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依据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被授权集中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组长单位)、授权集中采购参与单位(以下简称参与单位)、所属企业一级采购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集中采购,是指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代表集团公司对一级采购物资,授权专业公司或所属企业组织完成集中采购招标或谈判,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等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实行总部物采部统一授权、组长单位领导下的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制。

第五条确定授权集中采购单位遵循物资需求数量相对大、专业优势突出、组织机构健全、采购操作规范、队伍经验丰富的原则。结合考虑区域分布、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参与单位。总部物采部对组长单位、参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部物采部是授权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授权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二)负责确定组长单位、参与单位,审定管理小组成员;

(三)负责授权集中采购物资计划的管理与审批;

(四)负责授权集中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的审批;

(五)负责授权集中采购实施过程监督;

(六)协调解决授权集中采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组长单位是授权集中采购工作的牵头单位,依据授权组织开展集中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参与单位成立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二)组织提出集中采购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组织编制授权集中采购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提出集中采购物资统一技术规格书;

(五)负责电子目录价格文件(CIF文件)审核上报及网上价格管理;

(六)协助总部物采部对一级采购物资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七)负责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准入推荐。

组长单位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分管集中采购工作,物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参与单位为管理小组成员单位,接受组长单位统一工作安排,参加授权集中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授权集中采购方案;

(二)参与实施授权集中采购工作;

(三)参与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准入推荐;

(四)完成组长单位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参与单位应推荐有经验的物资部门主管业务科长或相应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小组成员,积极配合管理小组开展各项活动。

第九条管理小组是授权集中采购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通过组长单位提出的工作计划;

(二)审议通过集中采购建议方案;

(三)审议通过集中采购评审报告;

(四)负责通过集中采购网上价格维护建议方案;

(五)负责审议授权物资供应商准入推荐;

(六)负责规范授权范围内物资编码和物资标准的应用。

管理小组人员一经批准,不得无故更换。如因工作调整等确需更换人员,应书面上报总部物采部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所属企业应积极参与授权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授权集中采购结果,按时编报有关统计报表,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授权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方案的报批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一级采购物资年度、季度、工程项目和临时采购需求计划,报总部物采部。编报时间依次为每年的10月底前、每季末前的20个工作日内、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及根据临时需要提报。年度采购需求计划量一般应不低于年消耗量的80%。

第十二条总部物采部组织相关单位对一级采购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审定,并按年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季度计划和工程项目需求计划在6个工作日内、临时需求计划在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组长单位下达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季度、工程项目和临时计划中,所需物资“能源一号”网上已有有效目录价格的,需求企业可直接实施网上目录式采购。

第十四条组长单位依据总部物采部批准的采购计划或价格调整要求,拟订采购方案,经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向总部物采部报批。

第十五条采购方案应在充分分析需求、资源和市场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编制,采购方案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采购计划及分析等。

(二)市场资源情况分析。

(三)采购方式选择。选择采购方式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集中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并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因生产建设工期和专业技术原因,需要多家供货商供货保障时,可在“能源一号网”上实施平行磋商方式采购。

2、集中采购一般应依据采购计划实行带量采购。对采购计划量难以明确的,可根据历年实际消耗,预测常用物资品种规格的采购数量,按一定比例实施带量采购。

3、对不具备带量采购条件的物资,应筛选出常用物资品种规格,进行不带量招标,确定供应商和价格,并上载至“能源一号”网,由所属企业实行目录式采购;其它品种,由所属企业实施网上动态交易。

4、对于因技术要求特殊、需求时间紧等原因,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的物资,经总部物采部批准后,可由组长单位与需求企业共同组织,采取一单一采方式进行采购。

5、集中采购工作中涉及到技术参数调整、技术方案确定等,由组长单位报总部物采部,由总部物采部协调专业公司进行确定。

6、国家和集团公司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供应商选择。一般应从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从库中选取不能满足需要时,则由管理小组另外进行筛选后,报总部物采部审批后参与采购活动。

