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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为规范我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职能站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推动各职能站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界定监管范围、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频次。确保对所监管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对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覆盖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四)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分类、监督检查频次

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因素、监管难度、分级管理等,共分三类监管单位。

1.一类监管单位: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宾馆、酒店、网吧、娱乐场所、餐饮门店、夜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1次。

2.二类监管单位:学校、文体店、养老院、医院(诊所)、药品经营门店、副食店、超市经营门店、职业卫生健康、家具及木材加工等。每季度检查1次。

3.三类监管单位:五金及建材、特种设备及其他商品贸易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规定实行分级管理的区级(含区级)以上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型建筑施工等)。每半年检查1次。

(五)主要任务

1.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站所要根据本站所职责,结合当前推行的“四清单一台帐”管理工作,分别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

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处安监站要加强对全处各相关职能站所以及辖区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4.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作好“三项岗位”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5.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监督检查计划及责任站所

(一)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1.监管类别:一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非煤矿山2家(目前开采许可证已经到期,停产状态)、尾矿库2家(正常使用的尾矿库)。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是否按设计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是否存在一面墙开采或掏采现象;开拓方式、上覆岩土超前剥离距离、台阶数量、台阶高度或分层高度、台阶宽度、坡面角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观测措施是否落实,上覆岩土、采面浮石、伞檐体是否及时清除,“三项岗位”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建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

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住建站、林业环保站。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1.监管类别:一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家,临时供气站1家(好彩头)。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证照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复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加油区是否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车辆入口和出口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畅通;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油罐和输油管线是否埋设于地下,油罐顶部覆土厚度是否满足要求,油罐是否落实定期清罐和进行腐蚀检测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人武部长***、副主任***;派出所、安监站、城管中队。

(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监管类别:一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15个。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储存和摆放烟花爆竹,是否规范建立烟花爆竹出入库管理台帐,是否按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标志。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安监站、派出所。

(四)道路交通(铁路、快递、物流、汽车维修、农用船只及机械、村级道路)

1.监管类别:一、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铁路一条、村级道路9条,快递物流公司15家,汽车维修汽车维修、租赁、销售、二手车交易经营单位15家(由安监站牵头),渔业船舶143艘及农用车辆90辆(农业服中心牵头)。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铁路、村级道路重点检查路段养护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到位,是否认真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整治,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标志是否设置齐全等;快递物流、汽车维修、租赁、销售、二手车交易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渔业船舶、农用车辆、汽车维修重点检查船舶、农用车辆、汽车维修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规载客现象,是否存在乱停乱靠现象。农业机械经营单位(门店)重点检查经营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关合法资质证照,以及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综治办、道安站、安监站、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创建办、涉及的村(社区)。

(五)宾馆、酒店、网吧、娱乐场所(歌舞厅、KTV等)

1.监管类别:一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宾馆、酒店共2家,网吧3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设置齐全;重要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到位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派出所、综治办、科教中心。

(六)餐饮门店(火锅店)、夜市、农贸市场、其他食品加工厂

1.监管类别: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餐饮门店(火锅店)72家;农贸市场2 个,其他食品加工点43个。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餐饮门店(火锅店)、农贸市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是否存在私拉乱拉用电线路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燃气现象,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餐饮经营店食品安全情况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副主任***、副主任***;食监站、城管中队、创建办。

(七)学校、文体用品经营单位

1.监管类别:中小学及幼儿园、文体用品经营单位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中小学及幼儿园10所。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学校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教学楼、宿舍、围墙及四周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配备齐全,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设置齐全;重要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到位;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定期检测检验,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等。文体用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动用明火现象,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副主任、人武部长***、副主任***;科教中心、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住建站、国土所。

(八)医院(诊所)、药品经营门店、副食店、超市经营门店

1.监管类别: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卫生室(院、化妆品店)10家,药店3个,副食品经营门店111个,超市3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医院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配备齐全,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设置齐全;重要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到位等。药品、副食品经营门店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店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拉用电线路,是否动用明火、药物

食品安全情况等。超市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店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拉用电线路,消防设施配备、食品安全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副主任***、计生协会副会长***峰;计生站、卫生院服务中心、食药站。

(九)职业安全健康

1.监管类别: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一类,搅拌站、汽修、木材加工、棉絮加工等为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涉及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57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职业健康制度及部门、人员职业健康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设置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的职业病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制定年度职业健康防治计划,并按计划提取和使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监护档案;建设项目是否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制度,并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是否按规定配备、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高毒作业是否设置有淋浴间、更衣室、物品存放专用间、女工冲洗室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安监站、派出所。

(十)旅游景区、水电站单位、山塘水库及养殖业经营单位(门店)

1.监管类别: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景区1家、水电(站)单位1家,山塘、水库14座,养殖业场所16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船舶、车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检测检验,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规载客现象,是否存在乱停乱靠现象。水电站、水库现场是否存在隐患,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设置有效等。养殖业经营单位(门店)重点检查经营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关合法资质证照,以及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科教中心、安监站。

(十一)家具、木材加工经营单位(门店)

1.监管类别:二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家具店、木材加工及造纸厂经营单位(门店)14个。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加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副主任刘少军;林业环保站。

(十二)建筑施工、五金及建材加工经营单位(门店)

1.监管类别:二、三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在建施工项目9个、五金店49个,砖厂32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建筑施工项目重点检查是否有施工许可,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四口五临边”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重点管理部位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及防护用品,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巡查整改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等。农村自建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巴杆吊现象,施工用电管理情况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措施和防护用品等。建材以及五金加工单位重点检查加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电击伤害、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经营门店重点检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搅拌站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工序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有可靠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真正建立,是否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级管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是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等。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副主任、人武部长***;住建站、国土所、安监站。

(十三)特种设备

1.监管类别:三类

2.基本情况:全处现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家。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并运行正常,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到位等。其他商业贸易经营门店,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措施和设施设备是否落实到位。

4.牵头领导;责任站所: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十四)综合监管监督检查

1.基本情况。本处共辖3个村、3个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涉及安监站、住建站、派出所、城管中队、创建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科教中心、林业环保站、水务站、食药监站、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等15个站所。

2.检查频次及内容:每季度重点对本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指导和检查1次。重点查看是否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是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按照“四清单一台帐”要求开展工作。着力推进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到位。每季度重点对各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督促检查1次,村支两委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分析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并落实属地管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本处各相关站所和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各自监管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监督检查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各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督促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相关站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各相关站所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台账,跟踪问效。各相关站所要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每季度汇总一次,书面报安监站和纪工委,扎实推进我处“四清单一台帐”管理工作。纪工委要将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站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能

监察,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依据,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相关站所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对重大隐患要按程序挂牌督办。在监督检查中,针对被监督检查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需要综合监督检查的,要主动协调沟通开展综合整治,各相关站所要积极配合;发现非本站所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向相关职能站所或区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采取联合执法予以整治。

(四)强化痕迹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各站所要按照本行业规范要求,明确监督检查目录逐项检查,列出存在的问题清单,并下达相关整改指令文书,逐一指出存在的隐患和采取的处置措施。要建立事故隐患明细台帐,并按期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认真登记整改复查情况。同时,对发现和督促整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要适时开展“回访”,严防反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五)强化排查统计,及时更新台帐。各相关站所要根据本计划分类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对新建或自然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更新基础统计台帐,确保监管检查不留死角、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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