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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潜水泵的使用管理,防止损坏设备,杜绝潜水泵或电缆漏电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潜水泵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电修组试验、检查,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使用中的潜水泵头必须包钢纱,潜水泵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好,不得使电缆淋水或浸泡在水中,不得使电缆受挤压,避免因漏电造成跳闸事故和人身中电事故。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3、井下使用的潜水泵坑淤煤必须定期清挖,潜水泵坑符合要求,潜水泵上接线咀电缆吊挂必须露出水面,潜水泵吊挂必须保证泵体吸水(笼头)不在淤煤中。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4、每天必须由井下配电工做一次检漏装置的跳闸试验,并且做好记录,潜水泵在运行中发生故障进行检查检修、拆除、安装时,必须首先停电并且锁住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牌,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5、使用中的潜水泵坏视其情况追查分析有关单位使用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其处罚。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杜绝水害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制定本制度。

2、矿井必须作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报,生产科每月召开1次以上水情水害分析专题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水情水害分析预报资料,必须经生产科长、矿总工程师审签,发送到矿分管领导、安全科、调度室、生产科,并报集团公司生产主管部门。

4、各类地质说明书均须有较详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防探水要求,并经分管水文地质专业人员会签后报批。

5、依据水情水害预报,水文地质人员必须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各类地质图上标明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6、对需要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由测量人员掌探水警戒线和探水线的具体位置,在离警戒线10M前由地质人员及时下达探水通知单,到达警戒线位置时,测量人员必须到现场标注警戒线至探水线位置的距离。

7、探水通知单由分管采区的地质人员按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并经水文地质专业人员和地质组长、生产科长会签,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总工、分管矿长、分管副总、安全、调度、生产科等科室和施工单位,并履行签发手续,地质组必须存档。

8、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后,

方可进行。

9、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好安全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10、探放水工作面有疑或到达探水线位置时,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量。

11、探放水施工单位在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前必须编制好探放水措施,并组织探放水人员学习,严格做到有疑必探;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先探后掘,有掘必探。

12、探放水工作面,必须悬挂好探放水工作牌板,明确探放水要求和避灾路线。

13、探放水时,矿安全科须派专人现场安全监察,探水工具、钻孔数量、方位、超前距等不合符要求不准进尺。

14、矿井必须具有满足探放水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电煤钻探放水。

15、放水时,生产科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16、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由矿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科、生产科等进行验收,生产科3日之内编制好验收总结报告,确定探放水效果。17、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防治水实施细则奖惩制度,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违章人员进行惩罚。

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矿井水害防治水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发现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因素,达到提前预防治理,避免矿井水害发生,维护我矿集体、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内容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

2‘水害预测预报人员要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并收集齐全水文地质资料和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摸底。

3、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由矿水文地质主管负责编制,经主管部长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矿井防治水依据。

4、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分为年预报、月预报及随时预报。

5、每年初根据年采掘计划分析各采掘工程影响范围内存在的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6、在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逐月进行补充修订。

7、在采掘过程中发现险情,及时分析水害类型及危害程度,并发出水害通知单。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8、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

水事故。

9、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10、对预报中遗漏、错误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相应安全事故等级进行处理。

11、矿井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建档保存。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

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丛云峰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矿长刘体康、总工程师孙博担任;

成员由姜凤君、孙允安赵广雪高连成安监员及现场跟班人员,井下防治水由丛云峰带领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姜凤君带领井上全体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员要重点检查,技术组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由地面防治水人员对矿井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生产矿长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

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5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机电队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

路完好无损。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1、由矿长领导、安全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对水害进行分析。

2、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3、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防水煤柱。

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

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时,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

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煤矿水害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科学实践,需要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既要抓全面,又要抓重点;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当前要突出抓好5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1.明确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生活费。

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防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重大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2.完善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关措施

建立健全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部门业务保安、措施审批、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管理和探放水等制度。要开展对矿井范围内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和废弃巷道积水等的普查工作,通过收集资料、

现场调查、打探水钻等措施,查明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情况,建立防治水基础资料档案。要制定矿区水害防治标准和防治水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质量达标活动,夯实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工作。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落实保障防治水安全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探放水措施,提高矿井防范重特大水害的综合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5到位。”

3.加强科技攻关,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水平。

4.开展以防治水患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严密防范水害事故。

根据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和雨季“三防”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排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治水机构是否健全,专业技术力量是否到位;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物资、队伍和措离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探放水设备是否齐全;水患是否按期治理;与相邻矿井间的开采关系是否明晰正常;采掘工作面附近的积水情况是否清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和落实。同时,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矿井避灾演习,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

