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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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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权益和反映历史真实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特修订本制度。

一、各部门归档范围

(一)、行政部:

1、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2、各部门有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公司规划;

3、公司印发的文件材料;

4、各种请示、报告及批复;

5、公司印模启用文件;

6、上级领导在本公司视察、检查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

7、公司各项管理获奖材料(奖状、锦旗、奖杯、照片),反映本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活动的影片、录音带、照片、底片、文字材料;

8、经济史、组织沿革、经济年鉴、厂史、大事记、汇编等;

9、公司各种会议记录、纪要及有关材料;

10、档案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档案管理升级验收、复验材料;

11、职工体检材料;

12、反映后勤管理、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文件材料;

13、董事会的有关决议、纪要;

14、公司机构设置、名称更改、人员编制、有关文件材料;

15、公司制定的各种条例、制度、措施、厂规厂纪、规定、办法;

16、职工录用、辞退、职务聘任、死亡、劳动保险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7、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称)评聘的文件材料;

18、职工教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9、企业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等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20、企业生产许可注册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21、公司颁发的各项经济责任制、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计划;

2、生产统计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3、上级对本公司能源、环保、安全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有关文件材料;

4、公司编制的能源、安全、环保、消防规划、年度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规定、重要会议记录及文件材料;

5、上级及公司有关劳保的规定、决定、劳保登记表及本公司有关劳保方面的文件材料;

6、安全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材料、安全教育方面的材料及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材料;

7、重大伤亡事故的请示、报告、调查报告、现场照片、管理处理意见和批复;

8、消防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机修车间:

1、公司编制的设备规划、计划、总结;

2、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重要会议记录及有关材料;

3、设备订购合同;

4、反映公司设备拥有量、完好率、固定资产管理材料、年度备件订货计划;

5、设备开箱记录、随机材料;

6、设备调试验收记录及设备维修计划、记录;

7、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及改进、改装总结;

8、设备报废、申请、报告、鉴定、证书、批复;

9、测量设备周检计划表。

(四)营销部:

1、仓库管理统计报表;

2、经济合同;

3、顾客资料;

4、仓储物资管理的措施、制度规定;

5、清仓核库、物资节约方面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设备土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或告一段落后,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行政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五月前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归档;

3、凡本公司在管理生产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底片)录音、磁带等,须在洗印、录制完毕后三日内向档案室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其形成规律;

2、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材料归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应多归档几份;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保管单位(卷、册、袋、盒),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并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格式统一,应使用碳素墨水、禁用铅笔、圆珠笔;

5、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编制归档移交清单,归档清单一式二份,移交时按清单交点清楚,交接双方签字,各留一份,以便查考。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执行。

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范围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企业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发展服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于企业文书档案、技术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质量记录及各部门(车间)的资料管理。

二、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号《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号《关于机关档案保险期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

三、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档案室(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和重要的质量记录)设于行政部内,由行政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负责文书档案、技术档案、重要的质量记录和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并指导和检查各部门(车间)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及其档案室、资料室管理工作。

财务处的会计档案室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安排人员负责资料档案管理。

四、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管理

1、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时间

行政部及各部门应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将于次年6月底前交行政部统一归档。重要的质量记录视利用情况,可间隔两年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留应存档的文件和资料。

2、资料和档案的收集

(!)行政部文秘人员根据文件材料承办、形成情况,在办理完毕之后及时收集,会议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时随时收集,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材料在宣贯学习

后上门收集。

(2)定期(每季度)把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办理的文件收集立卷。

(3)每年年终按“收发文登记簿”、“借阅登记簿”仔细查点收发文件,逐件收回。并拟定本年度下发文件中废止文件清单,各部门/单位按该清单回交废止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3、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要求

(1) 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时,行政部工作人员要对案卷进行严格检查。

——查数量,即查文件材料件数、页数与“文件登记簿”上目录是否相符。

——查质量,即查是否符合立卷原则和要求,文件材料有无损坏。

(2) 若无数量和质量问题即填写“档案接收登记簿”一式两份,各保留一份,并写明日期。

4、归档文件和资料的整理。

(1)行政部在资料档案中心存放的档案分以下几类:

a)文书档案类;

b)工程建筑类(包括工艺图、土建图、水电竣工验收资料,厂总平面图、土地征用资料);

c)设备类(包括主要设备、单项设备、定期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试车记录、设备运转记录等);

d)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汇编、指导书汇编、机构设置及外来文件、法律法规等);

d)有目的保留、作废和失效文件和资料类;

f)重要质量记录类。

(2)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并按《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归档文件资料保管期限。质量记录保管期为三年、五年、长期(即十六年至五十年),各种记录保管年限见“质量记录总目录”。会计、人事档案、声像资料等其它专业档案按有关规定制订保管期限。

