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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按设计同意进尺施工。

(10)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案。

(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的治理制度。

(12)严格密闭施工质量,减少老塘漏风。

(13)加强现场瓦斯治理。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准确。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手册、日报表三对口,严禁瓦斯检查员脱岗和出现空、漏、假检现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觉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遇紧急险情,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14)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15)坚持使用和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探头悬挂到位。

2、防灭火治理制度

(1)重要机房、硐室采纳不燃性材料构筑,并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和定期更换处理,加强对井口及机房火源治理,严禁有明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

(2)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治理规定,电缆和风筒必须达到双抗标准要求。

(3)避雷系统设置符合规定,能正常发挥作用。

(4)加强放炮治理,水炮泥、黄泥充填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

(5)加强对回采工作面治理,浮煤收尽,通风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

(6)加强对正常作业区域及密闭的气体检查,发觉有发火预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加强全矿职员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培训,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时能采纳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

3、防尘治理制度

公司所属矿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了制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1)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定期进行调试。

(2)对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采纳喷雾降尘措施。

(3)每十天对产生煤尘严峻的区域进行清扫粉尘。

(4)加强对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取湿润打眼、装岩洒水的综合防尘措施。

(6)采煤工作面下口装煤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掘进碛头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

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了解和掌握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治理,特制定该制度。

1、安监科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如实向矿领导申报。

2、做好重大危险源治理宣传培训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将重大危险源治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职员学习掌握重大危险源治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治理的重要意义,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教育职员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治理制度。

3、在企业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治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建立健全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治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治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治理。

6、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治理制度

1、入井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器材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4、各类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各自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经常保持机房、硐室、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5、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查验矿用设备器材,发觉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转。

6、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

量,检修后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7、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时,所有手把都打到电源的闭锁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直接从事本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接着使用。

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特种设备治理制度

1、对特种设备应设专人治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治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评比。

4、操作者每班进行严格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位油温、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5、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治理制度,并做好设备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觉隐患应及时排除,发觉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和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6、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刻后,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

7、每年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爱护装置的校验。

物资采购治理制度

1、物资采购员对物资采购负有安全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

产品合法性负有治理责任。

2、对矿生产、建设、科技和安全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按照打算数量和时刻要求及时供应。

3、采购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不能力,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要严把规格质量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防爆产品必须有煤矿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4、加强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治理,坚持正规的领退发放制度,防止火工产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5、因采购员失职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

6、因物资采购员未能准时完成采购任务和打算而阻碍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不良阻碍和贻误安全抢险的,按有关责任规定从严处罚。

矿井要紧灾难预防制度

公司各矿要紧灾难有:瓦斯、水灾、顶板。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

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矿井的要紧灾难的预防与处理预案。

3、有打算、有组织的提早做好所需的物资预备。

4、加强要紧灾难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强化要紧灾难的认识。

5、认真按措施执行到位。

6、强化现场治理,监督落实好各项规定。

7、开展每周一次的要紧灾难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专项措施,按措施整改到位。

8、建立要紧灾难的汇报制度,当发觉有要紧灾难的预兆时,要立即汇报,便于及时性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9、当井下发生灾难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0、强化抢救演习,不断提高救灾能力。

11、采纳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治理标准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对应的完

善作业技术措施、规程,按措施施工作业。

1、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机构。由生技科和安监科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汇审。

2、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

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体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做到严格把关,必须各级审批人员签署安全意见。

6、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治理制度。

7、审批完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发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并组织培训、学习。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出现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工种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操作规程和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

1、凡到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入井前,必须经矿组织入井差不多安全知识、井下安全环境知识、井下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同意安排上班。

2、矿内每年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学习,井下“五大”灾难防治措施打算和避灾路线,以保证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凡新水平、新采区、新开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4、专门工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

5、各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职工大会,队、班组每周一组织职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分析,提高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

6、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的,经纠正教育后,仍然违章的,应停止其从事井下工作。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安全技措资金被挪作他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按财务制度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10.5元/吨,维护费用10元/吨,并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2、矿每年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打算,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打算,财务依照资金打算做好资金安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的所需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的复核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没有安全副矿长签字的支出不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开支。

4、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备投入必须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改造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安全副矿长的签字,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部、队长负责,没有验收合格单的工程款及安全设备款财务一律拒付。