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六条规定,结合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实际,现将地测防治水各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如下。

地质测量科领导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领导的领导下积极进行防治水管理和指导工作。

2、负责落实地测防治水方面技术政策及有关要求。。

3、负责矿井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监督落实情况。

4、负责检查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完成情况。督促检查矿井

井上下防治水工作。

5、负责有关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有关重大水害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科长(地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地测科领导下,负责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并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4、负责矿井重大防治水方案设计及重大探放水设计。

5、负责水文地质专业的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6、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及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7、负责水文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水文技术总结的审核工作。

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

9、负责地测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使用新工艺、新设备。

10、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进行重大水害分析,研究防治办法。

11、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负责水文地质专业职工的培训工作。

水文地质组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助理(地质)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图、提供、上报等工作。

3、负责矿井水文预测预报、矿井涌水量观测。

4、负责水文钻探工程技术设计及探放水设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矿井工作面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及监督工作面防治水工程执行情况。

6、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

8、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

9、负责矿井有关规程、措施审查工作。

10、负责矿井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的编制、提供工作。

11、组织有关水害分析,编制有关防治水措施。负责隐患及水害通知单发出工作。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水文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协助水文地质组长搞好日常防治水技术工作。

2、负责矿井涌水量观察与地表水体涌水量观察。

3、负责探放水设计,监督各种防治水工程的落实情况。

4、绘制水文地质图件。

5、负责分管井区水文资料台帐、卡片的填绘整理工作。

6、进行水文预测预报,水害分析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水文地质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水文地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2、负责矿井井下探方水钻探工程的监督检查。

3、及时深如现场收集各类出水点,观测涌水量及其变化情况,并及时上台帐。

4、负责矿井矿井涌水量观测,地表河流、水体观测。

5、负责水文探测仪器的保管、保养和日常简单维修。

6、负责水文钻探结果的收集工作。

7、负责水文地质工作材料计划审批、发放登记工作。

8、负责图纸资料、预测预报等发放登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雨季“三防”工作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2011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

要充分认识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明确雨季“三防”工作形势严峻,因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认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雨季“三防”的投入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亲自布署雨季“三防”工作,要认真组织分析、研究雨季“三防”工作的现状,采取超前防范措施,有计划、有安排,主动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督促煤矿实施雨季“三防”工作。

矿长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布署安排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认真抓好水害隐患排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三、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点

1、必须切实摸清矿区范围内水害情况。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并将矿井以外至少100米范围内相邻矿井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2、必须根据通风系统、生产系统的需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掘、巷修工作面必须制定“雨季”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各工作面的排水设备要完好、可靠,各种备用物资、设备要充足,特殊工种操作要规范,应急措施要符合规范,为顺利渡汛奠定扎实的基础。

3、要搞清本矿范围内所有工作面与相邻巷道的空间关系,保证工作面工程质量,加强支护,严禁缺柱少梁。对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修工作面的顶板水加强治理,对断层破碎带、煤质疏松地段加强支护,严防冒落和垮塌。加强所辖范围的大巷、石门、主要倾斜巷道的维护,水沟、水仓的清挖,以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4、认真检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发现有损坏、老化等质量问题,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防水闸门、进水阀门及水仓联络巷阀门要及时检修、保证完好;要加强排水管路的管理工作,严防阀门随意关、开,影响排水设施的正常排水;做好通讯畅通工作,确保通讯设施灵敏、可靠。

5、保证各种排水设备的完好可靠,即:无失爆,正常运转,并做到水泵、电源定时每天倒换使用,水泵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并有备用排水设备,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6、认真做好防雷电工作,完善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入井电缆、管路、轨道和皮带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轨道的绝缘道夹板,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试验报告必须妥善保存,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必须灵敏、可靠,防止雷电击坏各种设施,工作人员对变电所的各项操作一定要规范并配戴必要的防护工具

7、建立雨季期间本产权内矿井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进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线要检修好,加强对杆塔周围滑坡地带的观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的正常供电。

8、加强所辖范围运输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以确保正常生产和防排水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9、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探放水原则。对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废弃水仓、老窑采空区等可能积水区域,必须有专门的探放水设计、措施,如有透水预兆,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杜绝透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完善各种排水设施,做到煤水分流。

10、雨季期间,必须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经常观测井下涌水量,认真调查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矿区范围内小煤窑资料。每次大雨时及大雨后,要定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涌水,必须查明原因并汇报区煤管局。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第 2 页共 2 页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 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4.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4.10所有配电柜(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4.11所有配电柜(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 2 页共 2 页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doc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1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3、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 3.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