(3)所有资料归档入库,及时做好分类、登记、整理、立卷、统计、标识工作。

一旦发现破损、发霉、字迹褪变等现象,应及时抢救。对珍贵档案须进行复制,并用复印件代为提供利用。

(4)作废或失效文件和资料除文件和资料本身盖上“作废”,并做好待销毁文件、资料的记录。

(5)作为法律和积累知识的目的,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图样应加盖“留存件”章。

(6)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

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应在装具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7)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应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但无实质的亦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内容;填写字迹要工整。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

(8)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置卷尾。

(9)案卷封皮,应逐项按填写清楚,一般包括责任者、内容和名称等。应编写每年档案情况说明或全宗介绍。

五、资料档案的利用

1、归档的案卷应编制检索目录,提供借阅。

2、建立“借阅登记薄”

3、本企业职员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需向行政部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外借档案资料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时限不得超过十天,密级案卷不得借出档案室。

六、资料档案保管

1、库房设备管理措施配置必须的资料档案库房,库房内必须配置的柜架,柜架标示清洗。

2、库房应具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配置

消防器材、安装防盗门、窗护栏等,坚持每日巡查、清洁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3、将档案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4、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

七、档案的销毁

1、没有存档价值的和到了保存期限的文件和资料,以及废止文件,经行政部和有关部门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由行政部人员参与,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2、销毁秘密公文由专人监督。

3、销毁工作原则上一年一次。

4、报告和记录

“借阅登记簿”、“文件销毁册”、“档案接收登记簿”等记录,由行政部收集、整理、保存,保存期为长期。

八、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2、财务部、机修车间及设有资料室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根据现有情况进行资料档案管理。

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防止因秘密外泄而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利益遭到损害、破坏,确保公司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安全和利益,依照特定条件和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只让部分公司员工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属本公司的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的公司秘密均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四条、公司秘密范围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技术开发、生产工艺、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资料中的保密事项;

3、公司生产现场中不对外开放的场所及重要基地;

4、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蒙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

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蒙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蒙受损害。

第六条公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由公司行政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财务计量部等有关部门共同规定;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对所产生本部门的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报行政部

由总经理确定同意后交档案室备案。

第八条凡属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场所、物品都应依照规定,确定密级。

第九条对保密事项应确定保密期限,分为短期(壹年),长期(壹年以上,叁年以下)和永久期(叁年以上),到期自行解密,若因故需延长保密期限或可提前解密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提出,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公司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部决定,及时适当地更改。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凡属关于工艺技术、质量、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的公司秘密应由各相应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二条凡属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一律由行政部存档,由档案室负责收发、传递、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其它单位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擅自保存和销毁。

第十三条凡属公司秘密的设备、物品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应由主办部门做好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十五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事项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除依照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外,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扩大开放范围,对于生产现场的参观,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参观。

第十七条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

司秘密。

第十八条对绝密级的文件、资料、物品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才能擅自复制摘抄和携带外出;

2、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和携带外出;

3、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公司文件,资料、物品由经批准的保存者,使用者采取保密措施,负责保密;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保,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九条对“机密”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物品的复制、摘抄、观看,应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档案室方可同意发放。

第四章违规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视情节与后果的轻重给予开除、留用察看、记大过、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一次性罚款等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为外单位、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公司秘密的,加重处分,同时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害程度,可诉请司法机关要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时,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行。

关于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小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保证生产、经营用车,经公司研

究决定,特对公司车辆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公司车辆统一由行政部负责正常的调配(包括修理),凡各部门用车须先经行政部登记后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凡到城区办事或短途一律不派车辆。

2、车辆的归属使用:鄂D-55836、鄂D-55856属公司用车,鄂D-55933为机动用车,鄂D-55851为公司购买材料用车。如有特殊情况由行政部调整。

3、驾驶员要勤检查、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不能带病行驶、酒后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4、下午18:00以后一律不派车辆(厂部机动车例外),特殊情况必须请示行政部同意。公司保卫科必须严格执行晚上18:00以后车辆出门登记制度。

