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
一、各种物资在购入、借入或调换使用后,应当立即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由实际保管或使用部门登记物资明细,建立台账。
二、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领用物资时,应当凭领料单领取,并登记物资领用明细帐。消耗性物品应具体登记领取数量,日期及领取人信息,非消耗性物品应登记数量,领取日期, 归还日期及领取人信息。
三、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统一安排实物盘点。物资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应制作盘点表。
四、干事调整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当在中心要求的期限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
物资领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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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流程图
物资采购流程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