潜水泵使用管理办法

潜水泵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井下潜水泵管理,遏制潜水泵损坏严重现象,减少因人为因素而烧毁潜水泵,提高潜水泵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时间,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执行。 1、坚持谁使用谁领用谁回收的原则,若工作面交接时,必须办理文字交接手续,若无文字交接手续的责任归原使用单位。 2、使用单位应根据井下排水点的涌水量(流量)大小及扬程选配合适容量的潜水泵(排水队提供技术指导),并到机电区办理领用手续。 3、使用单位在领取潜水泵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领用入井,否则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4、潜水泵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途中损坏。凡是在运输、搬运过程中造成潜水泵损坏,导致水泵损坏无法修复的,由领用单位按原值双倍赔偿。 5、在接水泵电源线前,必须确认水泵的电压等级和电源相符,确保开关完好;凡是因电压不符造成烧泵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全部修理费用,并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6、使用单位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司机开泵。 7、潜水泵使用地点必须有足够大的水仓,7.5KW潜水泵水仓容积不得小于1m3;18.5KW及以上潜水泵水仓容积不得小于2m3,工作面或超前支护区设置正规水仓困难的,临时聚水点容量应能满足水泵正常开启至少3分钟的要求。如预测涌水量大时,可以设置备用潜水泵,但必须有相关领导批准。 8、水仓入水口必须加设防护过滤网,防止棉纱、木屑、煤渣等杂物进入水仓,没有设过滤网的处罚使用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9、潜水泵出水端必须配备相应的出水管,出水管不得有弯曲、

压扁现象,出水管直径不得小于潜水泵出水口直径。 10、潜水泵必须垂直吊挂于水仓中,不得歪斜。吸水口与水仓池底保持100mm以上距离,以防污泥吸入造成损坏,潜水泵上接线咀电缆吊挂必须露出水面;严禁将潜水泵不悬挂直接放于水仓内抽水,没有起吊悬挂潜水泵使用的处罚使用单位1000元。 11、使用单位应定时清理水仓,保持水仓中无杂物,无淤泥;潜水泵司机每天必须检查滤网状况,及时清理吸附物。如因堆积过多水泵被煤泥堵死,造成潜水泵烧坏的,按原值双倍赔偿,并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12、司机在开动潜水泵时如发现送电即跳电,禁止重复开泵,必须联系机电工查明原因,处理正常后,方可开泵。 13、严禁水泵司机在水泵运行期间脱岗,每发现一次水泵司机脱岗,罚使用单位1000元,潜水泵司机200元。如水泵司机未按本规定操作潜水泵或脱岗,造成水泵无水运行烧坏,使用单位按原值双倍赔偿,处罚潜水泵司机500元。 14、潜水泵保质期为3个月,凡人为造成潜水泵使用周期不足3个月的,按照设备原值赔偿。 15、潜水泵接线盒禁止打开,严禁对潜水泵负荷电缆生拉硬拽,使用单位应定期用绝缘摇表摇测潜水泵电机、负荷线绝缘,当绝缘低于50MΩ时,必须出井检修。 16、凡是烧毁或回收的潜水泵,必须按规定时间(5日)及时出井,并交到指定的维修点,否则,迟交1日每台处罚使用单位500元,依次类推,直至交回为止。 17、本办法从下发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区 2014年6月30日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康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巨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要多处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纯洁、干涸、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大凡规定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九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涸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业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十二条:箱式变电站应在明明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箱变基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十三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泵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水泵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水泵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水泵维修技术要求、试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给排水水泵的设备。 2、产品分类 潜水泵、污水泵、管道泵、多级泵、深井泵等。 2.1 产品系列 电泵产品中按结构特征、机座号形成一系列产品,水泵主要有:QJ、QJ(R)、QRJ、QCJ、QTJ、WQD、WQ等型号;深井泵主要有:JD、JC、RJC、S、SH等型号。 2.2 产品规格 同系列产品中,机座号相同,功率等级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规格。 2.3 产品型号 由字母、符号和数字组成 250QJ50-82/5表示机座号为250,流量为50m3/h,扬程为82m的5