5、车辆必须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车,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车辆的百公里油耗由行政部负责考核,油费统一由行政部报销,考核办法由行政部制定。

6、本规定从2007年1月6日开始执行。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根据《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下发《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发放:

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的一项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请长假、调离岗位者,不发劳动防护用品。

2、为规范管理,按规定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提前预领。

3、以部门、车间为单位,由各部门、车间领导集中办理领用手续。经生产技术部领导审核后,到仓库登记、领用。

4、仓库发放人员要严格校核劳动用品和使用期限、规格、数量。擅自发放,除追回用品外,扣罚100元。

二、使用:

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仅限于工作期间使用,不存在使用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

2、确因工作需要,领用公用劳护用品,经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可以领用。各车间按本规定根据各部门的人员、工种分类情况编制劳保用品分配表,报生产技术部和仓库备案,作领用依据。

三、附具体发放数量和发放工种的规定。

四、本规定从2007年1月6日起执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服务员必须戴工作帽、口罩上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食堂内不得让任何牲畜进入,若发现有狗等牲畜进入,一次罚款200元。

一、要遵守厂里的劳动纪律及生产安全各项制度。

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洗头、剪手指甲。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穿戴好完整的工作服,工作服要保持清洁。

四、工作场地保持清洁、整齐有序。

五、同时要注意消防安全,操作完后要勤检查。

六、对职工的服务态度要好,虚心接受职工的建议,并及时反馈。

七、注意食品的保质期,杜绝用过期食品。

如有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安排者按有关条例处罚,情节严重者或劝说不听者给予辞退。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员工的安全、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特制定本公司职工寝室守则:

一、认真执行《员工守则》。

二、组织员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生活。

三、寝室按公司分配规定实行定室、定铺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对调房间、铺位。

四、严禁留宿非本公司员工,亲属探亲须持有效身份证件,1-2天内向门卫或值班人员登记,三天以上者须经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留宿客人。

五、晚十时以后必须遵守该守则,进入宿舍区时注意不准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

六、严禁在寝室内酗酒,打架,辱骂他人,赌博或变相赌博,看黄色不健康的书籍,不准在寝室或宿舍区进行无理取闹。

七、爱护公物与公共设施,损坏按价赔偿,不准乱拿他人物品,严禁盗窃行为发生。

八、搞好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与讲究个人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烟蒂;不准堆放脏物以及任何妨碍走廊畅通,影响宿舍卫生的东西;严禁向窗外乱抛东西和将污水倒向窗外或走廊。

九、严禁在宿舍区任何地方随便大小便,保持公厕内环境卫生,违者从重处罚。

十、确保安全,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险隐患及协助擒拿罪犯。

十一、要节约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停空调。不准擅自私接电源,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煤气炉,不准在房间内烧饭菜等。

十二、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公物,为创造文明企业而努力。

十三、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者批评教育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考勤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职工

3、本制度执行方法和原则:保卫科负责全厂考勤管理和监督,在制度执行中须坚持公正、平等、严肃、认真等原则。

二、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实行三班、两班、常白班作业制度。

2、如因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需要,可采取弹性的工时和作业制度,但须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并将报告抄送生产技术部、保卫科备案。

3、对炊事员、值勤人员等特殊工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全体职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班次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干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保证产品(工作)质量,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全公司除销售人员以外,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班中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买班、私自代班;职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规定处理。

6、职员病、事、婚、丧等假,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7、中层干部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都必须遵守本考勤制度,遇事外出或出差必须征得公司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请假首先必须征得本部门领导的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手续必须交保卫科登记备案。

8、各车间职工请假必须经班组长、车间领导同意,生产技术部和主管领导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须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9、保卫科必须坚持按日考勤(常白班每天上、下班两次考勤),做到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填写考勤表时应分别将出勤、事、病、婚、丧、产、旷工、工伤、探亲、出差等项目填写清楚,并附上有效的请假条备查,对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考勤方法:每天上、下班时,将考勤卡在考勤机处刷卡,电脑自动考勤。

