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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人员对物资采购、管理的职责;

1、在项目成立一个月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栋号主管、材料员共同完成,工程所需

要的物资申请总计划的编制。

2、项目栋号主管考虑生产周期,在每月25日提出下月材料的物资申请月计划,物资申请

计划作为制定采购计划和向供应商订货的依据,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含质量)、进场日期,提交样品时间等。对物资的包装、运输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也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以及在美观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并在物资进场时进行质量和技术参数的验收。

3、项目物资采购人员根据项目经理审批的物资需要计划,负责市场考察,物资样品/样本的

报批,产品性能的比较,供应商供应能力比较、评价,采购价格评比、采购的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书面通知材料物资供应商按照合同进行按时按质供货。

4、项目采购部现场材料责任师组织现场栋号主管、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责任工程师对进场

物资进行验收、检查,项目材料当场取样复检;并将材料进场验收签字汇总后送项目部,对缺货或多余材料,应及时通知项目物资采购部。

5、项目物资部采购人员依据栋号主管提供的物资采购计划,与图纸预算量进行比较及物资

总量控制,及对材料物资的预算量、供货量进行分析汇总,并将分析汇总的结果汇报上级领导。

6、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员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是否安全,如果资料不齐

全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资料补齐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检查同一批进场的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一致,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当场进行取样复检,不合格材料坚决杜绝进场,并在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上签署有关质量意见。

7、对抽查不合格的材料,项目部取样封存,责成物资供应商退货,造成损失及情况严重,

请示领导给予罚款或解除合同。

二、分包施工单位物资需求计划的报送与审核:

1、项目现场栋号主管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各类物资需要计划,统筹考虑提出物

资计划建议,项目经理审批后提交给采购人员。项目预算技术负责人对提出的计划进行总量复核控制。

2、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在实际使用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送,分包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签字齐

全的物资需用计划单,项目经理安排物资的需用计划,计划单中应包括物资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使用部位、供货日期、供货地点。

3、分包单位在上报计划时所用的物资名称的规格及型号、计量单位的书写应以行业统一名

称并与图纸定额写法及供应商一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以防造成采购品种有误。

4、分包单位所报物资需求计划漏项或临时变更等原因需要物资,情况紧急时需申报应急物

资需用计划,说明原因签字并加盖印章,直接报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送项目采购人员确认,进行应急采购供货。

5、分包单位提交的物资需求计划,应按图纸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作为该工程物资的总控制

量,项目部可按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交各种物资的供应,如由于图纸变更更引起物资的变化,分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申报给项目部,审核后追加或减少物资的数量,如分包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物资供应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6、项目物资采购人员根据分包单位提交的物资需用申请计划单要求供货商及时送货到需

求地点。物资到场时的7天视为正常;超过7天到场,分包单位应提前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应适时调整工序。如果由于分包施工单位申报需用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延误供货,分包商施工单位需自行调整施工工序,如造成损失由分包商施工单位自负。

三、物资进场验收:

1、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一项不可缺少的业务工作。科学合

理的进行材料进场验收,做好事前质量控制极其重要,要对验收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项目部对物资的签收,由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材料员进行。均应在(项目部材料员、分包

商指定材料员、供应商指定送料人)三方在场全部确认数量准确、证件齐全,项目部材料员当场取样复检,并填写物资验证记录,经复检不合格的物资,不得进行物资的签收和发放。

3、现场分包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接收物资,并由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参与对物资的验收。

应在物资进场物资验证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特别在夜间及下班时间内到货,分包施工单位指定的专人应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验收。待上班后组织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检验,会签物资进场物资验证记录单。

4、项目栋号主管、材料员、分包施工单位材料员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送货单资料上的内容

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是否有破损;检查其数量是否与送货单一致,特别是分包单位物资签收专职人员,如有短缺应由供货商补足。

5、物资验收单由项目材料员专人填写,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署意见,并附送货单小票,由

材料员汇总审核,办理分包单位相应物资的领用入库手续,物资验收单严禁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须有当事人签字盖章。

6、物资经检验不合格需退货的,将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一起报项目经理,经审核后办理相

关手续。由于分包施工原因、计划不周、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增减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申请,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概由分包单位承担。