级井用潜水泵。 3、安装与维护 3.1 安装前检查检验合格证及产品合格证 3.2安装前检查各紧固情况及电机密封情况 3.3安装前检查润滑情况,盘车转动是否灵活 3.4安装前根据说明书检查注水排空情况及扬水管密封情况 3.5安装前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擦伤,检查电机外壳可靠接地及三相绝缘、导通情况 3.6吊装时注意保护电缆,严禁用电缆起吊 3.7安装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潜水泵距底部做小高度,并安装滤网,以免堵塞或被泥沙埋没 3.8正确配电,有漏电保护措施;若临时用电源与水泵使用地距离较远,接线电缆的导线截面积应适当加大,接头应尽量少,以减少线路压降,根据功率配备启动柜 3.9入水前检查电机旋转方向 3.10安装完毕后,待潜水泵完全潜入水中,在接入电源前,检查电机三相对地绝缘,最低不少于1兆欧 3.11每2-3年进行一次全面预防性维修,主要包括:运行时震动情况,电流电压有无异常,启动控制装置工作是否正常,电缆有无老化,轴承、叶轮、轴有无磨损、腐蚀,密封磨损情况,润滑情况,电机绝缘情况,三相绕组是否平衡,各紧固部分是否紧固。 3.12长时间停用的潜水泵应吊起清理积水、防腐置于干燥库房;若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为保证酒店二次生活用水安全、卫生、清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供水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水泵房管理制度 1.水泵房、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的巡视。 2、专职维护人员应按时对二次供水系统设备进行巡检,认真 填写巡检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3、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 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4、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 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高压用电设备有危险标志并有防触措施。 5、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 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二、水池(箱)管理制度 1、由工程部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 的日常管理工作。 2、按时对蓄水池的水位和水质清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 情况要及时汇报和查找原因。 3、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 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4、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

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纱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5、水池(箱)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洁机构清洗消毒一次,并取 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6、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7、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杀灭蚊虫。 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工程部指定,管理人员需取得市 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 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3、管理人员负责维持供水设施房间秩序,保持供水设施周围 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4、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组织专业清洗机构进 行水池(箱)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卫生防疫站对水池水质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则应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直至合格为止。 5、监督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 采取进、出水样。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1、必须坚持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机电维运工区每天必须对井下配电室及各高压配电点进行一次模拟接地试验,并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2、井下各类低压供电设备凡带有过流保护装置的上坑检修时,机分厂车间必须进行过电流试验。 3、井上下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每年测定一次,3-4月份进行。 4、各供电架空线路的避雷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试验,3-4月份进行;避雷器每年检查一次,9-10月份进行。 5、使用中的大型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性能试验,关键部件必须每年进行探伤试验。主扇、绞车、压风机、强力皮带、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6、井下下列项目的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电气性能的测定和试验。

2)高、低压电缆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3)井下高开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4)低压开关入井前必须经过短路、过流、漏电闭锁性能试验。5)每日须做综保检漏试验。 6)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入井前须做试验。 7)井下高低压开关插件性能半年试验一次。 8)电机入井前必须测试,出具试验报告。 9)电气插件入井前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10)井下远方检漏试验每月试验一次。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6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

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 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

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xx煤矿供水施救系统 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需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安设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为了提升我矿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羊场煤矿杨家矿井、沙背冲矿井、得马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必须加强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组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分管领导进行申请,分管领导可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第五条:井下在用所有水泵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明确标注管理队组和管理责任人。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进行处理,若故障情节复杂,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安排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条:井下供水管路和阀门的日常管理由通风队管子班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分管领导检举。 第七条:任何人当发现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可立即联系调度室或通风队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在掘进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管路需敷设在巷道两帮牢固可靠的地方,也可因巷道的走向而做调整。因顶板或两帮掉下杂物砸破或刺破供水管路,该掘进面负责人将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回采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因工作面回采而撤出后,及时回收至石门或大巷统一堆放整齐,做好记录,以作备用。 第十条:通风队应每班安排人员下井检查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每班做好记录,填表上账,对不按标准使用的,安通组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队进行处罚。 第三章设施安装 第十一条:供水施救管路的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工作场地,最远不超过40米,保证井下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时有足够的时间进入并开启施救装置,真正起到救灾防护的作用。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安设供水阀门时,应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宜考虑在压风施救系统出风口就近供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 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 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 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 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 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主水泵强检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825 主水泵强检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主水泵强检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年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安装的主排水泵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水泵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性能测定外,每年矿方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主水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检查维修的内容有:两端间隙、盘根盖压、吸水笼头罩、轴承、电机等。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检修记录,并坚持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月检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每月必须对水泵、水

(管理制度)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大煤〔2010〕23号 关于印发《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进壹步搞好井下文明生产,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提升我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2.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区队卫生责任区 划分 3.井下洒水除尘责任区划分 4.井下电缆、轨道及各种管路责任划分的管理说明(此页无正文) 5.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文明生产罚款标准 二○壹○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煤矿文明生产管理办法通知