11、考勤卡要慎重保存,如有遗失,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经审查后补发。

12、各车间、部门要经常对职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了解和掌握职员出勤、缺勤情况。分析缺勤原因,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经常对遵守劳动纪律的模范职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员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13、保卫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连同各种请假条送交公司财务部审核,作为发放当月工资的依据。

三、附则

a)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b)本制度解释权属行政部。

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

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所在岗位上。

接班时,接班者应认真检查设备、安全用品、工具材料、设备及区域卫生情况,听取交班者的汇报,查好值班岗位记录。当具备接班条件时,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接班时,应对上一班情况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因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时,应由接班者负责。

接班后,接班者应进行本岗位工作的全面检查,当发现新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接班者应做到“五不接”:

2、交班

交班者交班前,必须将设备环境卫生清扫干净,保持设备、仪表、工具材料完好、整洁。

交班者交班前,应填好原始生产记录,写好交班日记(本班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处理效果、对下一班工作的建议和应注意的问题、上级指示等)。

交班者应尽力为下一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向接班者如实汇报生产情况,交待各项工作,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询问。

交接班时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应暂停交接班,交班者负责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否则由此对下一班生产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应由交班者负责。

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持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直到接班者到来为止。

交班者必须做到“五交”:

进厂主要原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进厂主要原材料是企业生产的前提,其质量优劣,是否稳定直接影响着产品质量。所以必须严格进厂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验收、堆放、取用料及进出库管理。

一、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问题

1、供应部门在确定供应商时,须对供应商的质量、数量等的保证能力进行考评。

2、外购烟煤,须保证每批次10个以上车皮,外购钢坯须保证成批次进厂。

3、确定新的供应商时须征求质量部及生产技术部门的意见,并提供质检报告或取样试验。

4、供应部门必须按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月度采购计划采购,保证生产的衔接及连续性。

5、原材料进厂后,供应部人员应事先明确告诉司磅员到厂材料的名称、产地、数量等,司磅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质量部负责人,以安排堆放场地及取样检验,并分品种或批次分别组装入公司,严禁混装。

二、进厂材料的验收、堆放

1、外购材料的验收、堆放

(1)、司称员在开具磅单前必须确认材料的名称、产地、批次等,对未持供应部门单子的车辆,司称员有权拒绝过磅。

(2)、场地验收人员根据磅单的内容指挥车辆将材料堆放到质量部指定的仓库,严禁混堆。

(3)、由质量部取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需退货的材料由供应部负责,经检验不合格降级使用的由质量部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地产材料的验收、堆放

(1)、司称员在开具磅单前必须确认材料的名称、品种等。

(2)、场地验收员经确认材料的名称品种后,指挥车辆按指定位置堆放,严禁混堆。

(3)、材料的质量验收

a.对钢坯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按钢坯号进行入库,并做好标识.不合格则退货处理

b、煤的验收:质量部对煤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按要求进行入库,并做好标识.对不合格的则退货处理。

职工安全守则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施工、生产、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公司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守则。

2、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来施工安装单位员工、临时用工、参观人员和外来协助工作人员。

3、内容

3.1公司职员以及外来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本守则。

3.2各级领导及职员,要熟悉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各种安全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它用。

3.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卫生检查,例会制度。未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职员不得进入岗位。

3.4生产班组要积极开展“一讲二查三遵守制度”,做到“一讲”,班前会上班组长、安全员要结合当班工作任务布置安全工作;“二查”查不安全行为,查是否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三遵守”,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制度。

3.5电气、起重、压力容器、乙炔气、机动车辆(包括叉车、装载机、铲车、推土机等各种车辆)驾驶、爆破、建筑登高驾设作业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并通过相应的身体检查合格及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6各部门内部进行换岗、混岗,特别是普通岗位和特殊岗位更换时,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同意,行政部备案,并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7公司各车间、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隐患自查记录。生产技术部和各车间、部门要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条件处理的,可采取临时措施后再组织生产,同时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8要深入进行反“三违”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护意识。进入生产区域要注意周围安全标志和安全环境特点,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3.9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生产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及相应岗位所必须的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等进入施工区、生产区。

3.10公司各部门领导和职工应严格执行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其他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11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思想要集中,班前、班内不准喝酒,上班不许带小孩,不准打闹、睡觉,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职工下班后(特别是下夜班的职工)要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必要的工作精力,防止事故发生。

3.12机器及车辆启动前必须事先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和周围环境情况,并给予必要的通知信号后方可运行。

