,使仲裁服务民商事主体的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对仲裁员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专业知识、道德修养、驾驭庭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标准,确定了52名首席仲裁员,提升了仲裁权威度。四是重新整理仲裁员档案,根据仲裁员专长,将仲裁员分成了建筑、经济、法律和金融等六种专业类别,供当事人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根据案件的性质、类型和特点,选派该领域专业水平高的仲裁员进行审理,确保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三)仲裁宣传力度加大。一是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到我市30家重点企业、商会及行业协会定期走访宣传仲裁制度。二是与东营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区电视台签订宣传协议,每天在《东营新闻》、《民生零距离》、《美食美客》和《服务热线》等五个热点栏目中不间断发布仲裁宣传广告;在县区新闻前插播广告,使仲裁的宣传更加深入具体。三是在市级以上各类报刊,发表宣传仲裁文章、案例和公告70余篇,我市主流报刊每周都有关于仲裁内容的信息发布;四是精心编辑《东营仲裁》期刊,根据社会需求,将其由季刊改为双月刊,重点增强可读性和趣味性,使仲裁工作特点更加突出;五是以主题展台推介的形式,为东营市

汽车暨汽车用品博览会和住房产业博览会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和服务;六是制作不同版本的仲裁宣传手册,根据企业要求有针对性地走访发放;七是编印《东营仲裁》三期、《法律资讯》一期,面向社会免费进行发放,使群众对仲裁法律制度的认识更加系统深刻。八是在单位公共区域购置安放仲裁信息发布机,将仲裁的流程、工作动态、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查阅了解。

(四)全市综合性工作有序完成。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了市委对我办XX年综合考核工作;二是紧紧围绕仲裁工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现在已完成第一专题的各项学习、研讨,第二阶段正在有序进行;三是按照市委要求,对政务督查、“黄蓝”战略、机关党建、综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等21项常态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确保日常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了东营仲裁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月向市纪委派驻纪检四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表。五是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已顺利通过XX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六是按照文明办的安排部署,定时到网格卫生区清扫环境卫生,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仲裁制度的推行缺乏系统性。仲裁服务领域有待

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工作缺少因纠纷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中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意识不强,仲裁制度还没有真正成为化解各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

(二)仲裁的优势和特色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快捷、专业的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金融、证券和涉外等领域还没有取得突破,社会各界对仲裁与劳动仲裁之间依然存在模糊认识,经济主体选择和运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强。

(三)仲裁案件的审理有待于严谨规范。依然存在超审限案件和因程序错误被法院撤销的案件,部分案卷中还有仲裁文书指代混乱、资料不全和错别字等不规范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仲裁工作。紧紧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总要求,积极参加全市的“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纠纷的职能优势,以倾力打造“公正、为民、务实、清廉”东营仲裁品牌为目标,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夯实公信力建设这个基础,抓住宣传推广、案源拓展、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四个关键,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我市仲裁事业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快

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继续加强仲裁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依托全国知名法律院校,加强系统法律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仲裁工作最新发展的需要。二是继续搞好仲裁员的培训,聘请全国知名的法学专家,对民商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统一相关案件办理标准。三是对仲裁员队伍实行全面考核,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明确仲裁员需禁止的行为,坚决杜绝仲裁员在办案中的违纪违法现象。

(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不懈地努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社会推行示范合同文本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进行分解,由各科及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做好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切实做好《东营仲裁》期刊、《法律资讯》的编印工作,全力打造具有东营仲裁特色的文化品牌。探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新模式,借助社会各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行仲裁制度。

(四)推进仲裁科学发展,提高仲裁效率。以案件受理多元化、纠纷处理多样化为导向,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受理新的案件类型,创新纠纷处理方式,发挥仲裁专业性,不断激发仲裁发展活力,促进仲裁事业长远发展。积极应对仲裁

机构编制分类改革对单位的影响,集思广益、大胆创新,做好迎接仲裁市场化机遇和挑战的充分准备。继续强化案件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文书制作,不断优化仲裁工作流程,更加优质高效地办理案件。不断提高双方当事人对仲裁服务的双满意率,努力确保双方当事人既对仲裁结果满意,又对仲裁过程满意。

(五)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实行重大决策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全年不出任何问题;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城等各项工作,为我市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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