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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及职责

党建工作制度及职责

博白县旺茂镇卫生院党支部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党建工作制度

一、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涉及院务事项,要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讨论决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二、支部工作会议制度

1、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事项,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部署年度或阶段性重要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员的思想状态;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事项和决议。

3、支部会由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缺席,可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召开。

4、对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季召开一次。其内容为: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半数以上党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

1、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问题。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完成教育、科研、行政和工作任务等问题。

3、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

(三)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其内容有: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5、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按时上好党课。按上级对党员学习内容的要求做好党课教育。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二)班子检查总结的内容

领导班子必须在会前写好书面的检查总结,检查总结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上级决议指示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分工协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加强稳定工作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的情况等。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在认识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检查总结。

2、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把意见归类整理。

3、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

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书面上报组织部门,以征求意见并请上级派人参加。

4、按确定的时间,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到会,会上要进行检查总结,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答,领导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会议要做好记录。

5、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1、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党支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一般每季度培训一次。

2、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路线,重点培训《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以及时事政治。通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新时期党的理论和基本路线,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奋斗目标。

3、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把验收结果作为考察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务必讲究实效。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坚持发展党员“两票一公示”制度。即:在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发展党员的主要环节,必须组织群众投信任票,党员投表决票,并实行全程公示,主要程序为:

⑴前期公示。在院内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将党员条件、发展程序、提名对象名单、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有关情况,并公示处理结果。

⑵群众投票。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人数为30-50名),对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组织民主测评,对群众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⑶党员票决。召开支部大会,通报提名对象公示情况,群众信任票得票情况和提名对象的审议情况,组织与会党员对提名对象分别开展评议,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投票表决,党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的,才能通过对提名对象的决议。

⑷公示结果。将有关决议予以公示,对拟发展为预备党

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同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查和审批。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宣传思想工作业务技能教育。

2、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撰写理论文章、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3、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4、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支部每年要安排党课1-2次。认真开好“两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生活会质量。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集中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要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

通报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6、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实施《中共博白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教育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八、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2、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支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领导成员个人,必须向所在组织请示汇报。

3、党支部必须按工作常规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党支部设立纪检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全体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的工作和守纪情况。对违纪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错误大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5、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小组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6、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保持党的肌体不受不正之风的侵袭。

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九、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每年民主评议的主题,可以根据现阶段党内工作重点、本院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来确定和调整。

(二)民主评议党员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时间相对集中,每年进行一次。

1、认真学习,搞好思想教育。以党章及有关文件为基

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搞好个人对照检查。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自评,并形成个人总结材料。

3、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评议。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同时也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综合分析。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在支部评议中拟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5、表彰优秀党员。对民主评议合格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进行表彰。

6、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具体程序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三)党员民主评议档次的确定

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

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在民主评议中,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上述各项内容,对每个党员逐个评议。凡是做到或基本做到了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以及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十、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精神,依据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怀帮扶对象为本单位党组织的困难党员。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激励引导、注重扶持,立足当前生活,注重扶困,着眼长远发展,注重扶业,激发困难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努力构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形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局面。

第二章对象范围

第四条困难党员指年老体弱、生活确实困难,需要救

助的党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为救助重点:(一)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已纳入当地低保的;

(三)因病因灾返贫的。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六条党内关怀帮扶的主要内容是: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增强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进取的意识。

(二)落实党和政府关系民生的相关政策。

(三)定期组织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和长期担任主要职务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党员干部进行体检,认真落实医保政策。

(四)定期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注重吸收困难党员参与党内重大政治生活,扩大党内双向沟通互动活动的覆盖面。在下列党内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中,注意听取和吸收困难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一)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

(二)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

(三)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

第八条坚持定期接待和随访接待相结合,对困难党员

提出的申诉和质询,及时受理。能够解决的,按有关规定和时限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工作,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第九条注意掌握困难党员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困难党员克服自卑感和依赖思想,振奋精神,树立努力打拼、不甘落后的信心和决心。困难党员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帮助下,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由“我要人助”到“我要助人”的转变。

第十条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增强困难党员荣誉感。坚持做到“三必谈”、“三必访”:即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每逢政治生日必谈。生病住院时必访,工作生活遇到困难时必访,发生重大灾害时必访。

第十一条坚持重大节日和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相结合,努力实现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经常化。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认真落实医保政策。

(一)建立健全老干部健康档案,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建立老弱病残的党员“扶残助弱爱心卡”,凭卡住院享受惠民病房政策优惠。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联系点至少与1名困难党员结为帮扶对子;提倡普通党员与困难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做到“三个一”,即每季度至少看望一次,

每半年至少送温暖一次,每年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第十四条建立互帮互助联系卡、关怀帮扶登记表,记载双向联系和开展关怀帮扶工作情况。

十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为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的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不以医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廉洁从业的形象,向基层单位及人民群众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对违诺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政策办理业务。

2、按照各类业务办理规程,向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各类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5、接待单位及群众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和汇报。

6、经办人员外出,应委托或由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同志代理其业务,并负责转达。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期服务。

(三)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处理

1、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来访者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申报事项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3、对于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以医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办法

如果认为有未按承诺服务的,可向县卫生局纪检组投

诉。

十二、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强办事和业务工作公开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二)挂牌的内容包括工作人员本人的相片、姓名、所在科室、职务。

(三)工作人员执行挂牌上岗的情况作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分管领导要督促检查科室负责人执行挂牌上岗制度执行情况,科室负责人要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挂牌上岗制度。

(五)办公室要不定时地经常对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未执行挂牌上岗制度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批评指出;对经批评指出仍不改正者要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评挂钩。

(六)因未执行挂牌上岗制度而被服务对象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

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每个党员要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党员联系对象名单由党支部确定,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形式和方法

1、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方式。

2、党员至少每两个月与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3、专设党员联系群众记录本,党员同联系对象的活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检查和考核

1、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把党员联系群众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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