7、供货商在质量、数量、供应时间上等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根据项目部与物资供应商签订

的供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数量赔偿事项在下次送货时监督,实经济处罚事项在付款实施时扣除。

四、甲供物资管理

(一)甲供物资验收管理

1、甲供物资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各种设备、构配件,必须具

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明,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对甲供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可依据甲方审核认可的物资质量保证资料或实验报告对所供物资进行复检认证,及时的发现所供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2、对甲供物资需用数量不足或超供现象,现场栋号主管应及时报送项目部,要求甲方供货

商进行补足或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或甲方供货商进行承担,须在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中作出详细说明。

3、对于甲供物资的供应商的送货单,现场必须审核其质量、数量、规格的正确性,并会同

甲方、领用人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由材料员及时配合检验或抽查。

4、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各相关人员应做到甲供物资的书面检验和外观检验,便于及时

进行处置和调整,以防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避免给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造成隐患。(二)对甲供物资不合格的处置方式

1、监理、甲方、分包单位、现场栋号主管对甲供物资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坚决要求

退货,由监理、现场栋号主管出具书面证明,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工程施工的延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部的损失。

2、对抽查单批次物资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能施工的,坚决要求甲方物

资供货商退货,依据实际抽查实测数量,作为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依据。

五、物资保管及出库

1、物资保管:

所有移交给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由分包施工单位统一保管,分包商保管员对出入库的材料入库要建立台账,要做到日清周结,每周盘点,要及时记账,时刻保证账、物一致,严格报送制度和盘点制度,主要原材料要向本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每月对库存、现场材料进行盘点。

项目部零星材料由项目部设置库房统一保管。材料员对出入库的材料入库要建立台账,要做到日清周结,每周盘点,要及时记账,时刻保证账、物一致,严格报送制度和盘点制度。

2、材料出库:

严格材料出库审批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原则,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施工进度,审批材料(设备)出库数量,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工完料净情况,余料堆放或归库情况,现场材料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损坏措施,发现问题,制订措施及时处置薄弱环节,保证安全合理使用出库材料。

3、对于现场大宗材料的管理:

根据工程平面总布置图的规划,确立现场材料的贮存位置和堆放面积,各种材料要避免混放和掺进杂物,分包材料员要提前清理现场并作好准备工作;现场材料进场验收后应堆放成放成垛,分批分类摆放整齐,并垫高加盖,按材料性质分别采取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保护措施,制定标识牌注意保护。

4、对数量不足或失窃材料的处理:

凡因分包施工单位保管不善,分包施工单位进库前未严格验收材料(设备)批次数量,现场施工造成失窃,分包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照管不善等上述情况,分包施工单位须及时上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提出补货要求,由此产生的材料(设备)费用概由分包施工单位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也由分包施工单位负责。

六、项目部内部物资验收、发放使用管理

1、项目安全防护、劳保用品由安全员统一策划,编制实际需用计划,提供名称、规格、型

号、参数,物资进场后由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验收,验收后由安全员管理发放,发放时编制领用登记表,领用人员根据领用表签字领用,严禁带领别人物品。

2、办公室用品由项目后勤管理人员编制需用计划,提供各种办公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参数、使用性能、验收标准,物资采购进场后由后勤管理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后由后勤管理人员保管发放,使用时各部门签字领用,并注重节约使用。

3、仓库钥匙由仓材料员保管,人离开即锁门,不相关的人员不得随便入内,材料员外出钥

匙不能随便带出工地,交由本项目其他人员保管,并进行交接手续。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山东 恒祥 山恒建[2007]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 通 知 各项目部、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法律、法规、标准》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为社会提供“满意工程”、“精品工程”,推动恒祥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制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恒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O 七年二月十八号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施工现场施工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促进本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建筑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菏泽市长江路铁路小区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指挥长是指挥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主持指挥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经理部成立以指挥长、总工、材料组长、土建和安装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负责项目内重大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 第四条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主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记录在案: 1.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2.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及劳务施工合同的审批 3.工程劳务输出分包单价的确定及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4.根据指挥长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罚标准; 5.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及实施采购、租赁; 6.各个项目部所用材料品牌应一致; 第五条指挥部职能机构设置为指挥部、技术质量组、计划核算组、资料组、材料采购组、安全环保组、财务组、保管室、保卫组、负责指挥部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各组实行负责制,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下设作业队,实行队长、班组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完成产品的最终实现。并接受指挥部部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项目责任成本承包管理 第七条项目责任成本以施工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的实物工作量编制的施工预算来确定,经理部以编制的内部责任成本预算为依据,与作业队签定责任成本承包(或责任状)的形式一次包死,并实行风险抵押,盈余有奖,亏损受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一包到底(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交。 第八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作业队责任成本承包办法》,逐月对作业队进行验工计价,成本核算和兑现奖罚。 第四章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条指挥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按照及时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地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地推广新工艺、新科技,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控制网络图。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重要责任。 第五章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组要认真做好指挥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人员 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管理要求 一般要求 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 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 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 物资验证 进场验证 项目物资部根据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 采购员在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