(五)组织机构设计,包括领导小组、评审组、监督组等。

(六)评审原则的设计及依据。

(七)授标原则的设计及依据。应具体明确招标采购时的中标人确定及授标原则,谈判采购时的供应商确定原则等。

(八)目录价格有效期及维护方式。

(九)集中采购时间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组长单位应在采购计划下达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组织拟定和上报采购方案,总部物采部应在收到采购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四章采购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组长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采购方案,组织完成集中采购实施工作。

第十八条采购实施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能源一号”网上进行,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传统方式选择招标或谈判方式实施。

第十九条组长单位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或谈判工作。招标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机构完成。

第二十条招标采购应在采购方案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谈判采购应在采购方案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一条采购决策应坚持专家充分参与、团队操作和民主集中的原则。除招标按照规定执行外,谈判采购应由管理小组人员和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专家由组长单位在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选择,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参与谈判采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二条集中采购要以优选少量供应商为目标,严格控制中标供应商数量。对个别供应商数量较多且暂不能带量采购的物资品种,可通过招标方式对供应商进行甲、乙、丙等级分类,并严格控制甲级供应商比例。

甲类供应商做为优先采购对象,甲类供应商不能满足的方可在乙类供应商内采购,丙类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应选择性价比最优物资,综合考虑区域分布、运输距离、供货保障能力、用户使用习惯等因素进行数量配置,并向战略供应商倾斜。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团公司内部自产物资,采购数量分配应予以倾斜,采购价格可根据不同物资适当上浮。

第二十四条集中采购活动应邀请监督部门参加,监督部门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集中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各组长单位、参与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招标采购标书售卖收入可用于集中采购有关活动,收支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采购实施结束后,组长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采购评审报告。采购评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实施整体情况;

(二)评审得分或排名情况;

(三)拟授标供应商名单及分配建议;

(四)本期与上期价格对比、效益分析等;

(五)评审过程中表单,包括供应商报价表、评委打分表等。

(六)其它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组长单位应妥善保管授权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资料,保存书面或电子文档,为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第五章采购结果的执行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总部物采部收到采购评审报告或集中采购会议有关决议后,将采购结果在总部物采部门户网和“能源一号”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疑义即予以批复,各企业统一执行。

第二十九条采购评审报告批复后,组长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出通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目录价格文件(CIF文件)的制作。电子目录价格文件经总部物采部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上载至“能源一号”网。

第三十条对于招标采购新增库外供应商,组长单位应通知中标供应商按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程序,办理一级供应商准入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报送电子文件。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批准的一级采购物资集中采购价格为执行价格,均应上载至“能源一号”网,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有效价格的,须报总部物采部审批后统一调整。

第三十二条集中采购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小组要密切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准确把握价格调整时机,组长单位要按照管理程序及时组织价格调整。

第三十三条对于已形成网上目录价格的,按照招投标和谈判的约定进行维护管理。形成价格联动机制的,遵循联动价格调整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第三十四条在集中采购完成之后,需要调整个别物资网上价格,可通过网上会签、传真会签、电子邮件审查会签方式确定。

第三十五条采购结果公布后,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形成网上电子目录价格的,所属企业可依据公布的采购结果实施采购。

第三十六条所属企业应按照组长单位统一要求及时上报供需双方合同履约、物资质量、售后服务等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组长单位汇总后向总部物采部报送。总部物采部定期公布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七条总部物采部对组长单位授权集中采购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该单位的业绩考核。

第三十八条总部物采部对所属企业授权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预算、财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授权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审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监察,监察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总部物采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巡视人员,代表总部对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第四十一条总部物采部每年对授权集中采购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组长单位、参与单位及其它所属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较差的予以批评,并对组长单位和参与单位予以调整。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照《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自行采购一级采购物资的;

(二)无依据上报虚假物资采购计划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按批准采购方案实施采购的;

(四)拒不执行集中采购结果的;

(五)实施集中采购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中涉及的进口机电产品采购,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中国石油天然气信息化报告.doc