3.13禁止在危险场所休息、停留(如危险品存放点、可能运行的车辆设备边、吊车作业场所、交通要道、机器机床、皮带、楼梯、高处平台等),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3.14要坚守职责,不得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设备或让他人开动自己的设备,学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使用和维修设备,事先必须首先熟悉其性能、内部结构、安全事项。

3.15不经电工班同意,不准搭接临时电气线路。经过批准搭接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必须及时拆除。

3.16本公司机要部门、要害场所、危险作业地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入内。变电所、配电房、地磅等不得随意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电网附近逗留。

3.17凡严禁烟火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吸烟或从事产生火花、放电的工作,电焊、气焊场所附近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3.18上下楼梯时要扶好栏杆,不得坐在栏杆上或翻越栏杆。

3.19机械设备修理时,一定要停车进行,严格按相关程序办好停电手续,并挂好检修标志,在设备运行中,禁止进行拆卸和修理作业。

3.20禁止反向捅料,禁止超负荷吊运物料。

3.21吊运物料要事先检查链、蝇、起重小轴、滑轮等是否完好无损。起吊时,禁止超负荷吊运物料。

3.22传送物体、工具必须用绳索传送或手传等可靠方式,不准就地抛掷。

3.23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检查是否结实,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视固牢,防止梯子打滑或倾覆伤人。

3.24人员行走要走人行道、通过道口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厂内运行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3.25在高温、有毒环境中工作,要采取轮换作业,定时换人,以保作业人员安全.高压、高处作业要严格按照相应规程施工,两人以上才能作业。

3.26严格按照用电管理规程进行作业,非电气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对各种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做到防尘、防潮、防鼠害、防意外触电。

3.27打锤前要检查锤头是否安紧,锤柄是否开裂。作业时要加强联系、配合,打锤要精力集中,无关人员必须离开。

3.28各部门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本守则,凡违反本守则,按公司考核制度处理,严重违章,因违章造成事故者,追究肇事者及领导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机构。

第三条公司必须建立以总经理为领导、财务部为核心的财务管理系统,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财务部应充分运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形成一个财务收支计划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的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各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预算,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接受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等。

第二章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和统一调度。

第八条为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各职能部门需进行资金需求量的预测及资金预算的编制,于每月(季、年)前十天报给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确定资本公积金的管理办法。目的在于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其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能力。资本公积金只有在按规定转增资本金或弥补亏损时,反映资本公积金的减少,其余一般不减少其账面数。

第十条流动负债的管理。对应付账款生产科要根据公司生产调度会确定的产品生产数量于每个月前十五天编制各种物资的资金需求计划表,报送给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核定后予以支付。

第十一条公司以历年拥有的资产对所承担的债务负责。对各项负债都应明确按有关合同及规定进行归还或支付,并及时结算有关利息。

第三章货币资金及往来结算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权限为公司的财务部,财务部应每天向公司总经理反馈货币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针对现金流动性大的特点,公司使用现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为元。除部分部门和岗位允许使用备用金外,一律不得设小金库,私分各种款项,一经发现以违法违纪处理。备用金也应严格使用,定期进行检查。

现金支付过程中必须按报销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一切支出须经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字。凡不符合规定的款项财务部一律拒支。

现金收支必须日清、月结,不得坐支、乱支、超储,不得以白条子抵库,做到帐证、帐票、备用金相符。

第十四条规定银行存款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项结算纪律,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月记帐,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都必须当日解入银行,一切支出按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除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建立定期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制度,保证帐实相符,定期编制银行调节表,并应由负责签发支票和保管现金以外的人编制。明确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报帐、核对、清查等办理,严格各环节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建立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等。

第十六条建立往来户结算的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每月终了,财务部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款项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加快资金周转。对其他应收款,财务部应指定专人每月进行清理,并制订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十七条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为生产过程中消耗而持有,或为销售而处于生产过程的各种资产。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在成品、半成品、商品等各种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进行计价,其余的存货则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价。

第十九条所有的存货,均应建立严格的进货、领退与合理使用的手续和制度。库

存存货应适当管理、清点,计价与汇集。每项内科控制制度的重点,均应有明确规定与职责分工,以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

第二十条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摊销和核算。公司在使用低值易耗品时,实行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一条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盘点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对存货进行定期(半年一次)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还需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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