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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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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

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

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

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

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

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

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

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最终责任。

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

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

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

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

事项。

第九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

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

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

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

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

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

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

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由财

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各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

司委派,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委派的财务总监经所在公司履行董

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

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财务总监,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

部门、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

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

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

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

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

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

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

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

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

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

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

财务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各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

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

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

手续。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

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

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各级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

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

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

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各级公司应做好对下级子公司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

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

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各公

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

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六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

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

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本级和各子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

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公司应按照股

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

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

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

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

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

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三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

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

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房地产业项目投资、股

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各自权限审批。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三条股份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在最近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股权投资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期货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资)。超过上述标准的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在遇有土地招投标等紧急情况时根据

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班子的提议,以单项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15%的投资事

项进行决策,事后通报董事会并备案。

第三十四条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相关公司的经营班

子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立项、

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

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相关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

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按时实现。

第三十六条项目投资结束后,具体实施投资的公司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

评估。

第三十七条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

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

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

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交易性金融资

产由证券投资部门负责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由开发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部

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

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

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资产处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

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节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生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发行信托基金、

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

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分别向董事长、

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

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不能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资金由股份公司统一调

度和统筹安排使用。股份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

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各子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

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四十三条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级公司的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

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

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各级公司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度,保证资金

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各级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

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

支票上盖章。

第四十六条各级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

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七条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

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

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

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除股份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调拨资金、

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各级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

必须经股份董事会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办理借支手

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第四十九条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级公司的资金不

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五十条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

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十一条各级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所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

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

户应及时予以注销。

第五十二条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级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

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

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五十三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

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五十四条各级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

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

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

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

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

及时清理。

第五十五条各公司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法律、

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

决方法。

第五十六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

各级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其董事会核销坏账。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

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八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

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九条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十条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董事长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按照一定的

额度授权给各级公司总经理审批。

各子公司预算范围以外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固定购置应报其董事会审批,并报股

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

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二条各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

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

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第四节其他资产管理

第六十三条各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

购成本。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业及出租

物业应定期维护。

第六十四条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

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五章负债及担保管理

第六十五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六十六条公司发行企业债、发行信托资金、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董事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在

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借款额度范围内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贷款和相关抵押。

第六十七条公司的以下担保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包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和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已解除的担保额不占用相应额度):(一)公司本级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份公司董事会在未达到上述标准且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范畴内有权审批担保。

第六章收入、成本、费用

第六十八条公司各种收入均应有合法的依据、凭证,并规定全部纳入法定会计

账册核算,及时进行确认和反映,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第六十九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控制

成本费用的开支。成本、费用的支出应真实、合法,并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七十条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如有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按法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 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房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房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房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⑴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⑴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⑴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⑴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⑴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⑴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科 x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小企业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日趋完善,国际资本的大量涌入,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意识到,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执行会计法规的具体补充,也是一个单位规范会计执法行为最有利的实施。只有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产生出会计工作规范的效果来,同时也能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内有助于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的实现和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利于业务处理的效率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外有助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和国家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在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有效地贯彻执行的同时,应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等情况。 一、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自我调节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先考虑企

业管理中现存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风险的现实问题。在统一会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特点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的制度。在《会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规定每人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履行的职责、程序。建立全员岗位责任说明书,描述每个岗位的内容、职责、上下级关系和任职条件等,使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在处理业务时所处的地位和流程环节,使财务工作的每一细节都有规范会计人员行为的含义,严格把关,防止各种“细菌”的侵袭。 二、健全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控制,达到企业既定目标 编制全面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管理的最高层负责决策、指挥和协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是为了达到企业既定目标编制的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计划。从一定意义上讲,全面预算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规划的授权批准,使企业每个员工在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条理地进行。全面预算对企业经营业务确定了数量化目标,企业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同时再与企业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核落实,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找出差异,进行分析与调整来考核企业各部门工作业绩表现。

(完整版)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在财务专项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第一条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税务筹划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内部管理会计报表还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动态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内部规定需要报送的各种管理报表、报告。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编制; 二、财务管理部门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编制会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会计报告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报表附注、说明清楚明了,符合规定要求。 四、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三条会计期间 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部报表自公历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条财务会计报表的报出

一、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第三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利润指标的确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 第二条亏损的弥补 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条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中心,各职能中心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集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完整版

地产集团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 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2、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3、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4、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5、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如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技巧

如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技巧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怎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1)如何有效解读财务报告。有人把财务报告比作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些用财务术语写成的报告,已经成为公司、股东、管理层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的最标准、最常用的语言,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发展兴衰。无论你的母语是什么,有了财务报告,大家就有了讨论的基础,因为这是商界的通用语言。但是在国内,仍有很多企业的总裁、高管看不懂财务报表,不了解财务指标的真正含义,这使得许多战略的计划、执行、检查和修正变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影响的是企业制定战略和执行战略的能力。 (2)有效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策略。企业在进行产品定价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利润。这样做固然合情合理,但是否能换一种思考的角度,以市场价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找出突破口,使自己的产品在同类商品中既有较强的竞争力,又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宜家的做法似乎可以给些启示。宜家家居依靠其新颖而低耗材的设计,使高品质和低价格变为可能。先有成本还是先有利润?这个类似于鸡和蛋的理论也许值得探讨。作为企业高管,怎样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把握成本与企业商业模式之间的关系?如何搭配合理的产品线?如何从成本的角度制定价格策略?这都是需要反复推敲的。 (3)如何完善预算管理方法,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企业由小到大必须学会的一种计划管理手段。许多时候当资源的表现形式众多时,就需要进行均衡协调,使各项的投入产出保持相对平衡。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了全面完善的预算体系,就如同给企业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地基,使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也让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有机、合理地联结在一起,从而提高分工协作的效率。同样,预算的执行结果还为绩效评价提供了量化依据,从而可使企业更加完善稳定。 2、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版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 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 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 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 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 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 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 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 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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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财务管理制度(含三套不同的财管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二、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三、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负责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 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 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 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同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开发期间,企业借入资金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完工后,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企业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第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我;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工程款、预付购货款等。 第七条企业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八条企业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九条存货包括各种库存材料(办公耗材、开发经营材料)、库存设备(如暖卫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在建开发产品等。 第十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第十一条企业领用或发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采用五五摊销法记入工 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在用的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 4、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房地产公司财务制度

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三、财务部权力 四、财务总监的职责 五、财务部经理职责 六、财务部主管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最新XX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XXX房地产公司财务制度

目录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三、财务部权力 四、财务总监的职责 五、财务部经理职责 六、财务部主管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国企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国企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 总则 本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实行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各级职能部门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 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规定,领导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司财务目标和预算方案,并为实现该目标和预算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并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2.2 根据公司的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3 按照国家《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 2.4 在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含股东) 三者之间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投资者和被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拟订职工报酬和利润分配方案。 2.5 支持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汇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3 分管财务副总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3.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各项财税法规和制度,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使公司的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内进行。 3.2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使公司各项主要财务活动处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错可究的规范之中。 3.3 协调、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各职能部门、基层部门、被投资企业与公司财务部门的关系;协调、监督采购、储备、生产、流通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协调、监督公司经济效益与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财政纪律在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财务预算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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