5、矿财务室每季度将安全技措费用支出报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一份,便于检查是否专款专用。

消防治理制度

1、建立消防治理机构,定期召开例会。

2、各重要场所配置齐所需的消防器材,保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所需的消防物资。

3、对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实行规范治理。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期处理。

5、加强井口的治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6、井下电焊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作业。

7、严格电器治理,严禁出现失爆,定期进行失爆检查。

8、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各种处理消防事故的能力。

9、一旦发生火灾时,依照不同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证矿井各种事故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抢救,及时性地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2、当事故发生后,矿立即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并组织抢险工作,依照事故的不同类不,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

4、执行抢险命令后,保证通讯畅通,并认真如实的汇报灾区情况,同时作好记录。

5、听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依照不同类不的事故,及时撤离受威胁区的人员。

6、进入灾区探险和救援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而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

7、严格出入井人员的治理,必须清点准确到位。

8、经指挥组确认灾区救援结束后,方可解除救援命令。

出、入井人员治理制度

依照煤矿行业的专门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出入井人员治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部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通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治理的安全知识和治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同意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治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入井人员的检身状况、人数及进出井时刻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治理。

矿长下井及带班制度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

1、矿配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2、必须参加矿的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

3、分区域配齐井下现场跟班治理人员和矿级领导带班人员。

4、必须履行好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能及时的发觉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

5、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遵守劳动纪律。

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治理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

7、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规范现场治理,有义务制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8、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事宜,真实做好现场交接班记录。

9、井下发生事故时,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人员,按照制定的救灾方案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

10、下井必须认真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发觉有安全危险的头面,立即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下井带班期间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

劳务用工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

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峻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躯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职员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职员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峻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

安全操作制度

为了规范职员的操作行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操作的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专门工种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

能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按期复训,矿所在的部门要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施工队负责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2、安全操作

(1)各工种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讲明书规定的程序及工艺流程操作。

(2)各工种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工种、工序之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三不损害”,保证操作安全。

(3)非特定工种严禁擅自操作。

3、安全操作的治理

(1)现场治理:安全操作的现场治理由跟班治理人员或组长负责,职员对自身的操作安全负责。

(2)部门治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操作治理的第一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1)

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2017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我矿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第五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煤矿应当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除应符合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第一节煤矿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煤炭生产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以及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些煤矿企业出现经济紧张、安全管理滑坡等现象,安全工作欠账较多,企业领导忙于找市场、谋出路,安全状况时常出现反复,有的集团公司(矿务局)、矿的事故发生量出现反弹,使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1994 年 以来,除1999 年外,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都保持在“1”以上,不但未有新的突破,而且略有上升;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瓦斯爆炸等大的恶性事故还时有发生。 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根据全国煤矿1991~2000年的统计数据,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2903起,死亡21940人,平均1.3天发生一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32起,死亡10192人,相当于7天发生一起;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起,死亡1850人;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743起,死亡2407人,平均每天发生瓦斯事故2.01起。 2.煤矿火灾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煤矿火灾中,外因火灾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我国对外因火灾的控制成效很大,近年很少发生外因火灾事故;但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然发火,问题却十分严重。我国煤矿约50%左右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间隔最短的只有20天。据1953~1988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平均发火300余次,每年新冻结煤量达20万t。许多矿区的自燃火区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量的煤炭资源被白白烧掉,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3.煤矿职业病发病率相当惊人 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力,则会严重损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成为尘肺病的诱发因素。据1996年底统计资料,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5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总人数的40%以上,已累计死亡53722人,现有患者121278人。根据对20世纪90年代尘肺病死亡人数的分析,每年大约有3000人左右死于尘肺病。 4.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煤矿每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都要付出数目可观的抢救费、医疗费、抚恤费、子女养育费等,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突水事故和明火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更大。据一些矿区的分析资料,每当事故造成1人死亡,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平均约30万元;发生一个尘肺病人,一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治疗费和失去工作能力的损失)近万元。按这个标准估计,全国煤矿一年由于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近40亿元,相当于原国有重点煤矿一年煤炭销售收入的10%左右。 二、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产生的原因 1.自然灾害严重、先天条件较差 我国煤矿以井工开采为主,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比较,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自然灾害也较为严重。根据2002年原国有重点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在576处矿井中,高瓦斯矿井和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七部门近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小煤矿专职安检员不少于5人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要求,小煤矿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小煤矿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意见明确规定,小煤矿的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经历。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小煤矿是指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90%左右,产量占总产量三分之一。但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三分之二以上。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落实“力争三年左右解决小煤矿问题”目标,十分必要。小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同时要求,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

