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学校(托幼)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得
6
6
注:分值中只要有※,该单位的卫生监督评分为不合格,待整改后参与下一轮评分。
附件2
学校(托幼)食堂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6
6
6
三、卫生设施(13分)
6
注:1、分值只要有※,该单位的卫生监督评分为不合格,整改后参与下一轮的评分;
2、除高等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否则被评为不合格;
3、凉菜间须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否则扣10分;
4、本评分表中厨房包括食品初加工切配间、烹饪间、熟食间(或售菜间)、洗消间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不包括仓库、餐厅、更衣室等辅助用房;
5、以简单加工粮油蔬菜等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暂不作为本次学校分级管理的评分对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