大众煤业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2月9日印发 校对:张华共印:40份 附件1: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壹、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李金书、孟鸿生 副组长:路用明、王大庆、张强、孙云虎 郑和顺、尚全忠、李军锋、董旻 成员:六职能部室、各区队领导 文明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区划分 (壹)各生产区队卫生责任区划分按附件1执行。 (二)临时施工地点(施工不超过1个月)前10米、后15米,共25米范围内属该地点施工单位责任区。 (三)较长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超过1个月)前10米以及连续施工地段范围内为该地点施工单位责任区。 (四)各地点的工具房、小仓库属使用单位责任区。 (五)各处的机电设备、电缆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

(六)责任区范围包括巷道、管路、牌板、“壹通三防”设施等。 (七)井下洒水除尘责任区划分按附件3执行。 (八)井下电缆、轨道及各种管路责任划分按附件4执行。 (九)如果施工地区有重大变化,由生产技术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负责调整,于未调整下达正式通知前,壹律按原责任区划分执行。 三、整改要求 (壹)安全监察部要按规定划分进行考核。 (二)各区队根据所管辖责任区工程量对班组进行区段划分,责任到班组,责任到人,同时结合本区队实际情况,制定区队文明生产奖罚制度。 四、文明生产标准 (壹)地面平整清洁。 (二)各巷道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 (三)物料码放整齐且悬挂材料管理牌。 (四)无多余矿车、设备等存放,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干净。 (五)轨道铺设符合要求,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六)管线风筒吊挂平直。 (七)巷道棱角分明。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1.机运区井下电管队是机运区归口管理井下电气的职能单位,对全矿井下电气管理行使管理、检查和监督的权力,其具体职责如下: ⑴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查情况汇报。 ⑵负责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管理,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和发证工作。 ⑶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新巷道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同时将资料备案。 ⑷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⑸负责审批全矿井下拆、接线搭火的停电申请,同时监督施工过程。 ⑹负责自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进行验收工作。 ⑺负责全矿井下用小型电器和电缆的发放及回收后的验收工作。 ⑻定期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限期解决! ⑼参加新安装电气设备的验收。 ⑽参与对全矿井下电气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2.井下电气操作人员职责: ⑴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⑵了解设备构造,熟悉设备性能,精心操作电气设备。 ⑶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标准,对所操作的设备和小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和处理。 (二)供电系统 1.电管队必须定期绘制符合实际的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并按《规程》第450条规定注明内容,井下变电所要悬挂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等,线路电缆用途、型号、电压、长度、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短路电流值。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 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3.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 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 以下)为10 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 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 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 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 4 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3、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 欧姆。 10 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 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 电阻值不宜超过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595-96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基本要求 ⑴凡使用潜水泵的车间、科室必须指定专人对潜水泵的领取、投用区域、使用情况等全过程管理。 ⑵各单位应建立潜水泵使用管理台账,明确使用时间,分布地点及操作使用负责人。 ⑶潜水泵领用必须履行手续,认真登记入账。 ⑷定点或不定点使用的潜水泵,可根据生产特点,防汛排涝的要求,由专人负责放置和看管,不得随意挪动,并作为交接班的一项内容检查交接,谁丢失谁赔偿。 ⑸使用潜水泵的人员,必须了解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掌握电泵性能后方可操作。 ⑹外购潜水泵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使用。

(二)潜水泵使用前的检查 ⑴潜水泵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电机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冷态)。 ⑵使用电压应与潜水泵铭牌规定的电压等级相符。 ⑶临时电源线保护开关、电泵电缆应可靠完好,严禁用普通绝缘胶布代替防水绝缘胶布包扎电缆破损处。 (三)潜水泵使用中的安全规定 ⑴潜水泵拉接临时电源时,必须由电工接线。设置专用电源,操作开关不得远离工作区域,位置安放在电泵附近干燥明显处,并悬挂安全标志牌。 ⑵操作人员应戴好劳保用品,操作电源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⑶各种不同规格的潜水泵必须在扬程使用范围内使用。 ⑷潜水泵配用的出水管内径应符合规定要求。 ⑸潜水电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安全接地措施,电机的电缆芯线中规定接地的芯线必须接地,如果没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1 、水泵房设备等由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2 、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3 、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4 、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机电维修组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水池(箱)管理制度 1 、由管理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3 、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4 、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水处理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5 、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6 、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管理处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2 、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3 、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房间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MA标志。 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MA标志及安全性能。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护套深入器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 ⑵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⑶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⑷螺栓和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成。 ⑸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⑹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 ⑺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⑻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⑼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⑽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⑾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 ⑿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 ⒀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 ⒁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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