背景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行业地位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5位 总经理:蒋洁敏 2010年3月3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发布了《2000——2009中国石油信息化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是中石油首次进行信息化方面的公开发布,在中石油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报告的发布在提高公司透明度、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报告总结了截至2009年底中石油信息化的工作成果,概括了中石油“十五”以来的信息化工作全貌,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化概览、信息化发展、信息化价值三个部分,从指导方针、实施方法、基础能力、组织架构、总体规划、十年历程等9个方面介绍了中石油信息化工作的发展和建设轨迹,从生产运行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基础应用系统、技术队伍、管理制度6个方面总结了“十五”以来中石油信息化建设成果。 IT整体规划 中石油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部构成。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查和批准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集中统一和资源共享等重大事项。信息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维护,制定和实施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政策、标准和规范。 包括油气田企业、炼化企业、销售企业、海外企业和天然气与管道储运企业等在内的9家专业分公司信息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本业务领域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地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将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宝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原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准确率。 以便有效地实施招投标和计算机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分厂的原料、辅料采购计划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采购管理程序 3.2 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程序 4、管理职责 4.1 使用部门 4.1.1 原料、辅料各专业的专业工程师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股份公司各分厂的主管 部门负责审核。 4.1.2 参与本单位库存量的控制。 4.1.3 参与采购资金价格管理。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确定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代储代销、零库存) 4.2.2 执行各类采购计划,负责计划价的控制。 5、计划管理 5.1 计划分类 5.1.1 类别: 5.1.1.1 原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铁水、铁合金、萤石、废钢、切头、冷条、钢渣等。 5.1.1.2 耐火材料:指股份公司使用的镁碳砖、钢包砖、中包涂料、水口、塞棒、连 187

铸保护渣等。 5.1.1.3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类、有色材、建材类、木材类、电线电缆类、二类机电、电器元件、交电、工具、小五金、水暖配件、标准件、阀门、输送带、橡胶管、三角带、化工、油漆、化学、玻璃器皿、密封材料、杂料、金属软管、劳保用品等。 5.1.1.4 能源材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水、氧气、氩气、氮气、电、汽油、柴油。 5.1.1.5 生产准备金: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满足生产正常运转所需预留的资金。 5.1.2 年计划: 5.1.2.1 年计划范围: a.每年都消耗且批量大的、短期不变的原材料。 b.通用、标准的原材料。 5.1.2.2 年计划申报时间:每年8 月20 日-9 月25 日。 5.1.2.3 年计划执行情况 a.原则上年计划均进行招投标。 b.年计划中要求分期、分批到的要写清楚。 5.1.2.5 年计划的审批、编制、审核必须由作业区专业技术员、生产分厂主任工程师、 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股份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1.3 月计划 5.1.3.1 采购周期:严格按股份公司制定的采购周期表中时间申报月计划。 5.1.3.2 审批:严格按股份公司统一表格中设置的栏目,签字、审核。 5.1.4 临时计划: 5.1.4.1 凡在年计划、月计划中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临时计划的采购周期为一年。 5.2 紧急计划管理 5.2.1 由于特殊原因如: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原材料采购计划变更或需要紧急采购物资,如时间紧张,可先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由生产分厂先到供应部门领用,但在两天内必须按计划申报程序补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 5.2.2 需到厂家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时间紧张,生产分厂可根据以前物资使用的情况, 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物资需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推荐的厂家等,由供应部组织协调紧急采购,但在电话通知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报供应 18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 3 —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 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 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 4 —

