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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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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方针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管理责任

1、安全生产小组由企业负责人、各部门经理组成,其中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小组每个成员都是安全检查员,应接受本地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并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负责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督促安全设施的管理;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二、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抓好我企业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度召开一次,各部门每十天召开一次,各门店每周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知识的内容。

3.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处理结案情况,要有书面的汇报材料。

4.安全管理小组、各部门要按例会要求,写出安全工作汇报总结。

5.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本企业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供应商相关材料。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立卷归档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档案保管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档案借阅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

3.公司对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财务部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企业负责人批准。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工作。

3.职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经理批准;各部门配合执行公司安全培训工作;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4.工作程序

培训类型

a.企业法人及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b.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c.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d.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证书复审培训;

e.转岗、换岗、待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培训;

f.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

g.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4)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7)劳动纪律。

培训管理

每年年底,综合科根据各部门需求和落实的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培训计划批准后,各个部门具体实施。

培训实施应保留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参加人员名单、考核试卷(如有)、证书等。

行政部按培训计划定期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每年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再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进行生产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临时培训由综合科根据情况及外部要求,临时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六、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事故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

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成立隐患治理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对治理不力的部门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各部门按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建档。

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防火安全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保障办公室正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现场工作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现场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

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防止产生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的扩大。

防火安全措施:

工作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器材。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工作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倍。

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九、防盗制度

本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1.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2)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2.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1)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存放的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2)财务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3)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3.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2)各部门、宿舍的电视机、电脑、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3)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4)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办公室、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

十、防触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用电,必须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能防止直接触电.

1.正常的预防措施为:

防止接触带电部件: 常见的安全措施有绝缘、屏护和安全间距。

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间接触电的基本技术措施;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2.具体工作时应注意:

开展员工的用电常识和用电基本知识的教育。

公司的用电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的维护与检查。

及时检查和更换用电设备,防止电器漏电和电线老化,专项用电要有专人管理。

对触电人员实施紧急的救护,同时拔打120急救电话。

做好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引发其他矛盾。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消防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在节假日以前整改完毕。

3.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通报并规定整改时间,各部门要认真登记,认真研究,指定专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4.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员可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整改期间要积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5.有重大隐患单位,应制作重大隐患报告书,其内容包括:

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及程度;

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6.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管理应履行如下职责:

掌握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7.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加强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9.设备旋转部位都要有牢固的防护罩,非检修时不得取下,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设备,并严禁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0.经营场所及仓库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11.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止明火。

12.各工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主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设备的使用管理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财务部备案。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设备编号。

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财务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设备的维修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如经营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

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十三、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企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

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经营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 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2)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药品。

(3)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

十四、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企业要采用总结、表彰、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励职工做安全事、讲安全话、做安全人,把安全生产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

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行政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时间: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实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97-98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96-95分以评定结果为一般,实得分在95以下者,评定结果为不及格或差。

(二)奖励

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主要人员,根据其安全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给予奖励500-2000元。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500-2000元。

3、在工作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500-2000元。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500-800元。

(三)处罚

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直至免职除名。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5、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设施,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6、不准酒后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十五、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高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高处作业的人员坠落受到伤害,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 (三)权责: 1.管理处:负责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2.工厂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高处作业的安全监护。 (四)内容 1.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 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安全要求 (1)对高处作业范围内的工作从技术上进行分析和细化,能在地面完成的工作不去 高处做,尽可能的减少高处作业的时间和人员;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对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病症的或年老休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类后人员等,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禁忌病症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病症; (4)高处作业应设立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切实负 起监护责任。 3.高处作业安全事项 (1)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2)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登高平台或作业 面平台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3)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登高平台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 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 光滑底、硬底鞋; (4)登上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登高平台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 有防滑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上下垂直作业面的工作应错开时间分别作业,

(完整版)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 规定参照执行;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 全等级和用户使用网络系统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 (3)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4)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 必须提前通知技术部门做好有关数据备份,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 统的安全。 (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 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报告;(6)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 范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7)所有HIS系统工作站杜绝接入互联网或与院内其他局域网直 接连接。 2、网络安全管理规则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2)网络系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系 统各种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如:值班制度、维护制度、数据库备份制度、工作移交制度、登记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3)设立系统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对 网络和系统进行监控。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同时,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4)设立数据库管理员,负责用户的应用程序管理、数据库维护 及日常数据备份。每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数据库备份,每天进行一次日志备份,数据和文档及时归档,备份光盘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5)对服务器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 入。系统的保密设备及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服务器中任何数据严禁擅自拷贝或者借用; (6)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关键设备需有备件,出现 故障应能够及时恢复,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U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造成 “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 罚; (8)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操作 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0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 3、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企业看看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茶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茶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编号:SM-ZD-62676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人 身安全,防止高工作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该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范围内所有人员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安全职责 生产经理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高处作业施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建立有效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员负责所管区域的高处作业工作,并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员负责督促。 4、作业管理要求 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 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 制度。 4.2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 入。 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 工具,均 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 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 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 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 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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