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 验证应做到: ①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 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 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 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 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 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在供应商处验证物资 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 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2010年05月目录2目录总则 4 一、管理组织 4 1、施工现场分三级管理机构 4 2、各级管理基本架构 4 3、管理机构的职责 4 1)工程项目部 4 2)工程监理部 4 3)单位施工项目部 5 二、现场管理办法 5 1、施工进度管理 5 2、施工质量管理 6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7 三、工作流程8 1.1.三通一平8 1.2.水文地质勘测9 1.3.项目开工准备9 1.4.项目开工技术准备9 1.5.项目开工9 1.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10 1.7.主体施工10 1.8.工程进度控制10 1.9.工程质量控制10 1.10.工程成本控制10 1.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0 1.12.分包商及供应商管理10 1.13.园区配套及景观工程10 1.14.工程竣工验收10 附件:11 《土方开挖验收管理流程》11 《地下防水卷材验收管理流程》13 《钢筋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15 《模板工程验收管理流程》17 《混凝土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0 《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23 《楼地面工程(板材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 26 《外墙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8 《铁艺工程(栏杆、百叶)验收管理流程》 31 《油漆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3 《干挂石材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5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8 《屋面工程验收管理流程》42 《铝合金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6 《塑钢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9 《砌体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1 《抹灰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5 《外墙面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8 《土方回填工程验收管理制度》6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验收管理流程》63 《电梯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1 《建筑给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4 《建筑排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8 《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82 《建筑采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86 《建筑燃气工程验收管理流程》90 《景观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制度》94 一、施工前期准备94 二、进度控制94 三、质量控制94 四、操作过程95 五、施工工序控制95 5.1.基层95 5.2.垫层97 5.3.侧、缘石99 5.4.铺装、面层100 5.5.铁艺及不锈钢102 5. 6.砖砌体105 5. 7.绿化106 总则为更好

008-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2.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3.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4.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5.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6.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7.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8.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类别 1、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类三类: A类:建筑钢材、黑色金属等。 B类: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等)及设备的配件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管理另文规定,或总经理直接指示。 2、与采购物资管理相关联的项目部及承包人分类 需求使用单位及承包人 主管部门 3、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4、采购的方式分类 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即时询价采购 5、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延期付款。 货到后分期付款。 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6、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采购合同、计划的批准、签订。 采购付款的批准。 二、职责 1、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2、总经理负责 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程序 1、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和《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官部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2、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材设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

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3、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表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采购经办人询价、议价以及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价议价报告表》,经材设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核后再进行采购。 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4、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程程序 采购物资到现场或项目部后,现场材料员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该项目部的工程顺利竣工,各施工班组要严格按图纸设计 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望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膀进入施工 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工地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违反一次,罚款 100元。 3.未经项目部允许,私自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4.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砂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每发现 一次,罚款500元。如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由施工班组及肇事者 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及其它连带责任。 5.饮酒禁止上班,如发现饮酒进入施工现场者,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下次再违反该条规定,加倍处罚。 6.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吵架、拌嘴,每发现一次,对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直接扣该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者,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由施工队及肇事双 方承担一切后果,送当地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监理、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者,每次 罚款500元。 8.不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或不搭设,每次罚款200元。