中石油信息化规划

中石油信息化规划 战略规划并不是要预言将来要发生什么事,也不是提前做好以后5年的决策。战略规划只是一种思考的工具——思考为了取得未来的结果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战略规划的最终结果并不是信息,不是一本装订精美的战略规划书,而是工作。诚如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的一句名言:“A plan is nothing ; planning is everything.”(规划书没有用,规划过程有用。) 李兵元——中央企业首批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获得者,经过几番信息化的风风雨雨,不禁感慨道:千里之行规划始。 李兵元所在的新疆石油管理局信息化的规划并不轰轰烈烈,但如春草一般顽强,在历经一个漫长的冬眠期后,经历了一曲冬去春来的“春天进行曲”,最终蓬勃生长染绿了大地。 信息化“冬眠” 新疆石油管理局是一个5万多人的国有大型石油企业,其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现有机关职能处(室)18个,直属局属单位达44个之多。1999年中国石油大重组,作为优质资产的新疆油田独立运营。在此之后,新疆石油管理局一直处于转型状态,管理局总部信息化建设进入了暂时的“冬眠期”,信息化建设总体上处于分散、放任甚至停顿的状态。 与此同时,在需求的引导下,各处室和二级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却如向阳的春草般肆意的发芽、成长,钻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关键业务环节根据自己的需要,纷纷开发出自己需要的管理和业务系统,整个集团信息化呈现出一股“草根革命”,一股熊熊的烈火在一线部门燃烧。但由于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整合与沟通,资金浪费和效率低下难以避免。各自为战最多只能带来局部的、暂时的缓解,并不能全面解决问题从而真正带来持续、健康的发展。李兵元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当时公司整体处于艰苦奋斗的转型期,信息化规划还难以提到日程上来,信息化建设的激情也只能暂时积蓄,等待春风。 从2003年开始管理局已经度过以求生存为主题的时期,进入以求发展为主题的新阶段,提出在未来若干年建设具有“强、精、特”特色的现代企业的发展战略。目睹公司整体的发展变化,李兵元敏锐地意识到信息化规划的春天就要来临了! 深耕精种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局决策层从战略的高度把握信息化工作,提出系统规划、整体出发的要求,一场前所未有的信息化规划战役打响了。 管理大师德鲁克说过:战略规划不是魔术箱,不可能从左边输入一些东西,从右边就会生出战略。李兵元从工作经验中深深感到,必须把企业内部的经验、人才和外脑的智慧、成功经验结合起来才能做好企业的信息化规划,于是咨询公司的选择就提上了日程,最终互联网实验室进入了李兵元等人的视野,并最终成为了管理局的咨询顾问。 2003年11月,由咨询公司、科技处、局属单位业务骨干、各局属单位信息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规划队伍紧锣密鼓的开始工作了。“咨询公司的加盟使我们明确了工作的步骤,由于管理局规模非常大,各个处室、局属单位之间又存在横向和纵向的信息断层、分裂,所以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家底,所以第一步就是要摸清家底,明确需求”。项目组深入各个部门开展问卷、访谈调查,在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后,终于第一次准确地对自己的信息资源有了量化的把握。“这次我们的信息资源调查与以往不同,以前只认为计算机、网络、系统是资源,没有意识到人、信息内容这些资源是更宝贵的资源,这次普查是我们第一次对公司的信息资源有了整体的把握。” 调查的结果并不令人乐观,李兵元用“两个断层”来概括公司的信息资源所处的尴尬局面:“信息资源在横向上也和各个部门一样存在一堵无形的墙,每个部门都有一套软件,每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案例分析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中国石油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中国石油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2.主营业务 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该公司的经营涵盖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各个关键环节,从上游的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到中下游的炼油、化工、管道输送及销售,形成了优化高效、一体化经营的完整业务链,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百强企业。 (1)勘探与生产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2)炼油与化工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 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

