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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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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审批工作要求

附件 设计变更审批工作要求 一、设计变更执行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Q/CSG213003-20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造价管理办法》(Q/CSG213009-2012) 二、工作原则 设计变更管理执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重大设计变更需经评审单位评审。 三、设计变更类型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的建设规模、设计原则、系统方案、建筑面积;延误施工工期,影响按时投产;费用增减符合《基建项目造价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费用变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设计变更,根据造价管理办法按费用增减分为一般和小型设计变更; 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单项工程单次变更的内容进行。同一 原因并在同一时段引起变更的内容导致的费用,作为界定变更 类型的依据之一;同一原因并在同一时段导致的变更分成多个 变更通知单时,应将其费用进行归类综合后再进行变更类型的 界定。在上报请示中,应将同一原因并在同一时段的导致的变 更进行合并,具体参照附表1示例。

四、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一)小型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业主项目部审批。 (二)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1.建设单位审核; 2.建设单位上报申请请示; 3.省公司基建部批复。 (三)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1.建设单位审核; 2.建设单位上报评审申请,提交相关变更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3.省公司基建部审核,并委托评审单位评审; 4.评审单位安排评审,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各建设单位需在每月25日前将下一月重大设计变更评审预计划(参见附表3)报省公司基建部汇总(报审查计划时应有完善的变更资料)。 (2)评审单位与省公司基建部及相关单位商定评审时间,发布评审计划。紧急项目根据需要办理。 (3)评审单位在评审会议召开前不少于2天发会议通知,组织专家或设计咨询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 (4)原则上设计变更评审现场收口,对不能现场收口的项目应在7个工作日完成收口工作;不能提交满足收口要求的变更,评审单位将退回重做、重报、重审。 (5)评审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满足要求的收口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评审意见给公司。 (6)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会务工作。如确需聘请外部门专家参与评审,外聘专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资料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35kV-110kV电网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某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5kV-110kV电网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集团公司高压配电网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35—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 第四条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列入项目单位考核设计质量的范畴;因非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最终出具设计联系单,不列入项目单位考核设计质量的范畴。设计变更单和设计联系单统称为设计变更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设计原因是指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文件中存在错误引起的变更;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因项目单位等的要求发生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设计变更采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变更的程度和金额分为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 第七条本办法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改变了初步设计审查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规模、标准等原则意见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变更增减投资超过基本预备费20%的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 第八条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集团公司计划基建部是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单位上报的重大设计变更;负责审批累计超出批准概算基本预备费(以下称基本预备费)50%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负责审批项目单位提出的变更;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备案,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 第十条项目单位总体负责所辖范围内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负责上报改变了初步设计原则意见的重大设计变更;负责上报自身提出的设计变更;负责上报累计超出批准概算基本预备费(以下称基本预备费)50%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负责审批累计批准概算基本预备费(以下称基本预备费)50%以内的由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和文件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增减投资额的计算过程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分析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9-11-18T13:59:10.497Z 来源:《中国电业》2019年14期作者:米东星 [导读] 在国家电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力工程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在快速的发展,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在国家电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力工程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其中存在很多变更项目,需要加大造价管理力度。基于此,本文将阐述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管理的主要原因、产生的影响,并以减少工程变更、重视变更审判、细化计价方式为切入点,深入探究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管理的有效措施,旨在能够进一步优化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管理的有科学性、合理性,并以此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变更;计价方式 引言 从经济性的角度出发,如何做好电力工程的造价预算管理,保障电力企业的投资利益,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电力工程往往建设周期长、控制内容广,造价管理需要经过可行性研究阶段、图纸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等,每个阶段的控制方法也不尽相同,这给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很大挑战。此外,工程变更、材料价格变化等都会很大程度上抬升工程的造价,本文就其中“工程变更”一项进行详细分析,探讨如何加强工程变更情况下的造价管理,保障企业的投资利益。 1工程变更基本内涵概述 目前大多数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其中涉及较多影响要素对施工活动影响较大,比如项目施工建设经济关系、法律关系、气候问题等,致使项目在施工阶段诸多环节操作与项目招投标、电力合同签订中的设计存在较大偏差。在此类情况下为了能保障项目建设活动稳定进行,会产生工程变更问题。工程变更主要涉及到项目设计变更、施工工期变更、工程量变更等,导致变更的原因较多。比如设计环节的错误要对施工图纸进行变更、工期发生变化导致施工进度加快等,各项因素都会导致工程变更。 