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项目部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

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2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5、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100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8、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9、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10、攀爬塔吊、翻越安全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1、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2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100元/次罚款。

14、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法规定的将处以最低50元/次得罚款。

15、各施工班组不得招用(16岁以下)或55岁以上的施工人员,若发现有有此情况,项目部将责令其辞退,不予辞退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6、每工序完工,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最低200元/次罚款。

17、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0-20000元。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200元。

18、对工人进出场进行严格控制,对施工现场内施工的工人进场前施工班组将人员的身份证报到项目部,对工人出场后2天内将人员的名单报到项目部,项目部好组织对进出场工人进行意外伤害保险的信息上报到人社局。如施工班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进、出场工人信息上报到项目部,进、出场工人出现安全事故我单位概不负责。如存在有工人信息隐瞒不报、漏报情况被项目部发现处罚500元每人,并对其工人清除场外。

以上十八条如有违反,处以5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一切后果自负。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应按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具体作业,并且施工成品满足观感质量的要求。各班组必须加强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力度,完善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有效保护结构成品及构配件,杜绝工程质量缺陷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达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