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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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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中学校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校园安全,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稳定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搞好校园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特殊生”的教育监管

“特殊生”的主要表现:学习成绩不佳,惹事生非,行为失,不尊重师长,欺负同学,长期溜课,甚至与社会上不良分子往来……。他们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加以特殊照顾和帮助。“特殊生”的转化将是一项长期的、艰难的工作。

“特殊生”是新时期学校工作的一项新容,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事故的多发地;加强对“特殊生”教育监管,是防学生犯罪和深化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具体措施有:

1、开学三周,班级负责对“特殊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找准确定对象,填写好情况登记表,层层建档;使人人明确所管辖的围和对象。

2、开学五周,研究制定方案任务分解到人(班主任、班级承包教师),确定帮教帮扶关系。

3、全程跟踪,全方位管理。“特殊生”一经确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管。对所管辖“特殊生”帮教时间要求:承包教师每周至少1次,班主任每周1次,年段长每月1次,学校政工半学期1次。重视校外信息反馈,家庭、学校、社会共管。班主任和承包教师每学

期至少一次家访,平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紧密联系,共同管理。

4、及时汇报,定期研究。结合德育工作年会,召开“特殊生”的研讨会,政工处每学期召开“特殊生”教育监管经验交流汇报会。

二、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学校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是校园治安管理的重要部位,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对人、财、物的管理,做好其安全防是学校综治工作的重要容。

1、学生突发急症,教师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

2、规小卖部和食堂管理,做好四防(防火、防毒、防盗、防事故)工作,小卖部不准卖“三无”食品,食堂定点进购安全食品,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

3、事故防“十不准”

(1)不准学生私坐非客运车辆。

(2)不准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3)不准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和不安全用电。

(4)不准学生购买、吃霉烂变质食品。

(5)不准学生到危险地方玩耍。

(6)不准学生打架斗殴。

(7)不准学生赌博、抽烟、喝酒。

(8)不准学生夜不归宿(寄宿生)。

(9)不准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品。

(10)不准学生进三室二厅。

4、重视学生体艺活动安全,注意场地安全和学生体质状况。

5、重视教学楼楼道安全,严格安全预案制度,各学生按规定有序下楼,防止踩踏挤压事故发生。重视学生宿舍、教室、电脑室、图书室、档案室防火,用电安全。

6、实验人员,加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7、保卫要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防对策。

8、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事故发生。

9、值班行政、值班教师要坚守岗位,注重师生考勤,加强校园巡查,防止学校外突发事件。

10、重点要害部位要经常开展大检查。自查、抽查、集中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安定因素,标明警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严格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使教师工作的一些职责更加明晰,增强责任意识,也是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1、学生缺席(上课、自习、就寝)1节,班主任要报年段长并及时通知家长,2节报保卫教务登记备案。半天报校长。

2、学生违纪(偷盗、敲诈、打群架、严重破坏公物、寄宿生夜不归宿、通宵上网吧等)24小时必须逐层上报,较大案件必须及时上报并将当事人交监护人监控。

3、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凡非校方(班主任、科任教师)组织校外活动(如春游、野炊等),有关方面均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报校长审批,政工处备案。

四、实行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要实事,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追究。

1、教职员工(含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员)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2、教职员工(含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员)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3、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安远初级中学

安远中学教师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科任教师在早晚自习辅导课和上课期间,必须对学生实行出勤点名,并对请假、缺席学生进行跟踪、查询,课后及时上报班主任。若科任教师失职而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交流、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2、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每天(从早晨到晚上)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跟踪,及时家访或用与家长联系,并做好追踪记录,上报年段长。若学生旷课而班主任不知情,导致学生在校外或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并进行取消评优评先、考核奖或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处理。

3、年段长每天要对本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跟踪,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家访、联系等工作;每天统计的情况要在第二天早读前上报分管政工的副校长或主任。若出现失职导致学生或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年段长的责任并进行免职、取消评优评先和考核奖等处理。

4、值日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值日当天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尤其是课外管理。值日教师(含生指教师)和行政人员要对住在教室和宿舍的寄宿生进行点名、跟踪和统计,第二天早读前上报分管政工的副校长或主任;要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干扰,及时开、锁校门。若失职或值日不到位,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和考核奖或免职、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处理。

5、科任教师在上课或早晚自习辅导期间,若遇到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或中途停电又刚好下课,应坚守岗位,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学生点蜡烛自习、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护送学生回家、要过河过桥的学生妥善安置在宿舍就寝。若科任教师擅离职守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取消评优评先和考核奖、交流、免职、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处理。

6、学生劳动或大扫除时,年段长和班主任要亲临现场,认真组织、指挥,要严防学生攀高或劳动工具无序混乱导致安全事故。若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罚、交流、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处理。

7、行政人员、班主任、年段长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洪、防火等教育和管理,发现、发生异情要迅速到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二、违规责任追究

1、在校参与打架斗殴、赌博者,一经发现或举报证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职等资格,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若是年段长、处室以上行政人员,将停职反省。在校外参与打架斗殴、赌博者,若被公安部门抓获,除接受公安部门的处罚外,学校还将对其取消评优评先、晋职、考核奖和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等处理,并上报教育主管局实行处分、免职、交流。

2、体罚殴打学生,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除学生的医药等费用由责任人负担外,学校还将对其进行取消评优评先、考核奖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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