2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所产生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电力工程项目的投资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同时还存在很多影响因素,所以无法在根本上避免工程变更的现象。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如果是由于合同、招标文件、工程质量、类型或者性质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那么更容易对造价管理产生影响。实际上,工程变更常常会发生于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之中,一旦处理的不合理还会导致纠纷问题的产生,对于施工单位、电力机构的利益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还会导致工程管理的目的无法实现,增加项目的总体投资。具体而言,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所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投资问题产生影响,即工程变更会使得工程概算、预算以及决算等方面管理超出预算,增加电力机构的成本投入;(2)受电力工程变更的影响,施工工期会发生延误等问题,从而会依据合同进行赔偿,增加整体投资的额度。同时,如果为了赶工期减少赔偿,还会降低电力工程的质量;(3)由于电力工程的项目发生变更,那么就会由于施工方案的整改、工程量增加等因素,使得整体的工程成本发生变化。总体而言,在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之中,工程项目一旦发生变更,将会对其整体产生严重的影响。 3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变更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工程变更的计价措施 在发生了工程变更之后,招投标阶段签订合同上的工程量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这些工程量的变化需要造价预算管理人员进行费用的量化,计算出在发生工程变更之后,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预算造价的出入。目前我国普遍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发生工程变更的计价方式都有一定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种:(1)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计价方式采用原合同中相似的分项工程计价。这种计价方式有利于对价格进行有效、统一的管理,避免因为某些差异导致同一种工程采取了不一样价格的现象发生。同时还能够避免因为计价方式不明确,出现工程变更之后业主和施工方争执不下的情况。(2)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计价方式的依据是国家或当地的定额。这种计价方式作为第一种方式的补充,主要在工程变更后的施工项目在原合同中找不到与之相似的工程时采用。该方式的优点是合同不必再进行补充,降低造价预算工作量,不足之处是定额准确性不高,容易导致实际造价和预算造价出现较大误差。(3)其他计价方式。在前两种计价方式都不可行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计价方式,比如固定单价、百分比计价等,应根据具体工程变更情况作具体分析。 3.2项目施工过程 在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求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设计人员所设计的内容逐一完成,防止出现由于施工管理人员按照自身的管理经验,对设计图进行随意修改,导致预算过度问题的出现。在以往的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这一问题是难以避免。然而利用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理念,则可以有效地帮助这一问题进行改变。要求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将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理念应用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也就是说需要在完成电力工程施工的时候,综合分析这一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严禁防止出现在实际的电力工程施工投资过程中,其资金的使用高于预算金额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会对施工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很多时候造价管理出现问题,其最终导致的结果都是电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其原因为如果造价质量过低、在选择材料上会出现材料选择错误,进而直接导致电力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为此要求在电力工程施工开始之前,作为电力工程的总管理者,必须要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社会责任感以及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理念的教育,确保所有的实际施工管理人员都能够认识到电力工程中造价管理对于整个电力工程的质量以及使用效果的实在意义及社会意义,确保所有的造价工程管理人员能够积极的为电力工程做出贡献。为了保证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的效果,在实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作为工程项目的总管理人,需要在电力工程的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监理,其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针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管,防止出现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材料浪费,或者出现施工技术的错误使用等,这些问题都会对电力工程的质量造成消极影响,同时也会导致电力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所消耗的资金增多。 3.3细化计价方式 ①由于电力工程发生变更是不能避免的,所以只能通过合理的方式对计价方式进行管理,能够增强造价管理的合理性,降低电力机构的成本损失。在具体施工中,如果工程变更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那么监理师、工程师在签字之前,应该要求其出具详细的建议书。在建议书中,施工单位需要对变更原因、施工进度、竣工时间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对工程变更的成本进行估算。当监理师、工程师收到建议书以后,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核实,重点分析计价方式的合理性。通过这样的方式,对于合理的工程变更予以签字、同意。②对于工程变更的定价而言,实际上最为简单的方式就是将工程施工的合同作为基础,对变更工程进行合理的定价。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的单价较低,那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批准:王仁龙 审核:陈继斌 编制:王仁龙丰巨武 关明杰杨光宇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目的与依据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2范围 . (1) 3监理职责 (1)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1) 5工程变更处理程序与要求 (2) 6工程变更的申报内容与要求 (5) 7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 (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与依据 1.1 目的 为规范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变更监理工作,使工程变更监 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 号:SXSZBYHGC-QT-JL-011 ( 2012)); (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 (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监理范围内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的工程 变更监理工作。 3监理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审查,签署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的 一切工程变更指令。 3.2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变更监理具体工作。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4.1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 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 目标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变更与修改。 4.2 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1)执行项目法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依照合同文