意见明确要求小煤矿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响螺湾月亮岛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责任状 (7) 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项目安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项目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项目责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6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9)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0)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 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2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28)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制度 (2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CI) .4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CI) (46)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7)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4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56)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0) 消防安全责任制 (6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61) 消防干部(消防责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 (62) 生产班组长防火安全岗位责任 (6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64) 职工防火职责 (65)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煤矿技术管理;高度危险性;事故;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众所周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煤矿技术管理具有前瞻性、规划性、指导性及基础性的特点。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1.煤矿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要做到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为此,必须把煤矿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矿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进而酿成事故。 2.煤矿的合理开拓开采方案设计主要取决于技术支撑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 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技术可行、其次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 3.煤矿技术管理是查处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影响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工艺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安全主任证、企业负责人证(证件提供复印件及盖公章) 1、安全治理机构架构图 (2)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 3、义务消防队架构图 (20) 4、企业义务消防队安全职责 (21) 5、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22) 6、动火作业安全治理规定 (29) 7、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32) 8、安全建档制度 (35) 9、安全治理检查制度 (36) 10、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38) 11、冲剪压设备交接班检查制度 (41) 12、隐患整改制度 (42) 13、事故治理制度 (43) 14、应急领导小组架构图 (46) 1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7) 16、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50)

17、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具体指引 (53) 18、安全治理会议制度 (55) 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规定 (56) 20、叉车驾驶规定 (57) 21、仓库安全治理规定 (58) 2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治理规定 (61) 23、粉尘作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63) 24、配电房安全治理规定 (64) 25、食堂卫生安全治理制度 (65) 26、宿舍安全治理规定 (66) 27、安全生产培训打算表 (67) 28、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记录 (68) 安全治理机构架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岗位均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落实) 一、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治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治理。 二、引用标准、术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2、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 以及各级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和生产职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是依照“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差不多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要紧负责人组成 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配备安全主任(设置安全办),具体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 三、治理职能与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证。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煤矿生产中某个环节或某些人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而技术管理上出现漏洞或者技术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1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煤矿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甚至酿成重大事故。2技术管理是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和完善的《作业规程》的核心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作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计和

设备能力的选型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有力,这些都必须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对比,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是煤矿的基础,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作业规程》是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1)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2)有的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内容。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3)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新版)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

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前言

前言 安全生产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课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及问责力度,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作为央企义不容辞的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所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是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是每一名企业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准绳。履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保障自身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权益,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是广大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本《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是继2013年后,本公司第一次进行《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是在新《安全生产法》基础上,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的相关工作要求,对2013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的修正与延伸,涵盖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及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划分、安全技术、安全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设备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职业健康管理等几个方面,共xx个章节,涵盖全公司安全管理各个方面。 本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主要着重以新安法相关要求为主线,以达到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相关要求为延伸,目的是促进公司规范管理流程、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发展,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当今社会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公司也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战略,安全生产观念在当代社会(尤其是国内)发展势头迅猛,对于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安全生产对于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来说更是势在必行,要在企业前行的过程中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这里强调三点,也是下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定方向: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安全生产涉及社会和谐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生产效益是隐形效益,不像其他投资直接体现在产品数量增加和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全过程中,安全有利于促进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提高现场劳动效率、市场开发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精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其它制度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采煤 1、采煤爆破工; 2、采煤打眼工; 3、攉煤工; 4、滚筒采煤机司机; 5、刮板输送机司机; 6、移刮板输送机工; 7、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8、乳化液泵站司机; 9、单体支护工; 10、端头支护工; 11、液压支架工; 12、回柱放顶工; 13、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 14、推车工; 15、运料工; 16、回采巷道维修工; (二)掘进 1、掘进钻眼工; 2、掘进爆破工; 3、人力装载工;