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

石油天然气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预测

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预测 1、石油天然气行业信息化三大热点 热点之一:勘探开发信息化 随着勘探开发生产活动的深入与科技进步的加快,采集的数据量每年急剧增长,规模越来越大,这些数据是靠巨额的资金投入换取来的,是石油工业宝贵的财富,亦是增加油气储量的重要基础信息。数据处理量平均每3年增长一个数量级,因此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率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的成本和发展速度。 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数据不全不准,数据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而这又直接影响到勘探开发的准确度,低质量的数据管理,不能获得准确的数据以及数据的浪费或重复使用,造成勘探开发成本的居高不下,大量资金浪费,产业利润率无法提高,从而影响到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数据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是石油天然气行业信息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需要,数据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数据处理,而是从使用数据扩展到对已有的数据库进行挖掘,从大量的业务数据中探索业务活动的规律,从中寻找推动产业发展、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决策依据。 目前经过多年的储备和发展,石油行业的信息化已经逐渐从硬件发展为先,转移到“以软件发展为主导”的新定位,这也正适应了行业发展的需要,将数据处理以及勘探开发软件的发展提升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位置上,因此,在未来几年内,勘探开发的信息化投入将大幅度增加,信息化程度也将大大提高。 热点之二:网络建设 1、网络基础建设 为适应CNPC重组后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网控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善而强大的石油网控中心。 网络应用对中海油而言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随着应用的增多,对网络的安全性、可靠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专业资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性文件; (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围的采购结果;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 (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 (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 (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 41 —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信息化进展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信息化进展 石油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责任。在中国,石油行业是集中度较高的产业,国有大型企业占有的资源量、加工能力和市场份额均较高,处于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我国的石油生产和产品供应商主要是、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 近年来,原油开采成本增高,炼油利润空间缩小,成品油销售市场竞争激烈,化工品市场价格和需求变化快,这些都对石油行业生产、经营和决策提出了挑战,要求经营者必须依据资源和市场情况,做出及时的反应和科学的决策。随着市场

体系的日益成熟和完善,石油行业发展动力由投资驱动向投资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综合驱动转变。 为适应国际市场竞争,以及保障能源生产和供应,三大石油公司十分重视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将信息化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之一。通过多年的持续推进,各公司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梳理和优化了业务流程,规了企业管理和执行体系,提高了经营决策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1 三大石油公司信息化发展概况 、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均属于大型企业,机构庞大、管理层级多,信息化实施的难度较大。因此,各公司非常重视信息化总体规划,通过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进信息化建设。2000 年,中国石油率先编制了全局性的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将业务发展战略与信息化战略相融合,确定了信息化的发展路线和实现目标,并将信息化目标明确化和具体化,形成有形的、可操作的软硬件系统,为各级用户的管理和操作提供了平台。 由于企业规模大,信息化投入资金多,为有效控制和使用资金,降低建设和运维的复杂度,中国石油和都提出了“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设、统一管理)原则来建设信息系统。通过标准化设计和统一实施,保证系统在各单位功能一致、编码统一、数据共享、流程规,并为系统集成打下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信息化建设的高峰期,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IT(信息技术)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成了以 ERP(企业资源计划)为核心的多个全局性系统,实现了主要业务的覆盖,为生产运行、经营管理提供了较好的支持。 2 信息化进展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以下简称“业丰加油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107国道加油棚、办公楼、供电房、收款室(营业执照中注明的营业场所),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负责人:王廷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188103,经营范围:零售业。 业丰加油站于2018年06月25日取得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穗WH安经证字[2018]1145(5)),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4台加油机),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4日。 由于业丰加油站设立时间较早,埋地储罐及工艺管线老化、腐蚀,潜在油品泄漏风险,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丰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改造,主要改建部分如下: 1、利旧改造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44m2,室内外高差为0.1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属加油站配套建筑物。 2、新建膜结构罩棚一座,罩棚投影面积为550m2;罩棚柱为钢柱。建筑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3、重建承重罐区一座,将油罐区4个埋地油罐更换为4个新的FF双层埋地储罐。改建后为30m3汽油罐3个、30m3柴油罐1个,改造后储罐总容积105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级别保持不变。

4、加油站相关工艺管道的改造;出油管道采用导静电的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其余工艺管线均采用20#无缝钢管。 5、更换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更换2台六枪三油品加油机、新增4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改建后为: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及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共8台加油机。 6、重建因更换管道破坏的路面。 7、恢复重建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间。 8、在南面增设出入口; 9、站区设卸油油气回收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 业丰加油站内其他建构筑保持不变。 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文件要求程序进行,经审查改项目符合简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的要求。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对防雷装置进行了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 业丰加油站在经营和储存成品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一系列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企业人员、其他进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同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