电力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 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电力工程管理水平,考核设计质量,维护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明确合同各方在处理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中的权力、义务,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的有关管理规定及相关合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1.3 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建设运行部建运技术[2005] 266 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力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设计质量保证金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相关合同文本 2 变更的分类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分一般变更及重大变更两类, 2.1 重大变更指: (1)施工图设计阶段改变初步设计原则的变更;

(2)线路路径及长度发生重大变化、铁塔塔型发生重大变化、绝缘配置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地质发生变化导致铁塔基础的地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指由一般浇制型基础变为灌注桩基础或反之; (3)变电站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发生变化、主要设备选型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上述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 (4)变更总费用大于和等于50 万元(含物资)的单项设计变更或属于施工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2.2 一般变更指:施工图设计阶段不改变初步设计原则的变更,单项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总费用变化小于50 万元(含物资)的变更。 3 变更的提出及签署 3.1 设计变更 3.1.1 设计变更由设计承包商提出。设计承包商提出设计变更时,应按规定发出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应包括:通知单编号、工程名称、专业类别、卷册名称、变更内容、变更总费用、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及造成变更的责任方等。设计变更通知单并预留签署单位填写意见的位置。 3.1.2 费用计算:设计变更涉及费用变化,设计变更单应附有工程量构成并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原则编制设计变更费用预算,设计变更费用预算需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1.3 一般设计变更签署:设计承包商提出设计变更时,要在变更单上明确此费用是否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计入合同价款调整;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审核设计变更时也要签署意见,明确该项变更费用是否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入合同价款调整。经监理、施工承包商签署确认后(监理承包商应负责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电力工程部门管理制度体系

电力工程管理制度 总则 一、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 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 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 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 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 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 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 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 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文件编号: HC/JS0140903 版本: 1.0 生效日期:页码: 6 页之 1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 注:未盖有“受控副本”印章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请以受控文件为准。 修订页 版本修改摘要修改人修改时间批准人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产品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得到有效的控制,以达到公司的质量方针及经营理念的目标,特制订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

3.0 名词定义 3.1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系指在设计开发阶段或在生产中因产品更改结构、性能、有害 物质管理等,以达到客户要求或满足生产、行业规范的一系列活动。 4.0 职责 4.1 业务部 4.1.1 接收客户变更信息和向客户传递变更信息。 4.1.2 参与有关的变更评审、变更确认。 4.1.3 对变更的进度进行跟踪,并把已变更的样品和资料提供给客户确认。 4.2 工程部 4.2.1 承担工程变更的设计工作。 4.2.2 负责工程变更过程中的样品试制工作,主导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 4.2.3 编制工程变更产品技术资料及发出《工程变更申请/通知单》。 4.2.4 负责工程变更模具图面设计制作。 4.2.5 负责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产能评估分析,制程能力分析。 4.2.6 负责工程变更的确认。