4、装岩机(扒斗机)司机; 5、装岩机维修工; 6、掘进机司机; 7、掘进机维修工; 8、架棚支护工; 9、砌碹支护工; 10、锚杆支护工; 11、锚喷支护工; 12、锚索支护工; 13、把钩信号工; 14、人力推车工; 15、人力运料工; (三)机电 1、变(配)电所值班员; 2、变(配)电所检修工; 3、配电工; 4、提升司机; 5、主通风机司机; 6、固定排水泵司机; 7、空气压缩机司机; 8、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9、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第一章基本制度 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将“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传达给本部门员工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3)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控制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它必须实行的要求。 4.2获取方法 安全环保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

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环保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公司相关“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相关的文件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隐患整改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培训记录表》

煤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并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其在生产中能够实现遵章作业,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为总方针,以《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基准,通过实地的检查来识别、分析、控制和消除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尽可能地使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管理方式是安全质量监察部及下设各科室不定期对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并在半年、年终进行安全验收考核。 第五条煤矿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关证件必须及时进行年检,煤矿矿长、副矿长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或复训取得资格证书。

第六条各煤矿不可转包生产或将井下掘进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承包。 第七条各煤矿在建设、技改或生产期间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八条煤矿每年必须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九条煤矿矿长每周至少下井一次,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十五次,安全员、瓦检员跟班作业,其他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每天下井,并要有入井登记及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每天入井要有登记表并存档。 第十一条煤矿必须免费为每位员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手册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煤矿每月至少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研讨会及事故排查会,并记录入档。要开好安全生产例会,并记录入档。 第十三条各单位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6)、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工地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9)、职工遵纪守法制度 (10)、消防明火管理制度 (11)、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注: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按照公司规定 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建立以公司经理为首的企业六大安全保证体系,使企业的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责任分工明确,做到齐抓共管,实行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目标管理。 二、分公司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工地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等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执行各自应担负的责

任。 三、分公司每年应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分公司与工地(项目)、项目部与管理人员、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工人要在开工之前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四、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在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应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保障安全;对安全工作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工伤事故的应给予批评、处分、停职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行分包的项目要签订有安全硬指标的合同,实现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建安企业各单位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是增强职工法律观念,提高技术素质和学习、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重要环节,因此,特制定下列制度:一、新工人进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电工、焊工、架子工、井架和搅拌机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变换工种前还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织金县城关镇七公里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 管理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第一节煤矿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煤炭生产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以及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些煤矿企业出现经济紧张、安全管理滑坡等现象,安全工作欠账较多,企业领导忙于找市场、谋出路,安全状况时常出现反复,有的集团公司(矿务局)、矿的事故发生量出现反弹,使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1994年以来,除1999年外,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都保持在“1”以上,不但未有新的突破,而且略有上升;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瓦斯爆炸等大的恶性事故还时有发生。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根据全国煤矿1991~2000年的统计数据,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2903起,死亡21940人,平均1.3天发生一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32起,死亡10192人,相当于7天发生一起;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起,死亡1850人;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743起,死亡2407人,平均每天发生瓦斯事故2.01起。 2.煤矿火灾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煤矿火灾中,外因火灾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我国对外因火灾的控制成效很大,近年很少发生外因火灾事故;但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然发火,问题却十分严重。我国煤矿约50%左右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间隔最短的只有20天。据1953~1988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平均发火300余次,每年新冻结煤量达20万t。许多矿区的自燃火区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量的煤炭资源被白白烧掉,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3.煤矿职业病发病率相当惊人 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力,则会严重损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成为尘肺病的诱发因素。据1996年底统计资料,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5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总人数的40%以上,已累计死亡53722人,现有患者121278人。根据对20世纪90年代尘肺病死亡人数的分析,每年大约有3000人左右死于尘肺病。 4.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套,史上最全)

崔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讨论稿) 矿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本矿安全生产负责。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行使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在制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议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作为制定规划和计划的重要内容。 四、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改善井下职工的作业环境,减少劳动强度,增加效益,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 五、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决策定案,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处理解决。对无故拖延、不及时处理者要严肃处理。 六、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救灾。 七、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做到经常检查,定期考核。 八、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安全生产,以科学技术带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高产高效。 九、认真组织矿井安全装备和安技工程,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十、经常检查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落实技建安全装备项目,按期投入使用。 十一、凡因规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检查不力,管理松懈等原因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矿长责任。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修改、审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四、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五、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六、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七、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八、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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