9.电梯井防护不按要求搭设及搭设不及时,每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发现有违规者,电线没收,罚款100元。 11.现场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不按要求示警, 罚款100元。 12.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如发现该楼号里有大小便者,对该楼号施 工队罚款1000元,并将该楼号里的大小便清理干净,如再次发现, 加倍处罚。 13.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禁止私自移动,否则罚款1000元。 14.同楼号的砼试块,严禁移动或用作它用,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15.安全网未备案,未经监理检查,罚款500元。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1000元。 17.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接地保护的,每次罚款1000元。 18.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固定基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施工机具旁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20.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电源线有接头的,罚款1000元。 21.砼振动棒操作人员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的,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2.钢材、构配件、机具、砂石未按现在平面图布置的,每次处罚 500元。 23.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4.脚手架未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的,每次处罚500元。 25.脚手架在每一层应设挡板。 26.脚手架下,附件的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棚的,每次处罚3000元。 27.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禁止未设置警示标语牌。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范围 ,适用于本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物资供应的工作。 2职责与分工2.1供应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2.2物资计划员负责物资计划的编制、供方评价、限额领料、物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委派的物资采购及提运等工作。对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 2.3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以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现场物资管理原则:计划采购、严格验收、规范仓储、定置堆放、限额 领料、物尽其 用。 3.2 计划采购管理 3.2.1物资计划员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资料,核算物资需用量,及时编制物资需用(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物资计划应按“石油工业物资分类与代码”中规定的物资分类顺序排列,做到小类、中类有合计,大类有总计,要确保计划的准确性。 3.2.2严格物资计划审批程序。顾供物资需用计划按业主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报出前需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经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或计划审批手续不齐全采购,禁止非供应人员进行生产物资的采购。 3.2.3物资采购供方的确定必须执行公司《物资供方评价及选择程序》。 3.2.4物资入库验收执行公司《进货检验程序》、《物资验收及入库管理标准》。 3.2.5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必须按照公司《限额领料管理标准》全面实行限额供(领)料,搞好物资核销。供应部门既要保证物资的及时、均衡供应,

又要控制材料成本,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 3.3 仓储管理 3.3.1仓库的设置 3.3.1.1现场库房、料场的位置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进行选择和布置,做到布局合理、位置适当、整齐紧凑、道路畅通、地势平坦、便于排水防洪、无积水,利于加强物资管理,方便施工生产,以达到“方便、经济、安全”为目的。禁止预制厂设在仓库料场内。 3.3.1.2仓库面积的确定。仓库面积的确定是依据储存量和周转速度来决定,基本上取决于工程任务量的大小。年产值在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简易库房6栋/360m2,可分为:阀门管件库、紧固件库、电器材料库、仪器仪表库、化工油漆库、油品库、焊材库、工具劳保杂品库、设备库等等;设料场5000 m2左右,可分为:管材区、板材区、型材区、周转材料区、设备电缆区、废料区等。年产值在3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部库房数可相应合并减少,但至少设3栋库房,既要保证生产需要还应满足管理要求。 3.3.1.3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仓库有消防安全制度,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每天的检查记录。各种消防器具和防火沙池配备齐全,电源开关接线合理,电线无裸露,不准与铁房子直接接触。库房坚固耐用,门窗有铁防护栏杆,库内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3.3.2 物资的保管保养 3.3.2.1按平面布置图摆放物资。仓库要有总平面布置图,库房、料场要有货架、货区平面布置图;库内要设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各类物资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品种、规格存放,不准乱堆乱放。货架规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提要:在工程开工前三天,施工单位必须在小区围墙上统一配备齐全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来自地产E网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有效运转,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公司的项目开发周期要求,确保完成"安全","优质","高效","快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管理部门 此制度归XX公司XXzz项目部管理。 三、管理规定: 第一章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严控资料原始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工程部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资料虚假、不正确,不完整将给予施工单位100元/次的罚款。 2、出现质量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者罚款300

元-2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例如:混凝土出现大量孔洞、轴线位移严重、标高出现重大误差等,除按规定进行整改外,直接罚款10000元。对已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擅自处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元-5000元。 3、装饰装修及安装做法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不按要求施工者,除无条件返修外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应保证其坡向正确。若施工单位大面积未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屋面、卫生间,结构层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确保结构层不渗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进行闭水试验。每次闭水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单位,除无条件返修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各楼号±0、000标高必须引致各楼号相邻固定位置,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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