4.2.7 制作工程变更后的产品模具、样品,交由业务部传递给客户确认。 4.2.8 负责验证变更或添加物料是否符合ROSH标准。 4.2.9 负责在例会上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 4.3 冲压/组装部 4.3.1 安排工程变更产品开发所需的试产,并组织实施。 4.3.2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验证的评审工作。 4.4 品保部 4.4.1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质量标准的评定工作。 4.4.2 掌握工程变更产品技术性能,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 4.4.3 对变更后量产的产品进行测量及控制。 4.4.4 负责对产品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 4.5 货仓 4.5.1 负责对变更前后的变更产品进行标示及分隔。 5.0 程序 5.1工程变更的需求及信息来源 5.1.1 新产品在量产中的变更:新产品量产后,为符合产品的性能、产能或因设计缺陷,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修订620)

五、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变更管理审批程序,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2006]78号文)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包括设计方案性的变更(技术指标的改变、设计方案的改变和新增工程等)和非设计方案性的变更(如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法和工艺改变)两种。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丽攀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科研、试验检测、业主及沿线地方政府等有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造价,保证工期,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同时遵守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立项未经同意的变更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设计变更管理权限 一般设计变更中0-1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签批成立,10-3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人签批成立,30-5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50-100万的设计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较大以上变更(含10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相关表格见附表。

第五条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不仅限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 1、因承包人施工前未及时发现设计错、漏等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2、因承包人未按照规范、设计要求、监理指令、业主指令等实施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 3、因施工方法不正确、施工组织不合理或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4、缺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缺少相应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 5、利用清单细目不平衡报价,为牟利而变更施工方案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 6、虚假数量、串谋增加数量或改变填料、结构物型式等的; 7、对施工图的理解不够或错误,或对地质、地形、气候条件不熟悉导致方案改变、工程返工、数量增加; 8、承包人未经同意在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外实施的工作量; 9、合同中虽未明确但按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实施的辅助工作内容; 10、对能够预见的特殊事件未采取措施,或不可预见的特殊事件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或采取措施不力的; 11、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包含在保险中的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 12、在进场复测时,对路基土石方数量及土石成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a)、路基土石成分比例不予变更; (b)、以每个合同段为一核查单元,如果实际土石方超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范围,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共同核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使工程变更能完全符合客户要求及生产需求,有效控制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开发生产等工程变更的风险,且使公司各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正确的变更信息,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 2 范围 公司产品的开发、制造、检测等过程相关变更以及原材料供应商变化的相关变更,包括客户要求的工程变更及公司内部的工程变更。 3. 权责 3.1 相关部门: 3.1.1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单>(即ECR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3.1.2参加<工程变更申请单>评审; 3.1.3实施与落实<工程变更通知单>(即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fication)相关配合支持工作; 3.2 质量安全部: 3.2.1 审核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并确认是否受理变更。 3.2.2核发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通知单》及修订相关技术文件; 3.2.3确定工程变更相关物料及产品的处理方式。 3.2.4负责跟踪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实施过程; 3.2.5负责有关产品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及<工程变更通知单>编号与台帐管理,相关文件发行、回收、作废。 3.3生产部: 3.3.1 审核有关制程条件(包括设备、设施、工装、夹具、工艺等,下同)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并确认是否受理变更。 3.3.2核发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通知单》; 3.3.3依照<工程变更通知单>修改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调校生产设备及工装夹具设备等。 3.3.4负责跟踪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实施过程; 3.3.5负责有关制程条件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及<工程变更通知单>编号与台帐管理,相关文件发行、回收、作废。 3.4 质量安全部: 3.4.1负责对产品相关的工程变更后的产品性能检验测试。 3.4.2负责有关原材料供应商变化的工程变更效果的验证; 3.5 营销部:

变更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确工程更改的管理程序及步骤,用以管理客户要求的产品更改和内部的产品及过程更改,确保产品的工程更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和过程更改。 3.0职责权限 3.1项目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工程更改的实施和协调。 3.2业务部负责顾客工程更改的内部信息传递和工程更改后顾客的批准事宜。 3.3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更改的申请和配合工程更改的实施。 3.4品保部负责工程更改资料的登记分发及保存。 4.0定义

6.1变更的提出: 6.1.1业务部及相关部门在接获客户方提出的产品方面变更和量产时接获顾客品质改善的 要求,由业务部提出顾客的格式变更联络/通知或开立「顾客设变通知单」并附上设变资料转交开发部。 6.1.2对公司内部产品方面和过程方面的变更需求,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单」和相 关资料通知开发部。 6.1.3供应商提出的变更由供应商或开发部填写「变更申请单」。

6.1.4产品设变时涉及的数模版本由开发进行控制,具体见「外来文件及数据管理程序」6.2可行性评审: 6.2.1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根据变更内容发联络单通 知技术部、质量部、制造厂、模具厂必要时包括外协厂商进行可行性评审,结果记 录在「变更评审表」上。 6.2.2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确认变更对现有产品的 影响,包括库存品和原料、模具等,并组织技术部对需要变更的产品进行比对,确 立变更方案并估计成本增加数额,以及变更对现有文件的影响和确定费用承担的责 任方。 6.2.3对变更需要顾客承担的费用,由业务部按「产品报价作业办法」重新向客户提出报 价,由客户确认后实施。 6.3变更的准备: 6.3.1变更涉及到模具工装的变更由技术部针对产品变更或模具品质改进对于模具结构加 工方式进行评估,完成后确定模具变更方案按照「设计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修订。 6.3.2产品图纸的变更由技术部按照「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工程文件的更改。 6.4变更的实施: 6.4.1模具产品的设计变更由技术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变 更由工程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部品)」通知相关部门设变的实施。 6.4.2设变执行时开发需要发出「4M变更记录表」以控制设变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各相关部 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部品)」的方案实施,各部门对库存品处理,模具修 改,文件修改等必须记录在「4M变更记录表」上。 6.4.3过程4M变更中列“A”项者为影响品质较重要者,在变更前需经各部门评审并经开发 部主管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4.4对内部提出的变更,会影响客户专用权的设计、外形、配合和功能(包括性能和/或耐 久度)时,必须由业务向客户提出申请,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5变更的验证和确认: 6.5.1开发部组织生产部门对变更品进行试制。品保部在接获「4M变更记录表」时依厂内 试作规定排定的计划时程,对变更的产品品质确认。 6.5.2需重新提交PPAP文件的情况执行「生产件批准程序」的相关要求。 6.5.3产品属B项者需经厂内质量部进行品质确认且合格后,即可准备量产;但须保存各 项记录文件,待客户相关人员监查时,主动提出接受查验。 6.5.4由工程变更后之各相关文件、制程作业标准书、质量管理计划表、检查基准书------- 等,因工程变更而需修订者,应于量产前修订完成,并根据「工程文件管理程序」 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变更的相关文件登记在「产品履历表」上。 6.6变更前产品的处理: 6.6.1相关部门在接到「4M变更记录表」时,制造及相关部门对变更前的产品视同不合格 品进行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结果记录在「4M变更记 录表」上。 6.6.2变更的产品依「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的标示使用办法进行标识识别,产品属 〝B〞项者可免标示。 6.6.3分包商工程变更,不论是工程变更定义之A类或B类,均需提出申请,经品保部确 认及其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量产交货。 6.6.3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客户的要求执行。 6.8变更的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储存。 7.0支持性文件: 7.1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2记录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3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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